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0章 重金屬的誤區

重金屬搖滾,作爲最早的搖滾樂之一,實際上在很多人的認知中有一個誤區。

認爲它很“重口味”。

在西方傳統的搖滾樂分類中,是沒有“重金屬(Heavy-Metal)”這個分類的。

在七八十年代的時候,傳統意義上的重金屬搖滾,實際上是被劃分在“硬搖滾(Hard-Rock)”這一類別中。

至於重金屬這個名稱,事實上是起源於亞洲。

八十年代,隨着一系列不可描述的政.治環境改變,槍炮與玫瑰、黑色安息日等等,這些頂級樂隊的作品得以進入太平洋對岸的市場,並在極少數歌迷羣體中迅速流行起來。

以做夢、輪迴、超載等樂隊爲代表的不可描述國度搖滾,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的。

在那個年代,這種音樂對於太平洋對岸的大多數歌迷來說,無疑是相當重口味的。

再加上當時的歌迷們對搖滾樂一知半解,聽到搖滾中有一個“金屬樂”的分支,就以爲金屬樂就是搖滾,因而就有了重金屬這個名字。

發展到後來,許多人開始認爲重金屬和硬搖滾是完全不同的兩個類別,甚至催生出了Heavy-Metal這個單詞的誕生。

以八十年代的審美來看,重金屬搖滾對太平洋對岸的歌迷們來說,確實非常重口味。

強烈失真的吉他音色,暴躁而撕裂的旋律,主唱低沉嘶啞的嗓音……

這對當時聽着譚詠麟、鄧麗君、費玉清、羅大佑等歌手長大的歌迷們來說,可能會覺得重金屬搖滾就是這個世界上最重口味的音樂。

但事實上,在所有的搖滾類型中,重金屬實際上是偏“清淡”的一類。

若是按照今天的審美,想必不會有太多人覺得重金屬真的很“重”。

不提死亡金屬、碾核這種極端的搖滾類型,就連年輕人最喜歡的電音,都比它重多了。

重金屬搖滾中有不少諸如《歡迎來到叢林》這樣【略顯】暴躁的音樂,但是也不乏《變革之風(Wind.Of.Change)》這種很有小清新感覺的單曲,甚至當做民謠來聽,都沒有任何的問題。

