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暢的臉色像是在苦忍,他現在已說不出話來,聽到格他費盡力氣只做到輕輕點點頭而已。
格倫眼珠轉了轉,一腳踢起一個大木箱:“用這個!”
那正是那個裝手錶的木箱,這會兒,舒暢說出話來——“不行!”他聲嘶力竭地喊道。
“那麼,這個……”,格倫一腳踢起另一隻箱子,將裡面的盒子扔了滿地。此時舒暢已無法開口,格倫沒有猶豫,一把拎起舒暢將他塞進箱內。
琳達起初看到舒暢煩躁不安,她摸不清狀況,沒有插話。等看到格倫與舒暢爲手錶而發生爭執,她頗有點幸災樂禍的心理——得,又犯了死要錢的毛病。哈哈,你也有今天,看我……
她的目光無意識地掃到滿地亂仍的小包裝箱,纔看一眼,立即尖聲驚叫:“不行!天哪,這是路易威登(louisitton)夏日綻放的菊花……啊,這裡,這是浮誇大膽奢華的古馳(gucci)。
這還有,聖保羅(polo)、普拉達(prada)、迪奧(dior)、巴寶莉(burberry)、酷茨(coach)、夏奈兒(chanel)、d&g、阿瑪尼(armani)
天哪,瞧你幹了什麼,格倫,你竟把帕特里克考克斯(patrick扔到了地上!!!”
格倫正忙着把舒暢裝入箱子裡,此刻他顧不上爭論,快速地檢查了一遍箱子確認箱子沒有漏風漏光後,他“乒”地一聲合上箱子,扯起一塊篷布蓋上。
這時,太陽躍出地平線。灑下萬丈光芒。
陽光下,格倫伸展身體,發出一聲興奮地狼嘯。笑聲中,琳達抱着大包小包,嗔怒地、怨恨地、不滿地衝格倫大喊:“看看你幹了什麼……你,你怎麼騙老闆鑽進了箱子,裡面……透氣嗎?”
其實。舒暢雖能在陽光下活動,但本質上他依然是個血族,也保留着濃厚的血族特性,比如畏懼陽光——尤其是剛進食過血食後。
在展現普通人特徵時,舒暢表現的完全與常人一樣:吃普通食物,呼吸同樣空氣。在日光下行走……等等;而一旦吸食過新鮮血食,舒暢立刻展現出吸血鬼特徵——一點陽光就能使他化爲塵土。
這特徵是舒暢的致命軟肋。一直以來他都在竭力隱瞞這點。此次行動前,他要求格倫接應也是爲了隱藏這個弱點。不過,現在看來,格倫雖是個悶葫蘆,但他一點也不傻。
在白天來臨時負責把血族隱藏起來,正是血、狼組合中,狼存在的本職。
完成本職的格倫沒有回答琳達,他重重一腳踢飛了一個說不上裝什麼地包裝箱。自顧自下令:“我牽駱駝,你開車——我們必須馬上離開!”
“我不!”琳達一旦堅持起來,她的混脾氣一點不比格倫弱:“我要帶上這些包包!我一定要帶上這些包包!”
在琳達修車時,格倫已經領教過她的倔脾氣,當時連舒暢都對此舉手投降。此際格倫也不例外,他高舉雙手:“好吧好吧。20個箱包而已,你撿起來放在車後……我們必須馬上出發——現在、馬上!”
