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失戀的時候,而每一次我失戀,我都會去跑步,因爲跑步可以將你身體裡的水分蒸發掉,而讓我不那麼容易流淚,我怎麼可以流淚呢?在阿May心裡,我可是個很酷的男人。
這句話當然不是我說的,而是王家衛在《重慶森林》裡借用金城武的嘴巴說出來的。金城武啊,沒錯,典型的高富帥,要不要這樣啊,失戀都失的這麼有型。看這個著名的橋段的時候,我在想不知道我失戀的時候會是怎樣?不過我確信我一定不會像金城武那樣,只因爲我是個屌絲。
對,沒錯。我就是芸芸衆屌絲中普普通通的一枚。
屌絲無罪,但貪戀女神就是罪過了。
有一千種愛戀,就有一千種告白。然而很不幸的是,我的告白卻終結了我的愛戀。
要不是這場稍縱即逝的愛戀,我也不會確認屌絲和女神間的差距。不過,話說回來,生活往往就會給你製造那種你自以爲是的錯覺。
文文就是我生命中第一位也是最後一位的女神。
那時候,我們都住在平安街的小衚衕裡,因爲父母的緣故,年紀又相仿,自然而然就在一起玩了。
在那時候,又正值武俠片氾濫的年代。男孩不舞個槍弄個棒什麼的,你都不好意思跟人家講自己是有小雞雞的。我那時候,年齡還小,棒是玩不了了,大蓋帽還是要的。而陳宇因爲比我稍大兩歲,塑料做的刀槍劍棍之類的也是常常換着來。文文呢?
那個時候,哪裡能看出來是女神啊。整個一假小子。跟在我屁股後面顛顛跑着、吆喝着、殺殺。
也不知道怎麼,突然有一天,陳宇哥學着不知哪部電影裡面的臺詞,煞有介事的對我和文文說道:“有人出賣我。”我還沒弄明白狀況,陳宇哥就開始清理門戶了。文文自然是免不了的掛了彩。結果陳宇哥也在事後被他爸弄了個烏眼青。這一結果導致了由人民內部矛盾轉變成敵我矛盾了。
漸漸地,陳宇哥將發泄到文文一個人身上的功力,同時用在我身上。又不知怎麼,用現在的話說就是我和文文在懵懂的狀態下,“英雄惜英雄,豪傑重豪傑”了起來,竟無意識的舉起了反暴力聯盟。暴力的陳宇哥最終在反暴力的打壓下低下了頭。
直到這時,我還把文文當做和我一樣的假小子看待。
再後來,文文似乎厭倦了我們的打打殺殺,她開始試着留起了長髮,後來紮起了馬尾。她的這個新造型也只是弄得我心裡癢癢的。在陽光下,她的馬尾隨着她跳皮筋時起伏擺動,我想那個畫面是我那年夏天見過的最美的畫面。
可陳宇哥毀了這美好的畫面,他偷偷趁着文文午睡時用剪刀剪掉了她辛苦蓄起的馬尾。現在我知道陳宇哥也是喜歡那畫面的,只不過他以爲這樣就可以佔有,熟不知……那是我第一次看見陳宇哥的眼淚,也是我第一次爲文文的落淚而心疼。
其實我們都沒有錯,只怪當時年紀小。
這一馬尾事件導致的結果是,那年整個後半夏天我們都沒有見到文文。
再見到文文的時候,已經是秋天的事情了。文文的馬尾已經初現端倪了,她笑着,笑的那麼甜,就像熟透了的西瓜一樣甜。
好像什麼都未曾發生一樣,但我不知道她會不會原諒陳宇哥,無論陳宇哥對她說什麼,她只是笑,淺淺的笑。我猜不透她心裡在想什麼。那是第一次,第一次我發現其實我一點都不瞭解我眼前的這個女孩。
直到那年的冬天,好久都沒有主動找我玩的文文,敲響了我家的門。我聞聲走到門口見她,她有些羞澀的看着我。很小聲的叫我同她出去。我傻傻的問她有事嗎?她有些懊惱的看着我。我以爲她沒聽見便大聲的重複性的又問了她一遍。她跺着腳的把手伸向她的衣兜,拿出了一把紮好的馬尾,給了我便頭也不回的走掉了。
我猜想這馬尾是陳宇哥偷偷剪掉的那個,但我弄不明白他什麼時候還給文文的?文文又爲何把它給我呢?這個答案我永遠都不會知道,因爲文文在第二天就離開了幸福街衚衕。至於搬到哪裡,我當然不會知道。
至於馬尾,本來我是把它小心翼翼的鎖在抽屜裡的。偶爾會拿出來看看,用手摸摸,也可能真因爲如此,我媽覺得有點怪怪的。便要求替我“妥善保管”。誰讓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頭呢?
從那以後,我就再也沒見過那馬尾了。也可能正因爲如此,我便格外心愛長頭髮的,笑起來甜甜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