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逢陽靈光一閃,一拍大腿道:“你爸爸應該喜歡喝酒吧,不然我給帶幾瓶我珍藏了十幾年的好酒。”
“一般老丈人都喜歡喝點酒,這是不容置疑的。不過,知彼知彼,才能百戰百勝,最好能知道你老丈人有沒有一些特殊的愛好,對症下藥的效果是最好的!”秦朗插話道。
秦逢陽眼裡透出了讚許,又問道:“對啊,怡紅,你爸爸有沒有一些特殊的喜好?”
丁怡紅笑道:“你們不用搞得緊張兮兮的啦,什麼高檔的禮物就不用考慮了,我家裡在小縣城,我爸媽也很少到外面走,沒見過啥大世面,所以沒那麼多講究,越簡單樸素的禮物越好。”
“我爸喜歡畫點字畫,隨便準備一兩副就行了。我媽媽喜歡聽歌,最近迷上了歌神的歌,準備一盤碟子送過去就行了。”
秦逢陽搖頭道,“我是大老粗一個,做做生意可以,字畫和歌這麼雅緻的愛好,我可是碰到沒碰過,一點都不精通!”
“要你精通幹啥?又不是去參加才藝大賽。只是讓你準備兩份簡單的禮物而已嘛!”丁怡紅笑嗔道。
“越是簡單,就越不能簡單對待。要不這樣吧,我馬上託人,找一些大書法家買兩幅字畫,大不了花點錢。至於歌神的歌,就買兩張珍藏版的碟子。心意一定要到位。”
“不用搞得這麼複雜,我們時間那麼倉促,沒那麼時間準備,只要人去了就行了,禮物啥都是虛的,咱們實事求是就行了!”丁怡紅按捺着心裡的歡喜道。
“丁姨說得對,本來簡單的事就別往復雜的搞了。你們小兩口去商量商量明天該怎麼說話,忒別是你,老爸,別臨上陣還退縮,上了場緊張得話也說不出來。禮物的事情讓我來準備,保證不會讓你們失望。”
秦朗攬下了這個活兒,並信誓旦旦的保證,秦逢陽和丁怡紅見狀,只要答應了。
下午,秦逢陽和丁怡紅一起回公司了,只有秦朗一個人在家,他買來宣紙、毛筆和墨水等材料,在家裡寫了幾個字。
寫出來的字,真不敢恭維,連他自己看了都覺得其醜無比。跟上次和顏吞墨參加書法交流會那一次寫出來的字,有過之而無不及。
不過,他寫出來的字,真正的價值並不在字型的好看與否之上。
他運用了畫符的功底,寫出來的每一個字,都引動了體內的火種,道道火力筆直的往筆桿上竄,與墨汁匯聚成靈氣,在宣紙上蠢蠢欲動,真正的意境無人能及。
隨後,他又從儲物櫃裡拿出一套錄音設備,這是秦大傻以前花高價買回來的,因爲瘋狂迷戀顏如玉的歌,所以經常自己在家裡錄歌,偏偏又五音不全,家裡經常傳出擾人的噪音,鄰居經常來投訴。
自從他奪舍之後,這套錄音設備便被雪藏起來到現在都無用武之地了。
不過,這一次他要用,傳出去的,就不可能是噪音了。
他首先把劉嬸和家裡的幾個傭人使喚出去,然後纔開始行動。他要現場錄兩首神曲。
悠揚起伏的五行歌和鎮魂曲,自他嘴裡唱出來,別墅之外,周邊住的人都能聽到,引起了轟動的效果,許多人紛紛側目,卻不知道如此真實的歌聲,是哪裡放出來的。
網上流傳的神曲,就算經過歌唱公司專門處理過,還是有雜音,現在飄出來的歌聲,真實得令人難以想象,從來沒有人能把歌神的歌唱得如此惟妙惟肖,他們都要懷疑,是不是真正的歌神光臨了!
爲了老爸的拜訪老丈人之旅,秦朗這回可是花了心思和誠意。
第二天早上。
秦朗把禮物裝好在袋子裡,和秦逢陽還有丁怡紅,準備向目的地出發。
秦逢陽昨晚一晚幾乎沒怎麼閉過眼,或許是因爲太緊張了,導致夜不能寐。
現在看上去,渾身狀態有些憔悴,甚至有些自然的發呆,手腳發軟,丁怡紅在旁邊扶着,一直言語鼓勵和安慰他。
秦朗沒想到老爸的老丈人恐懼症,會這麼嚴重,這得受過多強烈的心理衝擊,纔會這樣子。不由搖頭道:“爸,我們現在是去攻打敵人,敵人還沒見着,自己就退縮了,這叫什麼事?”
秦逢陽一臉苦-逼:“我沒辦法控制,兒子,你有辦法給老爸治治不?”
