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突突”,這異樣的聲音越來越近,逐漸變成了轟鳴之聲。這時候,夜色微稀,但留在山上的人也看清了,從遠處天邊飛來的,是一架直升飛機。
“哇,竟然出動了直升飛機。”這羣驢友從驚奇變成了歡呼,不管怎麼說,看到曾小玉一直被耽擱在下面,而下去的兩個人也都沒有上來,他們也知道情況不妙,都會有所擔心,但現在來了直升飛機,顯然曾小玉有救了。
“咦,你們誰打了求救電話嗎?”這時胖子醒悟過來,問道。
“什麼呀,打什麼電話,這裡哪有信號。看,移動都沒有信號。”眼鏡男拿出手機,“要不我早打了。”
直升飛機在大家的歡呼聲中,越來越近,漸漸下至谷底。還好這塊山谷底是一塊平坦開闊之地,直升飛機無懼夜色,它腹下的高強度探照燈將整片山谷照亮得猶如白晝一般。
不過,也不需要再加上別的牽引信號了,谷底的巨大的火堆本身就是一種信號。直升機“突突突”地停在了谷底,直升機上螺旋葉片狂掃着,捲起一陣陣大風,吹得火堆“噼啪”地亂響。
直升機停穩後,艙門打開,從裡面跳下兩個身穿着白大褂的醫務人員,只見他們手裡擡着擔架,接着,一個穿着軍裝的軍人也從直升機後艙下來了,緊跟在那兩名醫務人員後面,朝火堆這奔來。
“老羅。你怎麼親自出去了?”林振邦一看是自已的弟兄,笑呵呵地問。
“喲,你好好的呀,我還當是你出了什麼事呢。嚇了我一身細毛汗,這不,緊趕慢趕地跟上直升機,是這位姑娘嗎?”被叫做老羅的軍人指着被擡上擔架的曾小玉問道。
“是啊。你們把她送治,遠足從山上摔下來的。”林振邦道。
“真是好運氣,居然遇上你。嘖嘖嘖。也不曉得這些姑娘小夥子怎麼了,吃飽了撐的不會去跑五公里呀,死活要來爬這什麼野長城,每年都摔下去幾個,就她運氣好,碰上你。”老羅抱怨着,又道,“那我先走了。你們二位留下。機上的位置不夠坐人了。”
“行,你看着那姑娘就行。回去叫她用電話聯繫上親屬。”林振邦交待道。
“好,我先走啦。”老羅看了一眼林振邦,又假裝不經意地掃了眼彭佳,他知道這位掛着旅長頭銜的年輕人。從來就不和異性單獨相處的,在都是雄性動物爲主的軍營裡自然沒得說,但是在地方上聽說也是如此,這就奇了怪了。但是今天看樣子,林旅長大人也象是“頭腦發熱”出來遠足的樣子。這更奇了怪了。
其實直升機上還有空餘的位置,但是老羅覺得,應該在這野地裡讓旅長凍上一夜。要不,身邊這麼漂亮的姑娘哪有這麼好的機會單獨相處呀?
老羅轉過臉,奸笑着坐上直升機飛走了,留下一堆篝火,還有林振邦和彭佳二人。
“沒辦法了,只能在這過夜了,還好這姑娘得救了。”林振邦微微地聳聳肩,這動作是他在阿富汗帶回來的,那羣美國大兵就喜歡搞這樣的動作,不知不覺中讓他也受到了浸染。
“沒關係,除了上次在苗家村享受過一次篝火之外,我還沒有在野外過夜的經驗呢。”彭佳倒也不嫌其苦,反而露出了一臉興趣的樣子。
這讓林振邦覺得有點意外。因爲他知道,現在國內都是流行什麼男孩子窮養,女孩子富養,彭佳的出身自不用說,雖然不能和都城的高官貴胄們的二代相比,但作爲一方大員,堂姐夫的女兒待遇也差不到哪裡去,看她細皮嫩肉的樣子,但卻處處讓他意外。
比起京城那些富養的嬌滴滴的二小姐,要不混到外國上流社會做什麼名媛,要麼開企業混成名利雙收的老總來說,眼前的彭佳顯得真實而可愛多了。
不過,想起那些個被外國花花公子雜誌評爲名媛的二代,林振邦卻忍不住想吐一下口水,對他這種在特種兵隊伍裡接受過艱苦訓練的男人來說,吃過原始森林裡的草蛇,赤手和沼澤裡的鱷魚坦博鬥過,吐口口水錶示厭惡還真不是什麼粗魯的行爲。
當名媛自然比交際花要好一些,但是想起那幾位名媛白花花的恨不得全身的肉都露出來的着裝,林振邦覺得還好她們的那些老爺子都已經入土了,不然,準會拿起柺杖,顫巍巍地敲她們幾柺棍。
