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尊荀貶孔,鄙視王守仁和曾國藩,同康、樑保皇黨尊孔闢荀,吹捧王守仁和曾國藩,形成了明顯對比。在同康有爲的論戰中,他還揭露說,清王朝“尊事孔子,奉行儒術”,完全是爲了“便其南面之術,愚民之計”。從政治上揭露了保皇黨的尊孔論的真實用意。
針對康有爲竭力神化孔子的企圖,章炳麟對孔子在歷史上的地位作了評價。他認爲,孔子並不是“神”的化身、不是什麼“大教主”,孔子頂多不過是一位歷史學家和教育家,同司馬遷、劉歆是一類的人物。他還認爲,孔子一向不贊成宗教迷信,主張“敬鬼神而遠之”,孔子是個“泛神論”者。據此,他指出,康有爲等今文經學派,“以孔子爲巫師”,搬出來《公羊春秋》的神秘主義,講什麼“三統三世”,把孔子奉爲“神”,其目的無非是借孔子的招牌宣揚“滿漢不分,君民同治”,爲鞏固清王朝的統治效忠。章炳麟把孔子說成是一個泛神論者,是對孔子學說的歪曲。但他之所以如此評論孔子,在於反對康有爲的“建立孔教論”。
章炳麟雖然譴責了孔子,也認爲“提倡國粹不是要人尊信孔教”,但有時自己又以孔子自居,說什麼“上天以國粹付餘”,他如果死了,使中國“閎碩壯美之學”絕於餘手,是則餘之罪也”。
他還反對男女平等,反對文字改革,反對提倡白話文;他沒有把對封建舊文化的批判同反對封建制度聯繫起來,不能揭露孔子學說的實質。爲了宣揚國粹主義,他還是把孔子擡了出來,說什麼“世無孔子,憲章不傳,學術不振,則國淪戎狄而不復,民陷卑賤而不升”,又把孔子吹捧爲“救國救民”的“大聖人”。顯然,這是不可能駁倒保皇黨的尊孔論的。
三、唯物主義無神論思想
章炳麟是我國近代史上有名的無神論者。他開始是一個唯物主義無神論者,繼承了我國古代無神論的傳統,結合西方的生物進化論和資產階級的人種學,反對了宗教迷信和封建神權論。從1906年以後,他轉入了唯心主義,又從主觀唯心論的觀點批評了有神論。他之所以反對有神論,原因之一正如他自己表白的:“唯物之說,猶近平等;唯神之說,崇奉一尊,則與平等絕遠也。欲使衆生平等,不得不先破神教。”
他的無神論的主要鋒芒,是打擊一神教的說教,其目的之一在於宣傳資產階級的自由、平等觀念,是爲資產階級革命服務的。
1899年,他先後寫了《天論》、《儒術真論》、《視天論》、《菌說》等文,闡發了荀子、王充和範縝等人的無神論思想,批判了靈魂不死、上帝創世說和目的論等唯心主義有神論。依據當時天文學的知識,他指出,所謂“天”,不是像古人說的是一個積氣而成的實體。因爲離開地球若干尺以上,越往上而氣體越稀薄,所以他說:“若夫天體,餘嘗謂蒼蒼之天,非有形質,亦非有大圜之氣。”那麼,所謂“蒼蒼之天”究竟是什麼東西呢?他認爲,這實際上是籠罩在地球外部的大氣。他說:“餘嘗持視天之說,以爲遠望蒼然者,皆內蒙於空氣,外蒙於阿屯(Atom原子)以太而成是形,非果有包於各耀(星球)而成太圜之體者也。”又說:“蓋日與恆星,皆有地球,其阿屯以太,上薄無際,其間空氣復厚,而人視之蒼然,皆衆日之餘氣,固非有天也。”這就是說,所謂“天”,實際上就是“地氣”。所以他又說:“在地曰氣,仰瞻則曰天,猶雲與兩也,非有二質,故其所見異爾。”
章炳麟斷言既沒有“天”,又沒有“帝”和“鬼神”,這是對古今中外神權論的嚴重打擊,因而也從根本上否定了爲封建政權作辯護的“天命”論。康有爲等保皇黨,在戊戌變法失敗後,大肆宣揚“天命”,說什麼光緒皇帝未死,“有天命存焉”,中國他日必能立憲。章炳麟揭露說,這同漢朝王莽在滅亡前夕求救於“天命”一樣可笑,神權論的說教,同樣救不了保皇黨的命。他說:“撥亂反正,不在天命之有無,而在人力之難易。”他指出,改造社會,推動歷史前進,不是靠“天命”,只能靠革命。可以看出,章炳麟的無神論反對封建有神論的鬥爭,正是近代史上兩條政治路線的鬥爭在哲學上的反映。
