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時,她掏出一把匕首,狠狠地沒入sampson的腹部。
“我把你的東西,還給你了,先生!”
那把匕首,是sampson送的,現在,程雯把它還給sampson。
幸好船隻爆炸及時,那個想要給程雯戴上炸藥的人,見船隻爆炸,擔憂地往sampson那邊跑了過去,所以,程雯並沒有戴上炸彈。
程雯快速看向那邊的程靈,她知道,船隻的及時爆炸,是程靈想要救她。
對上程靈略微擔憂的眼神,程雯心中有種奇怪的感覺,這種感覺越來越深,她快速別過臉,不想繼續看下去,唯恐有什麼陌生的情感要發生變化。
“程雯!”
sampson陰鷙的聲音把程雯的思緒拉扯回來,他沒有想到,竟然是程雯。
“沒想到你還活着,還真給了我一個大大的驚喜!”
sampson一把扯住想要趁機逃走的程雯,他絲毫不理會腹部的傷,任由鮮血從腹部流出。
程雯沒死,也就算了,她竟然連同席時澈,一起對付他?
sampson並不接受背叛,在他心裡,程雯已經死了,那現在,她就不應該活着。
sampson一把拔出腹部的匕首,直刺向程雯的心臟。
程雯被sampson拉倒壓在地上,金屬光澤在月光下越發的驚人可怕。
當殺手那麼久,她對死亡特別的敏感,程雯很清楚,sampson這一刀,用了十足的力氣,要刺向她的心臟。
程雯費力地掙扎,可手腕卻被sampson一把拗斷,劇烈的疼痛傳遍全身,那種刺骨的痛,讓她差點暈倒過去。
眼看刀刃快要刺向心髒,突然,耳邊掃過一陣涼風,呯的一聲,刀刃跌倒在地上。
sampson的手,全都是血。
子彈擦過他的手背,沒入他的手臂之中。
他稍稍擡眸,卻沒想到,對上的並不是席時澈,而是程靈。
她雙手捂着手槍,靈眸在月光之下,越發的耀眼奪目。
程靈在聽到程雯這個名字時,手抖了一下,差點沒有沒有瞄準,傷到程雯了。
她怎麼也沒有想到,本該死去的人,現在竟
然活生生站在她的面前。
只是,想到哥哥,程靈也就釋懷了。
sampson好像專門喜歡搞這樣的,把人帶走,卻弄一個死去的假象。
如果程雯沒死,那就太好了。
畢竟程雯以前只是任性,還沒到要死的地步。
只是,爲什麼,程雯一直都沒有說出她的身份呢?
程靈還陷入沉思,突然,手背被一雙溫熱厚實的大手覆蓋住,對方握着她的手,直接把手槍奪過去。
“果然青出於藍,你的任務,已經完成了,剩下的,留給我!”
突然,腦門被他另一隻手按了下來,大手輕輕地揉着她的髮絲,好像在讚揚,又像在安撫。
對上那雙洞悉人心的黑眸,她就知道,原來,席時澈早就知道,那個人就是程雯!
可爲什麼程雯連樣子都變了呢?
相信這個,以後能夠從席時澈口中得知。
席時澈的嘴角泛着淡淡的笑意,目光也帶着濃濃的自豪與驕傲。
很快,程靈反應過來,她伸手想要去搶回她的手槍,“給回我,我要親自給哥哥報仇!”
爲了報仇,她纔會讓席時澈教她開槍,現在,他竟然不給她動手?
程靈說什麼都不幹!
小手伸了過去,想要把手槍奪回來,卻被那雙寬厚的大手緊緊地握住。
他把她的手湊在脣邊,虔誠地吻了下去,目光是那樣的真誠,她的心湖蕩起陣陣漣漪。
“你的手,是乾淨的,骯髒的事情,留給我!他的血很髒!”
對上她那雙澄清的眼睛,他不捨得讓這雙明眸染上霧霾。
她是那樣的純淨,不值得因爲這樣齷/蹉的人而弄髒了手。
場面早早就被控制下來,sampson的人,想要救他,卻也沒有辦法。
他的人幾乎全都倒下,剩下沒死的幾個,四肢已經不能動彈。
他們奮力地爬過去,卻是那樣的慢,只能幹瞪着眼睛,吼道,“先生,快逃,我們的人很快就來了!”
這次逃走,sampson只是帶上最核心的人,剩下那些人,全都留了下來。
剛纔,他們已經向那邊的人求救了,所以,先生只要逃走,等他們的
人來到,先生就不會有事。
然而他的話纔剛落下,腦門就吃了一槍,徹底地倒下。
sampson手臂吃了一槍,鮮血一直往外流,再加上腹部的傷,失血非常厲害。
眼角瞥到程雯趁機逃跑,sampson擡手給了她一槍,然而失血過多,眼睛有點發黑,只是射中她的小腿。
呯的一聲,sampson右腿傳來刺痛。
這次,他終於對上席時澈冷冽的黑眸。
這是他第二次與席時澈面對面。
第一次,他沒有輸。
那麼這次,他也不會輸。
沒有人知道,他還有一個殺手鐗。
sampson沒有反抗,而是虛弱地半跪下來,等着席時澈一步一步地走向他。
不遠處另一邊的樹叢裡,傳來悉悉的聲響。
“要不,我們趁機動手?四爺不在,大夫人的位置就坐穩了。”
“閉嘴!”
貪狼壓低聲音地吼了同伴一句,“自作主張,是不是想像那個傢伙死得那麼慘?”
那個傢伙,因爲惹怒大夫人,他們連他的名字都不敢提起。
那本來也是他們的同伴,在大夫人身邊也說得上話,大夫人對他還是挺看得起的,只可惜,他的嫉妒心太強,見貪狼更加得大夫人的心,所以,想要超越貪狼,於是,竟然敢冒充大夫人的指令,向正在華國的四爺下手。
也許那個傢伙現在還死不瞑目,大夫人明明那麼忌憚四爺,那麼喜歡名利,爲什麼,會對他做出那麼殘忍的決定。
所有人都以爲,大夫人是不喜歡別人冒認她下指令。
本來,貪狼也是這樣認爲,可經過剛纔,他有不同的想法。
也許,這個想法只是他一時瞎想,可貪狼就不能夠,讓sampson弄死四爺。
四爺,不能死!
“好啦,不說就不說,那我們什麼都不幹,特意過來做什麼?看風景?”
同伴明顯不太樂意,他有種出來白乾活的感覺。
“咦?sampson心臟的位置,好像有什麼凸起的?看着有點奇怪!”
同伴的眼睛特別的犀利,對危險特別敏感,這也是貪狼帶他來的主要原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