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們出了機場,一輛勞斯萊斯已經等在那裡,這輛車引來了許多過路人的目光。等我們坐進去之後,司機馬上發動汽車,駛向了那座別墅。
“按照你的要求,我已經讓人去打掃了一邊別墅,等我們到了那裡的時候,我們就可以住進去了。”
普朗克笑了笑,他從冰櫃裡拿出了幾瓶果汁,遞給了我們。我打開了瓶蓋,慢慢地喝了起來。
汽車行駛了20分鐘,停在了一座古樸的城堡前,我原本以爲這座別墅的外觀會比較普通,但我並沒有想到,所謂的別墅,竟然是一座有着幾百年歷史的古堡。
“從英國人來到美國這塊土地的時候,我的祖先就已經在這裡造了這一座古堡,等美國建國之後,這塊地就被我的曾祖父用1萬美元買下來了,我們才得以一直擁有它。”
普朗克指着面前的城堡,陳墨和葉瀾驚訝地長大了嘴,我們跟着他一起走進了古堡裡。古堡一共有5層,中間三層是專供客人和僕人用的房間。
我們選擇各自的房間後,把行李箱放在了裡面,隨即來到了1層的客廳裡。雖然這座古堡的歷史很長,但是裡面的設施卻非常的現代化。
李維斯看着周圍的設施,轉了一圈之後,才坐在了沙發上。普朗克正站在陽臺上,看着窗外的油菜花田。
“既然我們要知道普朗克的記憶,就必須要知道他在那個時候發生了什麼,我只需要一點點東西,一張照片,或者一篇日記,我就能夠得到一些線索。”
李維斯看着面前的電視,他馬上打了一個響指,管家走到了他的身後,李維斯招了招手,讓他湊到了他的面前。
“你們這裡有沒有曾經的一些老東西,比如照片或者本子。如果不信,一個老房間也可以。”
管家思考了一會兒,隨即看了一眼陽臺上的普朗克之後,輕輕地點了點頭。
“我們這裡的確有一個老房間,是老公爵在的時候,他經常去的書房。在他活着的時候,他從來都不會讓下人去那裡。如果髒了,只會自己親自去清掃。”
管家的話讓李維斯興奮地睜大了眼睛,他馬上請求管家帶自己去那裡,管家點點頭同意之後,我們四個人跟着他來到了第5層,那一層只有一個房間。
管家掏出了一把鑰匙,打開了房門,裡面並沒有我想象得雜亂不堪,而是非常整潔,彷彿住的人剛剛搬走一樣。我和李維斯走了進去。
“老公爵說過,如果他死了,這個房間誰都可以進來,但是裡面的東西不允許動。所以我們只是定期會來打掃,但是裡面的東西,都沒有動過。”
管家看着我們,我走到了電視機前,那還是以前的老式電視機,屏幕非常小,但是體積非常大,我試着打開了它,但顯現在我面前的,只是一團雪花而已。
李維斯走到了書架前,上面滿是各種各樣的書籍,但書頁都有些泛黃。我關掉了電視,走到了書房的落地窗前,那裡正好可以看見遠處的油菜花田。
李維斯突然叫了一聲,我轉過了頭,看見拿着書的他正看着自己的腳,我沿着他的視線看去,那裡有一張照片,是一個孩子和一個男人的合影。
“這就是老公爵和公爵的合影了,這應該是在公爵4歲的時候拍的。那個時候,他們一家是第一次來這裡避暑。”
照片有些發黃,讓我看不清兩個人的表情,李維斯看着那張照片,隨後翻到了反面,那裡只有一片空白。
李維斯看了一眼後,把照片放進了書裡,重新塞入了原來的位置上。他又繼續一本書一本書地打開,他的目的是什麼,我現在有些看不懂。
我又轉過了身,看着遠處的那片油菜花田,在那裡,普朗克第一次見到了珍妮的身體,雖然是不好的畫面。
狹小的書房裡擠滿了人,管家看我們都在幹自己的事情,於是無聲地離開了房間。可當我想要轉身的時候,我卻突然看見油菜花田裡出現了一個人。
普朗克爲什麼會出現在那裡?我看着他一步一步地走到深處,最後停在了油菜花田的中央。
普朗克只是靜靜地站在那裡,今天的溫度很高,陽光也很毒,但他只是佇立在那裡,沒有任何移動的跡象。
就在這時,葉瀾突然叫了我的名字,我轉過了頭,她的手上拿着一本書,我有些疑惑,接過了那本書後,卻發現書的扉頁上籤着一個名字——艾德·希金斯。
這不是普朗克的父親嗎?我馬上翻到了第一頁,看見上面記錄的內容後,我確定這就是艾德·希金斯的日記本!
