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ipt> 門口傳來兩聲敲門聲,黎少彥一回頭,盯着門口的方向看了一兩秒,好像心裡存着什麼希冀似的,快步越過沙發走了過去。
門打開,幾個穿着連體工裝的人站在門口,其中一個高個子女人問他道:“你好,請問是黎少彥,黎家嗎?攖”
黎少彥眉頭蹙了下道:“什麼事?”
那個女人說道:“我們是接到公司要求,來您家打掃衛生的。”
公寓一直是家政公司的人過來打掃,黎少彥也就沒多想,退開到一邊讓他們進去。而他自己到了廚房那邊,打開冰箱拿了一瓶冰啤,出來就見到兩個塊頭很大的男人擡着那張梳妝檯走出房間了償。
黎少彥看得火冒三丈,走過去道:“誰讓你們搬出來的,給我弄回去!”
兩個大塊頭男人面面相覷,放下了梳妝檯,其中一個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紙來,遞給黎少彥道:“黎先生,你請看一下,我們也是按照要求做事。”
黎少彥抽過來一看,眉頭越擰越緊。
房屋裡裡外外要全部打掃一遍,丟到垃圾桶的東西務必清理乾淨,最後一點格外提到,那張梳妝檯也要丟掉!
前面兩點要求看來正常,但最後一條就不可思議了。
黎少彥把紙揉碎了,對着那兩個男人道:“給我放回原位,還有你們,全部給我出去!”
幾個已經拉開架勢在那打掃的人停了下來,一起看向他,有些莫名其妙。
“先生——”
“我叫你們都出去!”黎少彥把手裡的啤酒用力摜在地上,受到重擊的啤酒噴了出來,在地上滾了幾滾一直碰到茶几那邊的地毯了才停下。
那些人都嚇了一跳,互相看了看,不知道該怎麼辦。那個高個子女人開口說話了:“那我們,就先回去吧。”
一行人都陸陸續續的退了出去,那張梳妝檯也按照要求搬回了原位。
地上還留着那張揉碎的紙團,還有潑灑開來的啤酒。
黎少彥去到垃圾桶那裡看了一眼,那裡放了幾隻她不要了的玩偶,她的牙刷,她的水杯,她所有在這個屋子用過的東西。
黎少彥的氣息沉了沉,心裡忽然就竄出了一股火,一腳踹倒了那隻垃圾桶。裡面的東西滾了出來,那隻他在夾娃娃機上夾來的公雞公仔仰面翻躺在地上,塑料殼裡的倆黑眼珠子滴溜溜的轉圈圈。
黎少彥的視線落在那隻公雞公仔上,她說喜歡,他花了兩個小時才夾到的,就被她這樣給丟了。
要滾就滾遠點,黎少彥一腳踢出去,那隻公雞仔像只球直接飛出去,撞到牆才落下來。
黎少彥這才發泄了口氣似的往回走,不過才走兩步,又走了回來,到牆角根把那公雞仔撿起夾在胳膊底下,一直趿着拖鞋到客廳的沙發邊上,把自己的身體往沙發裡用力一拋,一隻手蓋在了額頭。
是穆涼玉叫來的人,她這是要徹底把這裡屬於她的氣息抹去!
空氣裡死一般的寂靜,男人的胸膛一開始劇烈起伏,一直到後來慢慢的平復下來。
穆涼玉!
穆涼玉!
穆涼玉……
*
清晨,南苑家園舊公寓。
孟清歌起牀洗漱完畢,拿了錢包出門,門方打開,對門好像有感應似的,也同時開了門。簡應琛穿了一身運動服,脖子間搭了一塊毛巾,見到孟清歌,就對她打招呼:“孟小姐,早。”
“早。”孟清歌瞧了他一眼,兩個人一起走到兩家中間的電梯那邊等電梯。
這已經是無數次的“同時”了,幾乎是每天,她出門的時候他也出門。孟清歌站在電梯裡,盯着自己的腳尖,距離身後的男人三步遠。簡應琛雙手插在褲袋裡,靠在身後的鋼板上,淡笑着瞧着她嬌小的背影。
她每天早上六點就出門,去市場買菜。秋天的早晨微涼,她就穿一身深藍色的衛衣,垂肩的頭髮在腦後束成一個小馬尾,毛茸茸的碎髮落在脖子裡。她每次去市場就穿一雙黑色的運動鞋,他猜她身上的那身衛衣要麼是洗的時候縮水了,要麼就是淘寶上買錯了號碼,或者是她哪個粗心的朋友送的,褲管短了一小截,每天只要看她的腳踝,就能知道她穿的是什麼顏色的襪子。
嗯……今天是白襪子。
簡應琛嘴脣微微往上翹着,“欣賞”完她的襪子以後,就盯着露出的那一小截白白的脖頸。
她那樣的嬌小,就像是個小姑娘,一點都不像有個五歲孩子的媽媽。有時候簡應琛就會想,那樣嬌小的女人若是抱在懷裡,肯定特別有小鳥依人的感覺。
孟清歌能感受到身後男人肆無忌憚的眼神,所以她就儘量的不要回頭看,也不往前看,因爲電梯前方的鋼板會倒映出他的臉。
好在只是五樓,電梯一會兒就到了一樓。
“你每天都低着頭,是腳下有金子?”走出電梯時,簡應琛對着她道。
眼前忽然放大的俊臉,嚇得孟清歌的身體往後仰過去,她的腰在坐月子的時候沒有養好,就不是那麼的韌,眼看就要跌倒了,簡應琛手臂一伸,就像電影裡的橋段那樣,將她穩穩的託在手心。
“孟小姐,可千萬小心。”男人對着她邪魅的一笑,沒有過多的留戀她仰在他懷裡的感覺,把她扶正了,隨手碰了一下她的鼻子。
鼻子被人蜻蜓點水似的點過,孟清歌一愣,秋水似的眼眸看着眼前的男人,擡起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那時候,他經常這樣逗她……
簡應琛也是愣了一下,看了眼自己的食指尖,微微動了下。
孟清歌先回過神來,瞪了一眼剛剛輕薄過他的男人,自己先往樓外走了。簡應琛看了看她的背影,再次低頭看了眼自己的手指尖。
他們還沒有到這樣熟稔的地步,奇怪,爲什麼他做這個動作特別順暢?