女人是與傳說中的龍一樣的動物,見到美麗的、亮閃閃的。可愛地東西,立刻智商歸零。而女人與龍不同的一點就是,女人無需親眼看,你只要告訴她:傳聞那東西很流行。她也會如斯響應把智商調整爲零。
現在琳達看到了,親眼!而且那些東西果然如同傳說一樣,個個亮閃閃、美麗、可愛,更恐怖地是它們都很流行——那麼剩下的事就沒商量了。
得到批准的琳達動作很快,她閃電般完成了打掃現場的工作。這批高檔箱包都是原包裝,多采用鐵盒、木盒包裝,爲了在穿越沙漠時不讓皮包污損,駝隊又細心地在包裝上加了一層防塵布。琳達將箱包堆在車後,迭起高高一層,而後心情快樂地發動了汽車,甚至高興的哼起歌來。
第三天,駝隊進入了魯卜哈利沙漠,舒暢纔有力氣從大木箱子中爬出。他衝着落日伸了個懶腰,舒服地發出一聲呻吟:“陽光,真美麗!我愛你。”
琳達正牽着一匹駱駝,興高采烈的經過舒暢身邊,這時地他正在駱駝右側。這匹駱駝一左一右馱着兩隻長條箱,左邊是他珍愛的手錶箱子,右邊則是他自己。
在沙漠中長途販運,爲了防止酷熱損壞貨物,使貨物變形,開裂,運載貨物的箱子都採用厚實的桃木箱。箱子裡面還做了防水防塵處理,他躺的箱子正是其中之一。現在,當他恢復正常呼吸後,這種加了泡沫墊的箱子頓時氣悶,難堪。
爬出箱子的舒暢一臉新生的喜悅,他看到處於興奮狀態地琳達,以爲對方是在爲他的重生而喜悅,禁不住真誠的補上一句:“我愛你!”
琳達被這句話頂了個趔趄,她驚恐的看着他,諾諾的說:“我沒錯……那箱軍火不值幾個錢,你還缺軍火嗎?可這些包太可愛了。”
舒暢躺在箱子裡面地這幾天,也曾斷斷續續的聽到過箱外地一些動靜。沒有他,琳達與格倫誰也不服誰,兩個都是犟脾氣,可格倫是個悶葫蘆,吵不過琳達,只好用行動堅持自己的主張,所以,整個隊伍裡,只剩下琳達的聲音。
琳達剛纔像個做錯事地小孩子一樣坦承錯誤,舒暢知道他說的意思。
兩天前,“雷電十一號”耗盡了最後一滴汽油,這時隊伍纔到魯卜哈利沙漠邊緣,前面的路還長着呢,迫不得已,格倫下令丟棄雷電車。
汽車,琳達並不反對,一是因爲那不是她的車。而是因爲在沙漠中,你無法扛着汽車走。汽油耗盡的汽車大都扔在沙中,車主若還有一絲眷戀,也許會僱人將汽車拖出沙漠,可那筆費用比買新車還貴。
但扔下汽車
達的箱包卻沒處放了。她翻檢了駝隊帶的貨物,決定箱軍火全部丟棄。空出箱子來裝自己的包。
那箱軍火只是普通貨色,格倫一點看不上眼。可是,剛在布阿井榦了那麼大的事,他不希望別人順藤摸瓜,找到駝隊的行跡,所以。他堅決反對沿途丟棄貨物。
女人一旦偏執起來是無可理喻的,爲了自己心愛的手袋。琳達煥發了前所未有的精神,她徹夜不睡,在沙丘裡挖了個巨大地沙坑,只爲掩埋那箱丟棄的軍火,空出箱子及駱駝。
可是,理論上,這匹駝隊的貨物都屬於舒暢,所以。看到舒暢醒來,又情深意長說了一句“我愛你”,她立刻聯想到對方的魔鬼性格,擔心這是懲罰她的先兆,所以。先發制人,搶先道歉。
“扔了就扔了”。舒暢不以爲然的說,他翻身跳下駱駝,極目向夕陽落處眺望:“呼吸真好!”
