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上

辛笛對着手機嗯嗯啊啊,這是她成年以後接媽媽電話時的標準語氣。

放下手機,辛笛嘆氣。一直到讀大學那一年,她媽媽李馨都是她生活絕對的統治者,決定什麼時候受孕放她來人世只是開始,接下來決定她吃哪個牌子的奶粉、上哪個幼兒園、哪一種興趣班、學什麼樂器、跟什麼老師學哪一種畫法、念哪一個小學、中學、進哪一個班主任帶的班、穿什麼樣的衣服、交什麼類型的朋友、看哪一部電影和課外書……鉅細無遺,無所不包。

被這樣管束着,循規蹈矩長大,居然還會保持想象力,對藝術有熱情,辛笛覺得,完全可以毫不臉紅地誇自己一句:你真是一朵奇葩。

她永遠記得,辛辰第一次來月經,是在十三歲時的暑假,小姑娘不慌不忙找她借衛生巾,然後換內褲,洗乾淨晾好,看得她好不驚奇,這和她初潮時驚惶失措從學校跑回家的對比實在太強烈了。她羞愧地問:“辰子,你不害怕嗎?”

辛辰反問:“有什麼可怕的,我爸爸早給我看了生理衛生的書,告訴我肯定會經過這個育的過程。”

辛笛知道爸爸關愛她的程度當然比小叔叔疼辛辰來得強烈,可她不能想象做父親的會和女兒談論這個話題。就算她母親,也是在事後才含蓄隱晦地講了點諸如應該注意的衛生事項,同時附加以後要更加自重自愛的淑女品德教育。

上大學後,辛笛搬進美院出名條件簡陋的宿舍,頭一次和另外五人同一間房,有同學想家想得悄悄啜泣,有同學不適應集體生活滿腹怨言,只有她簡直想仰天長笑,覺得自由來得如此甜蜜酣暢。

她當然愛她的媽媽,可是她不愛她媽媽爲她安排的生活,更不愛那些一直陪伴她長大的灰撲撲且不合身的衣服。誰要跟她說衣服只是身外之物之類的話,她保證第一時間冷笑,不對,就她的切身體會來講,衣服對人身體和靈魂育的影響,怎麼說都不爲過,她一向贊成這句話:you have a much better 1ife if you apressive c1othes(如果你穿上令人一見難忘的衣服,你的人生會更美好)。

一週只回一次家,自己安排自己的衣着,辛笛用最短的時間適應了大學生活,等李馨現女兒不可逆轉地脫離了自己的控制,已經迴天無力了。

辛笛慢慢學會了用嬉皮笑臉來搪塞媽媽,包括在催她相親交男友結婚的這個問題上,從一開始的正色談心到後來的懷柔攻勢,她通通能應對自如。

比如媽媽說:“小笛,該考慮一下個人問題了。”

辛笛會無比誠懇地回答:“我一直在考慮,很認真,我得出的結論是寧缺勿濫。”網羅電子書:.

到她拖到28歲時,媽媽再也沒法等她慢慢考慮了:“小笛,我一想到我和你爸爸走了以後,只剩你一個人孤零零留在這世上,就覺得難受。”

平常女孩子大約很難抵住母親這樣的溫情告白,辛笛把這話轉述給好朋友、同樣28歲未婚的葉知秋聽時,葉知秋當即眼中有了淚光。

可是辛笛只笑着挽住媽媽的手,一樣滿含深情地說:“媽媽,您和爸爸這個年齡都是中流砥柱,正爲國效勞還沒退休呢,怎麼說這話。再說了,我要是遇人不淑的話,遠比一個人孤零零生活來得可憐,對不對?”

