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歷112年九月,朗普瑞斯正常發放任務日期的第二天。
平時的這個時候應該算是朗普瑞斯最靜的一天,因爲前一天發放任務,領到任務的都去執行任務,沒領到任務的只好去獵殺一些野獸,賣些皮毛掙錢。但今天朗普瑞斯再次熱鬧了起來,因爲傭兵會大清早又貼出了任務單。
“S級任務:
內容:隨蓋斯特守衛軍一起進行軍事行動。
要求:1,聽從軍隊將領指揮,否則取消任務資格。
2,必須以傭兵團形式領取任務,傭兵團人數不得少於二十人。
3,沒有數量限制,只要是超過二十人的傭兵團就可領取。
時間:三天後蓋斯特城南集合,隨軍隊一起出發。任務時間大概十天,期間一切物資糧食由軍隊負責。
酬金:一個兵傭團至少二百個金幣,總數按人數定。立功者可追加一百至一千不等。
伊特帝國蓋斯特行省附屬城朗普瑞斯傭兵會。”
最後是一個伊特帝國鑽石的標誌。
這一個任務單開始只有寥寥幾人看見,可慢慢的多張任務單面前擠滿了人,傭兵們跳過內容、要求和時間,直接看到了酬金,只要酬金可以沸騰他們的熱血,別說是隨軍隊出征,就算去獵殺龍,他們都會毫不猶豫。二十個人二百個金幣,一人十個,這樣的酬金足以激起這些實力低微傭兵的鬥志。
任務更加吸引人的是要求中竟然沒寫等級要求,也就是說沒有戰士級別的人都可以參加,況且人數衆多傭兵會根本不會查。這樣一來,一些普通貧民找上組隊的傭兵,將酬金讓出兩個金幣,目的是讓自己參與進去,這等好事何樂不爲。
隨後,紛紛開始招人組隊,場面異常火爆,可這些人被金幣衝昏了頭腦,自然不知道,他們這是去送死,至於那高額的賞金,死了又怎麼會領到。
還在蓋斯特的艾斯還不知道此事,他昨夜請雷薩胡吃海喝,花掉了整整一個金幣,加上昨晚贏得,如今還剩八個金幣。清晨請人給雷薩母親看病,那是教會的僧侶,治癒魔法師,所修習的都是治療法術,平時便是研究藥物,這樣的人來到貧民區就是一個高價,出手治療又是一個高價。
雷薩賣狐貂的錢只有兩個金幣而已,完全不夠母親看病的費用,艾斯又拿出六個金幣,一共八個金幣,加上二人不斷的求情,這才情動教會的僧侶。不過金幣並沒有白花,也不負二人的苦心,經過僧侶救治,臨死不遠的雷薩母親,雖未痊癒,但已好了大半,可以下地走路,並做一些不費力的家務,命是保住了。這讓雷薩和艾斯興奮不已,同時雷薩對艾斯的恩情,更加感激。
之後兩個少年決定去森林獵殺野獸,賣皮毛賺些錢,這主要是艾斯的提議,一是他想和雷薩一起在森林中狩獵,體驗有夥伴的感覺,二是他要給雷薩家裡買些日常用品,起碼那些被褥就該換了。
艾斯還剩下兩個金幣,用歐德的話說,艾斯就是個天生的傭兵,他對錢向來沒有概念,向來不會攢下錢爲以後考慮,他身上有一個金幣,他就不會只花掉九十個銀幣。
兩個金幣自己買了一把劍,一把普通的劍,給雷薩買了一把弓,一柄做工精美力量更強的弓,還給雷薩買了一身衣服,他原本那一套實在破爛不堪。如此下來,兩個金幣所剩無幾,乾脆都買了麪包給雷薩母親留下一些,二人帶上一些,便進入了森林。
母親臥牀不起的病大部分痊癒,自己又有了新衣服和新弓,雷薩心情高興不已,或許是他這麼多年最高興的一天,對艾斯開口稱謝,卻被艾斯生氣罵道:“你再這樣我們就做不成兄弟了,我們以後可是出生入死的夥伴,我是團長自然要照顧你。” 雷薩對他一笑,也就不再客氣。
經過相處,艾斯發現雷薩是個少言的人,和自己性格有些不同,但這並不是問題,因爲友誼已經結下,誓言已經發過。兩個單純簡單的傢伙,一見如故,數年之後,便開始一同抒寫傳奇。
有一把自己的劍,一直是艾斯的願望,現在終於達成,艾斯也很是興奮,拿着劍走在前面不斷的揮舞。
“雷薩,你說我們將來的傭兵團起什麼名字好呢?” 艾斯收劍入鞘,背在後背,興奮對雷薩道。
想了好久,雷薩笑道:“艾雷怎麼樣?我們的名字。”
艾斯搖了搖頭,否定說道:“不好,我們的傭兵團將來不能只有我們兩個人,只叫我們的名字不好。”
雷薩點了點頭,“的確,你說吧。你說叫什麼就叫什麼,你是團長!”