“辦法倒是有,最有效的,就是乾脆不去好了。”秦朗逗趣道。
“那不行,是你鼓勵我去的,現在可不能打退堂鼓。”秦逢陽皺眉道。
“逢陽,其實我爸媽很好說話的,可能你到了我家,就不會緊張了。”丁怡紅在旁邊說道:“今天就由我來開車吧,看你這樣子,我不放心。”
“還是由我來吧,丁姨,你好好安慰我老爸,他現在呀,就像個長不大的孩子,需要你在身邊扶持。”
“小朗,你懂得開車?你什麼時候考駕照的?”丁怡紅問道。
“是啊,兒子,我怎麼沒聽你說起過,你什麼時候學會開車的?”秦逢陽也疑惑道。
“早就學過了,你們不知道的事兒多着呢,放心吧,我不會拿你們倆的生命開玩笑的。”秦朗隨便敷衍了幾句,直接坐到了駕駛位置上,攬下了司機的活兒。
他在軍校裡經過嚴酷的駕駛訓練,區區一輛小轎車哪能難得住他。
見秦朗這麼說,秦逢陽和丁怡紅也便沒有繼續細問了。不過,要是知道他還懂得開飛機大炮,估計要嚇得不輕。
接下來,秦朗用實際行動表現了他高超的架勢技巧,讓秦逢陽和丁怡紅大爲驚歎,他們兩個老司機也比不上他,果然是青出於藍勝於藍,長江後浪推前浪。
秦逢陽因爲太緊張,而丁怡紅顧着鼓舞秦逢陽,所以倆人都沒有問秦朗禮物的事兒。
更不知道秦朗所準備的字畫,是自己寫的。而所謂的歌神的碟子,就是他自己的錄的。
丁怡紅的家在天合省內一個挺偏遠的小縣城,叫“歸靈縣”,經濟不是太發達,以農業要爲主要發展。
距離平安市大概要四五個小時的車程。
“逢陽,我爸媽對你的情況,並不瞭解,甚至對我的情況,也不是很瞭解,他們只知道我在外面上班,並不知道我具體的上班地點。”丁怡紅簡單的說起了一些她父母的情況。
“十幾年來,他們無數次喊我回去了,找一份穩定的工作,過安穩平靜的日子,他們希望我留在他們身邊。但是我不願意過那種安逸的生活,加上我性子又倔強,不服輸,盼望獨立,所以就一直呆在外面了。”
“其實主要的原因,是因爲我爸纔對吧?”秦朗打趣道。
丁怡紅臉紅道:“可能是吧。不過,說實話,我在你爸的公司呆了十幾年,怎麼說也是有感情的,加上你爸對我又不錯,飲水也得思源吧,所以乾脆就呆着不走了。”
秦逢陽內心一陣感觸:“怡紅,這十幾年來,辛苦你了。你的工作能力出色,很多公司都想挖你走,但是你始終留下來陪我戰鬥,我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來感謝你。”
“拜託,我有拿你工資的好不好?”丁怡紅撲哧一笑,不願意把氣氛搞得這麼煽情。
“對了,你們父子倆得注意一件事,我爸爸這個人不壞,但是很好面子,要是知道我未婚先孕,可能會發脾氣,他要是發起脾氣來,場面就不好控制了。
所以你們千萬要拿捏好態度,別把我懷孕的事公佈出來,省的刺激到我爸。要是家裡有其它人在的話,這事兒就更不能說了,否則我爸在外人面前丟了面子,恐怕會受不了,被氣出病來。”
“紙包不住火,這事兒,倆老遲早都得知道吧。”秦逢陽皺眉道。
“總之我來打頭陣,你們見機說話,等到了適當的時機再告訴他們,循序漸進嘛,就不會有錯!”
因爲秦朗的駕駛技術十分了得,本來要四五個小時的車程,被他縮短到了三個半小時,而且路上沒有半點違規交通規則,讓車上的兩人驚歎不已。
秦逢陽的坐騎是澳迪,雖然不是最豪華的車,但是在“歸靈縣”也是很少見的,一路駛進縣城中心,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來到城郊結合處的一個住宅小區,車子緩緩駛進去,這個住宅小區裡的許多設施,看上去還不算太舊。
這處房產是丁怡紅五年前給父母買下來的,從原本古老陳舊的筒子樓裡搬出來。
車子在一棟單元樓前停下,從這裡的樓梯的上去,三樓便是丁怡紅的家。
秦逢陽越發緊張,連下車的力氣彷彿都沒有。
“別緊張,別緊張。”丁怡紅拍拍他的胸口。
“丁姨,我來。”秦朗把秦逢陽扶下車,手放在他的肩膀,不知不覺中把元氣輸入到他的體內,緩解他緊張的心情。
片刻後,秦逢陽渾身舒坦了不少,他深深吸了一口氣,“或許老丈人也沒有我想象中的那麼恐怖。”
說完,幾人一起往樓梯的方向走去。
與此同時,不遠處還停了一輛豪華的寶馬轎車。
車裡坐着一個三四十歲的男子,他認出了丁怡紅,臉上馬上就變得不對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