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1)

一月一日

遺呈

吾國自九一八以來,已五閱年矣。國家一切雖屬皆有進步,究不足以獨立圖存。列強均勢不可久恃,立國必須獨立自存,始能有國可與,自非速謀自強不足以圖自存,蓋不速恐時不我與也。日本國際法家蘆田均在中日親善之座談會上曾雲:日本今日之力量尚不足以併吞中國四百餘州,必須再進步十年二十年方能,此本老成訓誡其少壯之語,乃僅爲我留十年二十年之餘地,我國必須乘此圖存,應踢破經常範圍以圖自強,而自強之道,必須加大預算,武裝民衆。

國家預算爲國家富強文明之根據,不加大預算,國家富強文明難期發展。民衆武力爲抗敵禦侮之實力,若不武裝民衆,則抗敵禦侮難期成功。

欲加大預算,必須變負擔爲資本,人民始能樂從。欲武裝民衆,必須使人民知今日之亡國非搶奪政權,實攘奪國民經濟,那個朝廷不納糧之心理應使其確實改變。區區之意,留呈中央,供諸同志之參考。抑猶有言者,準備抗敵,系未準備好不抗敵,是棄果爲因,即時發動收復失地的戰爭,系未準備好而發動,是滅因求果,皆有損於國家。應抱着弱國的態度,守土抗戰,踢破經常範圍,加緊自強。國不可侮,人自不侮,國家前途庶有光明,謹留呈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去舊更新——升旗講話:去舊更新是人生最大意義,也就是人事的最大意義,且非去舊不能更新。今年的元旦是去了去年的舊,更起今年的新,我們的學問應當去了去年的舊,更起今年的新。國家政治亦應當去了去年的舊,更起今年的新。我們趁今日升旗的機會,應當升此去舊更新的真精神,以作今年的新事業。

政治——六十二、工務技能——升旗講話:什麼是工務技能與事務技術的區別,如怎樣定章程,怎樣畫表式,怎樣辦公文,怎樣記賬簿,怎樣管人,怎樣管物,怎樣管事,這等等就是工務技能。如何定一個辦某事的章程,畫一個辦某事的表式,如何辦一件達到某目的的公文,記一種某項事的賬簿,怎樣管如何的人,如何的物,如何的事,這等等就是事務技術。工務技能如器,事務技能是用器的一種方術。用器的方術要巧,器亦須利。發揮工務技能固須有事務技術,而完成事務技術尤須有工務技能。今日的事務官必須事務技術工務技能兼善才可以發揮政治的效能,惟工務技能須有各種專科教材。

一月二日

移轉目的,不妥協可。障礙目的,不妥協不可。

同志——升旗訓話:意志應本道理與需要來決定,不應以利害而決定。反過來說,道理需要是決定意志的標準,利害不是決定意志的標準。也就是說,凡不是根據標準決定的意志,應當加以審查,重新決定。但決定之後,應爲自己一生努力的方向,此謂之志。同此志者,謂之同志。

一月三日

非符合上現實不能漸變,非破壞了現實不能突變,必須有漸變的工夫,始能達突變的目的。

犧牲救國——升旗講話:犧牲救國是我們全國人民今日應抱的決心,尤其是我們站在第一線的晉綏人民更應有的決心。我們應該深深的明白亡國史上的國民欲求犧牲而不可得。況人生天地間,是以氣節爲尚。偷生的人有何價值,有何生趣。希望大家抱定犧牲救國的決心,站在先知先覺的地位,領導民衆,挽救危亡,復興民族。

一月四日

不怕不是大人,能管住自己纔是大人。

公務員應當自責——升旗講話:我們的廚夫工役,枉費了我們的錢,枉費了我們的時,枉費了我們的力,因爲他僅僅賺我們小小的工資,我們還曉得深深的責備他是應當的。我們身爲國家的公務員,國家給予我們較大的薪水,尊榮的名器,及較大的歷史機會,如果枉費民財民時民力,我們應當自責,人民更應當深深的責備我們。

一月五日

感情的人能以科學式範圍,理智的人不能以科學式範圍。

實事求是——升旗講話:行政當尚實不當尚文。尚文是衰敗的起點,尚實是振興的初頭。我們今日確是一個空文政治,故維新多年不收實效,病根即在此。今後應力改空文政治變爲事實政治,富強文明始能實現。我們大家要沉下心去,力排空文,實事求是。

