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獄審就是法官和犯罪嫌疑人同在地牢裡,然後一羣脫光了上衣的胥徒開始行刑,法官坐在上面臉紅脖子粗地喊:“你丫招是不招!”這種畫面看得太多了,總讓我覺得法官都是反面角色,那些受刑的不是勞苦大衆就是員。
我是很反對獄審的。除了上述理由,還有更重要的一點就是空氣不好。地牢裡空氣不流通,犯人吃喝拉撒全在裡面,一年四季都點着爐子,偶爾還有炮烙帶來的臭味,哪個法官願意受那份罪啊?真的不得已坐到了那個位子,也會恨不得快點把人打死結案回家。
所以我很標新立異的在正堂審案。
非但改變了審案地點,也改了正堂的佈局。主審法官當然高坐,左右各一名佐府,記錄庭審過程和對話問答。訴訟過程中,雙方主體對面而坐,側對法官。採用大陸法系的糾問式,由法官主持庭審過程,發問審理。
司寇署裡的理士佐府令史已經將歷年的案件整理出來,按照年限排列。我負責區別民刑兩類。悟性高一點的理士很快就掌握得不離十,我也剛好脫手,讓他們分好了送到堂上。胥徒早就派了出去,大街小巷宣告新任士師狐嬰,公堂審案,如有所請,可在申時之前去司寇署起訴。
最爲震撼的是,公開審理,歡迎旁聽。
雖然電視裡常有青天大老爺審案,門口圍了一圈旁聽百姓,關鍵時候還會用輿論來左右法官判決。實際上我們國家在民國之前都是秘密審理制度,如果說我對歷史有什麼改變,那麼今天的宣告勢必寫進中國法制史。
靠!想到這裡我才真心擁護趙國統一天下!趙國萬一被滅了,哥的豐功偉績不都被秦國那幫龜孫燒光了麼!
旁聽席也在正堂之內,好位置當然都被沒任務的理士佔據了。我當時估算,左右能有五十席,最後坐滿了七十多人。生怕他們不懂法庭秩序,我特意讓令史告訴每一個進來旁聽的人,不許出聲。同時讓許歷做我的執法官——法警。
就水吃了點乾糧,我整了整法袍,正了正獬豸冠,示意許歷開庭。許歷持劍往堂中一戰,聲爆如雷,大聲道:“起禮!”
所有人都跟着左右佐府站了起來,束手躬身,等我出來。或許第一次做法官的緣故,我居然有些小小的緊張,深吸一口氣,大步走了出來,來到案几之後正坐,用木槌敲了敲桌子——這是我臨時找的法槌,比令箭用起來更有威勢。
“坐!”許歷喊道。
等所有人都坐下,我一敲法槌,不抑不揚道:“開庭。”
許歷持劍走到一旁,轉身面對正門,柱劍而立。左佐府按照事前演練的,用發顫的聲音道:“現審理鄉人二黑訴國人趙銘貨不當值一案,帶原被告。”
胥徒領着兩個膽顫的男子登堂。那兩個男子見了這等陣勢,嚇得腿軟跪地,向我叩首。我擡了擡下巴,胥徒拉起那兩人,分了左右原被告席,讓他們坐定。
“原告二黑。”我拿起卷宗,一看日期,不錯,這是今天新接的案子。之前給他們說的兩條原則:新案優於陳案,小案優於大案,看來還是很有效果的。
“草民在。”
“案由。”我怕他聽不懂,補充道,“爲什麼要告他?”
“草民早上在他那兒用五個雞子換了染布,當時他說下水不會褪色,結果小人去井邊試了試,結果色全掉了。”二黑開始還有些緊張,說多了就流利了。
被告趙銘是個布商,對此進行答辯是雞子不新鮮,只能給次品。而且染布褪色是很正常的,但是之所以褪得這麼厲害,是因爲二黑泡水裡時間太長導致。
作爲證據,雞蛋和布匹都呈在堂上。我揮了揮手讓人拿下去。作爲一個習慣看法律事實的專業人士,對於這種客觀事實並不是很介意。我介意的問題很簡單:“你有沒有跟二黑說,染布不會褪色,說了,還是沒說!”
“說……說了,不過商家販貨誰會說自己的東西不好呢,長官。”趙銘狡辯道。
我又轉向二黑:“說說的你的訴求,想怎麼解決這事。”
“把雞蛋還給我,我不買他的布了。”二黑道。
“趙銘,你是否同意。”我問道。
“當然不行,貨物出手既是成交,財貨兩訖,哪能說話不算數呢?”趙銘掃視了一眼四周,目光中多帶狡黠。我此刻才知道爲什麼法官們喜歡上來二話不說先打一頓,這樣的確可以讓人不敢放肆。我對他們太客氣,他們就敢跟我胡攪蠻纏。
可惜民事不動刑是我訂立的原則,也就是今天早上的事……出爾反爾不太好,何況我還指望因爲這個進中國法制史呢!