“李維斯,這裡有艾德·希金斯的日記本!”
我看着李維斯,但他只是嗯了一聲,並沒有準備走過來的意思。這讓我更加疑惑,但我覺得他不理我,肯定有他的想法。於是我轉過了頭,和葉瀾一起看起了這本日記:
1988年7月1日,天晴,氣溫較高,別墅開了空調。
普朗克和珍妮玩的很好,這讓我非常開心,雖然我和珍妮的確有了感情,但在之前,我很害怕普朗克會不喜歡珍妮,但現在看來,我似乎是多慮了。
不過她似乎非常懊惱,不過也對,自己的家裡突然被塞進了一個女人,而且比自己漂亮,比自己能幹,比自己聰明,任何一個女人都會嫉妒的。
普朗克的教育問題也解決了,珍妮是哈佛大學法學院畢業的,她有足夠的能力去教現在的普朗克。有了珍妮的存在,家裡一下子就恢復了原來的生氣。
我很後悔,爲什麼我沒有早一點遇到珍妮,這樣的話,也許我的婚姻就不會這麼失敗,我最愛的兒子,也是由我最愛的女人生下來的。
或許這就是我的命吧!不過還好,我至少擁有了珍妮,沒有讓其他男人玷污了她。馬上就要睡了,日記就先記到這裡吧。
日記到此爲止,我看着厚厚一本日記,直接翻到了最後一頁,上面顯示的日期是1998年8月12日。
這本日記整整記了10年!也許在這本日記裡,我們可以找到普朗克記憶消失的原因。
我轉身看向了李維斯,他還是在一本書一本書地打開着,陳墨正在幫着他。我本想告訴他這個消息,但看他嚴肅且認真的樣子,我還是決定待會兒再告訴他。
可當我的餘光掃到那片油菜花田的時候,卻發現普朗克已經離開了,他是什麼時候離開的?
我捧着那一本日記,這裡面肯定有解開謎題的答案,但我需要李維斯的幫助。葉瀾站在我的身邊,繼續找着有沒有另外一本日記在,但找到最後,卻沒有找到。
李維斯在這時喊了我的名字,我轉過頭看着他,他拿着一張照片,那是一張全家福,李維斯的臉上揚起了笑容。難道讓他找了這麼久的東西,就只是這一張照片?
“好了,這個房間裡有用的東西全都被我們找到了,現在,我們去好好地看一看,在普朗克的童年,到底出過什麼事情,讓他變成了現在這樣。”
我看着面前的李維斯,跟着他一起走出了書房,隨後走進了他的房間裡。李維斯把照片放在了牀上,我則把那本日記放在照片旁邊,觀察起了那張照片。
照片上站着一個孩子,兩個女人和一個男人,孩子和男人不需要思考,肯定就是普朗克和艾德,兩個女人中的一個人,肯定就是日記上出現的珍妮。
“普朗克不記得他的童年,他說這是因爲他成爲了癮君子導致的,但我並不相信。如果一個人忘記他童年的記憶,只有兩個原因:一個是他忘記對他來說根本不重要的東西。
還有一個,就是他受到了強大的刺激,他的腦子爲了保護他,不得不刪除了這一段記憶,否則只會讓他一直活在陰影裡。這是一個概率性的事情,有的人成功了,有的人失敗了。”
李維斯翻開了那本日記,他一頁一頁的翻着,直到翻到了中間的一頁,我看着上面的日期:1992年4月15日。
“接下來,我們需要重演這一段記憶,我會催眠你們,讓你們進入設定的環境裡,你們需要做的,就是要記得所有發生的事情,一個細節都不要漏掉。”
李維斯拿起了那一本日記,我們疑惑地看着他,催眠?還能這麼催眠的嗎?李維斯看着我們,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你們先放鬆,好好地放鬆,想象你們的身體只是一根羽毛而已,可以隨風而來,隨風而去。沒有人可以抓到你們。”
我閉上了雙眼,一邊聽着李維斯的話,一邊想象自己是一根羽毛。很快,我似乎進入了一種狀態之中,我的身體彷彿真的變成了一根羽毛。
就在這時,李維斯的聲音突然傳入了我的耳朵裡,他念了日記的第一句後,輕輕地打了一個響指,我的意識像是一滴水進入了大海一樣,瞬間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