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溫新的妹妹溫宛是個護士,或許母親生哥哥時已經費盡了心力,她遠不如溫新來得俊俏,頂多也就是五官端正吧。

我直接來到她家裡拜訪。

“我覺得沒有這個必要,”溫宛在聽到我的來意後顯得相當的不以爲然,她毫不客氣地打斷我:“我哥哥現在最需要的是合適的骨髓,而不是一個會讓他不開心的人。”

她太乾脆主觀的語氣讓我愕然:“你嫂子認爲這樣對她的丈夫會有幫助。”

至親之人性命攸關時,誰不是死馬當作活馬醫,姑且不論是否真有裨益,假若薔薇真的出現,犧牲最大的也是初晴,做妻子的都願意了,妹妹有什麼好不樂意的?

溫宛面色變了變,聲音跟着尖利:“那是因爲她笨!竟然會做出引狼入室的傻事!”

這麼一句話讓我對溫宛徹底失去好感也讓我疑惑,作爲病人血親她應該像初晴一樣不放棄任何一個機會纔是:“對於溫新的病情,你似乎帶了不該有的私人感情。”

“我沒有!”她飛快的否認更讓我生疑:“我只是覺得像薔薇那樣的女人沒有資格來見他,她傷他很深……而且如果她出現,還有可能傷害到初晴。”

“可是在他生命垂危時想見的人只有她!”我一針見血。

溫宛面頰肌肉顫動,顯然在強掩憤怒,卻又怒極反笑:“男人……就是喜歡狐狸精。”

我莞然,這麼老土的稱呼。

“現在你的兄長生命垂危,不論薔薇的出現有用與否,他都有權見到自己想見的人。我聽說你的學費和工作事宜都是由溫新解決,你難道忍心看他抱憾?”打蛇是需要打七寸的。

她整個人陷進沙發,似乎被我擊敗了,默然半晌,終於說:“我的確不知道薔薇在哪裡,但或許你該瞭解哥哥與薔薇的故事,這樣你不會這麼執着要尋找她。”

那是個會發生在很多都市年輕人身上的故事,並無太多新意。溫新是和阿翰同時認識薔薇的,當時她大概只有十七歲,卻已經有着傾城之貌,有大把裙下之臣,最後溫新使盡渾身解數終於打敗其他人勝出,兩個年輕人墜入愛河。不久薔薇外出唸書,溫新拜託自己當地的同學代爲照顧。但薔薇快畢業時,溫新的同學打電話來泣不成聲,說與薔薇已經愛到不能自拔,請求溫新割愛,溫新開始時怒不可遏,最後終於沉默。

“哥哥爲薔薇付出很深的感情。”溫宛說:“我們從小失去父親,由母親辛苦把我們撫養成人,他一直是冷靜懂事的,我從沒有看見他那樣失魂落魄不能控制自己。那夜他抽完整包煙然後拼命喝酒,他哭着對我說,他真的愛她,她讓他痛苦。那一刻,我恨死薔薇,這個女人讓一個完美的男人受到這樣的傷害。”

過了幾天,溫新終於做出痛不欲生的決定,他提出與薔薇分手。

“從來沒有見過那樣厚顏無恥的女人,是她負溫新在先,但是在得知溫新要結婚的消息時她竟然還有臉跑來搗亂!她用剪刀把新牀毀掉,砸壞家裡所有擺設,嘶叫得像個瘋女人。”茶几上的水晶菸缸被砸得粉碎,濺起的碎片割破兩人的手指面頰,鮮血淋漓、觸目驚心。

我不禁輕輕啊了一聲:“她說什麼?”

“她說哪怕她死,也不允許溫新愛上其他女人。”溫宛咬牙切齒地學着薔薇的原話,恨得似乎心都要滴出血來。

“那你哥哥的反應呢?”

“我哥哥自小就是最善良最溫柔的人,他並未阻止,只是在一旁掩面流淚,乞求薔薇包紮。換做是我,一定把她摑出門口!”

如果我有兄長也會這麼做,有些女人仗着自己有幾分姿色,便狂蜂浪蝶地肆意勾引,放心大膽地虐待愛着自己的人。電視臺裡這種女人很多,我也見得多,可是溫新的處事方式未免太軟弱了。

“我本來要報警的,但是溫新阻止我,只能眼睜睜看她離開,溫新親口說從此與薔薇永爲陌路。”溫宛恨恨說道:“那次以後,我再沒有她的消息。”溫宛滿以爲這輩子都不必和薔薇有任何瓜葛,卻沒料到世事變幻無常。

我緩緩嘆了口氣:“我明白你的心情,但現在必須以大局爲重,你是否……”

“你去找阿翰吧,那也是個被狐狸精迷了心的男人,沒準知道呢。”溫宛有些疲倦地用手指按着額頭,然後冷冷地下了逐客令:“如果你覺得有必要的話。”

雖然溫宛態度惡劣而且沒有得到薔薇下落,但我覺得收穫還算不錯,於是心滿意足地起身告辭,扭動門柄時有個聲音輕輕叫住我,是個怯生生的中年婦人。

“葉小姐,我是溫新的母親。”

我連忙向她點頭。

“請你擔待溫宛,她以前並不會這樣尖刻。”她把我帶入自己房間,低聲同我講話:“溫宛自幼崇拜兄長,現在溫新情況不容樂觀,她心情實在難受。”

“這是人之常情。”我表示諒解。

“真正難爲的是初晴,竟然想出這個法子。”溫太太不過五十幾歲年紀,容貌清秀卻出老,皺紋如同烙印。

“拜託葉小姐費心了。”那可憐的婦人眼裡有水霧漫出:“我青年喪夫,虧得溫新懂事體貼,纔不致終日痛苦,沒想臨到老又出這種意外。只要有一線生機,我們都決不會放棄!”

