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西方的幸福觀
在西方,除了宗教幸福觀而外,基本上可以分爲理性主義和感性主義兩大派別。理性主義強調理性的作用,貶低感性的作用,主張抑制慾望,追求道德的完善和精神上的幸福;感性主義則強調人的自然慾望的重要性,貶低理性的作用,主張在感官、感覺的快樂體驗中享受生活。
蘇格拉底對幸福的理解是善,善就是美德,美德使人得到幸福;塞涅卡認爲,要想過上幸福的生活就要順從自己的本性,順其自然地活着;亞里士多德的幸福觀點基本路人皆知,就是“美德即知識” ;德謨克利特的幸福觀點就是人要快樂的活着,保持愉悅的心情;愛爾維修則提出“教育萬能論”,他重視道德教育和科學知識的教育,認爲知識能使人們獲得幸福和自由。他們的這些觀點都在西方思想史上產生過深遠影響。
(一)亞里士多德與康德
1.“幸福是心靈合於完全德行的現實活動”
亞里士多德關於幸福的學說在《尼各馬可倫理學》一書中有專門的論述。其主要的觀點可以概括如下:
(1)幸福是終極目的。他認爲:每種技藝、每種學科,或者每個經過思考的行爲和志趣,都是以善爲其目的的。在亞里士多德看來,最後的目的就是至善,而至善就是幸福。(2)幸福是心靈合於完全德行的現實活動。因爲至善就是幸福,所以,“幸福就是心靈合於完全德行的現實活動”。(3)要獲得幸福,必須奉行中庸之道。在亞里士多德看來,德行就是用以調適情感和行爲的。過度與不及是惡的特點,而適中則是德行的特點。一句話,德行就是貫徹中庸之道。(4)幸福是實踐的果實。亞里士多德認爲,一個人光有德行還不夠,還必須要把德行付諸現實活動。(5)幸福不是一時一事的事,終身幸福才能算作真正的幸福。亞里士多德說:一個燕子一個暖日不能構成春天,一日或一短時,也不能使人成爲幸福快樂的人。(6)幸福還需要好的外在條件爲助。
亞里士多德的幸福觀既有崇高的道德性,又有很強的現實指導性。這種幸福觀有利於引導人們通過理論思維和哲學思考去追求真理,在理智的主宰下,使生命獲得最高的幸福;也有利於引導人們注重養成良好的行爲習慣,按中庸原則行事,作明智的適當的選擇,避免走極端,在和諧中保障幸福,享受幸福;還有利於引導人們破除迷信,破除宿命論觀念,積極進取,勇於實踐,在實踐中主動地尋找幸福,體驗幸福。
2.康德的幸福觀
康德,德國哲學家、天文學家、星雲說的創立者之一、德國古典哲學的創始人,德國古典美學的奠定者。在康德的著作與言論中,他並沒有很直接地講述到幸福觀,但其中的很多哲學思想與幸福卻是緊緊相連:
(1)關於人的自由本質:“人是理性的存在物,理性使人能夠駕馭、主宰自己的自然慾望,擺脫慾望的束縛而獲得自由。”顯而易見,這是在說,一個人足夠隨心所欲的前提是能夠駕馭和控制自己的慾望,自由即是幸福。這應該和現在很多人的幸福觀不謀而合,我們都渴望能在該走的時候走,想留的時候留,需要什麼東西的時候自己有能力可以得到。康德早早地就總結出了大多數人內心真正的幸福的真諦。
(2)關於人的道德行爲的動機:“有兩種東西,我對它們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們在我心靈中喚起的驚奇和敬畏就會日新月異,不斷增長,這就是我頭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定律。”它出自康德的《實踐理性批判》最後一章,也是康德的墓誌銘。這算是康德在哲學思想史上終其一生的追求,肯定道德定律的重要性也就是肯定理性思維在人生中的重要地位,在理**和思考的同時也不要忘了頭頂上那片美麗的星空,這大概也是康德想要向世人傳達的一種幸福理念,我們既要腳踏實地也不要忘了仰望星空,在遵循某種約定俗成的機制生活的同時也不會忘了享受生活的美好。這就是幸福,會創造也會享受的幸福觀。
(3)關於幸福的實現:“有學問,然後有先見;有先見,然後能力行。”要想實現幸福,就要有足夠的思考力,但光有想法是不夠的,還要身體力行地去實現想法,這纔是真正地行走在通往幸福的道路上。
(二)德謨克利特和伊壁鳩魯
1.德謨克利特的幸福觀
什麼纔是幸福?德謨克利特認爲節制享受、靈魂安寧就是幸福。“人們通過享樂上的有節制和生活的寧靜淡泊,才能得到愉快。”德謨克利特認爲,心靈的享受是