一直到那道嬌小的身影走遠了,簡應琛小跑步的追上去。
每天,他都是藉着跑步晨練的藉口,跟在她的身側,一起到市場裡面去買菜,買完菜再一起到市場門口的那家生煎包子店吃早餐。
孟清歌明知他故意,有幾次還提早了時間,可他依舊能跟她一起出門,之後,她便不再抵抗了,因爲根本沒有用。
公寓雖然舊,但距離市場很近,沿着馬路往前經過幾個路口就到了。因爲是舊居民區,市場也非常的舊了,環境髒亂,賣魚的地方經常水汪汪的一片,魚鱗魚腸隨意丟在地上,偏偏賣魚的地方卻是在入口的位置。
這也就是孟清歌會選擇穿黑色運動鞋的原因了,黑色耐髒,不像某個男人,每次都穿白色白運動服,濺一身泥點子。
孟清歌實在看不下去了:“你就不能換別的顏色的嗎?”
簡應琛嘴角勾了勾,清亮的眼眸往下瞥,瞧着那個彎腰挑菜的女人。他當然有別的顏色的衣服,就算沒有,隨便買幾件都可以。可他就是要她開口跟他說話啊,就是要她關注他啊。
“那,待會兒我們去門口的運動服店重新買一套?”
高高大大的男人,長相又出衆,攤位上的老闆給孟清歌把西蘭花稱完以後說道:“瞧你們小兩口甜蜜的,便宜你們了,給五塊錢吧。”
孟清歌付了錢,沒好氣的瞪了男人一眼。因爲來菜場的次數多了,每次同進同出,形影不離的,菜場的人自然而然的把他們看作了夫妻。一開始她還解釋一下,簡應琛就站在那裡賣乖,人家大媽說了,姑娘啊,你男人大清早就陪你來買菜,真是好福氣啊,吧啦吧啦。
孟清歌后來就懶得解釋了。
市場一圈下來,孟清歌買了牛骨,再買了別的一些個菜,簡應琛全部都幫她拎着,一點不肯讓她動手,只讓她挑菜,用他的話來說,他就當練舉重。
孟清歌從來都沒拗過他,只要他拎着袋子舉高,她根本夠不着,也就放棄了。
兩個人一起往門口的生煎包店走去,簡應琛看着她的後腦勺,不是很高興的道:“你的那位親戚還沒好嗎?”
孟清歌挑了一張空着的桌位上坐下,跟往常一樣要了包子豆漿,然後檢查腳邊放着的菜,看有沒有漏掉的。
簡應琛那天只把她送到醫院門口,自然不知道她說的那位長輩就是霍晉霆的媽,他想每天晚上都跟她一起吃晚飯,反正他可以找理由進去,可現在,她每天下了班以後就是做好了菜送醫院去,哪裡有什麼共桌吃飯的機會。
以至於現在,他可以根據她每天買的菜來判斷,她的那位親戚是不是出院了。
孟清歌對自己很省,但對那位長輩很是重視,會買一些她捨不得吃的昂貴食材,今天買鴿子明天買泥鰍,自己卻吃豬血豬肝一些很廉價的東西。
在簡應琛看來,那個親戚大概很不識趣,哪有叫人天天送湯送飯的,又不是孤寡老人。
此時的男人,心裡很不平衡,但還是把自己的牛奶換了她的豆漿,孟清歌喝了一口的時候就覺察出了,看了看他:“以後不要換了,我對牛奶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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