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以智的《物理小識》中的哲學思想基本上是唯物主義的,但個別觀點也有陷於唯心主義之處。明亡以後,方以智堅決抗清,削髮爲僧,在晚年時期,他受佛教的影響較深,於是在哲學基本觀點上走向唯心主義,甚至完全轉到唯心主義。
這在他的晚年著作《東西均》中明顯地表現出來。《東西均》中首先重複了“離物無心,離心無物”的命題,進而認爲太極就是心。他說:“太極者,先天地萬物,後天地萬物,終之始之……自古及今,無時不存,無處不有,即天也,即性也,即命也,即心也。”
這樣,他所謂的心就成了與太極一樣的絕對本體了。進一步,他更認爲心是氣的所以然。他說:“本一氣耳,緣氣生生,所以爲氣,呼之曰心。”又說:“世無非物,物因心生。”這樣,他就離開了“離物無心”,而專講“離心無物”了。
方以智在《東西均》中雖然主張“氣理皆歸一心”,但仍然反對離氣言理;掃物尊心。他說:“夫烏知一之本千萬,聽其千萬之本一乎?標理者謂理,已膠;標心者執心,亦膠。”
這是說,萬象本於一原,一原顯爲萬象,不應專標一原忽略萬象。如果專門執定理或者執定心,那也就膠固不通了。他論述理與象的關係說:“理與象,氣與形,皆虛實有無之兩端而一者也。……世有泥象數而不知通者,固矣;專富理而掃象數者,亦固也。……豈有通至理而不合象數者乎?……真易簡者,不寓繁多而易簡。者也。”既不可泥於象數,也不可掃象數而專言理。
他又講形上形下的關係說:“陰陽即形下矣,而謂之道,豈非上藏子下而無上無下者乎?”形而上者即包括於形而下者之中。他反對絕物以存心:“火固烈於薪,欲絕物以存心,猶絕薪而舉火也,烏乎可。”又說:“愛一惡賾,膠柱已甚。人當獨有一心,四官四支、三百六十骨節太多,何不廢之?天當止有天,不當有日月星,可乎哉?”天不能脫離日月星,人心也不能脫離四官四肢。
於是,方以智認爲,心是世界的究竟本原,心是最根本的。他說:“通言之,則徧滿者性,即徧滿者心,未有天地,先有此心。”這樣的心不是個人的心,而是“公心”。他說:“心大於天地,一切因心生者,謂此所以然者也。謂之心者,公心也,人與天地萬物俱在此公心中。”所謂公心,也就是絕對的心。然而此公心,又仍然是自心。所以他又說:“苟非徹見自心,安能信此心之即天地萬物乎?”
宋明哲學中關於哲學基本問題的爭論是圍繞“氣”、“理”、“心”展開的。唯物論者認爲氣是本原,客觀唯心論者認爲理是本原,主觀唯心論者認爲心是本原。值得注意的是,方以智明確提出氣、理、心的問題。他認爲,理可統氣,而理氣又皆歸於一心。他說:“無真妄之真真,即統理氣之至理。”“主理臣氣而天其心,乃正示也。”他又說:“形本氣也,言氣而氣有清濁,恐人執之,不如言虛;虛無所指,不如言理;理求其切於人,則何如直言心宗乎?”歸根到底,他認爲心是最根本的。他說:“囚言氣理,而質論,通論之,皆歸一心。”
方以智認爲,氣、理、心三者既有區別又是統一的,可分而不可分,不可分而可分。他說:“氣也,理也,太極也,自然也,心宗也,一也,皆不得已而立之名字也。”又說:“明至無可明,養至無可養,窮至無可窮,則又何心。何氣,何理乎?又何不可心之,氣之、理之也乎?”“理也,氣也,心也,俱可忘言,俱無不可言,又何揀擇乎?”對於萬物來說,氣也是根本;但是心究竟是最根本的。方以智的《東西均》中所宣揚的哲學觀點,十分明顯,是一種唯心主義。
方以智晚年雖然主張唯心主義,但仍然重視事物的探索,並沒有忘掉他早年提倡的質測之學。
三、“隨”、“泯”、“統”
相因者皆相反,相反者皆相因。相反即相互對峙,相因即相互倚伏。一與二,統一與對立,也是相反而相因的。方以智說:“因對待謂之反因,無對待謂之大因。然今所謂無對待之法,與所謂一切對待之法,亦相對反因者也,但進一層耳。”“對待”亦即相對性,“無對待”亦即絕對性。絕對的與相對的亦是相反而相因。辯證法不僅承認相對,而且承認有絕對,但絕對即在相對之中。方以智也講“無對待在對待中”,但又主張超越一切差別,“世即出世,是名超越”,“乃無實無虛,無可無不可,冥應雙超者也”,於是他又陷入形而上學的觀點中去了。
