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神遊天外,一邊坐在大樹腳下,方然沒和斯蒂芬*霍肯那樣,加入孩童們的野餐。
維持坐着的姿勢,看向遠方,多少年來頭一次“親自”踏足封閉城,不知爲何,很容易就能成行的事,卻到現在才做,是想維持內心對“表世界”的某種新奇感,還是想借此迴避,那直面現實的忐忑不安。
說起來,大概還有幾個月,自己就會和一千一百九十九位同類,進入“意識連接”過程,並在三年之後,
以三歲孩童的視角,降臨到這世界。
人生,從現實到“混沌”,是一次脫胎換骨的重生。
而從“混沌”到現實,感覺,則很複雜,自己還沒完全弄明白,這種一個人從小到大,再到暮年,然後藉由“混沌”爲中轉站,從頭再來的人生輪迴。
在這過程中,一個人的自我意識,始終存在於“混沌”中樞的意識模擬器裡,而他、或者她的所見所感,則大部分來源於現實世界的軀體,進而,在每一段人生結束時,必然會丟失記憶,遺忘過去,幾十年人生的漫長經歷,
都會在身體“回收”、腦神經系統崩解的過程中,一併消散無蹤。
記憶,一旦消失,其承載、記錄的過去,那些真實的人生經歷,是否也會變得好似從未經歷、從未發生過呢。
客觀上講,這當然不可能;
然,站在當事者自己的立場上,這卻恰恰是現實。
失憶者,因意外、疾病等原因,暫時或永久丟失一部分記憶的不幸之人,就很充分的展示了這一點,在失憶後,他們不記得過去,不記得親人、朋友,最親密無間的愛人也形同陌路,過去的經歷,在腦海中一筆勾銷。
即便客觀世界,並不會因此而改變分毫,但是對他、或者她自己呢,
雲散煙消,纔是最“正確”的描述。
當一個人,因爲任何原因而失去某段記憶,那麼這記憶所承載的過往經歷,也等同於消失,這不是唯心主義,而是由自我意識之運作規律出發,必然得出的結論。
想的再深刻些,丟失記憶,就相當於丟失過去,那麼倘若一個人完全失憶,將自己的過去忘得一乾二淨,進而因“座標原點”丟失,而不知道自己是誰,這個人,從自我意識的角度講,是否就已死去。
是,或者不是,旁觀者的分析並沒有用;
當事者自己怎麼想,怎麼看,纔是唯一有價值的判斷依據。
坐在樹冠繁茂的大樹下,神遊天外,想到自己幾個月後將要開始的“意識連接”,方然忽然間就有一點緊張。
他所畏懼的,並不是即將進行的“意識連接”,而是在一切順利的三年之後,要怎樣以三歲孩童的思維與身體,重返現實,到那時,現在這名義年齡已一百二十四歲的“老者”,可還會真的存在嗎。
存在,這應該沒有疑問,“混沌”中的生物電,依然會一刻不停的流淌着。
至於說,那些久遠過去的記憶,除一小部分在“意識遷移”的過程中,被迫放棄,絕大部分也仍會保存在“混沌”之中。
自我意識,仍然在“意識模擬器”中存在,一邊又以血肉之軀的身份,在現實生活……
這會是怎樣的體驗,多年來,和淨土世界的很多民衆一樣,方然都嘗試從親歷者的訪談、自述與生活記錄中,得到答案,但,除了“自我意識仍然存在,感覺上,與‘遷移’之前的感知沒有什麼區別”外,
並無其他更有價值的訊息。
自我意識的延續,或者說,流淌在“混沌”中樞的生物電,是“永不下車”之個體的全部。
從這種角度,其實,並無須太擔心即將到來的“意識連接”、乃至重返現實,於是方然很有耐心的在山頂等待,期間,還和好奇而來的少年少女們,閒聊了一會兒,藉此體察些“表世界”的風土人情。
偌大的“芒種”封閉城,面積,大約兩千平方公里,現在大概有六萬人在其中生活。
算一下人口密度,僅約30人/平方公里。
這一數據,對照舊時代,其實也不算很低的水平。
不過,在“芒種”這樣的城市,民衆每一天的生活都很多樣化,而不會像舊時代的大城市居民那樣扎堆,蜂擁到核心城區討生活。
正因如此,在這地處偏僻、距離保護罩側壁不到十公里的地方,才能見到同類。
走過來的少年們,年紀,大概在十一二歲,每一個都身材健壯、勻稱,男孩子的面龐還有些稚氣,女孩則出奇的美麗。
具體“型號”,方然隨意的端詳幾眼,他並看不出來,只是一邊隨口搭話,一邊看着這些青春洋溢的少年少女們,彼此牽手,看上去很親密,卻又彷彿矜持、羞怯般,若有若無的保持着距離。
哦,大概是,他們還沒到完全自在的年紀,
方然這樣想着笑了笑。
與虛擬的“裡世界”不一樣,“表世界”的民衆,身體有一個從小到大的成長過程,社會規則也因此而變,而不能像虛擬世界那樣,沒有任何禁忌。
規則,說起來十分簡潔,實踐中的情形則複雜得多,
不過一切也都有城市管理系統來打理。
“表世界”的民衆,從一開始,就是三歲的幼稚孩童,在成長過程中,會得到規則的無微不至保護,依年齡與身體成長的情況,而逐漸、逐步的允許與他人交往,直到大約十四歲的年紀,才完全解除限制。
淨土世界的原則,在這一方面,並不是說雙方自願、就可以隨意交往,正如“裡世界”的隨心所欲那樣;
而只有在客觀、與主觀層面,確認雙方都從中獲益,
才允許進行任何形式的交往。
且看斯蒂芬*霍肯,吃過飯的教授,這時正坐在一塊大石頭上,摟着穿花邊襯衫的少女一起看書,這種程度的接觸,在合理範疇,
更深層次的則不行。
哪怕教授與對方都心嚮往之、彼此傾慕,也一樣不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