我無言以對,只覺責任重大。

“不是我誇獎自己的兒子,世上真是沒有比溫新更重感情更有責任感的孩子。唯一一次打他,是丈夫過世後,溫新吵着要輟學工作,被我痛打,當時全家哭做一團。後來溫新一邊讀書一邊打工,成績好也就罷了,竟然還有心力兼顧學校學生會工作。畢業以後也從不像其他年輕人一樣出去亂來,對我和溫宛照顧得無微不至,所有人都羨慕我有這麼出色的孩子,他是我畢生驕傲!他一直上進努力,老天卻對他不公平,即使拿我的命去換他,我也是心甘的。”說到後來,終於老淚縱橫。

我握着她的手,眼睛發澀:“溫太太,吉人自有天象,我一定盡力而爲!”不說節目,當爲着純良孝敬的溫新,爲着這兩位溫太太我都一定會盡力。

她感動得直點頭,我執着地想多瞭解一些情況:“您見過薔薇麼?”

“見過兩次,那女孩太美則邪,遠不如初晴大方賢良,幸虧溫新……”可能想到薔薇如今已是最後一根救命稻草,到了脣邊的話又咽了回去。呵,似乎沒有一個婆婆願意自己的媳婦是傾國禍水。

走出溫家,我迅速把整件事情在頭腦裡分析一下,發現實在是個乏善可陳的簡單故事:少年情侶相愛,其中女方中途變節,男方不堪受辱,憤而提出分手。但得不到的總是最好的,心中對女方始終不能忘情,以至多年以後垂危之時念念不忘的還是年少時負他的女友。最後總結一句話:溫新是個不折不扣的大情聖。愛情真可怕,我不禁搖頭,明知被背叛仍然一頭栽下去。

我對薔薇的印象壞到極點。

其實我一向愛好美麗的人物,對照片中的麗人本來不乏好感,但是現在浮現在我眼前的是一個任性淺薄、風流自私,沒有教養的女子。這樣的女子最愛把愛情當遊戲,手下俘虜越多,成就感就越高,非常變態,雖然造物主偏袒她,給她美麗皮相,但與初晴相比,根本就是雲泥之隔。或許她比世界上其他女人美麗,但是每個人的感情都是尊貴的,沒有任何人有權利可以踐踏。

“可惜了一張好面孔,可惜了溫新。”我不無遺憾的想:“而初晴竟然要被這種女人傷害。”

按照溫宛給的號碼,我撥通阿翰的電話。阿翰的專業與溫新一樣,都是蓋房子的人,我打電話的時候他剛出差回來,人還在機場。他對我的身份和目的有些疑惑,但是終於同意第二天與我見面。

我在一個未完成的建築工地上找到他。

他戴安全帽,穿球鞋牛仔褲,鬢邊有未剃盡的鬍鬚,泛青,不是個對儀表特別在意的人。難怪他雖然亦高大俊朗,卻仍敗在溫新手下。

“葉小姐,久仰你的大名。”他與我握手,顯得有些不好意思:“我實在太忙,只能約你來此地。”

他的手大而溫暖,將我整隻手包在掌心,我能感覺到他坦誠直率的性格。

將我帶至臨時搭建的辦公室,阿翰點燃一支菸:“我能爲溫新做什麼呢?”

這是個很令人開心的開場白,他將溫新視爲好友,覺得自己將要做的事是對好友生命的挽救。

我說:“溫新希望見到薔薇,你能否提供幫助?”

他深吸了口煙苦笑,明亮的眼神裡略有苦澀:“我已有三年沒有見過薔薇,最後一次聯絡是三年前收到她從拉薩寄來的明信片。”

“她家裡的電話號碼是?”

“她們全家已於兩年前搬離,再無消息。”

我有些疑惑,既然最後一次聯絡是三年前,又怎麼知道她們家是在兩年前搬離?

