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大家說幾句廢話。湯飯第一次寫長篇小說,有些地方還在摸索中,行文有什麼不流暢的地方,還請海涵,相信只要努力就會有進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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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飯的生活中最近的確出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使得文章稍顯雜亂和慌張,感謝JIM-MILK的提點。今日全國高考開考,祝願莘莘學子都能取得好的成績。好了,我們繼續看書吧)
次日一早點兵出城,薩克肯城內的百姓鮮花鋪道,怎麼看怎麼像是歡送慷慨赴死的勇士。部隊邁着沉重而整齊的步伐徐徐前進,一片肅殺之氣。
我與威廉再三商議,決定將決戰的地點定於薩克肯城以東兩百里。前方軍情由我一人決斷,薩克肯城中的平民負責在離城二十里處修建最後一道防禦工事。
行進在空曠的原野上,很容易讓人將胸中積壓的情緒盡情釋放出來。回身看看身後拉得老長的部隊,我承認我心中有一些小小的得意,但也有深深的擔憂。
異世四年的生活,使得原本清清白白重新做人的我,又一次揹負起了恩怨、情仇、牽掛、責任……也許人只要活着,本就無法擺脫這些事情的糾纏,任誰也不能做到“天地不仁,以萬物爲芻狗”的冷酷與無情。
重新整編的“光頭騎士團”已經擴充到四千人。新編入的一千人是我想方設法從雅各布和格魯的軍中挖來的特殊人才,這樣能夠大大彌補獵人們作戰方法單一的不足。
以前在當兵的時候我就憧憬能夠指揮一支自己的部隊作戰,今天這個願望終於實現了,不過面對的卻是多出自己六倍有餘的敵軍。
薩克肯城再向東五百里,就是公國的邊境柴桑河,根據探馬報來的消息,斯圖卡的聯軍渡河之後就開始選擇有利地勢紮營,並未急於前進,這種小心謹慎的人更加讓人覺得棘手。
也可以說,如果敵軍一進入領地就快速機動,到處燒殺搶掠,倒也不甚讓人擔心。但是他們如此穩紮穩打步步爲營,那就可以表明對方是真的想吞併整個公國。
行了一日,部隊在傍晚紮營休息。我攤開地圖看着附近的地形,心中想了無數遍以前看過的兵書和電視劇,卻還是一籌莫展。痛恨自己以前爲什麼不多看看三國!
安排好自己手頭的事情,逝言、巴圖、裴雅、阿布斯、約克、溫格妮陸陸續續走進營帳。
我擡頭看了他們一眼,又低下頭觀察着地圖,嘴裡問道:“有什麼特別的消息嗎?”
裴雅現在在軍中管理情報工作,略一沉吟說道:“剛剛得到的情報,斯圖卡聯軍的分部情況,中軍爲六萬人,左右兩翼均爲屬國的部隊,各兩萬人,後方守衛輜重糧草的部隊大概一萬人,前鋒爲北方草原的騎兵一萬人,已經開始緩慢向公國縱深挺進……”
巴圖縮了縮脖子說道:“果然來勢洶洶啊!”
我的手指在地圖上拖動,劃出了一條行軍路線來。目前大陸上各國都是重武輕文,使得學者這個職業並不如何吃香,地圖畫得甚爲潦草,只能大致看個意思。
思考良久,我重重一拳擊在桌上,高聲說道:“就先吃掉他一萬人,看看斯圖卡會不會發瘋。”
逝言這兩天神智已經基本恢復正常,皺眉說道:“草原上的騎兵機動能力太強,設伏恐怕不是那麼容易,如果以我們現在的軍力與其正面硬撼,傷亡必定慘重,那麼日後又用什麼來對抗斯圖卡的主力部隊?”
溫格妮也是隨聲附和着:“如果你的龍還在就好了!”
大黃的傷好了之後就飛走了,我怎麼留都留不住。
“對付輕騎兵當然是弩箭最好!”我心中已經有了想法,習慣性的摸着悟空的小腦袋說道:“敵軍勢大,卻又步步爲營,這種打法與我以前聽說過的草原民族有很大的差異。如果我所料不差,他們的軍中也有一個善於謀劃的人物。不過這也不是壞事,因爲我更怕他們胡打亂打,不按常理出牌。”
“這裡!”我將手指落於地圖上距離薩克肯城約一百八十里的位置說道:“這裡南側有丘陵,非常不適合騎兵作戰,北邊卻地勢平坦,適合大軍運動。如果有方法將敵人的先鋒部隊引於此處,應該對我們有利。”
巴圖最近在排兵佈陣上也日漸成熟起來,指着地圖的後方說道:“如果真的要打,對方的一萬騎兵並不是不可戰勝的。但是我更擔心他們接應部隊源源不絕的到來,因此我們應該想好後撤的路線。”
阿布斯插口說道:“這一仗是必須要打的,你們看外面的那些貴族私軍,鬆散得要命,如果不打一仗立威的話,以後就更難指揮了。”
“你們說的都對!”我點頭稱讚,並且繼續闡述我的想法:“兵貴精而不貴多,這並不只是口頭上說說的。依我看外面的那兩萬私軍,半數以上都是混日子來的,真要是打起仗來,準第一個逃跑,到時候軍心渙散事小,陣型撒亂讓敵人鑽了空子就麻煩了。”
“準備一隊大刀手,誰敢跑就砍了誰!”巴圖想要嚴明軍紀。
我搖頭笑笑:“這樣只能使得場面更加混亂!真的到了戰場上,他們不敢和敵人拼死一戰,但是你如果攔着他們不讓其逃跑,這些人反而會拔出刀子跟你拼命。因此軍紀只能在平時訓練時灌輸。”
“因此我說,這一次狙擊敵人的前鋒,我只帶一千‘光頭軍’和六千私軍。這些人要精挑細選,多召集一些熱血青年加入,集中手裡的強弩、長槍,準備給敵人迎頭痛擊,打完就跑。其他人在二線修築工事……”
即便是在大量運用電腦的現代戰爭中,戰場中的不確定因素也往往決定着戰役的成敗。而冷兵器時代作戰,雙方對抗的主要形式就是人和人的拼鬥,其不確定因素更多。因此從某種方面說,人越少反而越有利。
衆人分散開來各忙各的事情。午夜時分七千人已經挑選完畢,分發口糧、武器後,連夜開始了急行軍。巴圖暫留後方監督二線工事。
部隊以最快速度行進,現在時間就是生命,終於在第二天中午到達了指定地點。原地休息一個小時,補充體力和水分,連續派出五隊斥候偵察敵人動向,接下來就是佈防事宜了。
我站在丘陵上看着四周的地形,轉頭問阿布斯:“你天天看書,有沒有關於這些北方民族作戰的記載?”