不過在《阿瑪拉》專輯中,相較而言,唯一一首較爲柔和的,也就是這首《變革之風》了。

其它的九首歌,單純以重金屬搖滾的標準而言,都屬於相對偏暴躁、嘈雜的類型。

當然,這僅僅是以“重金屬搖滾”的標準來評判的。

若是和萬惡的碾核相比,這張專輯可以說是乾淨得不能再幹淨。

爲了給這張專輯增添足夠的“輕柔風”,在錄製《變革之風》的時候,安妮甚至放棄了平時慣用的電吉他,而是用上了一把木吉他。

配樂中的鍵盤,也被賈森換成了一架鋼琴。

在不影響成曲質量的前提下,羅傑並不反對其它隊友根據自己的理解,對歌曲做出適當的調整或者改動。

經典之所以是經典,除了作品本身足夠出色之外,如何完美地體現出樂隊衆人對歌曲的理解,反而是更爲重要的一點。

若非如此,也不會有那麼多翻唱超越原唱的事情發生了。

事實上,這反而更有助於保持專輯整體風格上的一致性。

若是全部照搬原版,不需要具備多麼高的音樂素養,任何一個聽歌多一點的人都能察覺出來,這壓根不可能是同一支樂隊的作品。

對於那些大名鼎鼎的頂級樂隊,哪怕去掉主唱的人聲,你也能準確地分辨出來是誰的作品。

一支樂隊的標籤會有很多,主唱只是其中較爲突出的一個點,而不是全部。

吉他手慣用的riff和效果器,貝斯音線前置還是後置,鼓的節奏……

這些都是在曲譜之外,真正構成一支樂隊的關鍵所在。

而不僅僅只是體現在五線譜,或者主唱聲音的辨識度上。

就好像樂隊過去的所有作品一樣。

歌詞、曲譜或許是照抄,但做出來的音樂,卻不是空中鐵匠、AC/DC、槍炮與玫瑰的作品。

而是屬於Darkness樂隊,屬於羅傑、安妮、理查森三人,帶有強烈個人印記的作品。

無論是主唱的嗓音,還是樂器的音色、演奏的手法,都和原版有着很明顯的區別。

腦海中數千首前世經典作品,只是讓羅傑有一條通向成功的路,而不是直接將羅傑送上巔峰。

單純只是模仿,別說一線,能夠達到二線的門檻,已經算是極爲出色的成績了。

…………

和過去的任何一張專輯一樣,《阿瑪拉》在錄製的過程中,衆人的進度並不完全一致。

甚至錄音的順序都是不一樣的。

安妮最先開始錄的是吉他旋律相對簡單且舒緩的《變革之風》,以求儘快恢復狀態。

雖然休息的時間不長,但幾周沒摸吉他,肯定多少會有一些生疏,如果一上來就錄《一》這樣強調吉他solo的高難度歌曲,說力不從心倒是不至於,但必然會拖慢進度。

而羅傑的第一首歌,則選擇了AC/DC樂隊的《地獄高速(High.Way.To.Hell)》。

鋼鐵俠託尼-史塔克最愛的單曲之一。

單從技術性的角度來講,這首歌並不複雜,甚至可以說有些過於簡單了。

許多人甚至會產生一種“我上我也行”的感覺。

但事實上……

不去探討那些技術性和藝術性的問題,僅僅只看它的火爆程度就知道了。

縱觀整個重金屬搖滾的歷史,能夠和《地獄高速》相提並論的作品,永遠只是有數的那麼幾首。

若是真的像人們想象的那麼簡單,怎麼可能在幾十年的時間裡,依然沒有人模仿出來?

