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摘自新聞報道以及案件調查記錄:
(注:該國法規20歲爲成年。)
A
18
高中輟學
傷害、入侵校園
父母同居
B
17
高中輟學
偷車
父母分居
C
17
高中輟學
逃家、非法持有刀械、暴力行爲
離婚(父親死亡)
D
16
高中輟學
無
父母同居
少年A(當時18歲)是個無業遊民,家裡有雙親和一個妹妹。父親在證劵公司上班,母親則是鋼琴老師,兩人工作都很忙碌,A從小就得不到雙親的關愛。而父母親彼此的關係也不和諧。A從小脾氣就很暴躁,國中時學習柔道,因此也推甄上某私立大學的附屬高中。但是因某種原因,A在學校常常被學長欺負。爲了發泄怨氣,A會在街上找小混混和中年男子的麻煩,在家則會對母親拳打腳踢,家庭關係因而崩壞。A在一年級第二學期時被學校退學,之後跑去當瓷磚工人,同時也加入飛車黨。平時靠飛車搶劫來賺外快,這期間又染上毒癮,開始和流氓打起交道。
少年B(當時17歲),在小學3年級時雙親離異,母親在酒店上班,對他疏於照料。有一個姐姐。國中時曾經有一年是A的學弟。畢業後考上私立高中,但在一年級第二學期被退學。之後讀了2個多月的夜校,白天的工作則不定。
少年C(當時17歲)五歲的時候父母離異,母親是美容師,工作忙碌無時間照料C,父親離婚後不久死於交通事故。家中有一個姐姐。中學時A的後輩,和他差一屆。高中進工業學校就讀,但很快就被退學。之後不停地換工作。
少年D(當時16歲)少年D的家是整個事件的舞臺。他的父母親在同一家診療所工作,父親是行政主任,母親是護士。夫妻倆同樣感情不合睦,在家中口角不斷。除此之外,家中還有一個哥哥。國中時是A的學弟,和A差兩屆。高中就讀工業高中,但讀了一年就休學了。而後沒有固定工作整天遊手好閒。
20年前——
A富有領導性,他成立了一個叫做【極青會】的少年流氓組織,並擔任組織首領,平時主要是強迫推銷店家買花等等。同時他和B、C、D三人的關係匪淺。
A因爲幫D的哥哥找偷車賊,變得能夠自由進出D的家。同時A又跟C的姐姐交往,所以C之後就理所當然地變成A的小弟。
這羣少年的父母因爲害怕自己的小孩,因此就算孩子有脫軌的行爲他們都不敢責斥。4人每天晚上,都會聚集在D家的二樓,A當時便就開始從事與犯罪有關的活動。例如飛車搶劫、盜竊甚至猥褻女性……
11月8日,A、B、D三人在某區對一位剛滿19歲的少女實施了暴力和侵犯行爲。當時A開車載着B、D兩人,邀這名女性上車兜風,女性不予,三人用車子擋住她的去路後,B搶走了她的腳踏車鑰匙,將她強押上車。爲不讓她逃走,還將車子刻意駛上高速公路,在車上還用【我們剛從少年感化院出來】、【如果不聽話就殺了你】等言語威嚇她讓她放棄抵抗後,把她帶到賓館……
11月25日——
晚上6點左右,A到D的家裡約他一同去搶劫。D於是跟朋友借了摩托車,兩人一起出門行搶。
晚上8點過後,他們騎着摩托車在市內遊蕩,途中遇見了打完工騎着腳踏車正要返家的高中3年級學生──【順】(17歲),A對D說:“你去把她踹倒,之後就交給我”。於是D就騎着車接近順子,用左腳狠狠地從她的腰部右方踹下後,將摩托車騎到轉角處觀看。
順頓時失去平衡,連人帶車地跌落到路旁的水溝。A藉機靠近關心,並將她扶起後說道:“那個人是個瘋子,我也被踢過,等等搞不好有危險,我送你回家吧”。之後他將【順】帶到附近某個倉庫角落,恐嚇她說:“我是流氓,你被我們盯上了,跟我上牀我就放過你”,然後將她帶到賓館……
晚上10點,A打電話給先行返家的D,聽到B和C也在他家後,便叫他們3人出來。4人將順子帶往D家的2樓監禁。