她媽媽簡直無言以對。

然而這次,她媽媽在電話裡跟她說的話,不是她能隨便敷衍過去的了。

她知道媽媽一直喜歡路非,當然,那樣優秀的男人,誰會不喜歡。

從上幼兒園就保護她的玩伴,從小到大最好的朋友之一,辛笛也是喜歡的,年幼時她曾順口說過:“我長大了就和路非結婚”,逗得兩家大人笑得合不攏嘴,並順勢開玩笑訂下娃娃親。

只是她清楚知道,兩人之間的這份喜歡從來沒帶上過男女色彩。更不用說,她現在知道路非對辛辰有乎友誼的感情。

辛笛不敢跟媽媽說這話,她媽媽一向很明確地認爲,辛辰至少破壞了她和兩個男孩子之間可能的展,一個自然是路非,另一個是她的大學同學、學攝影的嚴旭暉。

而辛辰的上一任男友馮以安,李馨也曾打算優先安排給辛笛:“這孩子很不錯了,他爸爸和你爸爸以前同事多年,他和你同齡,名校畢業,事業展順利,家庭條件合適,無不良嗜好,性格也好。”

辛笛被這個標準相親介紹弄得大笑,堅決拒絕見面,李馨才作罷。

辛辰與馮以安分手後,李馨現出“我早料到了”的表情,更是讓辛笛費解。

辛笛覺得李馨派給辛辰的那些罪名來得都很無妄,先還盡力跟她媽解釋。

“我跟路非就是兄弟姐妹,展下去無非是姐妹兄弟。再說辰子那會才16、7歲呀,您未免太誇張了。”

李馨只無可奈何看着她:“你太單純了小笛。辛辰那孩子人小鬼大,遠比你想象的複雜。”

辛笛本來想說“我如此單純也是拜您所賜”,不過畢竟不敢太惹有風溼心臟病的媽媽生氣,只能嚥了回去。

提到嚴旭暉,辛笛更驚奇了。

古人說窮文富武,到了現代,進美院相當於學武,較之一般院校燒錢,而學攝影專業投入更大一些。他們上學那會數碼相機尚未普及,拍攝設備自不必說,膠捲、沖洗也是一筆可觀的開支,更不要說還得時不時出外採風,或者請模特拍攝。嚴旭暉家境富裕,經常天南地北到處跑,按快門時視膠捲如糞土的瀟灑作派着實折服了包括老師在內的好多人。

他熱衷拍攝的主題先是美女,其次纔是風景。他和辛笛交流時裝攝影,頗有共同話題。兩人有近似的品味和見解,都有些恃才傲物和小小不羈,他也能很好理解辛笛的設計表達,拍攝出來的效果能讓辛笛滿意。於是兩人時常湊在一塊,在校園內外兜搭模特美女,辛笛出設計構思,想點天馬行空的主題,由他拍些所謂創意片出來,居然也贏得了不少好評,有的被雜誌採用,有的還得了不算重要的獎項。

李馨畢竟不放心辛笛,時常會盤問她的行蹤,辛笛把嚴旭暉當個完全無害的中□代給她媽媽讓她放心。不料嚴旭暉瘦瘦高高,貌似忠厚,談吐斯文,在長輩面前能很好隱藏自己的棱角,竟然頗得李馨好感。

大二那年辛笛要去北京看服裝展,媽媽照例追問同行的人,聽到有嚴旭暉的名字先是意外:“他又不是學服裝的,看哪門子服裝展。”隨即點頭,“小笛,有他跟着照顧你,我也放心些。”

辛笛懶得解釋他是奔服裝展上模特如雲去的,沒想到李馨就此誤會了。

等到大三那年,辛笛說服辛辰穿上自己的得意之作,請嚴旭暉拍攝,他頓時被辛辰傾倒,拍出來的一組照片十分成功。

辛開明看辛辰在高二下學期突然表現得無心向學成績大幅下滑,開始安排她學美術,以便報考藝術專業升學,嚴旭暉也自告奮勇來指導她。他那點小心思被辛笛看出來,辛笛不客氣地警告他收斂着點:“我妹妹可還是未成年少女,又要讀高三了,你要膽敢去騷擾她,當心我跟你翻臉。”

嚴旭暉點頭不迭,可還是按捺不住,在假期也跑去找過辛辰,後來還說服她拍了一組廣告照片,鬧出一場不大不小的風波,李馨生氣之餘,自然推斷出了一個移情別戀的故事,後來每每提起,讓辛笛好生挫敗。

“這都哪跟哪呀媽,我跟嚴旭暉就是校友,再純潔不過的同學關係,我對他一點感覺也沒有,不要把我跟他拉扯到一塊。”

“誰和誰開始時都是純潔的友誼,你們同學之間戀愛到結婚的還少嗎?”

