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前期收的會員費,加上賣課的收入,早已經夠陳強還清貸款了。
陳強可不打算提前償還貸款,他將這些錢又投入到了健身房的經營當中,於是陳強又找到了那個爲他生產健身器械的廠家。
“這是我的設計圖,你們應該能做到吧?”陳強將設計圖遞給了工廠的老闆。
老闆看了看,下意識的問道:“這是那種固定式的健身單車麼?這個做起來很容易。結構跟自行車差不多,只不過是將車輪變成的一個負重輪而已。”
“你說的很對,不過這不是普通的健身單車,我管他叫動感單車。”陳強指了指設計圖,接着說道:“我需要這東西可以很穩固的擺在平地上,即便是在車上做各種運動也不會倒下來。”
“這不困難,加大一下與地面的支撐面積就好了。”工廠老闆開口說。
“另外我希望腳蹬的部分可以更結實一些,可以長時間支撐一個人的重量。”陳強開口說。
“你是說讓人站着騎車麼?也沒有問題,只需要在腳蹬的部分,採用一些更好的材料,就可以做到這一點,不過採用更好材料的話,成本會增加。”工廠老闆接着介紹道。
陳強點了點頭,而後開口說:“我先訂購100臺,怎麼樣,能給我個優惠價吧?”
……
陳強打算在健身房裡推廣動感單車。開健身房的,怎麼能沒有動感單車!
動感單車最初是自行車運動員戶外訓練的替代品,自行車運動員使用動感單車進行訓練可以不用考慮室外的天氣條件和路況條件。九十年代初,動感單車逐漸的出現在了美國的健身房裡,並且在當地廣受歡迎,隨後越來越的媒體給予了動感單車報道,到了1996年的時候,動感單車才傳播到三十多個國家,並且逐漸的在全世界流行開來。到了二十一世紀,動感單車已經是普通健身房裡的必備設備,甚至有很多專門爲動感單車開設的動感單車俱樂部。
在三十年代,美國的健身房裡已經有了健身單車用於鍛鍊,而且還有指針盤計算騎行的里程,不過當時的健身單車是真的很像普通的自行車。
動感單車的結構雖然與普通單車相似,但動感單車畢竟不是爲了騎行而準備的,所以動感單車在細節上,還是進行了很多的改進。
以當時美國的工業水平,製造動感單車並不是什麼難事,在材料和工藝上,三四十年代的美國雖然不如後世,製造出來的動感單車也相對要笨重許多,但是在鍛鍊效果上是沒有差別的。
給工廠下了動感單車的訂單後,陳強還需要找到用於動感單車的音樂。
動感單車運動是要配合音樂的,沒有音樂的話,騎動感單車就像是驢拉磨不停的轉圈圈,顯得格外的乏味和無趣,而即便是有音樂,也需要那種富有激情的音樂,這樣才能夠感受到動感單車的魅力。
美國的音樂產業歷來都是很發達的,在未來,美國音樂就代表着世界音樂的流行趨勢,三四十年代也是如此。
美國音樂的發展,得益於收音機的普及,當時大多數的美國家庭都有收音機,即便是在偏遠地區人,不用去音樂會的現場,也可以通過收音機聽到免費的音樂,這使得美國的音樂產業開始空前的繁榮起來。聽音樂的人多了,音樂家自然也就多了,音樂家多了,歌曲自然也就多了,而更多的歌曲又滿足了更多人對音樂的需要,這形成了一個良性循環。
然而1939年的美國,連搖滾樂都還沒有,上哪裡去找那種充滿激情的音樂呢?難不成要用莫扎特或者貝多芬,來騎動感單車?
