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2)

日本川備司令於本月一日參加江都僞組織警官訓練所開學典禮,在辦公桌上寫一字條,書“日本危機,支那危機,東亞危機,戰爭要不得,打倒軍閥”。日本此次對華作戰,可謂日本自殺,並使亞洲復興受根本打擊,乃極錯誤之舉。將此次人力財力變而爲協助亞洲民族復興,其功效比之亞洲自殺有天淵之別,惜日本高明人均不當權,致自誤誤洲也。

五月一日

南京失陷日,梢井墳喜電告西園寺以要功。西園答:我老矣,當年準備囑爾輩留以饗客,爾盡取而喂狗,試問客來何以應。中國最弱,勝何足奇,餘聞勝反憂,爾輩誤矣。臺耳莊敗耗傳到東京,西園拈鬚一笑,爾之豪氣固可佩,將何以善其後,少壯派默然云云。日大國也,不乏憂深思遠之人。

五月二日

安民用民

政須安民兼用民,有體有用政始仁。

若不圖安又不用,體用皆無效何因。

五月三日

作戰有感

(一)

指揮不統一,戰事難展開。

可惜好機會,誠恐不再來。

五月四日

作戰有感

(二)

命令一日五次更,反使部下儉實行。

謀定後動考功過,使無躲閃方利兵。

五月五日

偶感

半生滴淚等池潭,至今猶有餘痛函。

世間那有舒心事,人人往事不堪談。

五月六日

爲政有感

誰爲人民計,官多爲己謀。

故凡百設施,皆成自身尤。

五月七日

觸身病疼,觸心病慟,處人當忌之。

中國家庭合處辦法,好處是少則子息有靠而易長,老則父母快樂而善養。不好處是少時子息受困,老則父母被分,兩皆不善。如能婆慈媳賢,父慈子孝,合居爲好,否則另居好。

五月八日

偶感

四同兼心同,五同情自通。

海乾與石爛,此同到始終。

五月九日

心不發物窮困,物不表心奢靡。商埠都市窮鄉荒莊,皆心物相離,爲國家極大危機。

五月十日

外患

有民不知教,有產不知開。

做甚不務甚,外患自然來。

五月十一日

集感

歷史多系缺憾事,遍地又多缺憾人。

盡使缺憾入耳眼,肝膽不碎心不仁。

讀史每難卒半冊,談世無不汗一身。

禍根盡由偏制度,得中兼需力萬鈞。

五月十二日

政治如車,人民如路,車能轍路,路能覆車,古人所謂懍乎若朽索之馭六馬。行車須先平路,施政須先安民。

五月十三日

萬事發於心,無是心必無是政,爲政必先培心。無愛人之心,不會有愛人之政。無愛國之心,不會有愛國之政。

五月十四日

無上大權,有存亡,無是非,是非亦須在事後評之,若事前說是非,未雨綢繆之事,不易爲矣。

五月十五日

答叩軍情者

敵攻十月未曾停,國人函電問情形。

二區抗戰真面目,須從敵方廣播聽。

五月十六日十七時離中市二十一時到固縣村(又稱古賢村,山西吉縣)

夜行有感

人人統說蜀道難,誰知吉縣路更蟠。

通衢大道僅行人,徒步山頂月照鞍。

迷信誤人

吉縣人民患迷信,有病不醫將鬼趕。

不知多少冤死者,速開民智責在官。

沿黃河北上

逝者如斯未曾休,繼來誰知億萬秋。

已往冤怨知多少,人類缺憾無盡頭。

圖存

立國全憑未雨綢,強鄰謀我幾時休。

適應環境早爲計,足食足兵民信修。

人材與制度

立國全憑未雨綢,人材制度須兼籌。

精神物質同開發,競爭生存始有由。

物產證券

立國全憑未雨綢,工作增多生活優。

比限物產交易病,物產證券顯功猷。

按勞分配

立國全憑未雨綢,制度殺更尤。

按勞分配真公道,人類幸福向此求。

組織責任心

立國全憑未雨綢,組織責任心當頭。

充滿此心飛機速,迎頭趕上尚何愁。

互相批評

立國全憑未雨綢,互相批評礪無儔。

檢討錯誤無涯益,促進事業此最尤。

五月十七日固縣

會客有感

民大學生殞八個,遍地宣傳死三千。

誰說不怕雲遮日,四川齊年不見天。

橫波

惡意造謠伎倆多,無風每每掀橫波。

讀史未識虯髯客,立志常懷魯陽戈。

五月十八日

大一統

(一)