他感慨地說。
格倫不愧是狼人。他一個人把這一百餘匹駱駝照顧地很完美。原本,整支駝隊至少需要二十名駝夫,但現在,他一個人就令上百隻駱駝服服帖帖跟着他走。
現在駝隊正向西方行進,落日底下,格倫牽着首駝,在茫茫的黃沙上沉穩地邁着大步,那形象活像一幅剪紙畫。
琳達還忐忑不安的牽着她的寶貝駱駝,尾隨在舒暢身後,一個腳印一個腳印地走。舒暢翻腕看了下手錶,忽然嘬脣打了個響亮的口哨,整支駝隊齊齊的站住了腳步。
格倫拽了一下首駝,一向聽話的首駝現在腳下紋絲不動。他扔下繮繩,回身向舒暢走來。
這聲口哨來自駝隊原先駝夫的記憶,而格倫一向以種族特性指揮駱駝,遇到這種天長日久的訓練口哨,駱駝當然條件反射地遵從了舊日指令。
“就地紮營?”格倫徵詢舒暢的意見。
“殺駱駝,丟貨物。”舒暢下了命令。
格倫瞥了一眼舒暢的手腕,他手腕上帶的是一隻美軍陸戰隊員配備的特種電子錶,現在錶盤上正顯示着一幅衛星定位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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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信?”格倫尋求確認。他並不反對丟棄貨物,殺駱駝。他們偏離沙漠駝隊固有地路線已經三日,這片地域恰是最理想的隱藏點。
沙漠裡沒有路,所有地路線都是以水源而定。不管走私商隊的路線多麼隱秘,他們最後仍要採用兩個水源地之間最近的路徑。
每個部族都掌握幾條隱秘地水源,經過千年的經商,大多數駝隊的路線都已經固定,那些偏離了正常路線超過一日以上的沙漠,也許一萬年都不會有人踏入。所以,此地隱藏正好。
但格倫這話還有另一層意味,不知情的琳達立刻跳了出來:“不!你不能這樣做,這批貨物價值數百萬美元,裡面還有你喜歡的各種手錶,我希望把它們帶出沙漠……我堅決要求把它們帶出沙漠。”
格倫沒有說話,舒暢望向駝隊,從首駝掃到尾駝:“有主的駱駝都打有烙印,這批駱駝一旦在集市上露面,人們馬上知道它們屬於誰,而且我們另有目的。”
琳達沒問他的“另有目的”是什麼,當遭遇沙漠駝隊時,他孤身上路,格倫毫不勸阻,而後,他動身迎接舒暢,他們牽回了整支駝隊,事後並未向她解釋。
這些行爲,琳達看在眼裡,雖然她早已習慣了舒暢做事鬼鬼樂樂,可依然感覺到自己在隊伍裡成了外人,成了整支隊伍的拖累。
也許,她當初硬要參加這支隊伍犯了一個大錯誤。
看到舒暢顯得頗爲難,琳達決心挽救這個錯誤:“也許,我在隊伍裡幫不上什麼忙,也許我可以牽着駝隊繼續前行,而你們幹你們自己的事。”
她說完這句話,發現舒暢的表情很輕鬆,似乎她的話正中對方下懷,她穩了穩心神,晃了晃腦袋,以晃掉那些不好的想法,接着說:“我既然不跟着你們走,那就可以打開衛星定位系統,按圖拉姆的指令前進。我在明處,這樣行進恰好可以掩護你們的行動……這不是教科書中常說的‘掩護操作’嗎?
有了圖拉姆的衛星定位,我可以在距離城鎮一日的行程里宰殺駱駝,而後徒步行進到市鎮,僱人來拉運貨物——只是最貴重的貨物。其餘那些貨物,你可以在這裡拋下,比如,我們不需要的那些軍火……”
舒暢重重的點頭,表示欣賞她的建議:“留手錶……”
頓了頓,他看到她期盼的目光,又補充說:“還有那些箱包手袋!”
格倫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雪茄!”
“當然!”琳達爽快地應承着。
這批貨物裡面數箱包占得體積最大,一隻桃木箱只能裝30只箱包,卻可以裝千餘隻手錶,至於雪茄則可以裝上萬只,甚至可以裝入箱包裡,完全不佔用多餘體積。
上品的雪茄氣味芳香,裝入箱包裡不僅不污染手袋,反而替它增色不少。因爲買得起千(歐)元包的人,一定了解上品雪茄的味道,不會把這芳香當作污染。
琳達得了許可,心裡也知道佔了大便宜,馬上快樂地回覆:“好呀好呀,就這麼定了,你的傷剛好,挖坑的事我包了!”
看了琳達的動作,才知道什麼是“坑王之王”,據說起點第一坑王“天下無智”兩年挖了十五個坑,可琳達一眨眼的功夫就完成了十五個……嗯,如果加上她前幾天完成的那個超級大坑,更無愧與“坑王”稱號。
第二天日出時分,琳達滿載着300名牌箱包,興沖沖地揮手向舒暢告別。望着她遠去的背影,格倫踢了踢滿地遺棄的酒瓶問:“目標,距離多少裡。”“200,我們還有五天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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