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凌天的到來,吸引了無數人的注目。
一來,他幾乎不參加這樣的活動,顯得非常的神秘,人都是有些好奇心的。
二來,他比傳聞中的英俊瀟灑,傳聞中他是一個非常醜陋的男人!
不時有人上來找他攀談,可是卻被他冷酷的面容嚇得退縮了回去。
高凌天無視衆名媛投來的愛慕目光,冷厲的眸,越過會場,視線最終停留在了一個正與商會會長聊天的男人。
男人皮膚白皙,身姿修長,眉清目秀。
高凌天鎖定他,他應該就是傳說中的莫玉生。
高凌天冷魅的勾脣,挪步走了過去。
商會會長是認識高凌天的,他友好的笑道,走到兩人的中間,爲對方互相介紹道:“這位是淩氏集團的總裁高凌天,這位可了不起,新起之秀,風鈴小資的負責人莫玉生。”
莫玉生落落大方的伸出手,職業般的笑容,“久聞高總的大名,今日一見,果然不同凡響。”
兩人的臉上帶着笑,可是眼中都蘊含着探究,雙方都想要一探對方的實力。
高凌天笑着伸出手,與莫玉生握手交好。
“莫總的實力讓人刮目相看,您現在可是整個城市熱議的焦點。”高凌天氣質高貴,瞳孔閃爍着意味不明的笑意。
“哪裡哪裡,我們只是小公司,哪裡比的上高總公司的財大氣粗,今天能夠跟高總見面,真是我的榮幸。”莫玉生的嘴巴功夫還是很不錯的。
不過高凌天不喜歡對方跟自己耍花槍,他要的是實打實的合作。
“莫總既然欣賞我們淩氏,不如我們合作!”
莫玉生一笑,“我正有此意,只要高總同意,我沒問題。”
風鈴小資雖然現在勢如破竹,但是想要在本地徹底的站穩腳跟,並且將產品發揚光大,的確需要依附或者合作本地比較強的公司。
毫無疑問,淩氏是最合適合作的集團公司。
淩氏不但在本地實力強大,無人能敵,在國外也是藏龍臥虎,而高凌天主動的願意跟風鈴小資合作,他真是受寵若驚。
“好。趁熱打鐵,就這麼說定了。”高凌天的眼中閃過一抹精光。
酒會結束後,高凌天步入酒店門外,坐上專屬自己的新座駕,早就匍匐在門外的記者伺機而動。
高凌天上車之前,注意力被莫玉生給吸引。
只見莫玉生上了一輛普通的私家車,車裡坐着一個戴着墨鏡,帽子的女人,幾乎將她的面容全部遮住了,莫玉生上車後,跟女人閒聊了幾句,其實只是一個普通的女人,對方也許是莫玉生的妻子或者是合作伙伴,但是高凌天卻覺得她的樣子莫名的有一絲熟悉的感覺。彷彿他跟車裡的女人有着千絲萬縷的關係。
他目光一滯,鷹梟的眼睛危險的眯起,他的心跳的很快,彷彿要從心口跳出,會是她嗎?
那個日思夜想,魂牽夢縈的女人?
不,曉茉已經不在了,如果在的話,她爲什麼不出來?難道就連見他一面都不肯嗎?
激動驅使高凌天要過去一探究竟,不看
清楚那個女人的樣貌,他不會死心。
高凌天目光灼灼,一雙眸子一瞬不瞬的望着車內的女人,恨不得穿過玻璃,立即飛奔過去。
“高總,淩氏集團能夠在短時間之內迅速的佔領半邊江山,而您是一個低調的人,從來不願意接受採訪,民衆都很好奇,您是如何將淩氏發揚光大,這其中有什麼秘訣,您可以談談嗎?”記者的問題算是比較客氣的,因爲他們從側面瞭解,高凌天不但不接受採訪,而且擅自去採訪他,還會被他轟走。
高凌天明顯的火大,他的去路被記者和攝像機團團的圍住,他焦急的看着莫玉生的車。
裡面的女人似乎注意到了前方的波動,馬上發動車,將車開走。
“你們讓開!”高凌天怒吼,雙眸噴火,那些記者好不容易抓住機會,哪裡肯放過他,都像銅牆鐵壁似的將他圈住。
高凌天被困在中間,動彈不得,莫玉生的車飛快的從他眼前開過,他眼睜睜的看着車離他遠去。
高凌天發火,“你們還愣着做什麼,她們是哪家媒體的?”從明天開始,這家媒體會在本市消失。
這些記者惹得總裁發火,她們還不知道惹怒總裁的後果就是永遠的消失。
手下將圍追堵截的記者拉開,高凌天厭惡的拍了拍發皺的西裝,修長的腿邁進車裡。
他的面色陰雲密佈,“跟上前面那輛車。”
司機快速的開出了記者的包圍圈,記者不知死活的在後面追,“高總,高總,請說一說……”
這些記者還真是賣命,他們總裁又不是爆紅的明星,至於在這邊瘋狂追趕嗎?
