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多的畫面,還都是看不清楚的,一直到了下午六點,纔看完了這些畫面。真正有價值的,也不過那麼十幾分鐘的。
小胖跟交警說了感謝的話,之後離開了。上了車子後,他才長長吐了口氣,自言自語說道:“菜鳥真是被鬼迷了。”
手機響了起來,他掏出了手機,看着來電顯示,顯出了疲憊的神色。
“喂!”
“小胖,在哪呢?吃飯的點了。”
“還在交警這呢,剛要走。你在哪?”
“我租房這。過來吧,酒店外賣,放心,口感純正,不是我做的。吃不死你的。
小胖連回答的力氣都沒有,直接掛斷了手機,長長吐了口氣,開車去了那房子。
曲岑仕的那小客廳的小几上,擺滿了飯盒,有飯有菜還有啤酒。
小胖是大口大口吃着,把啤酒也喝了,纔打着飽嗝說道:“柿子,人家這樣的飯菜都是配着紅酒喝的?”
“人家的紅酒都是在酒店喝的,我這裡就這小破屋。行了,吃飽喝足了。我今天去找韋叔叔,好不容易纔找到之前那瘦高男人的字條,字跡和菜鳥的那張一樣。明天再去找找那個ktv門口猝死的女人家裡問問,要是也有字條找到的‘晶緣’,那麼基本上就能確定是一個兇手了。”
“天絲呢?說什麼了。”
“沒說什麼,那段路就這麼點時間。” щщщ¸ ttκā n¸ c o
“怎麼會呢?”小胖疑惑着,“就她那性子會不說話?她不說話會死的。”
“小胖,我今天才知道,我對天絲,好像……好像不是我像的那麼……那麼喜歡。”
小胖拿着啤酒碰了一下曲岑仕的頭:“幾歲啊?還不知道自己到底喜不喜歡的。就跟高中的時候一個慫樣。”
“你才慫樣呢!你爸叫你考軍校,你還偏不去。不去就不去吧,最後還不是被你爸壓部隊裡去當陪練了。現在好了,從個小列兵練起吧。”
“用你管!”小胖一口喝光了那罐啤酒,長長吐了口氣,在說道,“柿子,接下來我跟你說的話,也許……也許很離奇,但是你一定會相信的。”
曲岑仕心中咯噔了一下。該來的總是會來的,一些事情總是要去面對的。他額一口喝光了自己的那罐啤酒,等着小胖繼續說下去。
“那天,就是我們一起去土地廟的那天晚上,菜鳥騙我們說是去小三那了,開車甩開了我們。那晚上,其實他是去了,去了五岔路口。”
“五岔路口?”曲岑仕怎麼會不知道那個地方呢?他還小的時候,就經常聽零子叔說過,五岔路口裡有一條是陰路。至於哪條是,就像是奇門裡的八門一樣,是會轉的。不同的時間,不同的路成爲陰路。
“嗯,他大半夜的,在五岔路口燒紙錢。那天我們去土地廟的時候,紙錢是我們買的。他的車子跟着我們的車子後面,估計,我們停車買紙錢的時候,他也去買了。只是我們當時真的沒有發現這個,都忽略了這個。他在五岔路口燒紙錢,然後,然後他跟着空氣說話,好像還跟着空氣吵了起來。接着,接着,”
小胖好像很緊張的樣子,說話都有些沒有邏輯了。“接着,突然起風了,他燒的那些紙錢灰都被吹得旋轉着升高了起來。風過了,灰落下來,他就從空中拿了一張紙條。這些都是路口的攝像頭拍的,距離比較遠,我也不確定他拿到的紙條是不是你說的,有着‘晶緣’地址的紙條,但是我感覺就是了。”
曲岑仕沉默了,雖然沒有看到那視屏,但是他完全相信小胖的話。
小胖也沉默了。因爲這些事情,是他一下不能消化的。
曲岑仕緩緩拽起了拳頭,這麼看來這些事情,跟“晶緣”有關係,跟鬼有關係。他們在調查的,並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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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佛珠呢?”曲岑仕說道,同時伸出了手。
小胖愣了一下,才從特種兵那種多口袋的衣服裡,摸出了那盒子,放在了曲岑仕的手裡。
曲岑仕打開了盒子,緩緩拿出了那佛珠。他是直接用手拿的,這麼動作讓小胖叫了起來:“你幹什麼?找死嗎?說不定你也會和菜鳥一樣的!”