辛笛明白,她說服媽媽和媽媽說服她的可能性一樣低。而且她現,只要她沒交男朋友,她媽媽就會堅持己見,爲自己才華橫溢、性格開朗的女兒至今單身找最現成的解釋。她只好由得媽媽去了,反正媽媽的牢騷只在家裡,爸爸跟她一樣不以爲然。

辛笛沒法滿足媽媽的要求,她陸續談了幾場戀愛,卻始終做不到專心投入。她自認不是一個挑剔的人,可是她無可救藥地愛批評別人的衣着,沒幾個人過得了她的品味這一關;她自認不是一個寡言的人,可是她對國計民生問題一概沒共鳴,要她對着一個沉悶的白領精英找話題,就要了她的命。那些平淡如水的相處模式,讓她覺得還不如將時間花在獨自在家看時裝佈會光盤來得有趣。

她曾好奇地跟辛辰交流:“戀愛的樂趣到底是什麼?”

那時辛辰念大學二年級,身邊有個帥氣的男孩子跟出跟進,她只笑:“可以讓我不寂寞吧。”

寂寞?辛笛覺得這詞離自己實在很遙遠。她的確從來沒有寂寞的感覺,她在學校里人緣不錯,有知心密友葉知秋,有大把欣賞仰慕她才華的老師同學;工作以後,更是忙得沒空寂寞,只恨獨處的時間太少,不夠好好沉澱下來整理設計思路以求進一步的提升。

如果戀愛只是佔據自己有限的一點業餘時間,她聳聳肩,決定還是算了。

當然也有談得來的男人,辛笛的前男友阿風是個很好的例子。兩人在一個畫展偶然認識,穿着格子襯衫的阿風看上去有幾分像文藝青年,有點不過火的乾淨與落拓不羈氣質,衣着是隨意的精心,談吐風趣。

說起正職,阿風與朋友合開着一個汽車修理改裝公司,跟文藝半點邊也不沾,只是另外投資着一間算不上賺錢的酒吧,偶爾還兼職駐唱,喜歡冒險,正將興趣由自駕轉向更刺激的登山。

辛笛與他互留聯繫方式,後來約會起來,他們喜歡相同的藝術流派、欣賞差不多的樂隊、電影、導演和作家,這樣高度的興趣跟品味契合,讓辛笛也有點疑惑了,莫非真的遇到了對的那個人嗎?

可是慢慢相處下來,他們談得固然投機,卻實在找不到一點心跳與悸動。一天熟過一天,可以相互拍肩膀說心事了,卻沒辦法有擁抱親熱,更遑論接吻。難道這能算戀愛的感覺?

別人給辛笛的答案可不是這樣的。

辛辰笑着說:“你要是與他沒辦法有身體上的親密感,再談得來也就是個知己藍顏。”

辛笛正陷在戀愛中的好友葉知秋說:“我與他在一起時,有時什麼也不用說,各做各的事,可是偶然一回頭,他一定也同時正回頭看我。”

辛笛頹喪地承認,她這不叫戀愛,不知道哪個環節出了差錯,她把一個可能 的男友變成了哥們。

阿風與她有同感,他們一致同意,還是退回去做好朋友更合適一些,而且半開玩笑地約定,如果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對象,而家裡人又逼婚,35歲以後不妨在一起生活。

作者有話要說:惦記老戴的人不少啊,放心,他會出來晃的不管有沒情人,明天情人節快樂謝謝留言的每一位,下週再見-----------------------6月3日已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