圓滑和精緻原子作用的結果,是真正的幸福和快樂;而一味追求物質享受,則是虛假的幸福和快樂。前者是崇高和永久的,後者是低級和短暫的。人生的目的和準則,就是求得精神的幸福和節制物慾。德謨克利特的快樂和幸福的觀點,既不同於唯心主義的觀點,即精神就是一切,也不同於庸俗的享樂主義,而是一種合理的幸福主義,在節制基礎上的快樂主義。
從德謨克利特的幸福觀反觀現實生活,很多人永遠不知道爲已經擁有的東西感到滿足、感激、欣慰,以致幸福感在無盡的慾望中逐漸消失,最終跌入欲壑難平的深淵。
2.伊壁鳩魯的幸福觀
伊壁鳩魯認爲,人類行爲的目的就是從痛苦和恐懼中解放出來,求得快樂。快樂是幸福生活的目的和開始,是善的唯一標準。一切導致快樂的就是善,導致痛苦的就是惡。美德只有同快樂聯繫起來纔有價值。伊壁鳩魯把快樂區分爲自然的和非自然的,認爲前者是適度的、健康的,後者是過度的、令人厭惡的。感性快樂是基礎,但精神的快樂高於感性的快樂。這種快樂就是“肉體的無痛苦和靈魂的無紛擾”,亦即“不動心”的至善狀態。他還強調,肉體的快樂大部分是強加於我們的,而精神的快樂則可以被我們所支配,因此交朋友、欣賞藝術等也是一種樂趣。自我的慾望必須節制,平和的心境可以幫助我們忍受痛苦。
伊壁鳩魯這種感性的幸福觀則更加註重心靈上和精神上的幸福,它與德謨克利特的幸福觀一脈相承,心靈的快樂我們可以控制,幸福需要自己去把握。
(三)西方當代的幸福圖景
每個人都想得到幸福。蘇格拉底有一次問他的學生:“難道不是所有的人都追求幸福嗎?”他的一個學生回答:“沒有人是不渴望幸福的。”如果蘇格拉底的觀點正確的話,那麼可以肯定的是,一個國家想要使它的人民滿意,至少應該創造條件使它的人民能夠最大限度地追求幸福。幸福不是模糊的概念,同生命和自由一樣,幸福也是聯繫上帝和國家命運的紐帶,人民追求和獲得幸福的能力,是衡量國家效能和道德水平的尺度。
1.美國人的日常幸福
綜合實力排第一的美國,其民衆的幸福感被很多人認爲高於其他貧窮國家。一部分美國人確實變得更富裕了,他們有更好的條件去追逐自己的夢想。但另一方面,也有一部分人認爲還是以前好,比如小孩在室外玩耍不用擔心遭到綁架等,而現在的生活卻面臨着很大的壓力,資金困難、工作環境差以及慢性病困擾等等。多年來美國的平均幸福水平基本保持不變,聯邦評價研究中心的社會普查結果顯示:在1972年,有30%的美國人認爲自己很幸福;在1982年,認爲自己幸福的有31%;到2006年,也是31%。認爲自己不夠幸福的人所佔的比例多年來基本穩定在13%左右。那影響美國人生活幸福感的因素有哪些呢?
(1)工作方面。“如果今天中大獎了,你會不會放棄工作?”2002年,針對一份調查問卷中的一道題目:“如果你已經有了足夠多的金錢可以舒適地度過下半輩子,你會放棄工作嗎?”1000多位美國人之中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人說“會”。
與普遍看法不同的是,大部分美國人都喜歡工作,甚至於熱愛。2002年,有高達89%的人說他們對現在的工作很滿意或是比較滿意,他們中有學歷和工資都很高的白領,也有學歷較低的或是在私人公司、公益組織或政府部門中工作的職工。對於大部分美國人而言,工作滿意幾乎就等同於生活滿意。在那些聲稱非常幸福的美國人當中,有95%對他們的工作也很滿意。此外,滿意的工作似乎會帶來一種整體的幸福感,這是其他因素無法比擬的。
(2)信仰方面。大約85%的美國人信仰宗教,將近三分之一的美國人每週都參加禮拜。這些數據幾十年來幾乎未變。與其他國家相比,美國的宗教活動水平是非常高的,比如說,在荷蘭,每週上教堂的人只有9%;在法國,只有7%;而在拉脫維亞,則只有3%。
總之,信教的人比不信教的人幸福。2004年的美國社會調查結果顯示,無論是信仰基督教、猶太教還是其他宗教,有43%的信教者認爲自己很幸福,而非信教者感到幸福的比例只有23%。同時,感到生活失意的非信教者比例是信教者的兩倍。2004年,每天都祈禱的人有36%認爲自己很幸福,而不經常祈禱的人認爲幸福的比例只有24%。
(3)婚姻和家庭。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