方以智的辯證思想和他的形而上學觀點是錯綜交織的,但應該分別看待。他關於“二”、“對待”、“相反”的學說是相當深刻的,這是他思想中的精華;他關於“無二無別”的觀點要求超越一切差別,就是他思想中的糟粕了。
方以智又提出“交”、“輪”、“幾”三個觀念,他說:“交以虛實,輪續前後,而通虛實前後者曰貫,貫難狀而言其幾。”又說:“交也者,合二而一也;輪也者,首尾相銜也。……幾者,微也,危也,權之始也,變之端也。”
這裡,“交”即對立兩方面相互作用相互滲透,“輪”即對立兩方面相互轉化相互推移,“幾”是變化的開始,即事物運動變化的內在源泉。所謂“交”既指對立的相互作用相互滲透,而又表示:既然兩者交互作用交互滲透,彼此也就無所區別,合爲一體。所謂“輪”既指對立的相互推移,又表示:兩者彼轉爲此,此轉爲彼,循環往復,互不相離。他又說:“虛實也,動靜也,陰陽也,形氣也,道器也,晝夜也,幽明也,生死也,盡天地古今皆二也。兩間無不交,則無不二而一者,相反相因,因二以濟,而實無二無一也。”
天地古今,一切事物,無不形成對立,無不包括對立,而對立皆二而一,終究是無二無一。又說:“輪之貫之,不捨晝夜,無住無息,無二無別。隨泯自統,自然而然。”又說:“一不可言,而因二以濟,二即一,一即二也。自有陰陽、動靜、體用、理事,而因果、善惡、染淨、性相、真妄,皆二也,貫之則一也,謂之超可也,謂之化可也,謂之無可也。”
這些觀點,一方面承認對立矛盾的普遍性;另一方面又斷言對立矛盾都沒有分別。“盡天地古今皆二也”,這是辯證法的命題;“無二無別”,這是形而上學的謬論。在方以智的學說,這兩方面是相互聯結在一起的,但在今日,我們應當分別觀之。
方以智提出了關於對立的相互關係的學說。第一,他肯定對立之爲對立,肯定對立兩方面相互滲透、相互轉化的關係。第二,他又認爲,對立的兩方面既然相互滲透、相互轉化,也就沒有區別,於是否認對立之爲對立,而認爲一切都是同一的。這第一層思想應該說是辯證思想,這第二層思想則由辯證思想倒向於形而上學了。
方以智的形而上學的觀點是錯誤的,而且有時達到了荒謬的地步。但他的辯證思想也是極其顯著的,他的主要貢獻無疑是闡發了一些辯證觀點,這也不能忽視。
方以智在《東西均》中提出了“隨”、“泯”、“統”三個觀念,作爲他的方法論的總綱。他說:“明天地而立一切法,貴使人隨;暗天地而泯一切法,貴使人深;合明暗之天地而統一切法,貴使人貫。”
照這三句話看來,與“泯”、“統”相應的觀念應該是“立”,但他在多處都以“隨”、“泯”對言,而在篇題中也以“統”、“泯”、“隨”並舉。所謂“隨”即順從常識,承認一切事物的存在,也就承認對立之爲對立;所謂“泯”即消除一切區別,不承認一切事物的存在,也就不承認對立之爲對立;所謂“統”即綜合以上兩種觀點,把兩者貫通起來。方以智認爲“隨”、“泯”、“統”三者是統一的:“究竟統在泯隨中,泯在隨中,三即一,一即三。”這“隨”、“泯”、“統”的觀念來源於佛教華嚴宗的三諦(俗諦、真諦、中諦)學說。方以智說:“華嚴歸於事事無礙法界……可見中諦統真俗二諦……俗諦立一切法之二,即真諦泯一切法之一,即中諦統一切法之一即二、二即一也。”“隨”即華嚴宗所謂“俗諦”,“泯”即華嚴宗所謂“真諦”,“統”即華嚴宗所謂“中諦”。“隨”承認“二”,“泯”只承認“一”,而“統”則肯定“一即二,二即一”。承認二之爲二,這是辯證法;不承認二之爲二,這是形而上學。在方以智的思想中,辯證法與形而上學觀點是交織在一起的。
方以智又提出“反因”的學說。他說:“吾嘗言天地間之至理,凡相因者皆極相反。……夫對待者,即相反者也。……吉凶禍福,皆相倚伏。生死之幾,能死則生,徇生則死。靜沉動浮,理自冰炭,而靜中有動,動中有靜,靜極必動,動極必靜。有一必有二,二本於一。豈非天地間之至相反者,本同處於一原哉?”