由於記者阻撓了時間,莫玉生的車已經不見了。
司機冒着汗說道:“大少爺,車不見了。”
該死的,高凌天恨不得將那羣討厭的記者給砸爛。
他煩躁的掏出手機,“錢楓,你馬上給我調查一個人。”
高凌天回到家,腦中揮散不去的都是那個戴帽子的女人。
她逃得了這一次,逃不過第二次,只要她在本市,這裡可是他的地盤,他就有把握找到她。
如果對方真是夏曉茉,他發誓,這一次,再也不會放開她,她永遠都是自己的女人!
“曉茉,你不見他真的好嗎?”莫玉生有些擔心。
夏曉茉將車開到了住的地方,是一棟二層的小洋房。
洋房外是院子,她將車停在路邊,摘掉墨鏡,露出她本來的面目。
夏曉茉相較兩年前,五官更加的美豔,有一種成熟自信的美感。
整個人渾身充滿了魅力。
“玉生,我這次回來只是爲了幫助你,等事情忙完了,我就會離開,所以能不見就儘量不見。”夏曉茉的語氣很淡然,如果不是工作關係,這輩子,她也許都不會踏足這座讓她傷心,悲痛的城市。
兩年前,從她離開的那一剎那,她就決定,不管未來如何,她都不會在跟高凌天有任何的瓜葛。
莫玉生嘆了口氣,“風鈴小資決定跟淩氏合作,我明天會去高凌天的公司商談業務,你真的不去?”
莫玉生再一次的試探夏曉茉,夏曉茉嘴上總是很冷酷,可他總覺得她的心裡並沒有完全的忘記高凌天。
兩年前,夏曉茉跳到海水裡後,被海水衝到了一個小城鎮,那時候莫玉生剛從大城市回來,他被老闆炒魷魚了,心情不佳,於是去海邊散心,他在海岸上發現了一個女人,當時,夏曉茉還有最後一口氣,於是,他急匆匆的把夏曉茉送到了醫院。
夏曉茉的命算是救了回來,但是元氣大傷,修復了半年才勉強可以出去。
期間,夏曉茉都不跟莫玉生說話,情緒一度的非常低落和自閉。
後來,莫玉生準備去國外,夏曉茉跟着要離開,她不願意留在中國。
於是,兩人一起去了國外,風鈴小資一大半的功勞都出自於夏曉茉。
夏曉茉是一個非常有天分,靈感的設計師,她的才華其實很長時間都被埋沒了。
經過刻苦的打拼,夏曉茉跟莫玉生共同成立了風鈴小資。
風鈴小資從國外轉到國內,夏曉茉充分的利用中國大衆的胃口,設計的衣服叫好又叫座。
莫玉生一個人打理不過來,夏曉茉才從國外飛回到這個讓她憂愁痛苦的城市。
“我不會去見他,談判的事情就交給你了,我放心,我先去設計圖紙,我回來後,腦中有一堆的設計方案!”夏曉茉一旦投入工作,就好像變了一個人,設計的靈感傾注了她全部的感情。
“你呀,真是一個工作狂,不過工作之前,你不能不吃飯。”莫玉生勸解。
“我肚子不餓!”夏曉茉歡歡喜喜的上樓。
莫玉生搖了搖頭,他走到一樓的房間,將資料拿了出來。
高凌天雖然主動提出合作,但是他也要拿出有把握的東西,才能一談就成。
夏曉茉的房間開着一盞小檯燈,檯燈發出橘紅色的柔光,使房間顯得特別的溫馨。
夏曉茉在電腦前忙着修改圖紙,時間一晃而過,她的脖子眼睛都痛。
她揉了揉發脹的眼睛,看了看時間,凌晨一點了。
像這樣熬夜的日子,夏曉茉幾乎過了快一年多。
只有全部投入到工作中去,她纔不會分心,那些撕心裂肺的往事纔不會切割她的心。
不知不覺她的肚子竟然有些餓了,夏曉茉摸了摸肚子。
她準備悄悄的下去泡麪吃,很多時候,忙於工作,她都是靠泡麪充飢。
夏曉茉剛關上電腦,門外響起了敲門聲。
“誰?”
“是我,莫玉生。”
夏曉茉打開門,只見莫玉生端着一碗香氣四溢的麪條,苗條上還有蝦跟雞蛋,非常的有營養,色澤鮮豔。
“知道你肯定餓了,我特地爲你煮的面,趕緊趁熱吃。”莫玉生就像一個無微不至的大哥哥,總是時刻關照夏曉茉。
夏曉茉將面接過來,呼嚕嚕的吃了個精光,“玉生,你做的面太好吃了。”
莫玉生以前在大城市打工,外面的食物又貴又不乾淨,所以他總是自己做東西吃,久而久之,他的廚藝就變得很精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