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我是晏小千。

我是內宮中紅極一時的總管太監卓東來最寵愛的男人,人人都喚我“千郎”。

自十六歲起,短短三年,我就被卓東來在身上總共紮了七十一處,一身錦繡,文圖並茂,被一千酸文人稱作什麼“一身錦片也似文字”。

簡直是扯淡,敢情不是他們受痛、受罪……受辱!

我厭惡整個卓府,每個人,每樣東西,在我眼裡都是扭曲的、罪惡的、無恥的,怕是隻有府門口那對兒石獅子是乾淨的吧。

不,還有她,顏歌。

我永遠記得那張妍巧恬靜的小臉,偶然綻放的笑吝裡依稀有着微生的溫暖和善意。

十三歲時,我還是個小叫化,爲了一個饅頭在路邊被人追打如落水狗,被她看見了,於心不忍地央求老管家收留了我。

我成了工部左侍郎景大人家的小廝,她是我的二小姐。

雖然主僕有別,但她從未輕視過我,甚至在初學針線之時,在我的央求和盼望下,還笨手笨腳地爲我繡了一隻錦囊。

“這個有點兒醜,等我跟孃親多學些日子,再繡個新的給你。”她捧看那隻繡看燕子和我的名字的錦囊,十分不好意思的說。

我卻歡喜到快要死去。

善良美好的她,是我生命中最寶貴的一個夢,可是沒兩年,景家因修皇陵大禍臨頭,九族被誅,她被沒入宮中爲奴,我則被抄家的大太監卓東來看上。

卓東來是個心理變態的怪物,可若是要在怪物身邊活下去,唯有忍耐。

後來,我成了卓府最得寵的男人,而顏歌,則成了卓府裡最受寵的女人,是卓東來寧願冒着風險得罪戚家,也要愉樑換柱弄出宮的“菜戶”。

是的,是我告訴卓怪物小顏歌的存在,在卓府,她興許能活下去,但在宮中只有死路一條。

顏歌的姊姊朝雲小姐就被那隻看不見的黑手害死了,我絕對不能讓顏歌重蹈覆轍。

顏歌順利地被“借屍還魂”到了卓府,卓東來倒是沒有太早對小顏歌兒下毒手,只在她肩背處刺了一簇清豔生動的粉色桃花。

不是他生了憐憫之心,一是因爲顏歌還小,二是因爲折磨我更讓他高興,所以,我得在卓怪物對我失去興趣之前,將顏歌帶走。

卓東來只怕死也想不到,他最寵愛的男人有一天會用鳩毒毒死他,再帶着他最寵愛的女人逃之夭夭,永遠地脫離了他變態的掌控。

每每想起,我都忍不住得意洋洋,萬般愉悅,哪怕是在毒發前只剩下最後一口氣,我還是在開心地想那姓卓的怪物當日暴斃的慘狀。

我知道自己就快要死了,可是顏歌怎麼辦?我不能任她在巴丘這個鬼地方自生自滅,問題是若想擺脫戚家的追殺,她只能待在巴丘,直到他們失勢的那一天。

直到那天,她在門外救了個男人回來。

那個異族男人,曾出現在卓府,不是敵人,亦非友人,他與我不同,生下來便是天之驕子,全身有着倨傲和冷靜,即便是他中了極厲害的毒,命懸一線,也未能折損他半分驕做。

這樣的男人,應該是有着擔當的吧。

我開始與他聊天,絮絮叨叨地說着,從顏歌幼時說起,一直說到眼下,一點一滴,事無鉅細,我都反反覆覆地說與那人聽,因爲我實在是怕自己死後,我的小姐,與我一日夫妻都未做成的小娘子,會在這巴丘生存不下去。

所以我得給她找個依靠,在我死之前。

這個叫“洛刑天”的男人,顯然是個不錯的人選,雖然他傷得極重,但我知道,他不會死。

可我會死,很快。

“我就要死了。”我平靜地說。

他“嗯”了一聲,淡淡地說:“早死早投胎,下輩子投個好人家,別在吃這些苦。”

我被嗆了一下,“你別忘了答應我的話。”

他又哼一聲,算是默認。

“她是……好女孩兒,要待她……好一些……”我氣若游絲地說出最後一個請求。

“還真會操心。”他不耐煩地咳出兩口鮮血,“我既應允了,往後如何待她,自是我的事。”

他不是老實忠厚之人,野心勃勃,敢作敢當,手段亦會用,卻不失爲一諾幹金的男子漢大丈夫……自是與我不同。

我在擔憂的同時又覺得很欣慰,終於心滿意足地死去了。

我的死讓顏歌悲痛欲絕,她並不愛我,卻願意做我的娘子,還要和我一同下黃泉,真是個傻姑娘。

洛刑天半死不活的躺在那裡許久,顏歌醒來後,忘記了以前的事。

她忘了我,忘了她的身世,忘了驪京的一切,甚至那個在宮中的牽掛,她唯一倖存的妹妹初蕊都從她的大腦中接除掉了。

我淒涼地笑了笑,這下到省事了。

其實這些事忘了也好,卓東來、景家,都是會令她痛苦不堪的昔日往事。

洛刑天很容易就讓顏歌相信了自己是她的丈夫,漸漸地成了這個家的男主人,但因爲傷重,更多的時候像傢俱般,猶如擺設。

可隨着時間一天天流逝,他們在一起越來越融冶,他看她的神情越來越癡迷.連眼底都泛起了前所未有的溫柔,如果不是因爲傷重,恐怕早將可人兒一口吞下肚了吧!

我放心不下,人雖已死,到底捨不得太快地走,靈魂日夜浮在半空中,看着他理所當然般接受顏歌的照料,看他在夜裡盯看身邊嬌人兒熟睡的嬌顏發楞,看他偷偷親吻她,看顏歌對他從陌生到依賴,再看他們兩情相悅。

我羨慕、妒嫉,但是不恨。

這是我要的最好的結果,洛刑天是個霸氣的男人,既然愛上,就絕對不會讓顏歌涉險,他會好好護她周全,而我,總算可以放心地離去了。

我只盼,如果有來生,我仍要找到顏歌,三媒六聘、花紅酒禮地娶她進門,讓她真真正正成爲我的妻,而不是像今生這般,有名無實。

“那怎麼成?”洛刑天站在我的墳前,眉眼一挑,一股霸氣瞬間四射而出,再回首望向不遠處的妻兒,脣角勾起一抹朗笑。

他們年年清明和奠日都會來給我上墳,顏歌懷胎十月生下的一對雙生子,長河、長風,無論是相貌還是氣質都似足其父,他們將是沙漠中未來的梟雄。

“別想我會將她讓給你。”洛刑天回過頭,無比鄭重的說:“下輩子她若是跟了你,你卻又讓她受苦,我怎捨得?”

啊!他要霸着我與他都愛若性命的那個女子,不止一生一世,也不止三生三世,而是生生世世,我與顏歌,大概只能算“命薄緣慳”吧。

可是……只要她好,我心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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