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刺雙塔:羅賓遜2.14米、鄧肯2.12米,組合時間從97賽季,目前已經組合了五個賽季,成就: 99年NBA總冠軍。
馬刺隊雙塔並不是唯一一對雙塔拿到總冠軍,但是被公認是比休斯敦雙塔更爲成功的組合。其原因只有一個:球員本身的人格品質更爲優秀。
儘管很多人並不認爲,羅賓遜與鄧肯的籃球天賦高過辛普森與奧拉朱旺兩人,但是這兩人在技術、心智的成熟,簡直是天作之合。只能說,辛普森與奧拉朱旺兩人固然會令人感到恐怖,但是並非無懈可擊,關鍵就差在他們兩個都是年輕人,都是籃壇的新生代,少年人血氣方剛,就會比較不成熟,這就是他們的弱點。
但反觀羅賓遜與鄧肯,兩人年齡相差11歲,當兩人在97年組合的時候,羅賓遜是32歲,鄧肯是21歲,一個球技、經驗都在成熟階段,另一個則是鬥志、體能都在巔峰的年輕人。羅賓遜對於鄧肯是負有提攜與教育之功,而且羅賓遜自己也知道,馬刺隊將來必將是鄧肯的時代,因此兩人沒有心結問題,更不用談會爭功諉,不用懷疑,鄧肯是個紮紮實實的球員,雖然在名義上他是打大前鋒,但是這一點都不妨礙他是非常出色的中鋒之事實。
尤其在羅賓遜上場時間越來越少的同時,鄧肯擔任中鋒的時間也越來越長,實在不認爲他還是個前鋒。這一對組合跟火箭隊有一點像的是,比較高的辛普森與羅賓遜都擁有前鋒的快速特質,反倒是比較矮的奧拉朱旺與鄧肯在對抗力上比較強。羅賓遜在條件上絲毫不輸鄧肯,但他輸在年紀,因此一些年輕時代更爲兇狠的打法,到了與鄧肯結合的時候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更爲技巧的作戰方式。
馬刺雙塔的使用方式與火箭雙塔又有很大的不同。火箭雙塔時期,三分球並非主流攻擊策略,甚至連次要攻擊方式都談不上,因此在配合上減少了很多內外交攻的成份,取而代之的是靠雙塔吸引包夾所鑽出來的中距離空檔與一對一的單兵作戰機會。
無可否認的,當時各隊對於雙塔的包夾防守發展的並不純熟,至少不像現在用得這麼廣泛。而到馬刺雙塔的時期,三分球的地位已經不同了,打能裡能外的機會更多,這時羅賓遜與鄧肯對於破解包夾的能力就很關鍵。馬刺隊現在的陣型,在未來雙塔瓦解後勢必會重新有大動作的調整。事實上現在已經在做了,原先後場球員所要求的外線準頭,現在將被速度與防守所取代。
如果你問我,我會選擇那一對中鋒呢?就天份上,辛普森與奧拉朱旺是比較好;但若是我來選擇一支要拿冠軍的隊伍則羅賓遜與鄧肯會是我想要的球隊基石。因爲我認爲當兩人聯手的黃金時代,NBA沒有一對鋒線組合可以與之匹敵,我很難想出這兩人的缺點。
活塞雙塔:蘭比爾2.09米、埃德沃茲2.11米,組合時間89~91年,共兩個賽季,成就: 90年NBA總冠軍。
蘭比爾與埃德沃茲曾經在騎士與活塞兩度同隊,在騎士的時候,埃德沃茲先發,蘭比爾替補;但在活塞隊裡,兩人的角色又互換過來,這是非常有趣的一件事。後來,埃德沃茲到太陽隊去打先發中鋒,一直到87賽季中途才轉到活塞隊來。89年,因爲NBA擴張,有新球隊加入,間接的促成了這一對雙塔的產生。
比較年輕一點的球迷,可能不知道什麼叫擴張新隊,因爲上一次有新球隊的加入,已經是95年的事。從開始看NBA以來,歷經了三次擴張新隊,也有過三次的擴張選秀。所謂擴張選秀,就是新球隊加入時,其它各隊必須提出一份8人的保護名單,而8人之外,新球隊可以決定要選那些球員,一隊挑一個。
換句話說,一個球隊的正式名單有12位,各隊保護之外的球員,都可能經過擴張選秀到新球隊去。如果有兩個新隊,先在擴張選秀會上選的隊伍,在新人選秀會就比另外一隊排在後面。比如說,89年有森林狼隊與魔術隊同時加入,魔術隊先挑保護名單外的球員,森林狼隊就在選秀會上排在魔術之前一位。
新球隊可以免費擁有一支排名靠前的選秀權,過去在熱、黃蜂、森林狼、魔術等隊加入時都一定要排在靠前的最後兩名選秀。但是等到猛龍與灰熊加入時,NBA已經有了29隊了,如果按以往的規矩他們只能被排在第12、13名,根本選不到什麼人,因此規則又改了,改放在第6、7位,以優待新球隊的加入。但新球隊的選秀次序等於是排定的,也沒有資格去爭第一順位的選秀權。
在89年魔術與森林狼兩支新軍成立後,衛冕的冠軍隊活塞隊就面臨一個重大的抉擇。因爲他們最引以爲傲的九條好漢,因爲擴張選秀要少一個變八家將。當時活塞隊的九條好漢是後衛托馬斯、喬杜馬斯與約翰遜,前鋒有阿圭利、羅德曼、希利與馬洪,中鋒就是比爾蘭比爾與埃德沃茲。
活塞隊在89年用一二線的混編作戰方式,擁有極其深厚的強力替補,力挫羣雄拿到冠軍,但是現在九人要去掉一個,對活塞隊的調度勢必面臨重大考驗。
活塞隊總教練戴利一直是我心目中最好的NBA教練,他決定從潛力、功能兩方面來下手,棄掉2.08米的馬洪。馬洪是活塞隊當時的先發大前鋒,後來他也被森林狼隊挑走。但是八家將要怎麼玩呢?爲了彌補這個問題,活塞隊把埃德沃茲提上來打先發大前鋒,這個調度,我認爲是活塞隊能二連霸的關鍵。
埃德沃茲這個球員,雖然有2.11米,打球卻很軟的,不過他的中距離跳投卻很有威力。活塞隊把他調往大前鋒,主要是針對東區的對手而打,彼時能威脅活塞隊霸業的隊伍,像公牛、紐約等,他們的大前鋒位置都沒有一個比埃德沃茲高。但這只是第一步,關鍵在第二步:賽季之初,活塞隊用阿圭利擔任先發小前鋒,但是阿圭利的進攻火力雖夠,防守卻很差,後來,戴利就把羅德曼給調往小前鋒位置上。
這樣一來,活塞隊的大前鋒是進攻型球員,小前鋒是防守型球員,跟NBA其他的球隊大多是相反的。任何一個小前鋒只要被羅德曼給纏上,不死也剩半條命,但是他們的大前鋒卻因爲高度不足,面對埃德沃茲這種老油條未必討得到便宜,而埃德沃茲的績效也沒有明顯影響。
蘭比爾與埃德沃茲的雙塔配合,其實兩個根本都不是強攻籃下的料子,會這樣安排,其實是就整個鋒線作考量,埃德沃茲不論在籃框兩側還是在罰球圈附近的翻身跳投都很有一套,而主要對手的大前鋒又都不是什麼進攻很強的球員,所以在防守上,不會出現問題。活塞隊用這一招還真的把失去馬洪的問題給解決掉了,可見兩人分工得確實相當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