兩人雖然不是情人,但是,卻比情人還要親熱,電動車上,薛從良忘情地說笑,被李美玉擰了屁股。
車子搖搖晃晃,向着對面水溝裡撞去,薛從良眼疾手快,迅速調整方向,車子的電機發出滋滋的聲音,繼續向前行進。
這條鄉間公路上,只有他們一輛電動車,好不清淨啊。這在城裡是從未有過的。靜謐的鄉間,真是一個修養身心的好地方。
道路中間,不時有兔子從路上斜穿而過,嚇得李美玉“啊!啊!”的大叫。
薛從良則更是開心。
當看到眼前的廟門時,薛從良突然又有些緊張起來。這是薛從良第一次發現王大寶合夥盜竊的地方,雖然在這次爭奪還魂水的過程中,他們損失慘重,但是,這依然擋不住他們瘋狂地盜竊。
現在,聽說他們盜竊的技術越來越高,自從上次到手的上千萬的收益,又重新飛了之後,王大寶已經不再滿足小偷小摸了,而是準備做江洋大盜。
他們把偷盜的重心,重新轉移,開始研究起上千年的寶藏,這東西,如果是真品,一旦盜竊成功,那可不是幾百萬的問題,而是上千萬的問題。
所以,聽說他們的人們,都說他們現在變成了江洋大盜。這也給沒有什麼財產的薛莊人們,帶來了一絲安全感。起碼,每個家裡那萬兒八千的,人家是看不上的。
“小玉,你說伏龍山上有寶藏嗎?我怎麼聽說王大寶他們開始在伏龍山上尋寶呢?”薛從良在經過破廟之後,說道。
“當然有啊,這山都已經成千上萬年了,上次,我們一個同學來這裡遊玩,你猜撿到了一個什麼東西?”李美玉高興地說。
“什麼東西?是撿到的嗎?”薛從良迫不及待地問道。
“其實,應該算是她看到的,是一枚玉戒指。後來他們說是真的玉戒指,而且是幾百年前的……”李美玉有些豔羨地說道。
“哇,真的嗎?這東西,難道是前人們在這活動的時候,丟失的嗎?”薛從良琢磨着這些東西的來歷。
“這不好說了,或許是有人在山上埋下了什麼寶貝,之後,這些東西被雨水慢慢沖刷,之後就從土裡出來了呢?”李美玉胡亂說道。
“嗯,這個說法很有道理。”薛從良長了個心眼,他總是善於捕捉別人話中背後的東西,從而得到些啓示。
其實,薛從良所說的寶藏,是和驅邪神針有關的。
這件東西,對他來說,就是寶藏了。這種神針自從上次被提到之後,沒有見過這些東西,也沒有人再提起過。
所以,要想找到驅邪神針,簡直比海底撈針都難。
薛從良決定這次回家之後,特意把他的書,重新拿出來閱讀。這本書裡的蛛絲馬跡,或許會有神針的一些介紹。
“薛大哥,我下來吧,馬上就要到村莊了,我坐你車子上,影響不好。”李美玉說道。
薛從良轉念一想,也是,老媽這次是讓自己去相親的,自己反而帶着李美玉從小鎮上回來了,這成何體統。
薛從良把車停在路邊,李美玉從車上下來,薛從良準備回家,而李美玉則準備去幹孃家。兩個人分別抄小路回去了。
“良子呀,這次相親怎麼樣啊?”
“良子,你媳婦找到了嗎?”
“有了媳婦就幸福了,良子,趕緊搞定一個啊!”
