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一隻兔子追趕很丟人,但被一隻史前恐龍般大小的兔子追可是一點也不丟人。
剛進入草原的時候,三人沒看見草原上有任何動物,現在體型變小了,三人發現這片草原充斥着無數的獸類,獅子在追逐斑馬,鱷魚在小水塘旁曬太陽,獵豹聚居選拔首領,當這片草原上的霸主白兔降臨,動物們四散而逃,真可謂雞飛狗跳,亂象叢生。
在經過一片水塘(一小攤水窪)的時候,裡面充斥着鱷魚,生死關頭,張偉膽子也大了起來,稍一咬牙,將鱷魚的腦袋當做踏板,一連幾下跳了過去。緊隨其後的張空毅和張信之也隨着他的動作跳了過去。
“三叔,這是什麼魔獸,怎麼會有這麼厲害的魔法?”張信之大叫道。
張偉氣喘吁吁道:“好像叫魔眼,力量和一般的白兔差不多,但它會兩種非常厲害的魔法,一種是將目之所及的生命體變小,另一種是將目之所及的非生命體變成自己喜歡吃的胡蘿蔔。”
張空毅大叫道:“你不是熟讀魔獸圖鑑嗎?快說說它有什麼弱點?”
張偉呵呵道:“很簡單,在它施展魔法之前宰了它。”
張空毅:“可我們現在已經被施法了,該怎麼辦?”
“涼拌唄!還問,如果有辦法的話我早用了,快點跑路。”
體型相差太多,白兔很容易就能追上三人,但白兔似乎沒有吃掉幾人的想法,只是攔在他們面前擺出張嘴的動作,大驚的三人頓時改變方向逃跑,可很快,白兔又能追上他們,三人險些嚇破膽,被白兔一陣玩弄,在草原上轉着圈跑。明明累的半死,卻根本不敢休息。
張偉累的上氣不接下氣,跑步的動作好似孕婦,糾結的說道:“這樣下去不是辦法,我們就算不被吃掉,也會被它玩死。”
張空毅磕巴道:“那,那該怎麼辦?”
張偉道:“很簡單,也很殘忍,留下一個人陪它糾纏,另外兩人就能跑掉了。”
張空毅咬牙道:“死一個總比死三個好。”
張信之可憐兮兮道:“三叔,你留下好不好?我們一個是女人,一個是小孩。”
張偉氣道:“要點碧臉行不行?爲了活着連女人都肯當。你叔叔我不喜歡玩兔子,更不喜歡被兔子玩。”
張空毅直接了當道:“最簡單的辦法,石頭剪刀布,怎麼樣?”
“就這樣。”
“同意。”
快累死的三人也沒興致想別的辦法,聚成一排,背手,相互審視對方後,同時出掌,張偉出石頭,張空毅出剪刀,張信之出布。
“再來!”張偉躲過白兔的大爪子後,又喊了一聲,這一次,他甩出剪刀,同樣的,張空毅也甩出剪刀,張信之甩出的卻是完勝兩人的石頭。
“哈哈哈,我贏了,石頭石頭,我愛你。”張信之得意滿滿的親了自己的拳頭一口。
張偉和張空毅的臉色則是比較尷尬。
張信之:“兩位叔叔,你們放心,等我跑掉以後,一定救出我姑姑,作爲你們最愛的大侄子,幾位姑媽的性福生活也包在我身上。每逢初一十五,我還會幫你們多備點兔肉,以慰你們今天的憋屈。”
贏了便贏了,嘲諷就實在太過分。兩人臉色頓黑,張空毅怒喝道:“剛纔沒說清楚,誰贏誰留下!”