一月六日

過膽小的結果等於過膽大的錯誤,過膽大的錯誤甚於過膽小的損失。過膽小的結果等於過膽大的錯誤,凡事均須在夾縫中求對,過於怕前若干,即是過於不怕後若干。

工務技能第一次的進步——升旗講話:以後應努力使我們的印刷品上不有一個錯字,定期的事上不誤一點時間,做到此兩者,爲我們工務技能第一次的進步。希望以此自勉,勉人。一人做不了的事,必須集合多數同志共同做。但此多數人必須如一人,始能做成。你東我西,是烏合之衆,結果是等於一人,甚至不如一人,必失敗。

一月七日

不良開現實作漸變的工夫,達突變的目的。變是變變的,拿上不變的來變。得不到不變的,不能變變的。

度危難一——升旗講話:度過危難只有循着真理前進,欲循着真理,須先認識真理。必須個個人力除私見偏見成見,儘量的感情內斂,理智外發。感情內斂,理智外發,才能認識真理。以真理決定自己的言動。

一月八日

成不了大喇嘛的稱,此生不能快活。

度危難二——升旗講話:什麼是真理,全部的是非,全部的利害,就是真理。我們應坦白的本上全部的是非利害決定全部的共同路線,領導全民共趨一途,絕對的要避免形成自殺的對抗戰線,危難自可度過。

一月九日

政治如車,民心似路,路不平車顛,心不平政覆。

共利害同是非——升旗講話:爲政最怕偏,一偏就起對抗,起了對抗,在政治本身上說是障礙,在單位的全體上就是自殺。故爲政必須就全部利害上找是非,纔夠作人民的重心。

一月十日

要有鋼鐵的志氣,不屈不撓。要有膠皮的性質,不脆不折。要有大無畏的精神,勇敢直前。要有小心謹慎的行爲,事策萬全。目的上絕對的不妥協,志不可奪。途徑上絕對的妥協,不以小害大。

衆力必須成團力——升旗講話:衆力必須成了團力,始有力量。欲使衆力成團力,必須使思想一,認識一,行動一。

一月十一日

身不由自主是罪囚,心不由自主是凡夫。

爲下級解除困難——升旗講話:下級是爲上級辦事的,下級的困難,即是辦事的困難,必須真實爲下級解除困難。今後各級上級,要虛心的具體的爲下級解除困難,方能走上真實辦事的途徑。

一月十二日

佔着公理奮鬥,聚集人材圖功。

政治應站在全體的利害上——升旗講話:形成對抗戰線是民族的大不幸,只有爲政者在全體的利害上明確的領導民衆向一條路上走,如政治站在全體上,縱有以一部份的利益或私見偏見成見而離開全體的利益,亦是自絕於社會。

一月十三日

甘言每繼之以辣行。

辨識——升旗講話:國亂由於心亂,心亂由於識亂,撥亂反正,當先辨識。

一月十四日

身在世短,心在世長,不可重短輕長。

是非與利害一——升旗講話:事有萬般,性質只二:一屬是非,一屬利害。處是非類的事,不可計成敗。處利害類的事,以成敗定是非。如是非利害雙兼的事,必是或由是非轉變爲利害,當以利害論。或由利害轉變爲是非,當以是非論。

一月十五日

知道都由不知道來的,有所爲都由無所爲來的,有故都由無故來的,有用都由無用來的,有都由無來的,無是造物之始。

是非與利害二——升旗講話:是非問題是無條件的,不問成敗,毅然爲之。利害問題是有條件的,當審成敗,再定爲否。

一月十六日

有餘,小者漸大。不足,大者漸小。

爲政須適時——升旗講話:爲政如穿衣,必須適時。穿衣冬葛而夏裘是自傷。爲政在海陸交通時,仍抱大一統的原則是自敗。

一月十七日

人生第一要有技能,第二要有好子女。

漸變與突變——升旗講話:學問與事功成就處是突變的,欲收突變的效果,須努力漸變的工作。突變是破壞現實的,但非符合現實不能漸變,離開現實漸變的工作是無效的。什麼叫不離開現實?言行必須得人之同情。因得到現實的同情,始能引人漸變。現實的漸變如登高,然尋見平處,登高才有途徑。漸次能高,萬丈可至。齊崖數尺,即可阻行。漸次而高,即是不離開現實。齊崖數尺,即是離開現實。作漸變的工作,務須以離開現實爲戒。

一月十八日

站在對面想想,能得到公道再開口,定可得他的同情。

澈底維新——升旗講話:適時全在維新,尤在澈底的維新。不澈底的維新,得不到真正的富強文明。我國維新多少年,而無實際,其病即在不澈底。今日欲澈底維新,必須有澈底的國識。