一路上,村裡的老少爺們,好像都知道良子去相親的了。良子有些羞愧難當,他把車子紮在路邊,一揚胳膊,把身上穿的西裝給脫了下來。
都是這西裝惹的禍,把人的臉,都給丟盡了,以後去相親,絕對不穿西裝了。
以後還有相親嗎?薛從良也不知道。
“良子,和那女孩聊得怎麼樣了?”薛從良剛到家,老媽張氏就滿臉期待地迎了上來。
可是,看着兒子灰頭土臉的樣子,就知道事情不是太好。估計,是沒有下文了。
“沒關係,兒子,這個姑娘不行,我們再找其他,天下的美女多着呢!”老媽寬慰薛從良想開點。
“好了,老媽,我去休息一下了。”薛從良洗把臉之後,直接上樓去了自己的房間。
其實,薛從良是急着去看自己的書。他想通過這本書,研究一下,驅邪神針,到底會在什麼地方,同時,他也想知道,這伏龍山上,是否真的有寶藏。
薛從良走進房間的時候,發現自己臥室的後窗是開着的。薛從良是個懶惰的人,他從來不開後窗的,估計是老媽把後窗開了,讓他通風換氣的吧。
當薛從良從枕頭翻找自己的《薛莊之魂》的時候,發現有些不對勁。
薛從良一直把這本書放在自己的枕頭裡啊,當寶貝似的珍藏着。可是,現在怎麼沒有了?
他又開始在牀頭櫃裡的書堆裡尋找。這堆書,基本上全都是臨牀醫學書籍,什麼赤腳醫生三百問了,還有臨牀醫學研究了。都是些專業書籍。那本陳舊的《薛莊之魂》其實很明顯的,一眼就能夠找到。
難道是又忘在廁所裡了嗎?薛從良有在廁上讀書的習慣。
他咚咚咚地下樓把廁所找了一遍,除了那裡有一本巧治痔瘡的書之外,沒有發現任何其他的書。
“老媽,你上樓開我的窗子了嗎?”薛從良大聲地喊道。
“沒有啊,我今天還沒有上樓呢!”老媽在房間裡說道。
薛從良忽然意識到,出事了!難道自己的房間,今天招賊了?
薛從良想到這點之後,立刻重新上樓。
通過觀察,薛從良的猜測是正確的。
薛從良的後窗,有一棵十幾年的梧桐樹,這梧桐樹長得枝繁葉茂的,薛從良還說,它是夏天的遮陽傘,正好可以遮住薛從良的房間,不被陽關直射。
估計,這偷東西的人,先是爬上這棵梧桐樹,然後,從梧桐樹上下來,用吊繩來到薛從良的後窗,然後,進到薛從良的房間的。
因爲,今天幾乎全村的人,都知道薛從良去鎮上相親去了。
從打開的窗戶上看去,在窗棱上,有一個腳印,這腳印看上去,幾乎沒有任何的痕跡。薛從良之所以能夠看到,是因爲的他窗棱太髒了,上面覆蓋了一層輕塵,在塵土上,有了一個腳印,更加明顯了。
薛從良是學習人體學的,當然對於這些腳印相當敏感。
從這個腳印上看,這人的腳大概穿的是42碼的鞋子,腳如果這麼大的話,那這個人的身高,應該是在一米七到一米八之間。
而且,鞋印很特殊,從留下的紋路上看,應該是登山鞋,只有登山鞋纔會有如同拖拉機車輪狀的印痕。
這在農村是很少見的,農村人一般穿的鞋子都是布鞋。布鞋的底子,幾乎沒有什麼印痕,而且,邊緣也不是很明顯。
薛從良像個偵探一樣,自己地觀察這房間裡出現的鞋印。
他奶奶地,竟然偷到老子頭上了。看我逮着你,活剝了你。
薛從良在自己的房間裡,發威了,他舉起自己的拳頭,又想撞牆,但是,又停了下來。
“零零妖!”薛從良大大喊了一聲,沒有任何動靜。零零妖有時候就是這麼遲鈍,每當用到他的時候,他反而無影無蹤了。
薛從良或許能夠從零零妖的嘴裡,得到些什麼。因爲上次,就是零零妖把書給偷走的。
“主人,我來了……”零零妖衣冠不整地出現在薛從良的面前。
“怎麼回事啊?你怎麼這麼慢?我沒事的時候,你總是在我身邊轉悠,有事的時候,卻找不到你?”薛從良有些生氣。
“主人,你約會去了,我還要跟着你嗎?我也是男人,我趁機去玩玩女人,有什麼不妥?我不能總是工作,工作,工作吧!”零零妖倒是發飆了。
薛從良一想,也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