“沒錯,趕快給我拖住那隻兔子。”張偉也臉黑的吼了一句。
張信之瞬間從天堂跌落到地獄:“不要耍賴好嗎?你們是長輩,怎麼可以欺負小輩。”
“小輩生出來不被長輩欺負還有什麼意義,少囉嗦。”張偉抓住他的肩膀,猛的向後推去,頓時,張信之口吐白沫,頭暈眼花的撞到身後的兔子身上。
白兔來了一個急剎車,好奇的將爪子覆在張信之身體上。
趁着這個功夫,張偉和張空毅一溜煙的鑽進草原深處。
“二叔,三叔,我錯了,你們不要拋棄我,嗚嗚。”張信之慾哭無淚,他這瘦小的身形是難逃兔口。
一抹眼淚,張信之雙眼金光閃閃,忽然用着崇拜的語氣說道:“白兔大哥,你聽俺說,從小到大,你都是俺的偶像啊,俺就夢想着有一天能和天下間最可愛的白兔玩一會躲貓貓,怎麼樣,你玩的開心嗎?”
白兔雙眼朦朧,似是被他的話打動,一轉眼,它雙眼忽然變成鮮紅的愛心形狀,在張信之目瞪口呆中,將他捧起,一頓狂轟亂炸的親吻。
張信之做夢也想不到他會被一隻白兔非禮,最關鍵的是,他連這隻白兔的公母都沒法判斷,可爲了小命着想,他只能忍辱負重:“白兔大哥,冷靜一點,咱們的發展是不是太快了?我們可以試着約個會,看場話劇什麼的。”
白兔一雙心形的眼睛還是沒有變回來,只見它蹲在地上,將張信之放在懷裡,隨意用小爪子拔下一根草,小草四周發散出璀璨的光點,竟彭的一聲變成了一根胡蘿蔔。
張信之大感神奇,想到:“這就是三叔剛纔說的另一種魔法吧,果然好厲害,如果能抓到這樣一羣兔子就好了,我再也不用發愁零花錢不夠。”
就在他新奇的幻想時,白兔的腦袋低了下來,並將堪比火車頭大小的胡蘿蔔遞到張信之嘴邊,吱吱的叫着。
“兔子大哥,你不會讓我……吃它吧?”張信之艱難的詢問着。
白兔雙眼發光,硬把胡蘿蔔往他嘴裡頂。
“我吃,我吃,你別再頂我了,我喜歡攻擊,不喜歡被攻擊啊。”眼見胡蘿蔔尖部奇怪的形狀,張信之不敢直視,只能閉着眼睛,一口咬在胡蘿蔔上,胡蘿蔔酸酸甜甜的,味道十分不錯,張信之眼睛一亮,不由又咬了兩口:“不錯嘛,你這兔子很有品位。”
剛剛誇完,張信之肚子忽然發痛,他不禁大吼一聲,在白兔的懷中打滾:“下毒,你居然給我……下毒……”
內臟彷彿攪在一起,骨頭咯咯作響,身體的表皮彷彿要裂開一般,張信之痛不欲生,發狂似的大叫着。此時此刻,他腦海中只有一個想法:“我要死在這裡了!”
當這份疼痛漸漸弱化,意識卻越發迷糊時候,張信之停止了掙扎,映入眼簾的是夢幻般的泡沫天空。
經歷過非人的痛苦,張信之神色平淡,思緒萬千,靈魂彷彿離開了身體。
我馬上就要死了嗎?
沒想到,死的這麼憋屈,被一隻兔子玩死。
以後,
再也不能見到爸爸媽媽;
再也不能吃聚合屋裡最喜歡的大閘蟹;
再也不能去路邊勾搭漂亮的妹子,用金子砸掉她們的衣服;
再也不能欺負沙比,享受吊打他們的愉悅;
再也不能吹着鹹鹹的海風,在沙灘享受日光浴;
再也不能一本正經的說謊,在心底嘲諷他人懵懂的目光……
沒了,一切都沒了。
我在這個世界上的一切,都沒了。
我存的錢,偷偷藏起來的漫畫書,養了六年的寵物,聊了半年的女軍官,藏在外面的漂亮小三,買來好久卻一直不捨得用的金剛槍……都沒了。
就好像,我從沒有出生在這個世界一樣。
葬禮過後的幾年,爸爸媽媽會忘記我,他們會抱着哥哥的孩子,享受天倫之樂。我的那些朋友,同學,說不定連葬禮都不會參加,我死了,他們說不定會多開心。
難怪,大家都害怕死亡,想一想,真的好可怕。
原來,聖痕並不是我最珍貴的寶貝,最珍貴的,是我這一生中只有一次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