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在公交車站等車時,一位老大爺走過來問我是否看見有人撿到他的手機。我說沒看見有人撿到手機,但我可以幫忙撥打他的手機,看看是否能打得通。我撥打了老人的手機兩次,雖然沒人接,但手機並沒有關機。我等的車已經過來了,我並沒有上車,而是接着又給老人丟失的手機發短信,大意是請撿到手機的好心人把手機送到某處,失主表示萬分感謝。發完短信我對老人說,“大爺,你就在這兒等,等會兒一定會有人給你送手機來。請相信!”
中午時,我又再次撥打失蹤的手機,接電話的人正是丟失手機的老人,他對我表達了感謝,說撿到手機的人在我上車後沒多久,就真的把手機給他送到了他所在的地方。我比他還高興呢。因爲通過這件事再次印證了我的預感。老人的手機失而復得的興奮和喜悅也通過手機傳給了我。
我不禁想起了二年多前我的電腦、手機、錢包、鑰匙、身份證件等貴重物品因爲我下車後車門沒有及時鎖而不翼而飛的事來。當時的我已經開始靈脩,而且生活正在發生改變,已經開始了做兼職美容顧問,在這樣的情況下,發生了丟失物品的事件,由於我知道我隨身的一些東西會因爲我自身的改變和頻率的升高會發生丟失的現象,這一切都很正常,因此,我並沒有爲他們的離去而傷心難過,而是很快用新的等級版的電腦,手機,錢包代替了我的那些舊的物品,同時祝福我的那些舊的物品在他們的新主人那兒也能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況且,我的那些新的物品確實比舊的那些更精美,更實用。表面上看來,我被竊了,失去了財物,但實質上卻是我擁有了更值得我擁有的東西。所以,在這件事裡,我是實實在在的獲益者。而且,此後,我也不再對世俗的得與失隨便的認同了。
緊接着我的物品失蹤案後,老公又因爲通過手機轉賬時,把十萬元錢發到了手機詐騙短信中提供的一個銀行賬號上,彈指之間,十萬元就沒了。老公那一段時間就像迷了一般,老是怪自己粗心大意,怎麼能因爲銀行賬號上提供的名字跟他的同事碰巧同名,覺得很熟悉就覺得萬無一失,而造成這樣的失誤呢。
後來,老公自己也說,要不是我替他開解,他真得就迷了。那段時間,他總是在內疚,自責,說“我以前還總是提醒別人可一定要注意手機詐騙短信,結果,我怎麼就能上當呢?”
我對老公說,“錢財乃身外之物,不必爲了已失去的財物而傷身體,況且,我們也並沒有因爲這十萬元的離去,生活質量就此下降呀。十萬元錢也就是一串數字而已,況且,錢財就如流水,來了,我們就取用它,走了,我們也不用挽留,反正,它早晚還會來的,只要你具備吸引它們的能力,並且在它們來的時候,接收它們,用好它們。”
在我不斷的開解下,老公很快走出了陰影,重新又變得開朗、自信並且雄心勃勃地去工作賺錢了。
同樣的一件事,如果換一個角度看,換一種思維方式,這件事的意義就會完全不同。每件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其意義都是我們賦予的。我們可以因這件事的發生痛悔不已,但我們也可以選擇超然處之,做到第二種境界的時候,是不是意味着靈力大增呢,豈不是因了這件事而大有所得呢。
很多先哲都明白得與失之間的關係。他們看中的是人的德行修養和德才培養,而非一時一事的得與失。
春秋戰國時期的宓子踐,是孔子的弟子,魯國人。有一次齊國進攻魯國,戰火迅速向魯國單父地區推進,而此時宓子賤正在做單父宰。當時也正值麥收季節,大片的麥子已經成熟了,不久就能夠收割入庫了,可是齊軍一來,這眼看到手的糧食就會讓齊國搶走。當地一些父老向宓子踐提出建議,說:麥子馬上就熟了,應該趕在齊國軍隊到來之前,讓咱們這裡的老百姓去搶收,不管是誰種的,誰搶收了就歸誰所有,肥水不流外人田。另一個也認爲:是啊,這樣把糧食打下來,可以增加我們魯國的糧食,而齊國的軍隊也搶不走麥子做軍糧,他們沒有糧食,自然也堅持不了多久。儘管鄉中父老再三請求,宓子踐堅決不同意這種做法。過了一些日子,齊軍一來,真的把單父地區的小麥一搶而空。
爲了這件事,許多父老埋怨宓子踐,魯國的大貴族季孫氏也非常憤怒,派使臣向宓子踐興師問罪。宓子踐說:“今天沒有麥子,明年我們可以再種。如果官府這次發佈告令,讓人們去搶收麥子,那些不種麥子的人則可能不勞而獲,得到不少好處,單父的百姓也許能搶回來一些麥子,但是那些趁火打劫的人以後便會年年期盼敵國的入侵,民風也會變得越來越壞,不是嗎?其實單父一年的小麥產量,對於魯國強弱的影響微乎其微,魯國不會因得到單父的麥子就強大起來,也不會因失去單父這一年的小麥而衰弱下去。但是如果讓單父的老百姓,以至於魯國的老百姓都存了這種借敵國入侵能獲得意外財物的心理,這是危害我們魯國的大敵,這種僥倖獲利的心理,那纔是我們幾代人的大損失呀!
宓子踐自有他的得失觀,他之所以拒絕父老的勸諫,讓入侵魯國的齊軍搶走了麥子,是認爲失掉的是有形的、有限的一點點糧食,而讓民衆存有僥倖得財得利的心理纔是無形的、長久的損失。得與失應該如何取捨,宓子踐做出了正確的選擇。要忍一時的失,纔能有長久的得,要能忍小失,纔能有大的收穫。
《老子》言: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因而得到了不一定就是好事,失去了也不見得就是件壞事。認識人,認識事物,都應該是認識其根本,得也應得到真的東西,不要爲虛幻的假象所迷惑。
相由心生,境由心造。一時一事的得與失,無不是來考驗修煉我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