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小人物小故事【七】

說了那麼多,該來揭曉真正的答案了。

先說,那邊案件已經被審結了。理論上是不可能翻案了,哪怕是有疑點。而且這裡面還牽涉到法院,檢察院。這件案子是由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實際上是專案組先抓人,拿下了口供。檢察院全城都沒有參與。然後專案組提起公訴,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專案組提供了證據,口供等。全程,犯人幾乎沒有辯駁。

張孔祥,那可是老公安,老Z法了。而且破案無數。

即使丁未破案【都知道是怎麼回事】,那麼案子就只能這麼結束了。

所謂結束,實際是指搶劫公款案件【或者順帶殺人】。突出的是搶劫,殺人。

這件事都已經上報到省裡,還有部裡【是作爲經典案例】、當時沈老還沒到部裡,不過也是內部通告裡知道了這件事的。那個時候,王家平還不是沈老的徒弟。

這個案子當然是丁未,個人二等功,然後集體三等功【王家平,就是在集體裡】。

然後本來畢竟有新領導孟子剛來了,是不是得孟子剛也要討論,表決?

不,早在孟子剛到這裡來之前,張孔祥,就和其他領導通過氣了,也就是原則上都沒有意見,就上報市裡和省廳了。

剛好,案件破了,所以,立功,授獎,晉升,三部曲。

也就是原本,丁未,就是分局?市局裡一個小科員,小文員,下來鍍鍍金。正好趕上大案,破了。所以立功了。

當然,如果,不是張孔祥,怎麼說,提前退下來【具體原因不明。可能年齡到了退居二線了,或者身體原因】、否則,丁未,就可能是去市局刑警支隊【想啥呢,當然不是隊長,而是教導員】。然後再過幾年,就進局裡,當個科長不成問題。

當然得看案子,出成績才行。

也不知道是有什麼風聲,還是聽到了什麼?

總之,當然原本並不是想讓丁未有什麼面臨可能的風險,所以纔是教導員。

但是任命下來,竟然是讓丁未當副隊長【隊長受傷,還未歸隊】。

所以,丁未,等於要衝在一線了。

據說,據不可靠消息,這是孟子剛向上面建議了什麼。

所以,張孔祥,對,孟子剛,心懷芥蒂和恨意。

事情究竟如何?

誰也不知道。

只知道,孟子剛回來了,又成立了一個專案組。

丁未晉升了,走了。有其他人坐了他的位子。

而後,王家平做組長,沒有說林貴生是什麼職務,支援?顧問?反正沒有明說。畢竟王家平已經順着王三挖出了很多線索了。本來是可以順着這些線索,找出真兇的。

但是丁未拒絕了,阻撓了。實際是張孔祥一手包辦了。

所以王三沒動,其它的也沒怎麼查。

那麼怎麼立案呢?

當然是變通的,就以偷牛案立案,爲由。其實偷牛案件早就結束了。

其實,如果真是負責任的警察,不會看不到整個案子的頭緒。

這絕對不可能是一起隨機的,好無計劃的搶劫案件。

畢竟真要是搶劫殺人,那不可能不驚動。就算是那條路稍微有點偏僻。

這正是整個案件,最大的疑點。

就是比如一個人看到女財務,能不驚動別人,拿走錢?

注意哦,我前面提到,女屍身上並沒有大量的血跡,傷口,衣物比較整齊【不是裸露,暴露,或者脫光的狀態】。也不是常見的那種QJ,搶劫造成的拖拽留在地面的痕跡。【備註:即使有反偵察經驗,掩飾過,還是能找到一些痕跡,線索的。如果是QJ,搶劫殺人,就沒有必要精心掩飾了。所以這是不合理的】。

當最後,真兇被抓後,大家都不敢相信會是這個人犯案的。

是誰?

到底是誰?

他就是死者,沈紅的丈夫,張一龍。別人,大家眼裡的老實人,一拳都打不出悶屁的老好人。

那麼張一龍怎麼可能殺人呢?他爲什麼要殺死老婆沈紅呢?

這個故事說來話長了。

這就得從流言蜚語講起。

沈紅,張一龍,是普通夫妻當中的一對。沈紅原本是車間女工,恢復高考?還是讀了夜大,後來一個機會成了會計,財務。而提拔她的人,就是當時還是車間主任的鐘奇。

先是鍾奇升上去了,然後就把沈紅帶上去了。

你也知道,是非,是非,沒有,也會在流言蜚語當中變成真的。

當然,張一龍當時聽到,其實啥也沒說,或者笑笑就過去了。

畢竟,當時他們感情還算好。沈紅比較正派,並沒有過分的舉動。

所以,謠言只是謠言,就這麼過去了?還是一直有這種說法?

一晃十年過去了,或者十幾年過去了。

那個時候,種奇已經提拔爲副廠長了,但是還兼着財務科科長。鍾奇是向廠黨委,廠長,書記提出由沈紅當科長。理論上已經通過了。

本來一切都是向好的方面發展的。

但是鍾奇在那一段期間,有一筆賬目沒有及時收回。或者說,下面有什麼人,比如說銷售科長之類,介紹,認識了什麼人,拆借【銀行用語】。或者約定L息可以高一點?

當然,哪一個財務科長敢這麼做?

其實當然是廠裡某一位領導留了一個爛攤子【責任由鍾奇擔,前提是提拔他當了副廠長。而原來的那個領導調到局裡去當領導了】。

那鍾奇能說出來嗎?

不算是詐騙,就是銀行又把錢貸出去了,對方沒有及時還款,或者沒有能力還款之類。

那麼,正在那個時候,有人反映了情況,廠裡也是有內部審計。

然後自然要向廠裡彙報的。

所以,鍾奇想到了一個辦法。

這個辦法,就是假搶劫,製造一個案子,然後把廠裡的錢挪用過來填補虧空。那邊說過幾個月,可能能還回來那筆借出去的錢。然後再偷偷,等風聲過去, 重新放回賬目上。

警察要查,肯定查不到。

這個計劃,當然是和沈紅事先商量好的。

當然了,鍾奇,跟沈紅,有事。

外人當然不知道,鍾奇跟家裡正鬧離婚【分居】。而鍾奇是答應了會娶沈紅。他們當然曾經有過很多,很多。只不過沈紅,鍾奇僞裝的很隱蔽,在廠裡,在外面,幾乎沒有被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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