阿布斯側頭想了一想,說道:“對於草原騎兵我記載很少,因爲他們一向不願意與其他國家的正規軍面對面對抗,大部分的戰鬥目的都是爲了劫掠。”
“那其他國家在對付北方遊騎的時候都會採用什麼方法?”
阿布斯聳聳肩說道:“能用什麼方法?長槍鎮配以破甲箭……”
“就這些?沒了?”
阿布斯搖了搖頭。
看來天縱大陸上的人,腦子都用在了魔法和鬥氣上,對於基本的戰術戰法還停留在相當原始的階段。
時間緊迫,立刻命人快速挖掘陷馬坑,伐木,演練陣型。
陷馬坑一般分爲兩種,一種是深坑,垂直向下,能挖多深就挖多深。另外一種是長條形的,深半米到一米,好像種田的地壟一樣一個連着一個,地下都佈滿尖刺,馬匹在縱躍躲避尖刺的時候很容易摔倒。最好的方法就是兩種連環使用,梯次配置。
陷馬坑上以樹枝遮掩,覆蓋草木沙土,中間留一條三米寬的道路不挖。
士兵們伐來的木頭,細一點的削尖後埋於地下,粗壯的樹幹削尖後架於陣前。
兩千長槍兵組成四個密集方陣,守在最前方。天縱大陸上的長槍也分爲兩種,第一種是騎士長槍,用於騎馬對戰,一般長三米多,槍頭是一個十字架的形狀;另一種是步兵長槍,大部分都超過了四米的長度,舉起來就像是一個旗杆一樣,戰鬥時槍尾拄地,槍身斜斜上指,專門用來對付敵人的騎兵。
還有一種短矛,長一米五到一米八,這種矛其實是一種標槍,使用標槍的士兵被稱爲擲矛手,是弓箭兵的一個分支。
兩千長弓手排於長槍兵之後,兩千連弩手位於戰陣的最後方。熟練的長弓手,不論射速或是射程都要優於連弩手。
戰陣的左翼和右翼各分派兩百五十名“光頭騎士”。最後五百名光頭騎士團的骨幹,留作機動部隊。
傍晚時分,這邊的事情剛剛弄好,斥候就返回報告,敵軍的先頭部隊距離我軍已經不足三十里。
三十里的路程快馬奔行也就是一個多小時的時間,我命令部隊抓緊時間養精蓄銳,接着對身旁的逝言說道:“我們去迎接一下?”
逝言做了一個“請”的手勢,我快速打馬先行,五百騎士跟在身後。廢了半天勁佈陣,敵人要是繞路了可就鬧大笑話了。
快馬奔行不到五里路程,就看見遠處三騎快馬奔馳於曠野之中。
“敵方斥候!阿布斯,快……”我低聲招呼阿布斯。
阿布斯乃是元素之體,根部無需吟誦法咒,雙腳一蹬就飛向了空中,電射而去。
我們是從西向東奔行,背對夕陽,因此前方的景物看得比較清楚。敵人的斥候是自東向西探尋,失去了第一時間發現我們的機會。
阿布斯的身體就像是一支離弦的箭一般一閃而過,揮手之間就已經甩出了幾十道風刃,將那三人斬於馬下。
眼下時間已晚,如果再不快點誘使敵方前鋒進入伏擊陣地,那對方就可能會選擇原地紮營,到時候敵人如果覺得夜間出擊不穩妥,改爲堅守營地就麻煩了。
時間拖得越長,敵人的主力部隊就會靠得越近。
阿布斯又料理了三個小隊的敵方斥候,在空中兜了一圈回來通知大家,敵軍的前鋒部隊就在十里之外,不過似乎停止了前進。
“快!”我高喊一聲,率先打馬奔出,身後騎兵一聲吆喝,紛紛探手從背上摘下長弓追了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