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淑珍和奶奶前後腳趕回家的,衝進院門之後,吳淑珍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衝進堂屋,她想把男人攢的兩千多塊錢搶出來,錢是放在一個木盒子裡面的,而木盒子是放在東屋的,大家都知道,東屋緊靠着廚房,廚房着火之後,首當其衝的就是東屋。奶奶年齡雖大,但她並不糊塗,這時候衝進屋子,無疑是非常危險的,所以,她衝上前去,想抱住孫媳婦,結果怎麼樣呢?
老人沒有抱住吳淑珍,因爲吳淑珍重重地摔在地上,等到人們把她扶起來的時候,發現她的下身流了很多血,劉茂生立即派人用簡易擔架把吳淑珍就進送到泗水縣高崗公社衛生院,高崗公社距離高劉村只有三四里地。
拋開案子不說,劉茂生在救火和救人這兩件事情上的處置還是比較及時和得當的,雖然,小孩子胎死腹中,但由於處理及時,沒有耽擱太多的時間,吳淑珍脫離了生命危險。
大家可以想象,當時的現場有多混亂,大家都知道,草房一旦着火,要想撲滅火苗,只有在剛剛發現的時候,一旦火勢蔓延開來,再想撲滅它,已經不可能了。
馬向志、付微瀾和左元朝把重點放在了閻巧巧在火災發生前的活動情況。
高馬氏是這樣敘述的,在高馬氏走進自己家的菜園的時候,閻巧巧正從村子西頭走過來,她一邊走一邊整理頭髮,在高馬氏的印象中,閻巧巧的頭髮有點亂。高馬氏看到了閻巧巧,但閻巧巧好像沒有看見高馬氏。
高馬氏走進菜園,帶上菜園門的時候,她聽到了開鎖的聲音和開院門的時候,這說明閻巧巧在此之前出去了一會,高馬氏剛準備摘冬瓜,就看見了前村樹林裡面的黑煙往上竄。
從時間上來判斷,火災發生的時間,和閻巧巧外出的時間是吻合的。閻巧巧究竟去了哪裡?
高馬氏還想起了兩件事情,算是兩個細節吧?
上午十一點半的時候,高馬氏到院門外抱柴禾準備做飯,她看見閻巧巧正端着碗站在菜地的門口吃飯,閻巧巧還和高馬氏打了一個招呼。閻巧巧整天無所事事,所以,她家吃飯的時間比村子裡面所有人家都要早。
一點鐘左右,高馬氏一家人坐在堂屋裡面吃中飯的時候,老人看見劉長海從院門前由西往東走了過去,劉長海還和高家人說了一句話:“嬸子,吃飯了。”
高馬氏端着碗走到院門口,應了劉長海一句,然後看着他朝村子東頭走去,大隊部在高劉村的東南邊,劉長海到大隊部去上班,既可以走前村——如果走前村的話,就要從人家的院門口經過,也可以從後村一路向東——如果走這條路,要經過一條河,在高劉村的東邊也有一條小河,這條小河連着村子北邊的蘆葦蕩。不過,過了河以後,要經過一個亂墳崗,亂墳崗的東邊有一條大路,向南走兩三裡地,就是大隊部。在高馬氏的印象當中,劉長海一般情況下都走第一條路,走前村會遇到很多人,每天在上下班的路上能聽到很多人喊你,對你笑臉相迎,這種感覺應該是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