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許傑流了很多血,都站不穩了,我就慌了,怕許傑出點什麼事,剛纔也是頭腦發熱憤怒才動刀子的,根本就不計後果。所有人都懵了,許傑的那幾個狗腿子扶着許傑,當時我臉色蒼白的再次警告了許傑,然後慌慌張張就走了。
由於太過於慌張,走路沒注意,還撞到了個人,那個人身邊也是跟着幾個非常囂張的男子,我還被罵了幾句,後來還是許傑被他的兄弟扶過來引開了他們的注意力我才偷偷溜走,而我根本就沒想到,被我撞的這個人後來還幫我了個大忙。
許傑被我捅了兩刀還挺嚴重的,還去醫院治療了,當時不少同學都看見了我們打架,所以很快老師就知道了,還叫我賠醫藥費給許傑,不然就開除我。
沒辦法,說到底這次的事情是我動刀子在先,都拿出開除我來威脅了,也只能認了,只是當老師說要賠五千塊的時候,我特麼都想哭了,要知道,五千塊錢對我們的家庭來說是不小的開支啊。
而且前段時間去比賽的時候還拿了家裡不少錢,最後想來想去,事自己惹出來的,就得自己抗,於是我就只能借林信跟黃志斌借錢了。
還記得黃志彬給我錢的時候,很認真的跟我講了一句話,說王一,你家裡什麼情況哥們知道,這段時間因爲你去比賽耗了不少錢,這次你又惹事了,你老姐都高三了還得幫別人做家教,難道你就不想做點什麼嗎?
當時聽了這句話,感觸非常深,黃志斌說的沒有錯,我現在已經十八了,成年人了,不能什麼都靠着奶奶老姐,我應該爲這個家做點什麼實際的東西,不能拿明星音樂夢當飯吃。
後來很幸運,也多虧了有這個想法,我又多了條活路。我是偶然在網上看到了一條招聘信息,是一家夜總會的服務生,我去應聘的時候,印象特別深,因爲接待我的是一位非常成熟有女人味的女人,年紀看上去也有差不多三十多歲的樣子,熟透了,好像咬一口。
她的名字叫張雪,是夜總會的經理,她見我模樣的時候一直在稱讚我的樣貌跟身材,說真年輕啊,誇了我好幾句,到後面我才聽明白,她以爲我是來應該做鴨的,俗語叫少爺。
我說我是來做服務員的,她還一陣失望,最後叫我填了張入職表就算正式員工了。我的打工生涯也就那個時候開始了,這也是我人生的轉折點。
在夜總會上班了有半個月吧,後來發現夜總會竟然要招聘駐唱歌手,當時我就坐不住了,這麼好的機會對一直喜歡音樂的我來說能錯過?當時我就跑去跟張雪爭取了,張雪人很好,聽說我會玩音樂後,當場就答應我了,但叫我請她吃飯。
我也是一個講義氣之人,有好事自然不能忘記音樂夥伴林信跟黃志彬,我把他們拉入夥了,而且以我們的專業剛好能組成個樂隊,因爲林信是玩低音貝斯的,黃志斌玩的是樂鼓,而我又剛好是吉他,肩負着主唱,於是我們就在夜總會裡駐唱了起來。
我們在酒吧的首秀反響很好,都能調動起現場的氣氛,只是表演的時間不長而已,每晚只能唱三首歌,薪酬是每人一百塊一晚。
印象特別深,當晚我們表演完後,就有一些經常來找樂子的富太太找上了我,這些本來都是少爺的工作的,一開始我拒絕了,但後面張雪來找到我,說是人家願意出三萬塊,只需要陪她喝酒就可以了。
當時我就震驚了,三萬塊,這人白癡沒見過男人吧,跟我喝頓酒還出三萬塊,這錢燒的。張雪笑了笑,說沒錯,這些富太太就是錢多燒的。
“嗯,不過我喜歡!”我只是稍作猶豫就答應了,畢竟三萬塊啊,對我來說有多重要,我從沒有賺過這麼多錢,說不心動是假的,而且我也不是啥純潔男孩,還跟明星楊蔓芸搞過呢。
那晚我喝得很多,那些富太太非常的可怕,都是一些如狼似虎的年紀,彷彿我在她們的眼裡就是一塊小鮮肉一樣,我第一次覺得女人這麼可怕。她們想拉我出去吃宵夜,說是宵夜,但意思很明顯,就是想啪啪啪,見識了她們的可怕,我哪敢跟他們出去,所以我就拼命的喝酒,把自己灌醉,她們總不能還叫我出去吧。
那一晚我喝多了,一個小時裡我是來回往兩個包廂跑,逗兩位富太太開心,最後我記得我是喝得不醒人世,好像是張雪一個人把我送到了賓館,並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