這天,D的父親因爲參加員工旅行不在家,家裡只有母親和D的哥哥G。
11月28日——
A以【給你們看個好東西】爲由,把E(當時17歲)和F(當時16歲)約出來,之後在一夥人在D的家人熟睡的深夜**了【順】。【順】拼命的抵抗。在樓下的母親似乎被吵醒了,但是【順】的臉被壓在寢具上而無法出聲求救。隨後他們開始對【順】實施殘忍虐待與**。
而後他們不分晝夜地折磨那個名爲【順】的可憐女孩,每當她受不了凌虐昏倒時,少年們就會把她的頭浸到水桶裡,讓她清醒後在繼續。這段期間他們輪流地監視,不讓她逃跑。
12月初的某日下午4點,少年們因爲昨晚夜遊正呼呼大睡。【順】趁機從2樓來到1樓的客廳,打算報警。但不巧,被睡在電話附近的A發現。很快地,警方利用逆偵測查到D家的電話打過去做確認時,A接起電話敷衍警方說:【沒事,我搞錯了】,便掛上電話。A和B因爲此事,對【順】的凌虐手法也更加殘暴,打她、踢她、甚至還拿打火機燒傷她的腳背。除外,還喂她吸食強力膠、強灌她威士忌等酒類以此爲樂。
12月5日,首都地鐵站內發生了電車追撞事件。A故意欺騙【順】說:【你老子坐在那臺電車上掛了,現在電視正在播。你看到沒有】,當她露出擔心的表情後又故意問她:【你現在是什麼心情】,【我很難過】聽到【順】的回答後A又告訴她:【其實我是騙你的】。A、B、D三人藉此不斷重複着【死了啦】、【還活着】之類的話語,讓【順】的心理陷入極度的不安當中。對於被囚禁起來的【順】而言這是非常殘忍的精神虐待,對【順】的傷害絲毫不亞於那些肉體上的折磨。
12月10日,【順】不斷地央求少年們放她回家。於是A就問道:【你回家後要怎麼跟你老孃說】。【我會跟我媽說,我這段期間都在XXX(地名)遊玩】【穿學校制服能在XXX(地名)玩這麼久是嗎】A如此回答她,同時施以暴行,對她又踢又打。甚至還將打火機的填充油倒在【順】的腳上點火,看她驚慌失措地要將火拍息的樣子取樂,如此行爲持續了好幾次。
12月中旬,因爲少年們不讓【順】上廁所的緣故,【順】的尿弄髒了棉被,B跟D狠狠地打了她一頓。不斷毆打的結果,【順】的臉部異常腫脹,完全看不出五官輪廓,慘不忍睹。【搞屁啊你,變成大餅臉了你看看】不知是誰說出這句話,少年們笑成了一團,宛如惡魔們的低吟……
12月底,施暴程度越演越烈的同時,少年們給【順】吃的食物也越來越隨便。食物主要是D的哥哥G(當時17歲)負責。剛被監禁的第一天還有叫外賣,後來只剩下一天一瓶牛奶,偶爾配上一塊麪包。面對這樣的虐待,【順】只得苦苦哀求,希望他們能夠放自己回去。但是這羣人面獸心的禽獸那裡會這麼輕易的放過美麗的【順】。【順】越是哀求,他們反而更加興奮,變着花樣的虐待【順】,折磨【順】。
必須提及地是:
D的雙親此時已經感到不對勁,但是卻怕在追問下去兒子會發飆,因此一直對二樓的聲音充耳不聞。這種放縱不只是使順失去了被救援的機會,甚至可以說是致使了事件進一步的惡化。
多日過後——
【順】因爲腳上的燒傷化膿無法行走,身體也變的越來越虛弱,還散發出惡臭。A因爲討厭這股臭味,比較少到D家去。
少年們看到【順】變成這樣覺得很難處理,但又怕把她放了她會去報警。於是他們開始期望【順】死去。他們在【順】聽不到地方,說了以下的對話。
【要把她殺了找地方埋嗎】
【要殺的話不如把她剁成肉醬】
【放在汽油桶裡面燒掉也不錯】
【灌水泥丟到海里誰也不會發現】
【乾脆僞裝成自殺怎樣?把她帶到XXX(地名)僞裝成上吊】
整體對話裡夾雜了嘻笑、打發時間的感覺。
1月4日─監禁第41天——
