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丁逸仍然繼續着他的心理活動,以便佔領輿論的制高點,從理論上證明他的正確性:“人家清朝的革命前輩韋小寶同志,一個人上了七個老婆,還被各種文藝作品所稱頌所表揚,並且還被請去做了壯陽產品‘萎哥’的代言人,我一個人和三個人做,也不算過分吧?”
作者大人已懶得搭理他了。
丁逸又想:“作爲後人,我們就要繼承和發揚。前人韋小寶一次性上了七個女人,如果我一次性如果能上了八個女人,那我就——”
“就會被人稱之爲丁大寶。”作者大人沒好氣地答道。
“韋小寶對應丁大寶,對仗很工整,橫批是不是:‘兩個淫/棍’?另外,大寶這個名字怎麼這麼熟悉?哦對了,大寶,大寶,還真對得起咱這張臉。”丁逸撫摸着自己的面頰,陷入了沉思:“丁大寶這個名字好。”
對丁逸這種不以爲恥反以爲榮的態度,作者大人忍無可忍,終於發起了飆:“你還真好意思這麼說。你要真起名叫了‘丁大寶’,那我這本書只好去開拓農村市場了。你究竟有沒有責任感?閉上你的鳥嘴!哦不,馬上停止思考!停止思考這些無聊的問題。你要再這樣胡思亂想,休想讓我安排你和方然、孫蘭過性/生活。”
這個威脅非常有效,像被關上了開關一樣,丁逸立即停止了思考。
說時遲那時快,很快,車子就到達了勝利的彼岸——大雞/雞山的山腳之下。
車子停了下來,三人下得車來,從山腳下欣賞着這山間美景。丁逸伸了個懶腰,看着這兩座山雄偉的身影,不覺詩興大發,吟詩道:“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
方然本來一路上不苟言笑,似乎在想着什麼,即使在路上和薛寶釵分手時,她也沒表現出什麼感情色彩出來,也沒向丁逸細問薛寶釵提前返回的原因,非常嚴肅,態度像極了嚴肅認真的革命老幹部,但聽丁逸這麼唸詩,也忍不住笑了起來,道:“沒想到幾年不見,你還是這麼不學無術。這詩是這麼唸的嗎?”
丁逸一愣,知道自己唸錯了詩句,似乎是把兩首古詩的前半部分和後半部分給搞串了,屬於牛頭不對馬嘴,嚴重丟了一次人。但他嘴上也不肯服輸,胡攪蠻纏道:“你以爲我真的不懂?我這是版權意識,懂嗎?如果我要是念一首完整的詩出來,是要付版權費的。但我這樣前後各念半首詩,只屬於局部引用,既引用了又不用支付版權費,這是鬥爭策略,懂嗎?”
方然又是一笑,道:“錯了就錯了,還嘴硬。我真是服了你。”
丁逸見她笑逐顏開,顯然她的心情好了許多,心裡也感到高興,但想想還有一件重要的事需要糾正方然,於是又道:“就算是我念錯了,那又怎樣?唸詩是我念錯了。不過我還是要糾正你的一個說法,如果不糾正的話,你這說法被人傳了出去,豈不是破壞我男主角的光輝形象?”
“糾正我什麼說法?”方然問。
“你剛纔說我不學武術,這真是冤枉我了。雖然本書沒有描寫我練武的情節,但我還是經常自己加練武功的。現在我每天都堅持練習猴拳。猴拳講究的是:坐如熊,站如慫,走如瘋,臥如蛇。對不起,我實在找不到押韻的字了,只好讓練猴拳的‘臥如蛇’了,這是我修辭的一大失敗。但不管怎麼說,我是在練武術的,翻譯成現代的臺港澳普通話,那就是我是有練武術的,是有練的,我一直有練,不是不學武術的。”丁逸道。
方然和孫蘭面面相覷,兩人都有了要吐血的衝動,但想想自己是女性角色,如果吐了血,與作者大人所描寫的自己的淑女形象就有了很大的矛盾之處,會讓各位觀衆各位聽衆造成很大的困擾,不利於後續情節的展開,於是終於忍住了,沒有吐血。
她們既然沒有吐血,作者大人也就少了一次爲補血產品做廣告的機會,心中慨嘆不已。
三人將車停好,到了山門前,丁逸看了看陡峭的山間小道,又看了看排隊坐纜車的人羣,立即下定了決心,說要坐纜車上去,被方然斷然制止了。
“既然來爬山,那就要用‘爬’的,不要坐纜車。這山也不算高,我們就爬上去吧,就算是鍛鍊鍛鍊身體。”方然道。
