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樣,口感還行吧?”
喝着酒,吃着肥膩膩的豬尾巴,範惟舟笑着問道。
倒有點像小孩子獻寶似的。
葉九理解他這種人,因爲要求太高,實際上是沒什麼朋友的,真正談得來的好友,估摸着就是那麼一兩個,第一次請葉九吃這種上不得檯面的宵夜,居然還有點“患得患失”。
要是不能讓朋友滿意,太沒面子!葉九笑道:“好吃,就是這味,特別正宗。”
要說這宵夜吧,確實不怎麼上檔次,更不可能有啥名貴菜餚,卻就是這個味道。
比高檔大酒店的大菜,好吃多了。
範惟舟就很滿意。
“我們基本每次都是來他家,吃的就是這個味道。
來來,不客氣,管夠啊。”
兩人便大快朵頤起來。
葉九很識趣,範惟舟不談正事,他也絕不開口。
省得破壞了這難得的一頓宵夜氣氛。
堪堪兩瓶啤酒下肚,桌面上的豬尾巴豬蹄子也幹掉一大半,範惟舟才滿意地嘆了口氣,拿起桌面上的香菸,遞給葉九一支,葉九主動給他點燃了。
“葉九啊,說說吧,李凡給你講了什麼故事?”
範惟舟很沒形象地吐了個菸圈,說道。
看樣子,他也是難得放鬆一回,一點不介意在葉九面前露出“本相”,這是認真把葉九當哥們來處了。
葉九馬上說道:“範哥,他說的就是盧運來的事,還是你先給我說一下盧運來的情況吧。”
這是刑警辦案的習慣性思維——通過兩個人對同一件事的描述來尋找不同點,進而判斷誰在撒謊!“他啊,有什麼好說的?
完全慣壞了!”
範惟舟嘴角一撇,很不屑地說道。
可見他對自己這個小舅子的印象實在不咋的,都已經成植物人了,還是如此瞧不上。
“嗯,中年得子,可能是有點。”
“豈止是有點。
那是可上九天攬月,可下五湖捉鱉。
打小就這樣,只要是他想要的,老爺子老太太,包括我愛人,都是想盡千方百計都要給他弄來。
打小就慣壞了胚子,還老是說小孩子不懂事,長大就好了!”
“你從小養成了這種壞習慣,長大了能好嗎?
街面上那些混賬東西,我們處理得多了,哪個不是從小就壞起來的?
三歲看小,七歲看老!”
這番話,葉九還真是無可辯駁。
儘管很多人都不願意相信,但事實就是如此。
街面上的流氓地痞,潑皮混混,絕大部分就是打小不學好,不愛讀書的,混着混着,就再也回不去了。
那種人,特別難改。
派出所,看守所乃至勞教所勞改隊,進進出出是常事,越關的時間長越混蛋!比如万俟戈那種的,葉九算是徹底對他們失望了。
遇見一個就收拾一個,再也不提“浪子回頭”的屁話。
照死裡收拾就對了!接下來,範惟舟介紹的有關盧運來的情況,基本上和李凡講的大同小異,葉九沒有聽出兩者的描述有什麼明顯的區別。
不過這也相當正常,縱算李凡實在故意給他“帶節奏”,也不會在這樣的細節方面撒謊。
沒那個必要,只會影響他描述的可信度。
畢竟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在盧運來受傷的那一晚。
“那是三年前吧,2000年5月27號,盧運來和兩個朋友去好運來夜總會唱歌,據他的兩個狐朋狗友說,其實就是去找妹子……”終於說到了這一節,範惟舟到底是專業的執法人員,時間上交代得一清二楚。
李凡就沒有這樣的習慣。
“後來就打架了,是復興社的幾個馬仔,喝多了鬧事,和小刀會的人幹了起來,盧運來遭了池魚之殃,也被打了……然後被李凡的人送進了醫院……”“爲什麼是李凡的人把他送進醫院了?”
葉九馬上問道。
“表面上,李凡好像和復興社以及小刀會都沒有特別密切的來往。”
“哼,他表面上和所有幫派都沒有密切往來。
不過有些事,哪怕他做得再隱秘,也不可能一點痕跡都不留下。
別的不說,辦他一個包庇罪,大概也不冤枉他。
南關分局那邊,就一直都在調查這些事,只是暫時還沒有找到過硬的證據而已。”
葉九默默點頭。
他相信範惟舟這話應該是真的。
所謂“及時雨宋江”這個外號,絕不是平白無故就可以得來的,你得給錢。
甚至除了給錢,還得給人“平事”。
那些所謂的“道上朋友”,就沒幾個是乾乾淨淨的,嚴格說起來,他們都是犯罪嫌疑人,或者潛在的犯罪嫌疑人。
給他們錢,幫助他們逃避政法機關的打擊,那就是“包庇”。
嚴重一點的話,就構成“包庇罪”了。
這個東西,不是你腦袋瓜子轉得快,智商過人就能避免得了的。
世界上,沒有這麼多兩全其美的好事全讓你趕上!“所以對於那個晚上,他爲什麼會出現在好運來夜總會附近,爲什麼就那麼湊巧的遇到了從夜總會跑出來的盧運來,叫人把他送到了醫院,我們一直都沒有調查清楚。”
葉九想了想,很委婉地說道:“他應該沒有參與鬥毆吧?”
言下之意就是說,他是你小舅子的“救命恩人”啊,你爲什麼想着要調查他呢?
難道不應該是對他表示感謝嗎?
“因爲我信不過他!”
範惟舟直接就回答了葉九心中的疑問。
和聰明人尤其是職業高手打交道就有這個好處,他可以透過你的話,直接猜到你心裡的想法,省得繞彎子。
“他跟我說,他當時是在夜總會隔壁的三哥廚房吃飯,出來打個電話,湊巧就看到了。”
葉九決定還是解釋一句。
“那你相信他說的話嗎?”
範惟舟反問道,語氣雖然沒有咄咄逼人,卻也有那麼點質詢的意思了。
你到底是相信他還是相信我?
在這兩者之間,你只能選擇一個!葉九心中再次一動。
是啊,迄今爲止,李凡沒有提供任何過硬的證據,甚至連一點模糊的證據都沒有,一切都是他自己說的。
爲什麼他說的就一定是真實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