由此他得出一個結論:宇宙中除了恆星和行星以外,並沒有“天”。他認爲,一切恆星都是太陽,太陽都有自己的“地球”(行星),人類所要的地球是從太陽中生出來的,地球上的萬物都依賴太陽而生存,所以古人崇拜“天”、“祭天”,實際上是崇拜太陽,“假言曰帝,其真即日”。
章炳麟充分肯定荀子“明於天人之分”的唯物主義觀點,認爲這是“以天爲不明”的光輝思想,它否定了“以日爲天,以天爲帝”,以“上帝”“有恩威生殺之志”,“有福善禍淫之說”。這就是說,章炳麟認爲,太陽是一個物質實體,並非人格神。他還說:“萬物之生滅消長,皆由太陽之光熱致之,而蒼蒼者無與焉。”
這是說,萬物生滅與太陽的關係完全是一種物質的自然關係,而根本不存在什麼神秘的“天”的意志。再則,關於日和地、日和衆日之間的關係,他也根據當時天文學的知識指出,這是由於物質引力的作用,“以己力繞本軸,以攝力繞重心”。又說,“體大者必能攝小體”,“地球爲日所攝”,“日球亦因攝而動”,“地球及諸恆星之統於天河,夫何待言矣”。據此他認爲,追尋太陽的“所自出”,是“卒不可得”的,結論只能是“日無所自出也”,“何必上帝”?於是,他明確宣稱:“若夫天與帝,則未嘗有矣。”這是依據唯物主義的自然觀有力地反對了有神論的說教。
章炳麟依據生物進化論又進一步駁斥了“上帝造萬物”的目的論。他指出,基督教的上帝創世說同漢代《淮南子》中講的“黃帝造人”說是一類的貨色,這種理論早被無神論者王充的“天道自然”、“萬物自生”的學說駁倒了。他闡發王充的觀點說,地球上的生物都是靠太陽的照射和風雨的資助生出來的,生出來以後,都因自己的“智愚馗健”的不同,互相吞食;通過競爭,大蝙蝠變成了恐龍,大蜥蜴變成了鱷魚。人類也是從動物發展來的,人開始不過是“一尺之鱗”,後來發展爲猿猴,猿猴又逐漸變成了人。人類進化有早晚,在生存競爭中,有的進化爲文明種族,有的成了野蠻人種。他還認爲,萬物生長的老根是太陽,陽光對待人類和草木的滋長並沒有什麼區別,太陽並非鍾愛於人。因此他又得出結論說:“物生於日而其爲禍福,則日勿與焉。”這樣,又駁斥了認爲老鼠生來就是爲了給貓吃的目的論。章炳麟認爲,生物間的互相勝負是由於智愚的差別造成的,而智力的大小又是被其形體的大小決定的。這是宣揚一種機械論的自然觀。他反對目的論的鬥爭並沒有超出機械論的水平。
1906年,章炳麟發表了《無神論》,從邏輯上駁斥了基督教的神學理論。基督教神學曾宣稱:上帝耶和華,“無始無終,全知全能,絕對無二,無所不備”,所以是“衆生之父”,是造物主。章炳麟指出,這些說法同上帝創世說在邏輯上都是自相矛盾的。他駁斥說:基督教承認上帝七天創造了世界,又宣稱世界有末日,可見世界是有始有終的;既然有始有終,創造世界的上帝之心也一定生滅無常。因爲上帝是“體”,世界是“用”,現象不離開本體,現象有生滅,本體的性質也必有生滅,所以上帝並非無始無終。關於“全智全能”,他駁斥說:如果說上帝全智全能,他就不應該創造出魔鬼來與自己對立;如果說,魔鬼不是上帝創造的,上帝就不是全智全能的了。
關於“絕對無二”,他駁斥說:上帝用“質料”創造了萬有,如果說“質料”存在於上帝自身之中,萬有則從上帝身中“自然流出”,便談不上創造;如果說“質料”存於上帝之外,與上帝並立,上帝就不是絕對無二了。關於“無所不備”,他又駁斥說:如果上帝無所不備,萬善具足,便不應創造人類,以增其善;如果說上帝創造人類是爲了求善去惡,上帝就不是無所不備了。他還駁斥說:如果上帝是“衆生之父”,他一定有人格,既有人格,就要有配偶才能生殖子女;既有配偶,他就不是獨一無二的。如果上帝不需要配偶便能生殖,上帝便是最下等的單細胞動物。最後,他得出結論說:“若萬物必有作者,則作者亦更有作者,推而極之至於無窮力。”這是說,萬物如果是神創造的,神又待別的東西來創造它,如此推論下去,便沒有窮盡。章炳麟認爲,這就犯了邏輯學上“循環論證”的錯誤。所以結論只能是“無神”,沒有造物主。