始皇一統二千年,外患無憂內顧先。

愚民不足並愚官,革命維新效均鮮。

(二)

始皇一統二千年,世界大國不毗連。

焚書坑儒銷兵器,目光全被對內牽。

(三)

二千年中大一統,不知世界尚有鄰。

政尚愚民官尚貴,國風民習病根深。

五月十九日

中國的困難,不在不會學西洋的學問,是在不會運用中國的學問。不怕人民不肯抗日,全怕政府行之不堅。

五月二十日

憂古

(一)

立國全憑未雨綢,古人遺誤今人愁。

怨尤古人抵何事,血汗尚須今人流。

(二)

未雨綢繆國必治,臨渴掘井枉勞心。

鴉片之役已見絀,一直遺誤到而今。

五月二十一日

方法是解決事的困難,道理是解決人的困難。

五月二十二日

不肯責己的人不能處人,不善責人的人不能理事。人心如水有孔必泄,無論如何密的法,亦難防人不犯。

五月二十三日

告阻

未雨綢繆忌諱多,禍已臨頭尚阻何。

即使從今羣策力,尤恐難回魯陽戈。

愧羣賢

足食足兵與民信,立國必須此當先。

籌謀需仁兼需識,而今尤感愧羣賢。

五月二十四日

倒退的國家,責任愈大愈不負責,官級愈大愈不努力。

五月二十五日

無好乾部絕難有好部屬,選拔幹部,訓練幹部,爲練兵之先着。

怨西后

國家閒暇明政刑,槃樂怠敖理無存。

女子當國無不誤,可憐國人告無門。

自愧

師旅饑饉僅三年,九一八來六載遷。

蘇俄五年成計劃,我則依然弱如前。

五月二十六日

障礙進步莫甚於磨擦。

精誠團結

抗敵容易精團難,精團必須各心安。

上布公道下極誠,救國途徑自然寬。

戒自滿

國是難識不難爲,虛心求得天下知。

倘若自滿並自傲,拒人千里重國危。

五月二十七日

不會辦公事不能存在,不會定章程不能有功,不會定製度不能立國。

五月二十八日

過量的食損胃,過分的責傷情。

五月二十九日

非去不能添,必須有去的勇氣,始能收添的效果。

五月三十日

環境逼迫的進步是常人,自動的進步是豪傑,環境逼迫而不知進步是庸懦。中國六十年來當國者皆庸懦人也。

人民幸福

政爲人民謀幸福,幸福出自人民身。

發展心力與身力,精神物質全始仁。

五月三十一日

不只是性難改,認識亦難改。不認識現實所需要的人,認識常常落在需要之後。

六月一日

以一處二,對一錯一。以二處一,得半失半。

六月二日

落後者淘汰,過前者碰頭。

六月三日

無企圖的人,不能共謀企圖事。

六月四日

多難興邦的話,全是說自己努力,所謂栽培傾覆是也。今日國難嚴重,正志士努力之時,過之悔不及矣。

六月五日

用不勝任的人辦事,其事必壞。但用上再去不易,在用之先須十分審慎,且必須試之在先,用之在後。

六月六日

在極紛紜的時候,人最易乘隙謀私,尤非縝密不可。

六月七日

似是而非的非,似非而是的是,能懂的人少,不可逢人而言。

六月八日

應當體諒人知不能爲,責備人法不能守,前者是知難行易,後者是知易行難。

六月九日

精神超乎物質,舉重若輕。物質超乎精神,東丟西遺。觀乎徐汴戰爭,仍非物質不足,實是精神不夠。經此次戰事,證明今後努力當精神物質並重,且常使精神超乎物質。

六月十日

國保護家,家保護人,人保護國。三者循環保護,不可一缺。

六月十一日

動感情的事來,尤非平心靜氣的處理不可。

六月十二日

多年欲寫中國的百病及其治療法,未及入手,每以爲憾,今日仍在憾之中。

六月十三日

治國是事功,知難行易。克己是學問,知易行難。

六月十四日

二的利害成不了一的團結,二的認識成不了一的行爲。

六月十五日

上級要體諒下級的困難,補助下級的缺點,指示下級辦事的方法,糾正下級的錯誤,懲罰下級的罪惡,缺一不足以爲善,這是屬於人治的一面。尤要緊的是規定辦事的章則,使下級有所遵循,所謂治人治法,可收全功也。

六月十六日

慎人選,專責成,善指導,嚴考覈,當賞罰,可無爲而治。

六月十七日

聽話其難哉,各力圖其說以欺上,聽話其難哉。

六月十八日

不夠的局勢上,愈努力其錯愈大。

六月十九日

德日的戰術是侵略性的,強國對弱國,用之利多害少。孫子兵法是平性的強對強弱對弱,可謂最公道的戰術。吾國今日與日本作戰,是以弱對強,採德日戰術甚爲不利,但舉人所學如此,非特更改不易,言更改且難,真是錯路走深難返回,謀國必須事事圖始慮終。