早上6點,A因爲通宵打麻將輸了幾千塊而火氣正大,便將這股怒氣發到了無法反抗的已經虛弱到極點【順】身上。B、C、D三人因爲討厭【順】腳上的腐肉味,三人聚在C家裡打電玩。A到C家找他們後,一夥人往D家二樓前進。少年們配合着音樂的旋律毆打【順】,【順】因此口鼻流血,地上被鮮血給染紅了。此外他們把點着了火的蠟燭拿到她的臉上滴蠟,讓她整個臉上都是蠟油。C因爲不想沾到血,於是將A吸膠用的塑料袋套在手上,痛打她的肩膀和手。最後【順】全身僵硬,開始痙攣。
途中,A拿出了一支鐵棒,前端附有1.7公斤的鐵球,D將那支鐵棒往順子的肚子上捶了下去。輪到A來施暴時,B、C、D三人便在一旁出主意,一附半開玩笑的神情,讓暴行更加嚴重。在A施暴的過程中,【順】的意識逐漸模糊,到最後失去意識……
早上10點暴行結束。A用錄音帶的磁帶綁住順子的腳防止她逃跑後,一夥人出門洗三溫暖。再回來後發現【順】已經失去了生命跡象。
隔天5日早晨,不知該如何處理屍體的少年們,將屍體用毛巾包住放在旅行袋內提上車,之後將【順】的屍體連同她的書包一同放入從附近工地偷來的汽油桶裡,倒入水泥。水泥是A從他以前工作的地方拿來的。
早上8點,他們原本想將汽油桶丟棄到海里,但是將車子駛至某海濱公園整備地時,因爲心裡害怕,便將汽油桶從拋出車外,丟棄在整備地裡。
……
“禽獸!禽獸!這他媽的就是禽獸!”
——浩不斷地唾罵着,而我亦是陷入了沉默……
“在殺害【順】之後,A等人依舊不知悔改,連續犯下奸**女、兒童,暴力傷害他人等罪行。
【順】被殺害的次年1月23日,A跟B因爲把一名坐檯小姐帶入賓館施暴,被警方以婦女施暴罪嫌逮捕。
3月29日,2名搜查員來到少年收容所,提調A跟B。因爲在搜索他們的家裡時發現了女用內衣,警方認爲他們可能還有涉及其它刑案,因此來這裡問口供。但是當時其實並沒有人認爲會有如此可怕的事件發生……
搜查員只是習慣性的進行誘供和套話,便隨口說了句【你怎可以犯下殺人的惡行呢?】
誰料A誤以爲【順】的事情已經敗露,便用懺悔的語調回應道【對不起,我殺了她。還希望警方可以對我從輕發落……】
聽到這裡,搜查員大驚失色。立刻明白有大案暗藏其中,馬上對此展開調查。
另一方面,在【順】被殺害後,D也因爲對其他的女性施暴而被逮捕、拘禁過,但因爲涉嫌殺害【順】,他在4月1日又遭到了逮捕。同時,共犯C、E、F、G也遭到逮捕,整起案件雖然加害人還未成年,但因爲情節重大,本案從少年法庭被移交到首都法庭審理。
——至此【順】的事件浮出水面。
A等人的罪行令人髮指,就連當時審案的法官都在庭審之時失控大喊【禽獸!你們就是禽獸!】”
——中村警官眼含淚水的敘述着。
“最後呢?這羣對這羣禽獸的判罰到底是如何?”
浩的言語也激動地幾乎快要失控地地步。
“很無奈……
——因爲A等人犯案時尚屬於未成年,縱使手段如此殘忍,犯案後毫無悔意,法庭依舊拒絕判處其死刑……”
“混賬!”
浩失控地大罵,手不自覺地開始顫抖……
“更爲重要的是A等人的律師堅稱A等人是【傷害致死】,拒絕承認是【蓄意謀殺】……”
中村警官無奈地補充道。
“這根本就是謀殺!就是謀殺!”
浩嘶吼道。
“最後,除A本人被判【有期徒刑17年】外,BCD等人僅僅獲刑5年,EF等人竟然只是被移交給少年收容所……”
中村警官說完便自顧自地點上了一支菸,而我和浩則陷入了長久的沉默之中。
再度回到魔猿事件。按照中村警官的說法,目前調查所得那6個被倒掛在魔猿石柱之上的未成年人就是A等人而已。
也就是說那幾個被掛在魔柱之上的傢伙就是這樣一羣禽獸,是一羣披着人皮的惡魔……
“呼~。再說最後一句。那個名爲【順(化名)】的女孩的父親就叫作【古田墨淵】……”
——中村警官抽完了煙,便就直接送我和浩回到了賓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