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不知道這個隨便加的上限到底是多少,但是他可以肯定的是絕對不低。
至少可以開到一億左右。
律師並不是一個非常有職業道德的男人,更沒有所謂的同情心,但是這個錢,對於他來說實在是非常的有誘惑力:“那要不然這樣,你先給我定金,等到官司打結束了,我又贏了,咱們再來討論剩下你要給我多少錢?”
“可以。”
律師本來還抱着必勝的希望去打這一場官司,可是鹿聽的能力實在是太強,而且準備的充分。
當然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在這場官司之中,最重要的是蘇樂樂和沈合這兩個人,誰更適合當兩個孩子的加長。
蘇樂樂自從回來以後,各種花邊新聞不斷,在衆人的眼中就是一個徹底的不正經的蕩婦。
在這方面,沈合與其完全相反。
他自律而且剋制,跟蘇樂樂分手這麼多年,身邊一直沒有異性。
光看這一點,就足夠法官和陪審團站在他這邊了。
法庭之上,大家的意見是根本沒有任何懸念的一邊倒。
儘管律師已經拿出了諸多對蘇樂樂有利的證據,最後還是改變不了結局,休庭之後,他就告訴蘇樂樂,這一次恐怕是真的沒有希望了。
可是蘇樂樂怎麼能夠滿足於沒有希望?
就算沒有希望,她也要給自己製造出希望來。
她看到沈合沒走,像是故意在等她的樣子,便主動走了過去,拉着沈合,走到一個沒有人的角落問沈合:“你這一次到底想要什麼?”
“如果不想要孩子的話,希望你可以把兩個孩子還給我,我真的離不開他們兩個。”
“還有,不管你讓我做什麼,我都能答應你,但是我求你,別讓孩子離開我。”
她的語速很快,快到沈合都察覺到了,蘇樂樂這是害怕他不想聽到她說話,溫柔地**上蘇樂樂的臉:“我早就告訴過你,這一場官司,我肯定回贏。”
蘇樂樂抿着嘴脣,表情難看極了。
她以前也想過沈合會贏,但是她沒有想到的是,她會輸得這麼慘。
沈合說:“你想要跟這兩個孩子繼續住在一起,那麼就只有一種可能,就是……”
他目光爍爍地盯着蘇樂樂:“跟我復婚。”
“不要……”對於現在的蘇樂樂來說,逃避沈合是逃生的本能,而帶着兩個孩子也是。
她的呼吸逐漸地變得急促:“我想要兩個孩子,但是我不想跟你復婚,所以請你想一下別的條件可以嗎?”
“不可以。”
沈合徑直從她的身邊離開。
孩子是在法院的審判結果下來之後,被強行帶走的,蘇樂樂想攔,可卻完全攔不住,看到車子消失在自己視線內的瞬間,她發了瘋似得追了出去:“把孩子留下來,留給我……”
車子裡面的蘇小安也哭個不停:“我不要找爹地,我只要媽咪,你們快把我放下來,我要回去跟媽咪住!”
“你們的沈總明明知道我跟妹妹喜歡跟媽咪在一起,還非要帶走我們兩個,這就足以證明,你們的沈總不喜歡我們,所以我建議你們把我們放下來。”
“要不要把你們放下來,要等到見到沈總以後,聽沈總的命令。”
對方的油鹽不進,讓蘇小康頭疼:“他不喜歡我們,你帶我們回去,說不定只會讓他討厭。”
“那肯定不會,你們是沈總的孩子,還是親生的,他再怎麼討厭孩子也不會討厭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