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方昌
我沒有想過我再會活,也決不會活,我只有死。不過我在死前一分鐘都要爲無產階級工作。
作者簡介
金方昌(1921—1940),山東聊城縣人。中學時積極參加抗日救亡運動。1937年七七事變後,到山西抗日民族大學學習。1938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任中共山西代縣縣委委員、縣委宣傳部副部長。不久調任中共代縣城關區委書記。1940年11月23日,因叛徒告密,被日僞逮捕,經嚴刑拷打,仍堅貞不屈。12月3日慘遭殺害,年僅19歲。
書信內容
永昌、默生胞兄:
我於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三號在代縣大西莊村被敵捕。臨捕時以手槍向敵射擊,彈盡將槍埋藏後拼命北跑,敵有騎兵追上被捉。我高呼中華民族解放萬歲,並向敵僞講演。
我在敵人的牢獄裡、法庭上、拷打中、利誘中始終沒有半點屈服、懼怕。我在被捕後,沒有絲毫悲傷。我只有仇恨和鬥爭。我知道我是爲了民族的解放、全人類的解放而犧牲。我在牢獄裡向這些罪人工作着。我沒有想過我再會活,也決不會活,我只有死。不過我在死前一分鐘都要爲無產階級工作。
我要求哥哥們:
一、能堅決爲無產階級革命奮鬥到最後勝利的時候 [刻]。這不僅是你們要有這種人生觀,能爲這種事業幹,並且得把自己鍛鍊成像列寧、斯大林、毛澤東一樣會運用馬列主義到實際中去。這樣才能使自己堅持到無產階級革命成功的時候。這裡邊還有這樣希望,就是希望你們能在快樂的幸福的共產主義社會裡生活。最後希望到那時候你們還存在。
二、要求哥哥們能把咱們弟弟侄侄們都能培養成無產階級的革命戰士。尤其是把七弟(爾昌)能培養成堅強的革命偉大人物。
哥哥們永別了!祝你們健康,致最後敬禮!
你的弟弟寫於敵人的木牢
十二·二
點評
這封信是金方昌於1940年12月2日在獄中寫下的遺書。他寫下遺書的第二天就英勇犧牲了。遺書由同牢的大西莊村長帶出。
當時,金方昌擔任中共代縣縣委委員。1940年11月23日,金方昌在城東北赤土溝一帶順利完成督送公糧任務後,夜宿大白莊西山洞,被敵探告密,被捕入獄。在獄中,面對日寇利誘、酷刑,威武不屈,被敵人挖掉一隻眼球,砍掉一條胳膊,仍堅持鬥爭,蘸着自己的鮮血在牆上寫下了“嚴刑利誘奈我何,頷首流淚非丈夫”14個大字,鼓勵戰友迎接最後的鬥爭。12月3日,金方昌從容就義。爲永久紀念金方昌烈士,晉察冀邊區政府頒佈命令,將烈士生前戰鬥過的大西莊村改名爲“方昌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