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 滅門
此時的鍛天林也意識到了事情有點不對勁,於是他就轉身去了後院,結果沒走兩步就感覺腳下全是水,他低頭一看心裡頓時一驚!
就見他腳下哪裡是什麼水啊,那分明就是一灘猩紅的血跡……鍛天林立刻就知道家裡出事兒了,於是他就沿着地上的血跡往前找去。
首先映入他眼簾的是一個臉朝下躺着的人,走近一看,發現竟是廚房的幫工婆子趙媽!鍛天林趕緊伸手試了試對方的頸動脈,發現人早已經斷氣了。
一瞬間,無數個可能性跳進了鍛天林的腦海,是遭了盜匪?還是什麼人尋仇?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從院子裡的安靜程度判斷,不可能只死了趙媽一個……
果不其然,鍛天林又往前走了幾米後,就見到門房的夥計老王死在了草坪之上,他走到近前一看,發現老王身中數刀,死狀極慘。
之後就有更多的屍體出現在了鍛天林的眼前,驚得他出了一身的冷汗。雖然說現在鍛家上下已經沒有一個他的近親了,可突然間這麼多人枉死,一時間讓他也有點無法接受。
誰知就在這時,後院廂房裡突然傳來一聲(口申)吟,鍛天林立刻明白家裡還有幸存者,於是他立刻尋聲找去,發現聲音是從沈如焉的房間傳出來的。
因爲救人心切,所以鍛天林當時也沒想那麼多,結果他跑進房間一看,就見沈如焉正渾身是血的趴在地上哼哼着,看情況應該也不太樂觀……
鍛天林見了就忙過去檢查她的傷勢,然後沉聲說道,“這是誰幹的?”
沒想到沈如焉看到來人是鍛天林,竟一把抓住他的衣襟,張大了嘴想要說些什麼……可卻因爲過於激動,非但沒有說出話來,還氣血上涌的吐了鍛天林一身的血,眼見着是快要活不成了。
鍛天林無奈之下只能將她暫時放回地上,準備出去找人幫忙,結果卻在這個時候,突然有一羣警察跑了進來,二話不說就將鍛天林直接按在了地上。
“警官,就是他殺了我們二夫人!”一個女人悽悽慘慘的說道。
鍛天林聞聲使勁擡起頭看去,就見說話的人正是昨天被自己關起來的臘梅!可鍛天林剛想爲自己辯解幾句,卻突然感覺小腿被人用硬物狠狠的抽了一下,只得再次跪在了地上。
這時一個身材偏胖的男人走了過來說,“你確定殺人兇手就是他嗎?”
臘梅非常肯定的說道,“就是他,鍛家的大少爺,他天黑之後回來對我們二夫人言語多番挑逗,二夫人有些惱怒的回了房間,連晚飯都沒吃!誰知就在我準備把飯菜給二夫人送到房裡的時候,卻突然聽到屋裡傳來了慘叫聲,我推門一看,就見二夫人渾身是血的倒在地上,而大少爺的手裡正好就攥着一把匕首!我嚇得轉身就跑,邊跑邊喊殺人了!之後我就撞見了家裡的其他下人,向他們求救……也不知道大少爺是不是殺紅了眼,他出來後一句話不說,見人就殺!我實在害怕,就一口氣跑到了警局報案。”
胖男人聽後點點頭說,“好,事實清楚,犯罪動機充分,把人帶走吧!”
此時鍛天林已經知道這是有人故意要栽贓陷害自己,只是他想不明白這個人會是誰呢?沈逸嗎?可他現在不應該被關在貨運行的地窖裡嗎?
而且此人的手段如此心狠手辣!竟然豁出去用十幾條人命來害他一人,想必也不是草率而爲,應該是早就已經計劃好的是一條毒計。
鍛天林被抓進巡捕房之後,既不提堂也不過審,竟不給他任何可以申辯的機會,他知道如果再這樣下去,自己就只有死路一條了……於是就說服了每日送飯的雜役,承諾只要幫他送信,就能得到一千塊錢的現金!
幾經輾轉,鍛天林總算是把一封求救信送到了他的一位老同學那裡,他的這位老同學喬司博是名職業律師,所以只要有他的介入,事情可能還會出現轉機。
轉天下午,喬司博就通過一些關係,總算是見到了鍛天林,可他卻帶來了一個壞消息,那就是目前的所有證據都對鍛天林不利。
首先就是丫鬟臘梅的指認,她以血案現場倖存者的身份一口咬定鍛天林就是殺人兇手!而且從貨運的夥計和司機的證言分析,鍛天林也的確有作案的時間。
鍛天林聽了就沉聲說道,“那個司機肯定是被人買通了,我之前從貨運行回來的時候曾經遇到過一起翻車事故,由於當時的路被堵上了,我就只能讓司機繞道回去,所以才耽擱了一些時間。”
喬司博聽後就臉色難看的說,“問題是他的證詞再加上那個丫鬟臘梅的指認,足以將這個案子定成鐵案了,如果在短時間內找不到新的證人……天林兄,你這一次怕是凶多吉少了。”
鍛天林想了想說,“當時那條街上的行人不少,還有一些擺攤的小販,肯定有人可以證明我原本要走的那條路是不通的,這樣一來司機的證詞就不可信了。還有那個臘梅,案發的時候她肯定不在家裡,因爲前一天晚上她出門給貨運行的掌櫃送信時被我將人拿住,關在了貨運行的一間倉庫裡,始終都沒有放出來,她又怎麼可能目睹我殺人行兇的過程呢?”
喬司博聽後沉思了一會兒說,“行,證人的事情我去想辦法,你這段時間不要輕舉妄動,安心等我的消息。”
喬司博走後,鍛天林就將當天發生的事情又仔仔細細的回想了一遍,他還是想不明白這個陷害自己的人到底是誰?而且時間掐得剛剛好,顯然是經過了周密的計劃。
會是沈逸嗎?可他當時被關在地窖裡啊?而且沈如焉還懷了他的孩子,他真的能狠毒到這種地步,連親生的骨肉都可以輕易割捨?
還好如今有喬司博幫忙,鍛天林總算不用再這麼被動了,只要自己的這位律師同學能找到當時那條街上的某個攤販作證,就應該能證明自己根本就沒有作案的時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