莫扎特和貝多芬雖然都是世界上最頂級的高雅音樂,但是用來騎動感單車肯定不行。
而陳強也不是音樂家,他對聲樂一竅不通,後世去個KTV唱個歌都跑調,他顯然創造不出可以用來騎行動感單車的音樂。
這個時候就需要專業人士來幫忙了,陳強打算找當時的音樂人,來創作幾首用於動感單車訓練的音樂。
紐約畢竟是美國最大的城市,是美國藝術的中心,未來即便是好萊塢崛起了,可紐約的百老匯的演出,依舊是比好萊塢的大片更有逼格。更何況此時還是1939年,在電影工業還沒有崛起的年代,百老匯就是世界最頂級的舞臺,沒有之一。紐約聚集了大量的藝術家,其中就包括世界上最頂尖的音樂人。而紐約的音樂,也代表着整個美國音樂的流行趨勢。
在搖滾樂出現之前,美國白人當中所流行的主要是叮砰巷歌曲。叮砰巷歌曲一般都由白人專業作曲家所創作。不同時期、不同作者的風格各不相同,但有共同點,那就是從內容來看以愛情爲主,充滿浪漫情調,或略帶懷舊、傷感,或比較歡快、風趣。
現代人可能對“叮砰巷歌曲”這個名稱不熟悉,但是絕對都聽過叮砰巷歌曲。比如那首聖誕節裡經常出現的《雪絨花》,就是叮砰巷歌曲的代表作。再比如著名電影《音樂之聲》裡面的很多插曲,比如很多中小學生學英語時都聽過的《哆來咪》,都屬於叮砰巷歌曲。
叮砰巷歌曲顯然是不適合進行動感單車鍛鍊的,一邊騎動感單車,一邊聽《雪絨花》,估計能把人給聽睡了。這首歌太適合催眠了,完全不適合運動。
或者是一邊騎動感單車,一邊聽着《哆來咪》的“Doe a deer,a famale deer”,這感覺就像是復仇者聯盟與滅霸大決戰時,配樂是喜羊羊與灰太狼。那邊美隊鋼鐵俠雷神什麼的站成一排擺個造型,漫威迷們都快感動哭了,這種激動人心的時刻,耳邊響起“喜羊羊美羊羊懶洋洋沸羊羊慢羊羊……”的歌聲,滅霸自己都能笑死。
所以叮砰巷歌曲的那種浪漫情調,肯定不能用來起動感單車。因此那些寫叮砰巷歌曲白人作曲家,就首先被陳強排除在外。
除此之外,當時還有一種音樂很流行,那就是爵士樂。
美國在1920到1933年間,曾經有一個禁酒令,而爵士樂也隨着美國的禁酒令而興起。爵士樂的分類也有很多,二十年代之後,舊的兩拍子風格的爵士樂被四拍子風格的爵士樂所取代,逐漸形成了搖擺音樂的基礎,隨後在三十年代,搖擺音樂逐漸成爲了美國的流行音樂。
特別是在1935年之後,“大樂隊時代”的來臨,出現了很多白人樂團招募黑人樂手的情況,那個時代的搖擺樂,也融合的白人音樂和黑人音樂的特點,成爲了大衆接受程度最高的音樂。直到搖滾樂興起,搖擺音樂才逐漸的沒落。
未來組一個搖滾樂團,有個主唱,加上吉他手、貝斯手和鼓手就夠了,而但是的大樂隊時代,一支演奏搖擺音樂的樂隊需要有小號、長號、大號、鋼琴、班卓琴、薩克斯和鼓手,有時候也需要加上吉他、阿爾託琴、單簧管,小號手和長號手也會需要多人,這樣一直樂隊,知道的是在演奏搖擺音樂,不知道的還以爲是哪個交響樂團呢!
大多數的搖擺音樂都很適合跳舞,一些老歐美電影裡的舞會劇情,演奏的音樂要麼是那種比較正統的交響樂曲,要麼就是比較活潑的爵士樂,那些活潑的爵士樂,都是搖擺音樂。
既然搖擺音樂可以跳舞,那麼用來騎動感單車,也算是勉強可以。而且由於有很多黑人音樂的融入,搖擺樂當中也有了一些藍調音樂的成分,所以搖擺音樂被陳強列入到了考察範圍當中。
在當時,藍調音樂也已經出現,不過主要都是黑人音樂家演奏的,而且由於爵士樂在當時很流行,所以那個時代的藍調音樂,也融入了爵士樂的風格,與後世的黑人音樂完全不同。
除此之外,美國的鄉村音樂一直很繁榮,有很多美國人喜歡鄉村音樂。但是鄉村音樂的風格一直在發展,比如爵士樂流行時,美國的鄉村音樂就偏爵士風;搖滾流行時,美國的鄉村音樂就有了搖滾元素。
說白了美國的鄉村音樂是一種平民化的音樂,既然是平民化,那就必須吸收最流行的曲中風格作爲自己生長的養分,這樣才能夠生存。也因爲這樣,美國的那幾個鄉村音樂的天王天后,最後都去唱流行音樂了,還有人成爲了流行音樂的天王天后。
這種隨大流的鄉村音樂,自然不在陳強的考慮範圍之內。
……
紐約萊諾克斯大道,陳強駐足在某座建築前。
