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不能怪他,他最近不是在實驗室裡面就是躺在醫院,回家的時間太少,根本想不起這個問題,今天才有機會,問李如要不要換房子。
李如很乾脆的搖頭,笑着對白蒙道:“我換什麼房?我在這裡住的慣了,現在也不上班了,每天吃自己兒子的喝自己兒子的,還找你要房子,我一個老婆子是瘋了怎麼地?整一個大房子,每天光收拾屋子做衛生就要多少時間?這不是自己折騰自己麼!”
李如說得直白,白蒙忍不住笑起來:“媽,您可以請傭人的,也不差這幾個價。”
“你這個孩子,口氣可真大!”李如伸指壓在白蒙腦門上,啐了一口道,“錢又不是大風颳來的,也是你辛辛苦苦一分錢一分錢賺來的,我現在還能自己動彈,也不換什麼房子,到一個陌生地方我誰也不認識,還不如就在這裡住着,你常看看就是了。”
話說到最後,忍不住嘆息一聲。白蒙越來越有錢,可是回家的時間卻是越來越短,母子兩個很久沒有時間嘮叨了,這纔是李如最在乎的事情。
“媽,以後我有空一定常回家。”白蒙拍胸脯保證道,卻也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還帳。
李如笑道:“你個傢伙,從小說謊就不帶眨眼,看起來老實,可是八分真二分假的把戲玩的比誰都熟溜,這玩意還真遺傳嗎?”
“媽,我是您的兒子。當然隨您了。”
白蒙嘿嘿一笑,揉着李如的手,給母親做做按摩。這麼會兒時間知不到強身健體。至少能讓老人在晚上有一個安穩的睡眠。
“這可不是隨我!”李如一瞪眼,“這是隨你那沒溜的爹。”
這話還是頭一次聽到,他自記事起就和母親一個人生活,根本沒有提起過有關自己父親的事情。他有時候也在怨恨,別人都有父親,守候着自己的孩子,可是自己卻沒有。小時候問過母親。母親只是哭,他便不敢再問。
平時不提,長大了慢慢也淡忘了。反正母子兩個相依爲命,也算日子過得去。他有時候也想過,大抵也就是陳世美之類的故事吧。
那麼自己便努力些,讓那個傢伙刮目相看。他爲了富貴還是爲了什麼的。放棄的家庭日後會是何等優秀。
可這等心思,他從來在李如面前提過,也沒有人和任何說起過,只是掛在自己的心底,有時候想起自己的努力和拼命,才發現這個世界爲之努力的無數種原因中,還有這麼一點想要證明自己的想法。
對於不要自己放棄自己的人,那麼就讓他後悔。他討厭那種用哀怨的調子唱什麼《可惜不是你》。他只想揚眉吐氣,對於那麼錯過他生命的人。唱一首《幸好不是你》,看誰可以笑到最後。
今天難得聽母親提起自己的父親,白矇眼睛一亮,心中轉過很複雜的情緒,也不知道如何表達自己此時的心情。他遲疑一下,作出很有興趣的神情問道:“我父親、是個怎麼的人?以前總是騙您?”
“他啊,說謊根本是本能。當時總是讓人信的,可是想了這麼多年,他從一開始的一切身分都是假的吧。不過我不怪他,給我這麼一個大兒子,才讓我生活爲了目標。”
李如摸摸白蒙的腦袋,“好了別說了,早些睡吧。”
“嗯,您也早點睡。”
感覺到母親情緒有些不對,白蒙也敢多問,只是對於自己父親這個人,一個是生活上的一個陰影,就好像從來沒有存在似的,想要去查起,也根本是無從查起。
只不過他有一樁好處,想要睡的時候,只要躺下就可以睡着。這也是隨着對自己身體掌握力愈發強大帶來的好處,不管是精神力還是身體強健,從根本上都是讓自己生存能力和適應能力更加強大,可以休息好保持在工作生活中旺盛的活力就是其中很強大的一條。
天未亮,他的生物鐘自然就把他叫醒,在外面跑了一圈回來,才發現黎靈也已經醒了,正站在天台上唸書。
“今天不上課?”有些日子沒有和這個鄰家女孩細聊,忍不住揉着她的長髮,和外面寒冷的空氣一般冷。
“今天週末好不好,你是不是生活太頹廢了,根本不知道星期幾了?”這個時候,吐氣的時候已經可以產生白氣,黎靈一笑,嬌嗔道。
“我自己是老闆,想上班就上班,不想上就不上,根本不用管他是星期幾的。”
白蒙自豪的道,拍拍胸脯,好像自己真的有很大的自由一樣。
“好氣派呢!大資本家,不怕你的員工也跟你一樣嗎?”黎靈鄙視的看了他一眼,一甩頭從白蒙的手中把自己的頭髮甩了出來:“別用你的髒手摸我頭髮,早上才洗過的。”
“嘿嘿,跑不掉,我這裡的工作天下第一的好,等你畢業了,也來給我打工。”白蒙看着黎靈的樣子,覺得好玩,又去抓她的辮子。
也許是離開學院未久,白蒙心中總是有着馬尾辮情節。披肩發盤發的姑娘再美,他也總會想起簡簡單單的,把辮子扎一個馬尾垂在腦後的姑娘。似乎是校花,似乎是同桌,總是也許每個男子,心底都有這樣的影子。
黎靈的青春靚麗,正好是這個影子最好的投射,每次看到小丫頭,白蒙就忍不住想要欺負她,和小男孩表達自己喜歡的情緒是一樣的。
“說真的,我畢業了真的去給你打工?”黎靈哪裡跑得過她,兩個人逗了一會,黎靈累了,在樓梯上坐了下來。白蒙坐到她的旁邊。
黎靈輕輕的依偎了過來,白蒙環住她有些喘息的身子,作出思考的樣子:“嗯,這個問題,我研究研究!”