“趙銘,本庭問你,沒有調解餘地麼?”我聲音變得嚴肅了些。
“長官見諒,這布拿回來讓我怎麼辦呢?”趙銘朝我拜了拜,在我看來十分可惡。
我本來還想用調解率來限制法官判決呢,沒想到自己的第一個案子就不能調解結案。
“本庭宣判,”我敲了敲木槌,“二黑訴趙銘一案,本庭認爲事實明晰。爭議焦點在於貨品瑕疵能否推翻買賣合同。現判決如下:趙銘在貨品質地上有欺騙行爲,違背誠實信用之德,承擔全部違約責任。本庭以王命判決趙銘返還二黑雞子五枚。另,訴訟費兩錢,由趙銘承擔。”
你們這麼驚訝幹嘛?訴訟當然要交訴訟費啊!否則人家雞毛蒜皮的事都來訴訟,你們接不接?當然,訴訟費有標準的,哥會在後面根據市場情況進行調整,這個案子其實更多的是罰金性質,但是考慮到民刑分離原則,哥不能就事懲罰他。你們這麼認真地看着哥的眼睛,算是懂了還是沒懂?
沒懂?算了,下一個案子。
前後五分鐘,二黑拿着他的雞蛋高高興興走了,趙銘捧着褪了色的染布,愁眉苦臉地被令史帶下去繳納罰金,咳咳,是訴訟費。所以說不管哪個朝代,都別讓主審法官不爽。
第一個案子的示範作用當然很大,很多人對於自己勝訴沒有把握的,索性就在外面私下調解,否則訴訟費這個東西落在誰頭上都不怎麼爽快。我深感後世法院先收訴訟費是多麼高明的決定。
接下去的案件基本都是民事爭議,大案爭田產,小案爭兔子。我在聽案的時候已經分心把訴訟費收取標準草擬了出來,根據訴訟標的額按百分比收取,實在窮困的可以緩收。考慮到馮實的記憶力和領悟力都不錯,我索性命他爲立案庭庭長,負責案件受理,收取訴訟費,安排主審法官。
這套程序並不複雜,其實和司寇署之前辦案受理程序沒有什麼不同,只是多了收取訴訟費和甄別民、刑事案件而已。
時間過得很慢,案子過得很快。一個時辰裡,我斷了大小二十三件民事案件,四起刑事案件——由受害人提起,司寇署介入直接提起公訴。看到賈政坐在公訴席上,我覺得有些別捏。法官居然身兼檢察官和警察……沒辦法,咱們得容忍歷史的侷限性,對吧。
我開始很好奇,這麼繁瑣的庭審,爲什麼那麼多人還沒看夠熱鬧呢?難道是等着看打人?哥不喜歡打人啊,那四個刑案也因爲犯罪事實太小,被哥罰做社區服務。
趁着更衣的時候,我對一同進來的旁聽衆微微一笑,看到他滿臉惶恐,做足了平易近人的模樣,微笑道:“今天我判的如何?”
“長官實在是洞察分明啊!”那人微微顫抖,“老奴從未想到,居然有如此斷案神速,衆人皆歡的場面。”
衆人皆歡?不現實吧。反正哥讓大家沒話好講就行了。這一下午的斷案也已經引申出了不少法律原則,比如誠實信用、公序良俗、意思自治等等。只要充分領悟這些原則,民庭法官斷案起碼不會差得太離譜。
而且我還教了那些理士審理民事案件的絕招——調解!
凡是覺得不好判的,就鼓動調解。調解之後就是新契約,受到司寇署保護。根據“一事不再理”原則,同樣的案由不能起訴第二次,這樣就可以避免很多人不滿意了再來,節約訴訟成本,同時也能維護法律的權威性。
“明白什麼了沒?”我在休庭的時候喝了口水,對坐在旁聽席上的賈政說道。
賈政看上去十分佩服我,主動朝我走了幾步,奉上恭謹。
“僕今日纔信天資非凡者與我等愚夫果然不同。”他一臉笑道。
“我只是能抓住事物的主幹罷了。”我謙虛道,“你來審理兩個。”
賈政一臉驚喜,躬身道:“僕不才……”
“來,開始吧,後面的案子還很多。”我是真的累了,直接把賈政推倒審判席上,自己坐在旁聽席開始看庭審筆錄。寫庭審筆錄並不是想象中那麼簡單,絕非把每個當事人的話原封不動搬上去就行的,必須忠實原意,文字精煉。經驗不夠豐富的書記員,攤上一個腦子不夠清晰的法官,那做出來的筆錄就完全看不得了。
比如現在。
你妹!這麼簡單的案子要審多久?而且還有從民案往刑案上扯的嫌疑!這是多麼不好的壞習慣啊!
我看不下去了,直接朝賈政使了個眼色。賈政一敲法槌:“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