六月二十一日

用兵必須先勝而後戰,今日仍深感不易。

六月二十二日

強迫補充兵額是飲鴆止渴,補來之日即伏帶槍逃亡之機,結果非特無兵,而且並槍亦無之。

六月二十三日

走到死路上,非返回不能逃死,此爲必然之理。今日我國尚未背死路而行,是使人最着急之事。

六月二十四日

言過量失效,事過量失成。

六月二十五日

章則如器具,器具不利不能處物,章則不備不能理事。

六月二十六日

不能避人之短,即不能用人之長,終不能得人之助。

六月二十七日

言多一分行少一分,氣多一分理蔽一分。

六月二十八日

在中國爲政,第一感到用耳難。因人言無信,各言極端,爲政困難在此,國事敗壞亦在此。

六月二十九日

互相批評利人,檢討錯誤利事,組織責任心利國。

六月三十日

曉人以不知,責人以不認,不只無益反而有損。

七月一日

以弱戰強,須用以弱戰強的戰法,拿上以強戰弱的戰法而作以弱戰強的戰爭,未有不敗者。

七月二日

無政治能力之國家,一潰即散。

七月三日

使多數人均有工作,須支配得宜,欲工作均有效果,須章程得宜。

七月四日

在錯路上走的愈快,離對愈遠。

七月五日

利害相反,雖苟合終亦必離。

七月六日

有中心思想,纔能有集體企圖。有集體企圖,纔能有組織責任心。

七月七日

有權位的人,求人批評尚且不易,況拒絕乎。

七月八日

教人知易,教人行難。

七月九日

強不能者能,非徒無益而且有損。

七月十日

事先無準備,臨時必慌張。

七月十一日

打仗要先勝後戰,處事要先成後做。

七月十二日

一味責人,於事無濟,反求諸己,事乃可通。

七月十三日

重心輕術減能,重術輕心損德。

七月十四日

所好難止,所惡難行。

七月十五日

知利行利,知害避害,易。知善行善,知惡止惡,難。

七月十六日

惟日不足的爲善,是善的思想做了動力。惟日不足的爲惡,是惡的思想做了動力。爲人首須正確思想。

七月十七日

易事當教人爲,難事當引人爲。

七月十八日

善人之情,鼓人之氣,爲指揮人不可少之條件。

七月十九日

善人之情,鼓人之氣,人奮興。傷人之情,摧人之氣,人頹敗。

七月二十日

政務官之能力,不在用眼耳在用心。

七月二十一日

知人難,服人更難。

七月二十二日

敘述的學問,重在說明,進一步是推斷,是被動的,服從的,歸順歷史的,是歷史的奴隸。規範的學問,重在批判,進一步是指導,是自動的,革命的,指導歷史的,是歷史的主人。

七月二十三日

人是甚,已成不易改。期其改變,不若就甚用甚。

七月二十四日

爲政不只不在多言,實言誤行也。

七月二十五日

得其道,愈努力收效愈速。反其道,愈努力距題愈遠。

七月二十六日

人之好善,孰不如我,不可以惡揣人,而儉與之爲善。人之忌妒,孰不具有,不可以善循人,疏於設防。

