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代表在黨代表大會召開期間與閉會期間工作的區別有哪些?
與黨代表大會召開期間相比,黨代表大會代表在閉會期間履行代表職責的行爲有明顯不同,主要包括:(1)組織程度上,閉會期間活動往往以小型、分散活動爲主,活動內容也根據各個時期、各個地方的具體情況確定。(2)活動形式上,在黨代表大會召開期間,代表主要是通過審查、表決來履行職責;閉會期間,則主要是通過調查研究、聯繫黨員和羣衆、列席黨內有關會議等方式,向有關方面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來履行職責。(3)議事結果上,黨代表大會召開期間全體代表可以作出具有組織意志力的決議或決定;而在閉會期間,黨代表大會代表則主要是發揮參與、監督、推動、協助黨和國家機關工作的作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