四、對於理學和禪宗的批判
方以智晚年雖然由唯物論轉向唯心論,並且沉浸於形而上學的幻想之中,但他並沒有背棄他早年從事的質測之學,仍然強調學問不能脫離事物。
方以智的哲學有顯著的特點。第一,他早年的唯物主義思想是和當時的自然科學知識密切聯繫的,這在中國傳統哲學中頗爲突出。第二,他晚年由唯物主義轉向唯心主義,但仍批判理學與禪宗的空虛之學,鼓吹“實學”。第三,在他的思想中,既有辯證的觀點,又有形而上學的觀點,錯綜交織、呈現異常複雜的情況,我們在分析他的形而上學錯誤的同時,也要注意他的相當深刻的辯證學說,充分估計他對辯證思想的貢獻。
他宣稱:“天載於地,火麗於薪,以物觀物,即以道觀道也。火固烈於薪,欲絕物以存心,猶絕薪而舉火也,烏乎可?”這是說,心固然是主要的,但不可絕物。方以智根據這個觀點對於理學和禪宗提出了深刻的批評。
關於自然和歷史的知識都是依靠學習的,所謂“本自具足”,不過是說具有認識的可能性而已,赤子吃飯和走路也有待於學習。一定要離外言內,首先應該不吃飯。方以智對於“離外以言內”的批判是犀利的。
方以智強調內外統一,“道寓於藝”。他說:“知道寓於藝者,藝外之無道,猶道外之無藝也。……真智內智,必用外智。性命聲音,人所本有,可自知也。寓內之方言稱謂,動植物性,律虜古今之得失,必待學而後知,其曰本自具足者,猶赤子可以爲大人也。……據實論之,赤子之飯與行必學而後知。……欲離外以言內,則學道人當先從不許學飯始。”
他雖然不能擺脫唯心主義的影響和束縛,但他堅決反對脫離事物的空虛之學。他又說:“即博學之病,病不過老牖下,孰與悟門之病,誑惑橫行,而僭第一坐乎?”博學之士雖不免膚淺,但不會像自以爲明心見性的人那樣狂妄自大。他更宣稱:“欲挽虛竊,必重實學。”方以智提出“實學”的口號,是值得注意的,這反映了明亡以後進步知識分子的要求,也表現出他早年從事質測之學的科學態度。
他批評理學的偏失說:“理學怒詞章訓故之汩沒,是也;慕禪宗之玄,務偏上以競高,遂峻誦讀爲玩物之律……禮樂精義,芒不能舉;天人象數,束手無聞。……由是觀之,理學之汩沒於語錄也,猶之詞章訓故也。”
理學排斥辭章之學與考據之學,以閱讀史書爲玩物喪志,結果對自然與歷史的實際情況都不研究,完全陷於空虛無用,本質上和詞章考據一樣。他又批評禪宗的謬妄說:“禪宗笑理學,而撣宗之汩沒於機鋒也,猶之詞章訓故也。所謂切者槁木耳,自謂脫者野獸耳。夫豈知一張一弛、外皆是內之真易簡,絕待貫待,以公統私之真羌礙乎。”這是說,禪宗專講所謂機鋒,自謂明心見性,實不過自欺欺人而已,並不理解內外、絕對相對的統一關係。
方以智思想中的矛盾反映了明清之際社會的各種矛盾。當時,封建地主階級與農民的矛盾既已激化,滿漢之間民族矛盾更加突出,漢族地主階級中進步勢力與腐朽勢力的矛盾也很顯著。各種矛盾錯綜糾纏,更加上方以智個人的生活經歷曲折反覆,這些情況反映在方以智的頭腦中,便形成這樣一種具有獨特面貌的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