“就是這裡了吧!”陳強走進建築,上了樓梯,剛到拐角的地方,就聽到音樂聲從樓上響起。
“沒錯,就是這裡了。”陳強走上樓,順着音樂的聲音,來到了一個房間的門口。
不過陳強並麼有馬上進去,他猜到裡面的人或許正在練習,於是陳強站在門外,安靜的等待着,一直等到房間內的音樂聲停止,他才走了進去。
陳強的出現,立刻引起了房間內幾人的注意。
“你好,請問路易斯-托馬斯-喬丹先生在這裡麼?”陳強開口問道。
“我就是路易斯-喬丹!”一個長了一張娃娃臉的黑人男性站了出來。
“喬丹先生,我叫陳強。”陳強自我介紹道。
“陳強?你是那個世界第一運動員麼?”另一個黑人驚呼一聲,他顯然是聽過陳強的名字。
陳強大大小小也算是個名人了,得知是名人到訪,這幾位樂手也不再練習了,而是搬了椅子讓陳強坐下,還有人給陳強倒了一杯咖啡。
“這位是小號手考特尼-威廉姆斯,這是鋼琴手克拉倫斯-約翰遜,這位是鼓手沃爾特-馬丁,這位是薩克斯手斯坦福的-西蒙,他還負責樂隊的高音,這位是低音查理-德雷頓。”路易斯-喬丹將自己的樂隊介紹給了陳強。
陳強打算找人來爲動感單車作曲,這個路易斯-喬丹,就是陳強打聽了許久後,圈定的人選之一。
路易斯-喬丹不僅僅是樂隊的主唱,還是一個詞曲作者,同時他還是一個樂器演奏家,擅長各種風格的薩克斯,會彈鋼琴,也會演奏單簧管。
路易斯-喬丹在搖擺音樂上有些名氣,而且作爲一個黑人,他對於藍調音樂也很擅長,他的音樂大多數充斥着高盛高喊的特點,給人一種跳躍的感覺。而且他的音樂很強調鋼琴、低音和鼓的混合,未來這種混合也演變成了電吉他和鼓的混合。
聽到電吉他和鼓,大多數人都會想到搖滾樂。
而事實上這個路易斯-喬丹,有幾個很著名的外號,其中一個就是“搖滾之祖”。這個外號也就意味着路易斯-喬丹的音樂,已經帶有了未來搖滾樂的一些特點。路易斯-喬丹也曾評價過貓王,他認爲貓王的音樂,就是“白人玩的藍調”,彷彿是在說,貓王的音樂是自己玩剩下的。
同時路易斯-喬丹還有另外一個外號,那就是“點唱機之王”。這個頭銜相當於是未來的“KTV點唱之王”,也就是說無論誰去KTV唱歌,都會點他的歌曲。
路易斯-喬丹的事業黃級期是在四十年代來臨的,四十年代美國年度歌曲榜單中,路易斯-喬丹有18首單曲進入過前十,平均每年接近兩首歌能到美國前十了。特別是在1946年7月到1947年5月,路易斯-喬丹連續五首歌曲都是美國音樂排行榜的第一名,總共霸榜44周!
如果是五首歌拿到美國第一,那就已經很厲害了,放在未來也是音樂天王才能做到的事情,而連續五首歌都能衝到第一,這相當於是發一首歌衝到第一,再發一首歌將自己的第一的歌曲擠下來,而且還要做四次同樣的事情。毫無疑問那時候的路易斯-喬丹是美國樂壇的“獨孤求敗”,或許只有貓王、MJ那種級別的超級天王巨星能夠做到這種事情。
而且考慮到路易斯-喬丹是個黑人,他能夠做到這一點就更不容易了。要知道在當時的美國,種族隔離還沒有完全消融,白人對於黑人的音樂,先天是有牴觸情緒的。然而路易斯-喬丹的音樂,卻能夠受到美國白人的歡迎,這說明他的音樂,真的是極具感染力,足以打動每一個人。
不過在1939年,路易斯-喬丹還只能算是一個小有名氣的音樂人,他還不是“點唱機之王”,還不是“搖滾之祖”,他只是在紐約組了一個樂隊,這個樂隊只進行過兩三次的錄音,而且還沒有演藝公司和他們簽約。
陳強對於那個時代的美國音樂並不熟悉,要是貓王或者MJ的話,陳強會很熟悉,可是路易斯-喬丹,陳強卻沒聽過。陳強之所以來找路易斯-喬丹爲動感單車作曲,完全是聽過路易斯-喬丹的音樂有一些搖滾的風格,而且對於鼓聲的節奏感把握很好,這些都很適合動感單車。
陳強甚至再想,如果實在沒有合適音樂的話,就只用架子鼓,擊打出一些有節奏的音節,也勉強可以用來騎動感單車。
不得不說,陳強的運氣實在是太好了,他瞎貓碰到了死耗子,找到了四十年代美國音樂最牛逼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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