丁逸倒吸了一口涼氣,道:“雖然我天天有練猴拳,但練的時間並不長,體能儲備不夠好。如果讓我爬上去,那我下山時已沒了力氣,只好滾下來。這樣有生命危險事小,但破壞了我偶像派的形象事大啊,另外,我滾下來的話,極有可能還會損害到大雞/雞山的花花草草幼小的生命,後果是很嚴重的。所以我萬萬不爬。”
女性懶人孫蘭也勸解方然道:“爬什麼山啊,累也累死了,還是坐纜車上去吧,一來可以節省體力,二來可以擴大內需,用實際行動支援地方經濟建設,這樣一舉兩得,很好很好。”
“那你們兩人坐纜車上去吧,我一個人爬上去。”方然淡淡地說道。
“好啊好啊。耶!”丁逸和孫蘭作出了同樣的反應,兩人不約而同地歡呼雀躍,伸出“二”的手勢,表示勝利。
丁逸心想,把方然和孫蘭分開,自己可以和她述一述別後之情,追憶一下難忘的過往,撩起她少女的心扉,撩起她紛擾的思緒,撩起她的襯衣下襬,撩起她的裙……哦不,她今天沒穿裙穿的還是短褲,應該是撩起她的短……
“靠,不能再撩了,再撩下去,本書就要因爲涉黃而被查禁了。”丁逸很有責任感地停止了他思想中的骯髒想象。
孫蘭也跳起作歡呼雀躍狀,心想,自己單獨和丁逸在一起,可以和丁逸述一述別後之情,追憶一下難忘的過往,撩起他少男的心扉,撩起他紛擾的思緒,撩起他的襯衣下襬,撩起他的內……哦不,內褲是撩不起來的,而是應該是褪下來的……褪下他的內……
打住打住。
基於和丁逸同樣的原因,她也很有責任感地停止了心裡的色/情想象。
“還有,單獨和他在一起時,我要告訴他一件事,一件不得不說的事……”孫蘭腦海裡,又想到了這麼一個念頭。
想到這麼一個念頭,她忽然暗叫一聲,意識到了什麼:“糟糕。我怎麼能在聽到和丁逸單獨在一起的時候,在方然面前表現得這麼歡呼雀躍呢?我是不是有些失態?在方然看來,我是不是太迫切地想和丁逸在一起呢?她會有什麼想法?更何況昨晚……”
她覺得有些不妙。
基於和孫蘭的想法同樣的原因,丁逸也覺得自己有些失態了。
“我表現得這麼高興,方然會不會有想法?”丁逸想。
卻見方然冷冷地看着他們,道:“你們這些老百姓啊,今兒真高興。今兒爲什麼這麼高興呢?能不能告訴我?”
“我哪有高興了。”丁逸忙解釋道:“只是我體能不好,不想爬山,聽你同意我坐纜車,我長出了一口氣,只是欣慰而已,哪裡談得上高興了。‘呼’是‘呼’了,但談不上‘歡’,‘躍’也‘躍’了,但更不是‘雀躍’,你看我躍的姿勢,應該稱之爲‘猴躍’,怎能說是‘雀躍’呢?”
孫蘭也向方然發嗲道:“我也不想爬山,那既然三個人有兩人不同意爬山,是不是少數服從多數,你也坐纜車上去吧?我們三個人一起坐纜車上去,好不好?”
“不好。”方然道:“你們這麼喜歡坐纜車,我偏偏不讓你們坐了。一起跟我爬上去。去還是不去?yes_or_no?”
方然只給了他們兩個選擇,yes或no。但聽她的這個語氣,如果他們膽敢選擇“no”這個選項的話,說不定會當場發生命案,後果嚴重。
丁逸看了看在雲端飄浮的山峰,小腿有了發軟的感覺,實在是不想爬,但見方然很是堅決,再見她似乎已動了怒,如果再堅持不爬,定然鬧得面子難看,方然要是發起飆來,行兇傷人,血濺五步,就把本書的“不提倡暴力不提倡色/情不提倡SM不提倡淫亂”的美好宗旨給破壞了,很是不好。心想這山雖高,但也不是完全爬不上去,於是只好咬咬牙,點頭同意了方然的要求。
孫蘭看了方然一眼,見她面色嚴肅,知道拗不過她,再加上自己心裡有着一個疙瘩,心下歉疚,不敢公然違背方然的意見,於是也只好同意了方然的要求。
三人開始了艱難的爬山之旅。
三個小時後,三人出現在山頂。
山頂上有個洞。
但當然,他們不會在這洞裡發現山頂洞人。
因爲本書並不是考古類的科研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