七月二十七日

不認識需要是不知革命,不把握現實是不會革命。

七月二十八日

背耳告人說乖話,是增人惡感,是害人,仁者不忍爲,知者不敢爲。

七月二十九日

有人來問我,昨有人告我某人如何說我的乖話。我答曰,你不知我與某人交情,此答如何。餘曰:敢與你說此話,就是你的弱點,既來說,應正告之曰:你此說是增我與某之不併存,你是對不起朋友,你說此言,避不了人視你是別有組織,破壞抗戰,你是危害國家,增人之禍是不仁,陷己於罪是不智,君當以爲戒。

七月三十日

事到交關倍努力,成敗在此一時。

七月三十一日

不是事難爲,還是人不會爲。

八月一日

能安慰住人,才能得到人的幫助。能體諒人,才能安慰人。故處人必須能體諒人。

八月二日

去年今日

去年今日飛南京,今年今日固縣村。

回首往事已陳跡,盡是斑斑血淚痕。

八月三日

傷往

知之信比由之難,念年枉費我心肝。

自從易轍改轅後,直把時勞換逸安。

八月四日

知難行易的事易努力。知易行難的事難努力。

八月五日

張高(鼓)峰事件起於七月十九日,最緊張處從三十日起,從來弄假每成真。

八月六日

不是事不可爲,還是人不善爲。欲人善爲,先從自身改良起。

八月七日

誇功者必諂人,此等人站在大衆面前講話是暴短於衆。

八月八日

欲人不疑,須己不做令人可疑之事。

八月九日

做事須把握住現實,教人亦須把握住現實。

八月十日

過量之話減其效力,頂好說在量內效力最大。

八月十一日

積弊已深時,一時同去除,易感精力人材均缺,應一弊一弊逐次而去。

八月十二日

聽話不難,聽無意之話難,聽有心人之話更難,最難的是聽無意而有心之話。

八月十三日

憤壞事最大,擔事者第一不敢憤。

八月十四日

若網在綱爲辦事上必要之條件,開始宜從演繹法做起,中途要從歸納法做起。

八月十五日

學亂心荒的今日,無論大小事均難上路。必須造有軌道,併爲之起了頭,再周於督促,始能日起有功。

八月十六日

盼人知而自動的行,在行政說是錯誤,應當是領導上人而使人自動的行,纔是正道。

八月十七日

爲政怕錯,尤怕諱錯,更怕執錯。錯是損,諱錯是蓄損,執錯是助損,錯是事損,諱錯是名損,執錯要身損。

八月十八日

能規定法規章則,事有路途,治事不難矣。

八月十九日

公務上有原因的錯誤,是責任上的錯誤。無原因的錯誤,是人格上的錯誤。有了錯誤說原因,說的雖對,亦只可逃法網,不可以逃責任。

八月二十日

披砂撿金,是難於認識。

八月二十一日

老不能少,大不能小,舊不能新,腐不能真。

八月二十二日

大者多鬆,非大而緊者不易成功。

八月二十三日

盡生而知者常道也,常道不可違,違則兇。盡人而能者常技也,常技不可無,無則困。

八月二十四日

讀宋史有感

(一)