“屁!”黎靈啐了一句,“我去給你打工,你還敢研究研究,真沒意思。”
“開玩笑開玩笑的,不管你學什麼,保證有最好的職位等你,你看,董事長秘書如何啊,美女?”
白蒙挑挑眉毛,壞壞的笑了起來。
“你說,我學什麼好呢?我可不想給你當秘書,還不讓你欺負死。我要學到有用的,成爲你非用不可的人才。”也許是想到將來,女孩的聲音柔和了起來,也不再那麼跳脫,認真的詢問白蒙的意見。
也許在他心中,白蒙就是那個什麼都能說的閨密,雖然有些不一樣的感覺,但是他的意見,肯定都是對的。
白蒙思考一下,也發現黎靈做什麼都很好,沒有短處,也沒有特別擅長的東西。他想了一會,撓頭道:“還是看你喜歡什麼吧,反正你這麼聰明,又肯用功,無論做什麼,都能成爲天下第一,才貌並重的大才女的。”
“你就沒有個意見?或者希望我去學的東西?”
黎靈沒有得到答案,有些不滿的道。
“你就沒有想學的,一定一定想要去做的職業嗎?”
白蒙反問道。
他不想限制任何人的夢想。讓別人走上自己的道路,用自己的思想去改造一個人讓她聽說,雖然很好玩,可是她沒有真正的快樂,自己也不好開心吧。
對朋友和手下可不一樣,白蒙希望黎靈有自己的想法,可以找到願意爲了它奮鬥終生,並且可以每一天每一天努力,都心甘情願的事業。
想要有成就,興趣還是有很大幫助的,成功是一個太久才能摘到的果實,沒有長時間的準備,根本不能看到一點希望。
隨着白蒙的話,黎靈沉思起來。有的時候她也想過自己的人生,到底做什麼好呢?外面波瀾壯闊的世界,好像做什麼都很有吸引力,什麼都想嘗試。這是一個聰明的姑娘,她有着近乎無限的潛力,在任何方向都可以發揮極大的天賦,只要有機會,她就可以創造奇蹟。
所有到了真正選擇的時候,她反而會是迷茫了,哪一個都很趣的樣子,可是哪一個,又好像做久了都變成了沒有意思的事情。
“哈哈,當然了,什麼東西變成事業,都沒有那麼有趣的。”白蒙握着她的小手笑了起來,柔若無骨的小手無力的任他揉捏,是因爲沒有決定的迷茫,也是因爲習慣了他的存在他的味道,纔沒有任何抗拒的想法。
“不過,你總會有自己的偏向,當累的時候,才能再生出努力的動力。”白蒙道,“我以前覺得做實驗很好玩,看電視上的科學家們,搖搖試管就可以創造出新的物質,顏色絢麗好厲害。可是前一陣子,我做實驗都快做吐了,而且怎麼搖試管都沒有我想要的東西,也只能堅持,直到成功。可是成功了呢,還會有下一個項目等着自己。想休息一下,就會發現不做又少了點什麼,總有種力量在勾引着自己去試探一個究竟。”
白蒙嘻嘻笑着把自己的感覺講了出來,最後總結道:“大概,這就是興趣吧,我不是爲了別人而努力,我是在完全自己想要人生,努力,堅持,就是對自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