說起來,這首歌還有一個有趣的梗。

AC/DC:High.Way.To.Hell。

齊柏林飛艇:Stairway.To.Heaven。

黑色安息日:Heaven.And.Hell。

齊柏林飛艇到底是不是重金屬樂隊尚且存在爭議,羅傑在制訂《搖滾聖經》系列計劃的時候,也是將他們的作品歸類到了布魯斯搖滾(藍調搖滾)中。

但若是硬要說齊柏林飛艇是一支重金屬樂隊,問題似乎也不是很大。

好歹有個重金屬三大鼻祖的名頭在,儘管他們的作品幾乎沒什麼金屬味。

如果這樣算的話,三支頂尖的重金屬搖滾樂隊,似乎可以說是以天堂和地獄爲主題,來了一場“隔空競賽”。

以天堂和地獄爲主題的搖滾歌曲很多,多到沒有人能夠數得清究竟有多少。

但能夠出色到成爲一支頂級樂隊代表作,又如此直白地寫進歌名裡的,也就這三首了。

除了早已錄完,但要等到《搖滾聖經》系列即將完結時纔會發行的《天堂的階梯(Stairway.To.Heaven)》之外,另外兩首,都在《所羅門之鑰》專輯中。

這兩首歌,也是《重金屬聖經》的絕對核心,還要再加上一首Metallica的《一(One)》。

Metallica這個名字,一度就是北美金屬搖滾的代表,從他們的樂隊譯名就可以看出來:重金屬樂隊、金屬樂隊、金屬之王樂隊。

嚴格來講,Metallica的主要風格應該算是介於重金屬和激流金屬之間,還要再加上一點速度金屬的屬性。

不過,作爲七十年代北美最具代表性的搖滾樂隊,將其歸入重金屬樂隊當中,完全沒有任何問題。

畢竟在那個年代,人們還不知道什麼叫做激流金屬,Thrash-Metal這個概念,也是從Metallica出現之後,才被人們所定義。

不過,和其它激流金屬樂隊不同的是,很少有敲擊樂隊會像Metallica這樣重視吉他,在歌曲中大量使用大段的吉他solo。

這也是他們更像重金屬樂隊,而不是激流樂隊的主要原因。

這支樂隊的成就沒有必要多說,歷史上最偉大的重金屬搖滾樂隊之一,激流金屬的創始者,就足以說明他們的偉大。

在1991年莫斯科郊外的搖滾音樂節上,三支樂隊吸引了共計超過兩百萬名歌迷,其中就有一支樂隊叫做Metallica。

提到Metallica,有一首歌是無論如何也繞不過去的,那就是《一》。

這首歌幾乎一度成爲Metallica的標誌性符號,將樂隊碰上神壇的同時,也讓Metallica樂隊從這首歌發行之初,就再也無法走出它的陰影。

在《一》之前,3/4拍是搖滾樂中很少使用的節拍,但在這首歌中,3/4節拍卻被Metallica使用到了極致,幾可稱之爲藝術。

無論你是否喜歡重金屬,無論你是否喜歡搖滾樂。

只要聽過一遍,一定會愛上它。

當然,吉他solo出色的,並不僅僅只有這一首。

重金屬搖滾的一大特點,本就是喜歡使用大段大段的吉他solo,如《阿瑪拉》專輯中的《我親愛的孩子(Sweet.Child.O“.Mine)》、《消失在黑暗中(Fade.To.Black)》等等,都有不遜色於《一》的、華麗到極致的吉他solo。

某種程度上來說,在《阿瑪拉》和《所羅門之鑰》這兩張專輯中,安妮的發揮,甚至比羅傑這個主唱還要重要得多。

話說回來,羅傑在樂隊裡的核心地位,最大的依仗本來也不是主唱的位置,而是能夠源源不斷拿出出色的作品。

以三人之間的關係,也完全沒有必要爲“被搶去風頭”這種莫名其妙的事情而擔憂。

至於理查森……

這個胖子就和任何一支樂隊的鼓手一樣,功成名就、家財萬貫、身邊美女如雲。

但沒有人知道他是誰。

這當然是個誇張的說法,但在樂隊的三人當中,胖子的知名度確實是最低的,這還是在胖子經常在媒體上高調地刷臉熟的情況下。

若是換一個低調的鼓手,恐怕真的沒幾個人知道他是誰了。

想起沒有存在感的胖子,羅傑突然想起了前世一個很有趣的梗。

所有樂隊的鼓手,他們的隱身能力,在某種程度上,已經可以算是一種超能力了。

比如說酷玩樂隊(Coldplay)的鼓手,他除了音樂之外,還客串過《權利的遊戲》紅色婚禮那一集,但哪怕是Coldplay樂隊的粉絲,十個人中,起碼也有七八個人壓根沒意識到,在婚禮上敲鼓的那個傢伙,就是酷玩樂隊的鼓手。

甚至於,在拍攝的時候,有一個羣衆演員問威爾-錢丕恩(酷玩的鼓手),“你是全職羣衆演員嗎?”

威爾-錢丕恩回答道:“不,我是搞音樂的。”

羣衆演員:“那你有什麼我可能聽過的作品嗎?”

威爾-錢丕恩:“???”

(注:酷玩確實有很多黑粉,但是他們的作品在歐美流行度很高,幾乎是個人都聽過。)

至於貝斯手……

咳,咳,讓我們跳過這個讓人悲傷的話題。

事實上,樂隊曾對樂隊的粉絲做過多次調查,結果顯示,羅傑的個人粉絲是最多的,但幾乎全部是因爲主唱和創作者的身份而喜歡上羅傑,而不是貝斯。

哪怕羅傑再怎麼爲手中的琴刷存在感,粉絲們更感興趣的,依然是羅傑的外表、身材、以及嗓音。

其次是安妮,這個問題少女具備一切吸粉的條件,出衆的外表,張揚的個性,讓人眼花繚亂的吉他技術,以及樂隊中“第二重要”的位置。

當然,這個第二重要,是指對樂隊一知半解的人眼中的。

鼓手隱身、貝斯手壓根不存在,所有的光芒都聚焦在主唱和吉他手身上,這幾乎是搖滾樂的普遍情況。

像Flea那種光芒壓過所有人的貝斯手,只是個例中的個例。

但若是真正組建過樂隊,就會知道,一個人在樂隊中的地位,和他的位置無關,只看對樂隊貢獻的大小。

搖滾和流行音樂最大的區別在於,搖滾是團隊合作的產物,每一個人都同樣重要,誰也離不開誰。

假如艾克索-羅斯、安格斯-揚、羅傑-泰勒和羅格-沃特斯組建一支樂隊,或許也會是一支頂級樂隊,但卻絕對不會是另一支槍炮與玫瑰、AC/DC、Queen、或者平克-佛洛依德。