固縣閒來讀宋史,權相制將困財資。

誰知金牌十二假,宋祚由斯也履危。

(二)

求和須割地,割地要止戈。

苟安權相意,良將可奈何。

八月二十五日

處人當使人善感而不肯如何,不可使人惡感而無可如何,處事要善法而使人無可如何,不可使其有法而不肯如何。

八月二十六日

緩於事而急於人有功,忽於人而求於事罔效。

八月二十七日

革命的力量發生於是非之心,敘述的學問不講是非,不能發出革命的力量。

八月二十八日

以己之長補人之短。在上者如此,易委託事。在下者如此,易承辦事。

八月二十九日

輕喜則近狂,輕怒則近暴。

八月三十日

功罪分離,功是功,罪是罪,人人可知。功罪相連,功愈大而罪亦愈大,非智者不辨。

八月三十一日

同一事,在時易如反掌,過時難如登天。

九月一日

得竅扼要,是理事密訣。

九月二日

勢成難扼,成勢當慎。

九月三日

止亂須止心,成善先成念。

九月四日

知者言之易,不知者言之難。能者爲之易,不能者爲之難。

九月五日

人心如水,說到公處無面不平,說到私處有孔必入,故處人須善用,尤須善防。

九月六日

今日圖治必須先做兩事:一確定名詞意義界限,尤須一事一名,以明是非。一須創立事務技術處理事務,以表現行政效力。

九月七日

使人上路必須有力量,但不能盡憑力量,須有領導與說服。

九月八日

知識可以教人,行爲必須領導,行爲若不領導,如火車失了機車,不會自動。

九月九日

九分聰明的人懂不了十分的事,九分能力的人做不了十分的事,強之反招其非。

九月十日

第63章 一九五〇年(一)(5)第42章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2)第35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5)第65章 一九五〇年(二)(1)第30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6)第67章 一九五〇年(二)(3)第37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2)第35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5)第42章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2)第33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3)第32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2)第3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一)(2)第62章 一九五〇年(一)(4)第36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1)第2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一)(1)第15章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3)第58章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2)第63章 一九五〇年(一)(5)第44章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4)第46章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2)第32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2)第50章 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1)第4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一)(3)第67章 一九五〇年(二)(3)第61章 一九五〇年(一)(3)第15章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3)第49章 民國三十年(1941年)(3)第53章 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第9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二)(1)第38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3)第13章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1)第59章 一九五〇年(一)(1)第29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5)第42章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2)第38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3)第44章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4)第7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一)(6)第29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5)第66章 一九五〇年(二)(2)第36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1)第47章 民國三十年(1941年)(1)第24章 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3)第27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3)第59章 一九五〇年(一)(1)第25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1)第66章 一九五〇年(二)(2)第37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2)第9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二)(1)第63章 一九五〇年(一)(5)第31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1)第20章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3)第2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一)(1)第61章 一九五〇年(一)(3)第10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二)(2)第30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6)第46章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2)第66章 一九五〇年(二)(2)第64章 一九五〇年(一)(6)第57章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1)第11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二)(3)第47章 民國三十年(1941年)(1)第33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3)第9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二)(1)第8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一)(7)第38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3)第55章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第57章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1)第65章 一九五〇年(二)(1)第48章 民國三十年(1941年)(2)第35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5)第61章 一九五〇年(一)(3)第8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一)(7)第17章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5)第59章 一九五〇年(一)(1)第36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1)第53章 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第43章 民國二十七年(1938年)(3)第59章 一九五〇年(一)(1)第40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5)第49章 民國三十年(1941年)(3)第1章 出版說明第22章 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1)第40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5)第35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5)第36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1)第38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3)第26章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2)第52章 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3)第18章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1)第54章 民國三十三年(1944年)第36章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1)第53章 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第2章 民國二十年(1931年)(一)(1)第33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3)第65章 一九五〇年(二)(1)第23章 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2)第67章 一九五〇年(二)(3)第33章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