艾斯苦思了良久,最終嘆氣搖了搖頭道:“我也想不出,算了,將來找一個吟遊詩人,他們最會起名字了。”
“也好!” 雷薩點頭贊成。
此時二人已經進入了森林,這只是一片小森林,且只是邊緣,沒有魔獸出沒,有的只是一些野獸。此時,不遠處正有一個黑色鳥在那裡喝水。
艾斯和雷薩小心翼翼上前,艾斯小聲道:“那是烏雞鳥,你娘身體剛好,用它補身最好不過了。我們傭兵團就拿它開刀了!”
雷桑點了點頭,艾斯突然躍起,拔出利劍,大喊道:“還沒有名字的傭兵團出擊,獵人雷薩上樹,佔據有利地點,我去牽制它。” 平時和奧格等人,也多次去獵殺過野獸,艾斯很是羨慕那種指揮的感覺。
艾斯鬥志高昂,可命令還沒下完,那烏雞鳥已經飛起遠去。艾斯撓了撓頭,道:“似乎我們不應該如此高調行動。”
“團長英明!” 隨後兩個少年,哈哈一笑,傍着肩膀,向樹林內部深入。
到了下午,朗普瑞斯徹底的熱鬧了起來,來此的人絡繹不絕,周圍小城的傭兵都已聽說這裡有好任務,都來領取。盔甲店和鐵匠鋪的東西,都已被賣出,肖金酒吧的酒也都所剩無幾,裡面的女人嬌喘未停。
可傭兵會團長歐德卻有些急躁,因爲艾斯遲遲沒有回來,沒到晚上,艾斯根本不會到野外去決鬥,城內也是沒有,歐德已派人去蓋斯特尋找,已去了半日之久,依舊沒有任何消息帶回。
艾斯和雷薩經過大半天的努力,收穫頗豐,竟然還獵殺到了兩個大傢伙,一匹長毛青狼和一頭猛虎。平時雷薩遇到這樣的傢伙,只能繞道而行,這些大傢伙塊頭大,力量足,動作也很靈敏,在遠處攻擊,雷薩的弓箭很難起到效果,近處的話,雷薩很容易被野獸傷到。
但有了艾斯一切就不同了,艾斯動作靈敏,更不可思議的是,他抗擊打能力也是極強,根本不是他這個年齡應該有的。這樣一來,躲在暗處或是高出的雷薩,就可穩定的攻擊。
出乎艾斯意料的是,雷薩的箭術極其精準,若是力量能夠再強一些的話,那定是個出色的獵人。自從獵殺了這兩個大傢伙後,根據雷薩額頭的那個傷疤,艾斯就給雷薩起了個外號,三隻眼的獵人,雷薩。
兩個大傢伙的屍體着實不輕,好在森林中也不只有他們兩人,還有一些其他成夥的獵人,或是打獵的貴族,索性二人直接將獵殺到的東西都賣給了他們,有些貴族更是樂得於此,買回去後就可和其他經常一起廝混的貴族,吹噓那是他獵殺的。
所有的東西賣了兩個金幣,對二人而言,已很是不少,買走屍體的貴族也沒有爲難二人,更不會強搶,畢竟伊特帝國是法制帝國,像決鬥輸給艾斯的奇安達男爵那樣沒品的人,畢竟還是少數的。
兩個金幣都給了雷薩,雷薩也沒再和這位已經認定了的團長客氣,天色漸黑,二人找了一個寬敞的地方,升起了篝火,開始準備晚餐。
艾斯正在正在生火,雷薩一邊清洗一個扒了皮的野兔,艾斯興奮地笑道:“有夥伴的感覺,真實痛快。不過更暢快的生活在後面呢,等母親病好了之後,你就正式成爲我的夥伴,那時我們的實力也更強了,就去獵殺魔獸,我們要去黑域森林,去葬龍山,去死亡谷,去大陸的所有神秘之地去探險,去獵殺千奇百怪的魔獸。” 艾斯興奮的說,雷薩興奮的點頭。
過了一會,雷薩道:“艾斯,其實你看到的不是我母親,我是被她收養的,她親生的兒子在帝都是個侍衛,母親因爲我纔沒有去帝都,所以我必須讓她完全康復孝敬她幾年,然後把她送到帝都,然後我再去找你。”
艾斯瞭然點了點頭,“哦,原來是這樣,所以母親纔會那麼年老。雷薩,我支持你,你的想法是對的,我是個孤兒,就連養父養母我都不記得長什麼樣了,不過我很感激他們,但也很感激我親生父母,我知道他們扔下我一定有苦衷,我感謝他們把我帶到這個世界上。我們的傭兵團招收團員的前提,就必須是重情義的人。”
雷薩將野兔清洗完畢,開始放在火上燒烤,‘滋,滋’的響聲,迷人的香味,讓兩個少年有些迫不及待,然而,這野兔的香味似乎又引來了其他的傢伙。
一個黑影突然從樹林中竄了出來,嚇了艾斯和雷薩一跳,二人立即拿起武器後退,這才藉着火光看清,原來是一匹狼,一匹青色的狼。
艾斯長呼一口氣,道:“原來又是一匹青狼,宰了它後正好可以進行晚餐了。”
雷薩卻一臉緊張,道:“艾斯,它不是青狼,它是這片森林的王者,青翼風狼,是一頭魔獸,往日它只呆在森林最中央的,哦天啊,它怎麼會出現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