章炳麟的這些辯論,都在於證明“上帝”的觀念是人們虛構出來的,正因爲它是虛構的東西,所以其論點不能自圓其說,必然是自相矛盾。章炳麟的這些辯論,揭露了基督教神學在理論上的虛構,不僅顯示了邏輯的力量,而且生動有趣,富有戰鬥性,爲我國無神論史增添了新的一頁。
章炳麟對西方基督教神學的批判,在一定程度上表現了革命民主派對帝國主義文化侵略的反抗精神。他指出,基督教崇拜一神,其害在“使人人思想自由一概堵塞不行”,中國人信基督教就要“退入野蠻”時代。他說:在中國有些人信仰基督教,“不是崇拜上帝,實是崇拜西帝”,基督教毒害了中國人的民族意識。
章炳麟在對一神教的批判中,還稱讚了西方近代唯物主義者斯賓諾莎的泛神論,認爲“不立一神而以神爲寓於萬物”,“離於世界,更無他神”——這些觀點都是很深刻的,美中不足的是保存了“神”的稱號。他認爲,既然叫做“泛神”,“神”的名字便可以去掉了。在對有神論的批判中,章炳麟還斥責了康德的不可知論。康德認爲,上帝有無問題,超出人的認識範圍之外,所以既不能肯定爲有,也不能斷定爲無。章炳麟批駁說:一個東西的存在,不外通過感覺(“見量”)、內心省察(“自證”)和推理(“比量”)來證明,可是關於上帝的存在,既不被感官所證實,也不爲內心所覺察,而且推論起來邏輯上又自相矛盾。因此,只能是“虛撰其名”,如同沒有實體的影子,不妨斷其爲無(同上)。章炳麟認爲,既然人的各種認識能力都不能證明神的存在,神就是不存在的。這是從左的方面批判了康德爲宗教迷信保留地盤的不可知論。以上這些觀點,都具有唯物主義的性質,同樣是章炳麟的無神論中的積極因素。
章炳麟在反對有神論的鬥爭中,還分析了宗教迷信產生的根源。他認爲,宗教迷信起源於人的愚昧無知。他說:由於古人對奮異的自然現象不可理解,於是以爲“必有鬼神以司之”,這樣,祭天祀鬼、崇拜神靈等迷信便產生了。如古人所說的“河伯”、“海若”等神,其實都是大烏龜,因爲不常見,其力勝人,所以被尊之爲“神”。又如,人死以後,形體腐朽,智力消失,並沒有不死的靈魂。可是由於古人對死亡無知,親戚死後,總不忍心其死去,於是擺設供品;祭祀亡靈,以爲馨香的氣味足以感動其魂魄來嘗,這樣又產生了鬼神崇拜。章炳麟指出,這些迷信早被古代的無神論者董無心和王充識破了,他稱讚董無心說:“其聖足以幹百王之蠱。”他還分析了原始的怪力崇拜,把這種迷信稱之爲“熒惑”。他說:人生來就有欲求,對他所追求的東西總想得到滿足,晝夜思念,達到狂熱的程度,便產生一種幻覺,以爲真有一個神聖的東西能驅使他的形體,於是向它頂禮膜拜。章炳麟把這些宗教迷信總稱之爲“幽靈崇拜”,認爲它是同野蠻人的知識未開的狀況聯繫在一起的,進入了文明時代,這些迷信自然就消失了。
從1906年開始,他就搬出佛教唯心論,一方面用來反對一神教;一方面又用來建立他的“無神教”。按照章炳麟的說法,佛教追求的是“絕對本體”,即“真如”、“涅槃”、“阿賴耶識”等,不是人格神的上帝,它不在天上,而在“衆生”的心中,人們在精神上把一切差別對立的念頭都破除了,就能把握住這個“絕對本體”,就可以從塵世中解脫出來,成爲有高尚道德的人。這是用主觀唯心主義的手法來宣揚有神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