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蝶自從修煉斬仙劍匣之後,得到其中的精華傳承,結合這些年的修煉經驗,可固有的修煉功法,兩者結合之後,居然從斬仙劍匣之中得到了屬於自己的修煉秘訣。
如此一不可收拾,在很短的一段時間裡,她將一身力量都化作了斬仙劍力,並且參悟一絲本源斬仙劍力,邁入半神層次。
實際上,半神境只是從永恆之境向脫之境的一個過渡。
主要原因有三點。
第一,永恆之境參悟的不朽永恆之力,實際上還是爲了證得脫。所謂的脫就是從天地或者自身之中得到的力量進一步提升,從而脫。
這好比,原本是別人的力量,或者是不受自己控制的力量,從永恆之境到脫之境,就是爲了讓自己逐步掌握力量,將一切力量都變成自己能夠掌握的力量。
於是,這需要進一步昇華,力量的昇華,只有掌握本源之力,並且根據自身條件修煉出來的本源之力,才能真正屬於自己去掌握。
這便是進入脫之境的開始。
實際上,整個脫境,從散元境,地元境,天元境,大羅元境,甚至是傳說中的純陽境,實際上都是在一步步掌握屬於自己的更強力量。
爲了大逍遙,大自在,真正的脫,不在五行中,不在輪迴在,不受任何力量的束縛。
武道巔峰不外乎如此。
是以,從永恆之境到脫之境,並非一蹴而就,這其中需要大量的積累以及摸索。
半神境,就是永恆之境已經踏出了摸索的第一步,得到一絲本源之力,然後藉助這一絲本源之力不斷的糾正自己的修煉方向,並且繼續更多的本源之力,直至有一日本源之力足夠強大,已經能夠讓自己脫胎換骨,掌握更強大力量的時候,自身會生氣機反應。
混沌冥冥之中會感應到這股氣機,便會降下天雷劫。
正所謂天知道損有餘補不足,換一句話,混沌之中的力量在某種程度上也是有限的,假如人人都進入脫之境的話,混沌就會不堪重負。於是就有天雷劫。
天雷劫對渡劫之人而言,是一把雙刃劍。
能夠度過天雷劫之人,得到天雷洗禮,就能徹底的掌握屬於自己的本源之力,也能從混沌之中借用這種屬性的本源之力,來施展更強大的力量。
當然,這是那種藉助外力修煉的武道之人。
假如像沈凡這種真體修士,肉身渡過天雷劫之後,天雷劫就會化作最純淨的本源真力融入他的體內,壯大本源真力,並且讓本源真力的品質更加提升。
但若是,撐不過天雷劫,就要死在天雷劫之下,那麼自身所有的一切精氣神都會重歸混沌,化作混沌之中的力量一部分。
這也是爲何進入脫境之後,天雷劫,陰火劫,陰風劫這種三災九劫會頻繁出現的原因。
雨蝶的資質不錯,斬仙劍匣也是相當高明的傳承功法,到了如今這個層次,功法往往都自帶法術或者是秘法,更有可能是禁術。
一部功法,基本上就囊括了在低境界的時候還需要專門修煉其餘的武技什麼的。
實際上,功法之中就有配套的法術和秘法讓自己施展更強大的力量。
比如斬仙劍匣的斬劍九劍,一旦九劍其出,天地色變。
但雨蝶畢竟還是半神之境,哪怕他積累足夠,已經能夠引起混沌之中的氣機反應,他也不敢過分的修煉,而是想要四處尋找渡劫的天材地寶,以保護自己渡過天雷劫。
天雷劫這種考驗,基本上九死一生。
好不容易遇到純元靈液,這種東西在渡劫之時,吞下一滴,就能補全法力,強化肉身,增強本源之力,甚至還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護元神。
這是至寶。
元靈級別的至寶。
偏偏運氣不錯,又遇到沈凡這個冤大頭,居然還不自量力的送來太陽神水和不老泉,這等於讓又讓她提升了幾分成功的機率。
純元靈液她不願意拿出去,但是太陽神水和不老泉她也不想還給別人。
只因爲對方只是一個厲害點的永恆境後期巔峰的戰鬥力的太始境後期螻蟻罷了。
即便是欺負你又怎麼樣?
本仙子得到大機緣,積累深厚,很快就能成爲散元境的散仙了,不殺你奪寶已經是心地仁慈了。
可是她怎麼也想不到——
戰鬥力不在她之下,積累比她還要深厚,幾乎是心念一動就能引來天雷劫的屍兄,居然被沈凡那個太始境後期修爲的傢伙一棍子給鎮壓了!
動彈不得!
元神一掃,那赤紅色的棍子根本不是什麼普通的永恆靈寶,根本就是一件初階元靈法寶!
天!
初階元靈法寶,可是蘊含元靈法寶的本源之力,碾壓半神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逃!”
雨蝶意識到了不妙,沈凡根本不是一個軟柿子,而是一個扮豬吃虎的恐怖存在。
他至少都是一個恐怖的半神,甚至根本就是一個散元境的存在!
天啊,我居然想要強奪他的東西!
這時候,他終於明白爲何沈凡願意先主動拿出東西來交換,不是對方傻,而是對方有底氣——你們翻不出什麼風浪!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雨蝶仙子,還要逃嗎?”
沈凡站在原地,明明和他距離很遠,雨蝶還是覺得渾身毛,她下意識的回過頭。
她看到了沈凡面前有一把青色巨弓,青色巨弓之上散出一種讓她靈魂顫抖的氣息,如此也就罷了,最恐怖的還是那根黑色飛箭,只是看一眼目眩神迷,差點沒有從空中掉下去。
“我願意交換!沈道友……不,求沈前輩饒命!”雨蝶小心翼翼的將裝着純元靈液的玉瓶拋給沈凡。
沈凡接過,元神一掃,感應到其中正式純元靈液無物,臉色不由得一喜。
純元靈液雖然不是至剛至陽,但確實純元之物,用來提升太真金梵真身最好不過,尤其是服用霸道的初階元靈淬體靈物的時候,更是保證肉身進階的絕佳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