可是他阻止得還是晚了,曲岑仕已經碰觸了那佛珠。在小胖的驚慌中,曲岑仕給了他一個微笑:“我們的敵人,不是人。照這麼調查下去,我們永遠也得不到答案。就算我們知道了它下手的方法目的,照樣什麼也做不了。還不如,讓我當餌,不管它的目的是什麼,現在它傷害了人,就要被清理掉。”
“喂,可是你不是道士啊。”
“我是警察。”
“你已經被開除了啊?”
“我……”曲岑仕無語了。
“明知道敵人不是人,你還用直接做餌。我說‘大姨父’,你要找死是吧。你不就會那麼點嗎?你會那點夠什麼啊?我就不信你還真能滅了個會殺人的鬼。你……你要是出事了,你爺爺奶奶會怎麼樣啊?”小胖激動了起來。
曲岑仕沉默了,好一會,他才擡起頭來,說道:“我明天要去個地方,你……你……”
曲岑仕要去的地方是岑家村舊址,那是一個鬼村,他作爲岑家唯一的後人,他在一邊戴上那一百零九顆佛珠的時候,一邊在心裡下了這個決定。只是他不知道應該怎麼跟小胖說。小胖這次算是一直在他身旁,幫他,參與其中的。就像零子叔說的,既然要繼續下去,既然跟小胖在這件事上成了搭檔就要告訴他真像。因爲搭檔是不能有欺騙,背叛和隱瞞的。
想着零子叔說的話,曲岑仕才繼續說道:“你跟我一起去嗎?沒有危險,但是會超出你的想象。”在那村子裡,安全還是能保證的。
小胖看着曲岑仕嚴肅的樣子,愣了一下,點點頭:“都到這份上了,去哪我不跟着你啊。要是那鬼真敢動你,我……我……”其實他也不知道應該怎麼做。
在他們說話的時候,佛珠已經戴在了曲岑仕的手腕上,看着手腕上那小葉紫檀的佛珠,他的心好沉好重,但是也坦然。決定了的事情,他不後悔。
第二天的早上,曲岑仕還是去接了天絲。當車子停在“晶緣”門前的時候,他看那門前凸出的門亭,突然想到了一個詞“虎口煞”,虎口煞是吸陰氣的,一般的人家是不會用,隔壁的裝修也沒有用,但是“晶緣”用了。之前看着“晶緣”裡的晶晶和天絲同樣的純淨的笑,從來沒有把她們跟陰氣什麼的聯想到一起。所以也沒有注意過這個。
天絲上了車子,她今天依舊是粉色的裙子,那麼亮眼。她上了車子,傾過身子,就在曲岑仕的脣角印下一個吻,說道:“早安,我今天還戴着那個水晶,沒有出事哦。第七天了。”
“嗯,七天了。”曲岑仕應着。
“那我是不是以後都不會死了呢?至少不會因爲這個水晶髮飾而出事?”
“不會的,你永遠不會。”曲岑仕的手撫上了她的發,然後下滑,落在了她的脖子上,拇指不經意地輕壓在她頸部的大動脈上。這個是最簡單的一種測謊方式,人在說謊的時間,就算刻意的去掩飾了,但是脈搏的加快是掩飾不了的。“天絲,能告訴我,你的生日嗎?我想給你送禮物。”其實這個問題已經不是那麼重要的。因爲曲岑仕用自己做了餌。
他的話剛說完,手腕就被天絲雙手抓了下來,她驚訝地說道:“這佛珠怎麼在你這裡?”雖然天絲很快就掩飾了眼中的慌亂,但是曲岑仕還是看到了。他的心中苦苦一笑,天絲那麼完美的演技,終於也有露出破綻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