一月十九日

低的國識中,出不來高的政治。

錯一——升旗講話:錯是吃虧的,誰錯誰吃虧。錯了多少,吃虧多少。欲不吃虧,只有不錯。尤其是領導人民的政治不敢錯,而領導政治的人,更不敢錯。

一月二十日

人生是爲做事,不是爲與人致氣,凡不礙自身做事之橫逆,均應置而不論。

錯二——升旗講話:錯了認錯可以消錯,錯了改錯可不復錯。錯不認錯是一錯變爲兩錯,錯是一錯,不認又是一錯。做這最吃虧的事,一定是最糊塗的人。

一月二十一日

知難行難,才能勝難。若不知難而行難,必爲難所勝。

如何紀念公務員責任節——升旗講話:今日是公務員的責任節,因爲民國二十五年一月二十一日中央覈准晉綏實行公務員遺誤罪,故定今日爲晉綏公務員的責任節。我們過此責任節,大家定心想想,應發生無限的感慨。中國儒者學問最講負責,以最負責文化之國家,而成一個最不負責的現象,這不能不使我們對中國二千年大一統上以祿位籠絡豪傑下以做官爲目的的遺毒,痛加掃蕩。從今日起應確實的認定責任神聖的人類事業,堅決的自己負責,成現代化的人,並絕對的不容人不負責,成現代化的官,完成挽救危亡復興民族的使命。

一月二十二日

反求諸己,不只於事有益,精神亦覺爽快。

責人九分自責十一分——升旗講話:人有十分的錯,只可責人九分。己有十分的錯,自責要十一分。確知己錯的人,聰明人方能。若責人十分錯,對方不易接受,使我之責備減少效力。確知人錯的人,亦是聰明人方能。若責已十分錯,對方不易接受,使我之自責減少效力。

一月二十三日

進一步自責自益。退一步責人人勉。

成見——升旗講話:成見壞事甚於私見偏見。私見雖人人皆有,但不易表現。偏見有者甚少。惟成見幾無人無之。因人從外所入者,皆系過去的存在腦子裡,即爲成見,即不適用於將來。然成見皆是已過的事理,有成見者執理壞事,故反甚於私見偏見。以適時爲中的政治,必須打破成見,本以生爲人事理的原則,該怎樣就怎樣,始能撥亂以致治。

一月二十四日

努力人生實需的事是實際效果。

求己——升旗講話:我們以行有不得者反求諸己爲成功的明確途徑,若求諸人,非徒白費時間與力量,於事無補,且生障礙。古人所謂智者求己,愚者求人,這是何等分明。

一月二十五日

人治重仁,以仁統義。法治重義,以義統仁。故法治下的仁愛,亦包在主張公道之內。人治比火車,重在機車拉列車。法治比汽車,重在各自開行。

政治應適合人民一——升旗講話:政治是處理人民實際生活平常事,要平實爲之。政治系與多數人共事,必須守信,必須謹慎。信失不易復,言出不易收。

一月二十六日

物質是有時間性的,精神是無時間性的。

政治應適合人民二——升旗講話:我們今日的政治是模仿性的產物,不是創造性的產物,是知識界的產物,不是人民需要的產物,故事事離開人民。今日必須使政治與人民打成一片。但人民加入政治難,政治放在民間易,故應使政治適合人民。

一月二十七

克己的講理,定可得到人的佩服。

力祛守舊與模仿——升旗講話:政治必須適合需要,今天用着甚即做甚。在人民是易於接受,在政治是日起有功。但障礙是豎的守舊,橫的模仿。模仿與守舊皆不能恰合需要,我們必須力祛守舊與模仿。

一月二十八日

別具心肝的人,什麼樣的醜態也能拿出來。

不公道是百業進步的障礙——升旗講話:我們看見凡不是一人的事,沒有不是因不公道敗壞下去的。就政治上說,當罰不公道,則賞不足以勸,罰不足以儆。負擔不公道,則加不從,減不悅。非公道政治不能刷新,凡公務員必須以政權主張公道,以舉百業。

一二八紀念日——一二八淞滬抗戰紀念日,已經過四個了。在這第五個一二八的今天,我們應追悔五年來我們民族還沒有什麼進步,依然是給人家低頭,我們承受上前人的遺誤。我們不能再繼續前人的遺誤,使我們民族長久對人低頭。今天我們要振奮起來,踢破經常範圍,加緊自強,喚醒民衆,組織民衆,訓練民衆,武裝民衆,把一盤散沙的民衆變成一塊膠石的民衆,貫徹我們的守土抗戰,精誠團結,共赴國難,以達挽救危亡、復興民族之目的。