至於胖子,這傢伙的個人粉絲在樂隊粉絲中的比例,已經從幾年前的接近四分之一,降低到了不足五分之一。

不過有趣的是,調查結果顯示,胖子的粉絲,反而是最死忠、最硬核的那一批。

無論是粉絲黏性,還是消費能力,都遠遠超出平均水準。

畢竟,胖子的粉絲大多自己就喜歡敲鼓,這東西可不便宜,玩得起的,家境多半差不到哪去。

這也是爲什麼圈內人總說鼓手有多麼重要,他們的存在感確實不高,但能夠爲樂隊帶來的幫助,卻是顯而易見的。

儘管所有的明星都喜歡說自己不在乎粉絲有沒有錢,肯不肯爲自己花錢,但私底下,誰都喜歡消費能力更強的粉絲。

說到底,明星歸根結底也是一種生意,做生意的人,當然更喜歡出手大方的豪客。

第262章 五毒俱全第658章 這章的標題被我吃了第96章 演出確定(第五更)第280章 歷史新低第551章 都和你一樣第327章 首周46萬和25%負面反饋第659章 一片陰霾第484章 這傢伙在搞什麼?第660章 吉米-亨德里克斯第722章 少奮鬥二十年第437章 有錢就會變胖?第394章 直接用錢砸反而更省錢?第485章 狂暴之路 上第94章 換房子第829章 這屆歌迷的水平很高第198章 五項提名第691章 有興趣更進一步嗎?第335章 “下個月初,洛杉磯見。”第422章 下一階段的計劃第409章 重要的是氣勢第652章 拉下水第213章 槍手,瞭解一下?第463章 八座水晶杯第768章 剝削自己第441章 魚已上鉤!第73章 吉姆?吉他手?第15章 練習第240章 《青春》、《黑色》發行第389章 工會備案項目第631章 安妮的另一面第551章 都和你一樣第479章 胖子的懷疑第803章第381章 《搖滾聖經:重金屬篇》第421章 版權,版權!第354章 祝我們的敵人好運第562章 繼承百億家產第853章 聲望第198章 五項提名第87章 Slap第210章 大胖子和小胖子第635章 激流金屬專輯?第442章 《後天》首映第876章 【《搖滾聖經》 Tour】第519章 要錢還是要影響力?第84章 玩貝斯的歌第355章 這幫蠢豬!第117章 老頭子一開口就是人生第449章 生存問題第142章 翻唱授權第803章第5章 經紀人第437章 有錢就會變胖?第246章 寫(chao)不出來的歌第183章 霸佔公告牌第460章 鑰匙第708章 盧卡的好奇心第515章 天敵第190章 巡演開幕場第589章 不要太過分了!第583章 第二次求婚第862章 史上規模最大的巡演第518章 五百美元怎麼樣?第97章 安妮的提醒第733章 歡迎加入第147章 聯合巡演計劃第778章 【量子娛樂傳媒集團】第231章 一億美元的投資第259章 輸了就不要回來了第280章 歷史新低第609章 玄冥二老第351章 我們有麻煩了第631章 安妮的另一面第485章 狂暴之路 上第91章 遲到(第五更)第666章 反擊第627章 會不會太久了?第62章 調音與排練 上第223章 不同的利益訴求第792章 拆分和併購第76章 新的分配方案(第五更)第646章 銷量壓力第373章 皇后樂隊到底在哪?第450章 “你牛嗶!”第473章 人情的作用第361章 最佳搖滾樂隊第704章 第一大股東第299章 目標確定第152章 項目超期第601章 阿黛爾-阿德金斯第104章 銷量預估第804章第283章 臉厚心黑第404章 就當是出來玩了第651章 收購盧卡斯影業?第186章 頒獎季的選擇第699章 真正的目標第656章 和老狐狸的談判第328章 不願透露姓名的羅傑先生第299章 目標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