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爲隨後三年是斯特里克蘭生命中最快樂的時光。愛塔的房子離環島公路大概八公里,要到那裡去,你必須經過一條蜿蜒的小徑,兩旁是茂密的熱帶樹林。那是座單層的木頭房子,沒有刷油漆,有兩個小房間;外面還有間小木屋,是做廚房用的。房子裡四壁蕭然,只有他們用來睡覺的牀墊,還有張搖椅,擺在走廊上。房子旁邊長着幾棵香蕉樹,它們偌大的葉子有些殘破,就像某個落難女王破爛的華服。房子後面有棵會結牛油果的樹,周圍則種滿了椰樹,這是這片土地的主要經濟來源。愛塔的父親先前在他這塊產業種植了許多變葉木,它們長得密密麻麻,五顏六色的,看上去既歡樂又絢爛;它們像火焰般圍繞着這片土地。房子前面有株芒果樹,屋前空地的邊緣有兩棵並排生長的鳳凰樹,它們盛放着和金黃的椰果爭奇鬥豔的火紅花朵。
斯特里克蘭就依靠這片土地的產出維生,很少到帕皮提去。不遠處有條溪流,這是他洗澡的地方,偶爾會有成羣的魚順着水流往下游。然後許多土著會抄起長矛聚集到溪邊,大叫大嚷地把那些爭先恐後地向大海逃去的東西叉起來。斯特里克蘭有時候會到珊瑚礁去,用竹籃帶回來許多五顏六色的小魚或者一隻龍蝦,愛塔會用椰子油煎炸那些小魚;她有時也會把隨地亂爬的陸地蟹做成美味的菜餚。山上有許多野生的橘子樹,愛塔時不時會跟兩三個村裡的婦女上山去,摘回來很多這種甜美多汁的綠色水果。然後到了椰子成熟的季節,她的許多堂表親(就像所有的土著,愛塔的親戚多不勝數)會爬到樹上,把巨大的熟椰子扔下來。他們把椰子剖開,放到太陽底下曬乾。然後他們會把果肉挖出來,放進麻袋裡,由幾個女人帶到潟湖邊去賣給村裡的批發商,那人會用大米、香皂、肉罐頭和少量的錢來交換。鄰近的村落有時會過節,當地的村民會殺一頭豬。然後他們就會去,放開肚皮大吃一頓,再跳跳舞,唱唱歌。
但那座房子離村落很遠,塔希提人又特別懶。他們喜歡旅遊,也喜歡閒聊,但就是不願意走路,經常有好幾個星期都沒人到斯特里克蘭和愛塔家做客。他平時就是畫畫和讀書,到了夜裡,當天黑之後,他們就坐在走廊吸菸和看看夜色。後來愛塔生了孩子,有個老太婆過來幫忙帶孩子,就住下來不走了。那老太婆的孫女也過來住,然後有個年輕人出現了——誰也不清楚他是從哪裡冒出來的,是哪家的孩子——但他隨遇而安地留了下來,於是他們就這麼多人在一起生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