一月二十九

爲政不在多言——升旗講話:古人說爲政不在多言,歐戰時各國曾禁貼標語喊口號,皆戒言尚實之意。故爲政凡言頹喪者當禁。非言不能振起、非言不能表心、非言不能齊一、非言不能發現真是非者,自當言之。當言者不言與不當言而言,其害維均。

一月三十日

眼光要遠,做事要近。

守時間——升旗講話:守時間是公務員負責任的表現,行爲上不守時間,就是精神上不負責任。希望以守時間自律,並以守時間律人。

一月三十一日

先時之見,可以自處,不可以處人。自處則吉,處人則兇。

審路徑——升旗講話:走到錯路上,跑的愈快錯的愈深。做事的成功第一在審路徑,定路徑,纔可以快跑。

二月一日

對在兩間才稱善

中到無處始叫佳

橫額——履中求對

上治路——升旗講話:上了治的路子,才能遏止住亂。上不了治的路子,遏亂即是造亂。同是其是,同非其非,同利其利,同害其害,就是上了治的路子。

二月二日

歲不再來,只有努力做事,以資補救。

尋治道——升旗講話:什麼是亂的路子,各是其是,各非其非,各利其利,各害其害,這就是亂的路子。亂不能遏亂。治始能遏亂。欲遏亂須先尋治道。

二月三日

走路尋不見途徑到不了地頭,做事尋不見途徑成不了功。

一元錢要收一元錢的效果——升旗講話:在農村破產的今日,在國防第一線的晉綏,欲渡此難關,事事需錢,我們今日無論對國家對人民均應當拿出十分的辛苦,使人民的錢一元收一元的效果,才能對的起人民。

二月四日

反對左可以,自己不當站在右邊。反對右可以,自己不當站在左邊。站在左邊反對右,站在右邊反對左,不是消敵是樹敵。

儉樸——升旗講話:國家在此危難的時候,尤其是我們環境惡劣的晉綏,應盡力提倡儉僕,以節財力,而渡難關。希望大家自今以後,再不穿高貴衣不吃稀珍菜,以爲人民倡。

二月五日

鏡子本領令人佩服,照喜自己不喜,照怒自己不怒,喜怒確當而自己不傷。人能真如鏡,則與大喇嘛的稱相等矣。

渡過難關——升旗講話:渡過非常的難關,須有非常的決心,用非常的方法。今日的山西是非常時期的山西,希望大家脫了世俗眼光,拿定非常決心,用非常方法,以渡過非常的難關。

二月六日

究竟最初是個什麼,最終是個什麼,不只你說不來,而且你想不來。

二月七日

古人的身距我很遠,古人的心距我很近。

漸變與突變——升旗講話:離開客體現實的行爲,不能講客體漸變。不能漸變,即不能達突變的目的。

二月八日

第21章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4)第4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一)(3)第41章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1)第43章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3)第34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4)第25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1)第35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5)第8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一)(7)第67章 一九五〇年(二)(3)第15章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3)第23章 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2)第41章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1)第42章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2)第38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3)第9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二)(1)第17章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5)第41章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1)第40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5)第24章 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3)第29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5)第9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二)(1)第41章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1)第17章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5)第49章 民國三十年(1941年)(3)第36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1)第65章 一九五〇年(二)(1)第45章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1)第66章 一九五〇年(二)(2)第61章 一九五〇年(一)(3)第21章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4)第51章 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2)第32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2)第36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1)第33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3)第31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1)第24章 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3)第55章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第61章 一九五〇年(一)(3)第62章 一九五〇年(一)(4)第47章 民國三十年(1941年)(1)第21章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4)第57章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1)第63章 一九五〇年(一)(5)第13章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1)第50章 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1)第69章 一九五〇年(二)(5)第38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3)第13章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1)第7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一)(6)第13章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1)第62章 一九五〇年(一)(4)第42章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2)第10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二)(2)第34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4)第12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二)(4)第44章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4)第16章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4)第39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4)第69章 一九五〇年(二)(5)第56章 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第58章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2)第34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4)第63章 一九五〇年(一)(5)第5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一)(4)第13章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1)第38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3)第43章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3)第58章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2)第17章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5)第19章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2)第34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4)第51章 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2)第6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一)(5)第43章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3)第48章 民國三十年(1941年)(2)第29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5)第29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5)第15章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3)第9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二)(1)第55章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第54章 民國三十三年(1944年)第56章 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第54章 民國三十三年(1944年)第43章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3)第55章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第49章 民國三十年(1941年)(3)第31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1)第5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一)(4)第33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3)第24章 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3)第32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2)第67章 一九五〇年(二)(3)第25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1)第39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4)第35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5)第28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