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小夢看了看電腦屏幕上顯示的時間,又看看窗簾上透過的那點微光,確認太陽已經落到山的那一邊,於是起身離開椅子,走到陽臺上,名叫棉花糖的小狗從地上爬起來,跟着她走出去,途中不斷用溼淋淋的黑鼻子拱她的小腿。
最近以來,她感覺時間流逝得特別快,彷彿不夠用,她覺得這是由於生活太幸福的緣故。
潘無道從棺材裡出來了,打着哈欠,頭髮有些亂,像是沒有完全清醒過來。
寧小夢覺得自家夫君打哈欠的模樣實在可愛極了,美不可言,亂糟糟的頭髮也顯得極爲有型。
她覺得這並非情人眼裡出美男,而是事實如此,無論千年小帥哥怎麼打扮或者壓根不打扮,都是那麼光芒四射。
潘無道:“娘子,今夜去哪裡轉悠?”
她:“在家裡待着吧,我哪都不想去。”
因爲她覺得,與自家夫君待在一起是最最幸福的事,什麼都無法與之相比,就算喝血都沒有這麼爽。
潘無道:“好象咱倆已經有十幾天沒外出過了。”
她:“是嗎?我都沒留意這事,就當在度蜜月吧。”
潘無道:“度蜜月不是應該到處走走嗎?”
她:“是啊,我倒把此事給忘記了,這樣吧,咱倆今晚開車出去,在天亮之前找個地方住下。”她突然覺得,換個地方待幾天貌似也挺好的。
潘無道:“這樣有危險,我們應該在天亮之前回來。”
她:“最近我能夠在整個白天分段休息,只睡八個小時也沒什麼問題,我可以守護你,而且前些天魚玄機送來了一些特製的防曬霜,據說抹上之後只要再穿上厚實的衣服戴上帽子,咱們也可以在陽光下行走,而且我們還有狗狗提供防衛。”
潘無道:“好吧,你一直想外出旅遊,現在也是個好機會。”他看了看在地上追逐自己尾巴玩的棉花糖,心想這小傢伙目前還指望不上,可以肯定,將來也指望不上,因爲它不可能長得很大,估計它成年之後的體重至多也就有六到八公斤,誰都不會懼怕這樣的小傢伙。
她:“我很高興,這是我與你認識之後的第一次外出旅行。”
潘無道:“昨天大狗送來的血還有嗎?”他開始考慮食物儲備的問題,尋思着如何方便地攜帶食物。
一般情況下,如果只是外出一夜,可以從冰箱裡弄些冰塊出來,讓血袋的溫度大致保持在四到零度,但是如果外出幾天,情況就不一樣了,保存食物會成爲比較困難的事,要知道新鮮的血液是很容易變質的,就算是其中有許多抗凝血劑和添加劑也不行。
她:“還有四袋,放冰箱裡,我得老實承認,下午十四點的時候,由於股市下跌,所以我壓力太大,就偷偷喝掉了三袋。”
昨天下午,因爲股市漲了,她也因爲壓力太大而喝掉了兩袋,其實真實的原因是最近新婚,體能消耗比較大。
潘無道笑起來:“沒什麼,你想喝就喝,喝光了咱們再想辦法弄些來。”
她:“好,現在我又想喝血了。”
潘無道:“這樣也好,就不必考慮如何攜帶食物儲備了。”
她得意地笑:“據說適當獻血有益健康,我們只要帶着輸液管就酒精棉球就可以了,地球上到處都是適合咱倆口味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