他馬上回答:“我偶爾會打電話去她家,但是據她父母說她一直在外。兩年前突然電話改號,登門時發現房子已經長租給其他人。”

原來除開溫新,還有人一直記掛着那朵美麗邪惡的薔薇。

他看我瞭然的神色,並無不好意思:“葉小姐既然找到我,便該知道當年我與溫新一起追求薔薇,不過我慘敗。”

我對阿翰很有好感,這麼率直的一個人,說起少年失戀也很坦蕩,不像很多男人,小氣而狹隘。追不到女孩,會說別人沒眼光或說自己當時瞎了眼。

“溫新病情不容樂觀,他極爲記掛薔薇,我與初晴都希望能夠儘快找到她。”

他點頭應允;“我盡力。”

“薔薇真是幸運,溫新似乎很愛她。”我試探着開口,一個成功的節目需要大量素材,尤其需要震撼人心的細節,不是簡單找到一個人就可以完事。

“溫新同樣幸運,薔薇亦愛他。”

我躊躇一下,薔薇這個妖女在阿翰眼裡極爲完美,我不知道有沒有必要破壞。

但是他接着說:“我不信薔薇會作出那樣的事情,這事略有蹊蹺。溫新所託之人,我也認識,薔薇如果要愛上那種人,有滿打滿筐可供選擇,不必冒這麼大的風險。”原來他什麼都已經明白。

“愛情來臨時,不能用理智來衡量。”

他微微把頭一偏:“你當年如果看到就會明白,任何愛情在薔薇與溫新那樣的愛情下都不算什麼。”

“可是據溫宛說事實確鑿。”我不服氣。

“片面之詞,豈可全信?人的眼睛永遠都不能見到月亮背面。”他微笑。

我微微一怔,坐直身子。這個男人有一雙亮若星辰的智慧眼睛,笑容溫暖,而且並不胡亂說話,是個極優秀的人才。他怎麼也會和溫新一樣被薔薇那種女人所矇騙?

“你願意告訴我你們之間的故事麼?”

他大方回答:“並沒什麼好隱瞞的。”

阿翰第一次見到薔薇是在娜娜的生日派對上,那天晚上邀請的人很多,他叫上溫新一起。派對的女主角娜娜是個明媚爽朗的女孩,與他剛認識不久,她把阿翰溫新抓過來向他們驕傲地介紹身邊的女孩:“這是薔薇,我最要好的朋友!”

阿翰初次見到薔薇,只覺得腦中轟一聲響,面頰瞬間漲紅,那麼美的女孩,穿玫瑰紅傘裙,雪白短靴,頭髮捲曲到腰,漆黑得如同烏鴉的翅膀;水晶般的面孔上一雙黑眸流光溢彩,像是有個小妖精在裡面跳舞,氣質純真卻又矛盾的擁有絕代風華。他當時快要大學畢業,卻從來不亂追女同學,說得好是潔身自好說難聽點根本是混沌未開,但看到薔薇第一眼,便明白自己已經愛上她。

“一見鍾情。”他苦笑對我搖頭:“總算見識到丘比特小箭的威力,自那以後簡直像是靈魂出竅,每個週末從學校回家都不由自主逛到她家樓下,心虛不敢打電話便吹口哨,或者往伊人窗口扔小石子叫她出來相見。”

他忘記身邊還有一個溫新,溫新對薔薇的震撼並不亞於他。於是兩人猶如競爭,互不相讓,薔薇當時年幼,剛開始時在兩個優秀的男孩熱烈追求下似乎有些難以取捨。直到阿翰被分配去外地實習一年,薔薇終於投入溫新的懷抱。阿翰雖然失望至極,但是三個人的關係並沒有因此而變得尷尬,反而變得更加親密。溫新是他最好的朋友,薔薇是他深愛的女子,兩個人他都不願也不能捨棄,想要繼續做朋友,就只能接受、祝福。

看到他們二人山盟海誓,說不心酸是假的,但阿翰也是個磊落的人。薔薇被溫新追去,總好過跟其他人,起碼溫新英俊而且心地純良,對薔薇的深情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認的。

“溫新聰穎上進,薔薇天真嬌俏,本就十分般配,而且他們還那麼那麼的相愛。只要他們幸福,我已經很開心。”他說:“追求薔薇的男孩很多,她的性情或許有些嬌縱,但決不是個無理取鬧的女子。葉小姐,不論別人怎麼說,請相信我,她是那種極爲真情真性的人,像晨曦一般明亮,而且若愛上一個人,此生一定義無反顧——美貌並不是她的過錯。”

“薔薇之後你交過其他女友麼?也許有了其他愛情後你會發現那只是一段青澀美好的回憶?”

他笑了:“當然有——29歲的男人若只有過一段暗戀經歷會顯得很不正常,不過都不長久。或許我仍然沒有準備好,心裡有一個人的影子卻與另一個人在一起,對雙方都不公平,不必誤人誤己。”

我贊成得很:“這樣纔是有責任感。”

阿翰送我到工地大門口:“希望葉小姐能夠快點有進展。”

我點點頭,有些不置信地帶着阿翰對薔薇的評語離開,事情變得有些複雜,阿翰這樣的男子愛上一個女孩,第一眼或許是美貌,但是能夠長久吸引他的必定還有其他。當然也許因爲他愛她,所以美化她,但是誰又知道如此厭惡薔薇的溫宛是不是有些言過其實呢?

晚上我與初晴通電話,報告了事情的進展,她完全站在溫宛一邊:“葉曉,世上唯有美女佔盡便宜,任何曾經愛過她的男子都不會講她壞話。”

我摸摸自己臉蛋有些慚愧,連初晴這樣的美女都說這種泄氣話我只能去到天之盡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