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兒子發燒了,怎麼辦?”
冬夜,一個女人抱着懷中還在發着高燒不停哭泣的孩子,焦急的對着電話吼着。
“可是我現在馬上要去執行任務,回不去,你去我們院裡的衛生室給兒子買退燒藥啊。”
“我去了,可是兒子吃了藥卻還是在發高燒,不停的哭,沒有用。”女人無力的癱坐在地上,她多麼希望自己的丈夫不過是一個普通人,在自己或者是兒子生病的時候能隨時趕回來,可是……
“那你就自己抱着孩子去醫院啊,好了,就這樣了,我們集合了。”
“啪!”電話被掛斷了,女人的心一下子冷了下去。
自己的丈夫是隨時都要衝在第一線的軍人,她們娘倆始終排在最後面,國家第一位,任務第一位,榮譽第一位,人民的生命第一位!那我們的孩子呢?!
女人有些絕望的看着外面天,大雪還在不停的下,可是孩子在發燒不能再耽擱了,她擦乾臉上的淚,沒有男人在的日子,自己一個人早就習慣了完成兩個人的事,就不該指望這個永遠把自己放在最後面的男人可以給自己帶來什麼幫助。
她抱起孩子去了臥室,把孩子包裹嚴實就打開門衝了出去。剛剛哭過的眼睛被寒風吹着,眼淚不停的留着,懷中的孩子哭聲越來越虛弱,她知道要快點去醫院纔可以,可是這裡離着大醫院還有很遠的距離,路上的車輛很少,她就這樣一邊跑着,一邊招呼着路上飛馳的車子,她多麼渴望能有好心人停下來,送他們去醫院。
“嘀!嘀!”身後有汽車鳴笛的聲音,女人停下腳步,看着車牌,是部隊的車子。
“嫂子,你這要去哪裡?”
“啊,孩子發燒了,我要去醫院,你,能送我們去醫院嗎?”
“可以,可以,快點上車吧。”
女人並不認識眼前這個穿着和丈夫一樣的綠軍裝的男人是誰,但是她知道他們都有同一個名字,那就是“軍人”。
“嫂子,你不認識我吧,我是最近剛搬來的,我們家就住在你們家樓上,以後有時間就去找我家那口子玩兒。”
“哦哦。”女人這才知道原來是新來的鄰居。
醫院很快就到了,懷中的孩子不知道是因爲高燒暈了過去,還是哭暈了過去,被護士抱進急救室的時候,一點聲息都沒有
,女人的心一下子涼了,“兒啊,不要丟下媽媽一個人。”
“嫂子,彆着急,醫生正在治療,你先坐下等着吧。”鄰居把她扶到一旁的座椅上休息,擡手看看手腕上的表,“嫂子,我還有事,要先走了。”
“嗯,謝謝你啊,你先忙吧。”
鄰居略帶擔心的看着這個面帶疲憊的女人,快步走到了護士站,給自己家女人打了電話,讓她來幫忙照看一下。
兩個小時過去了,醫生終於把小孩從急救室中推了出來,“病人的家屬在哪裡?”
“在這裡,在這裡,醫生,我兒子怎麼樣了?”女生焦急的一把抓住醫生的袖子,乞憐的看着他,唯恐聽到不好的消息。
“小兒麻痹症,現在已經沒有生命危險了。只是會有後遺症,至於是什麼後遺症還需要病人醒過來才知道。”
……
等到男人完成任務回來的時候,看着原本早就學會走路的兒子乖巧的坐在妻子的懷中,高興的走過去,“來,乖兒子,爸爸抱抱。”
小孩子看着穿着軍裝的爸爸,眼睛閃着亮光,笑着張開手臂,可是女人的眼眶卻紅了。兒子醒來以後,醫生告訴她病情並沒有影響到孩子的智力,只是孩子以後都不能正常走路了。
“怎麼哭了?”男人高興的看着懷中的兒子,可是妻子卻在一旁不停的啜泣。
“兒子,兒子以後都不能正常走路了。”
“什麼?!”
“小兒麻痹症後遺症。醫生說,送醫院遲了一步。”
男人一直奉行流血不流淚的口號,可是面對自己可憐的兒子,還是紅了眼眶,他知道如果那天他在家的話,兒子可能就會及時送去醫院,那麼兒子就不會跛腳。這,是他虧欠了他們娘倆。
懷中的孩子不知道自己的爸爸媽媽究竟怎麼了,都紅了眼眶,他乖巧的用自己肉嘟嘟的小手幫自己的爸爸擦眼淚,在他眼中爸爸就是如神一般的存在。
……
數年以後,家裡有了一個小霸王,可是對待那個跛腳的哥哥卻是百般照顧,似乎他纔是哥哥一樣。因爲爸媽擔心自己的哥哥上學校會遭到小朋友的歧視,所以一直以來都是請家庭教師在家裡上課,他每天放學後都會給哥哥講學校的事情。
他說,哥哥,我將來要賺好多的錢,然後請最好的醫
生給哥哥治腿,那樣他們就能一起去學校,去爬山,去環遊世界。
他說,哥哥,今天我第一次上計算機課,鄧爺爺說了,教育要從娃娃抓起。那個長得像電視機的東西好神奇啊。
他說,哥,你說黑客是不是特別酷?我也想成爲一名黑客,黑掉美帝國的安全系統,看他還要不要這麼囂張!
那時候,他剛要上高中,他想要考進清華的計算機系,然後成爲世界上最牛的黑客。然而,卻因爲父親的一句話,他卻去了石家莊上軍校。
……
他知道弟弟不想去當兵的,他的志向不在這裡。
可是他們家是軍人世家,從抗日戰爭開始,他們家的男人都開始參戰了,屢立戰功,而他從小就像成爲像父親一樣霸氣的男子,可是他現在這個樣子怎麼可能呢?
“弟弟,就不要跟爸爸拗了。當兵沒什麼不好的啊,進了部隊你也可以去學習你喜歡的計算機,你喜歡的網絡啊。”
“那不一樣。那就像是一個沼澤,一旦踏進去就很難出來了。”
“弟弟,能不能算是幫哥哥完成這個心願?原本要去部隊的是我,可是因爲我的腿……”
弟弟轉身看着他,靜靜的,沒有回答,可是他知道弟弟一定會爲了他去參軍入伍,因爲那是他的弟弟。
……
從此,君威揹負着哥哥的夢想,走進了部隊,連帶着自己的夢想一起去完成。他在學校中積極表現,獲得了一次出國留學的機會,他拿了雙學位回來,因爲他之前曾經對哥哥承諾過,要賺錢,要治好他的腿,要讓他像正常人一樣的生活。
在美國留學期間,他就以君翊的名義成立了一家公司,那個時候經常是部隊公司兩頭忙,也因爲自己爸爸和爺爺的關係,他在部隊中少了很多的禁錮,白天是忙碌的訓練,到了晚上還要處理美國那邊公司的事情。
等到公司在市場上站穩了腳步,它變成了君翊二十三週歲的生日禮物,那時候,君威才二十歲。
九年過去了,翊威國際的總部早就從美國轉移到了京城,成了世界上首屈一指的跨國公司。君翊很感激弟弟的這份禮物,是他讓自己看到了自己的價值,後來又遇到了弟弟的小妻子,更讓自己明白,原來跛腳不是上帝的不公,不是上帝的報復,而是上帝送給自己最美的禮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