,婚姻曾引起過多次熱議。有人說它剝奪了許多人(尤其是婦女)的潛在幸福,但這並沒有數據支持。2004年,有42%的已婚美國人覺得很幸福,只有23%的未婚者覺得如此。一些比較特殊的羣體,幸福的比例更低:寡婦只有20%;離婚的人只有17%;分居但未離婚的人只有11%。在已婚的人中,覺得幸福的人數是覺得不幸福的人數的6倍。
婚姻能帶來幸福,至少對於我們當中許多人來說是如此。2003年,一項耗時十年,針對24000人的跟蹤調查結果表明:人們在結婚之後,幸福感會大大增強。對有些人來說,幸福感的增強可能會在幾年之後慢慢減退,直至恢復到結婚之前的狀態;但對於另一些人來說,幸福感的增強則終身亦然。
關於孩子呢?從生活開支的實際來講,孩子本身好像不會提高幸福的水平。然而調查結果卻顯示:孩子幾乎從來就是幸福生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就如同婚姻和宗教。已婚並擁有孩子的信教者覺得幸福的比例是50%;而未婚且沒有孩子的非信教者感到幸福的比例只有17%。
(4)公益事業。我們經常聽到:有錢不能買來幸福。但有一種花錢方法可以帶來幸福:捐給公益事業。
美國大衆有很高的公益精神,許多美國人都會在自己生活中選擇幾個非營利團體、教育機構、慈善機構或政治組織奉獻自己的時間或金錢,美國國家政策規定對非營利性的公益機構(non-profit organizations)的捐款可以抵稅,也是積極鼓勵公益精神。通過捐助和從事公益事業,可以讓人體會到幫助他人的樂趣,在助人的過程中體會到幸福。
(5)自由權利。爭取自由權利和追求幸福曾經是美國獨立戰爭的主要目的。事實上,自由和幸福從來就是密不可分的。自由的人比不自由的人要幸福得多。2000年的美國的社會普查結果顯示,自由的人當中覺得幸福的比例是不自由的人的兩倍。研究人員還發現,不僅經濟自由能帶來幸福,政治和宗教自由同樣也能帶來幸福。但道德自由(沒有道德約束)卻是個例外,比如說,面對性和毒品的誘惑,缺乏道德約束是不幸的。
2004年美國總統選舉的時候,民意測試結果顯示,道德擊敗了經濟、恐怖主義、伊拉克戰爭、教育衛生等熱門話題,成爲了當時選民們最關心的問題。批評家們也許會嘲笑這個結果,但不可否認,道德對美國人很重要。只有保護政治和經濟自由,並抵制道德淪喪的文化,人民纔可能獲得最大的幸福。
2.德國人的幸福感
德國2011年9月公佈的一項民意研究結果顯示,德國人幸福感達到10年來最高。在從0點至10點構成的幸福等級中,德國人的滿意程度平均爲7。主要幸福指標是健康、婚姻或伴侶關係、朋友、金錢以及情緒。其中,漢堡居民的幸福指數達到7.38。居民健康狀況相對較好、人均收入最高、豐富的文化活動以及單人家庭數量小,是漢堡居民幸福指數高居榜首的重要原因。
法蘭克福的小菲力普,今年18歲了,他說自己不幸福。原因是明年就要高考了,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他壓力很大。他希望給自己減壓,並與朋友多聯繫,參加一些聚會,找回幸福感。
27歲的柏林人斯代凡覺得自己一點也不幸福。兩年前他失業了,之後女朋友也離他而去,現在社會福利也越來越差。他認爲,幸福是要有一個好工作、好收入、好福利。他現在正在參加汽車修理的職業培訓。他相信有了工作後,生活會慢慢好轉。
36歲的蘇珊娜生活在漢堡,她認爲自己是很幸福的人。她是一家廣告公司的設計師。她覺得,幸福就是完美的家庭。以前,自己收入很高但不幸福;現在她結了婚,買了一套房子,還有孩子,幸福感就增強了。她認爲,家庭關係是幸福的源泉。
43歲的馬庫斯在斯圖加特生活,他覺得有點幸福。爲什麼這麼說呢?他是德國奔馳汽車集團的工程師。他認爲,幸福感每時每刻都可能發生,並不是和收入、家庭等具體事物相關的。有時看一場球賽就覺得很幸福。他說,像德國人,雖然社會各方面比較完善,經濟強盛,但幸福感就不如陷入歐債危機中的希臘。學會享受生活,纔會得到幸福。
克勞迪婭從出生開始,就生活在慕尼黑,如今她已經62歲了,她覺得自己很幸福。幸福就是身體健康,能和老伴享受天倫之樂。她希望多多參加社會活動,幫助別人。她認爲,人有宗教信仰纔會更充實,更幸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