“走,這裡不行,地勢太開闊了,四面受風,咱們找個背風的地方。”林振邦擡頭看山頂,那裡也燃起了幾堆篝火,看來那些驢友也只能選擇在這裡過夜了,誰叫臨時突發意外呢?不過,看到直升機飛機降到谷底,他們也明白,曾小玉已經被直升飛機接走,所以就安心地安營紮寨起來。
林振邦把眼前這堆篝火徹底撲來,又從背囊裡掏出一支便攜式地行軍鏟,將篝火下的泥土挖起來,然後交泥土壓在篝火上,徹底壓滅火星。這才領着彭佳,打着強光手電往山壁下走去,手裡還提着那隻行軍鏟。
這時候,如果林振邦從背囊裡掏出一個美女來,彭佳也不會感覺到意外的,他的背囊的確象個百寶箱,更象是個鄉村貨郎擔,你想到的想不到的,那裡面似乎都有。下一步,彭佳不知道他還會變出什麼有用的東西來。
“好,就是這裡了。”林振邦很滿意地看了下四周的環境,這裡是崖壁下一個凹陷之處,正好三面擋住了風,兩個人縮進裡面,再點堆火,還能防止可能出現的夜間獵食的動物的襲擊。
這裡最不缺的就是乾枯的樹枝,所以彭佳和林振邦很快就蒐羅了一大堆,以林振邦的技術,很快點起一堆火光明亮的篝火。
“餓了吧?”林振邦問彭佳。
“還好。”其實這時候彭佳的肚子早就餓得咕咕叫了。
“先喝杯咖啡,一會坐好吃的給你吃。”林振邦道。
彭佳喝着熱咖啡,發現林振邦那保溫壺不知道是什麼品牌,保溫效果居然如此之好,現在倒出來的咖啡,還好剛泡進去的一樣熱乎乎的。
接下來,彭佳靜等“鄉村貨郎”林振邦先生變“好吃”的戲法。
只見林振邦從背囊裡掏出一袋的薰腸,然後打開包裝袋,將薰腸串在兩根用瑞士軍刀削尖了的樹枝上,然後就架在火上烤了起來。
火舌舔燎着肥大的薰腸,不一會兒,薰腸的腸衣上就泌出了油脂,散發出香噴噴的特有的味道。
林振邦撕開食品袋裡的一袋切片面吐司,將烤熱的薰腸夾入兩片白吐司內,遞給彭佳道:“熱狗,好了。”
喝着熱咖啡,吃着別有風味的熱狗,彭佳覺得這餐飯吃得比在什麼餐廳裡吃得都要飽和踏實。
林振邦也大口大口地吃了起來,不過,吃完他抹抹嘴,又烤了一條薰腸,爲自已再做了一個熱狗。
彭佳見他沒有喝水,便拿起保溫壺爲他倒咖啡,但拿起來一瞬間的感覺,卻讓她心裡“格登”了一下,原來,保溫壺竟是快見底了,難怪剛纔他吃熱狗時並沒有倒咖啡。
這時,林振邦也看到彭佳要倒咖啡的舉動,便制止了她,道:“這點留着給你喝。別擔心我,兩天沒喝水的日子都經歷過。”
當然,怕噁心着彭佳,他自然沒說,其實那兩天他也是有進過液體的,但當然是自產自銷的那種,雖然味道不怎麼好,但卻實實在在地救了他的命。
彭佳不再堅持,她知道,林振邦是比自已更加自我和獨立的人,屬於言必行,行必果的類型,如果她堅持要倒水給林振邦,反而會惹毛了他。
但是他的這種霸道,卻讓彭佳有一種前所未有的感覺,那是一種從內心深發感覺到的,另類的安全感。
似乎,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難題,能夠難倒林振邦,只要到了他的手裡,就有可以解決的辦法似的。
“振邦,時間差不多了,打個電話問問,那位傷者現在情況怎麼樣了?”彭佳對林振邦道。
“好。”林振邦依舊是用衛星電話,打給了老羅。
“怎麼樣?老羅,那姑娘傷情如何?有生命危險嗎?”
又“嗯嗯啊啊”了幾句,林振邦放下電話,對彭佳道:
“沒事,正如我判斷的,腿骨和手骨有裂紋,但不是很厲害,休養一段時間就又活蹦亂跳了。但是,估計以後不敢再來騷擾野長城了。”
“呵,沒有生命危險就好。”彭佳一聽,心就放了下來。
這精神一鬆懈,加上吃飽喝足,眼前又有暖融融的火堆,彭佳不禁覺得頭腦迷糊了起來。
“你先休息一下,我去外面再多撿些柴火。不然這些支撐不到天亮。”林振邦看彭佳真地累了,便對她道,接着,又往篝火堆裡添了幾根粗壯的樹枝,就往外走去。
彭佳不知不覺,竟半躺着睡着了。不過,一覺醒來,她發現,自已身上竟蓋着一條毛毯,又是那種壓縮型的毛毯,林振邦揹包裡到底有幾條啊?不過,看看另一邊已經睡着的林振邦,身上卻是什麼東西也沒有蓋,彭佳趕緊扯下毛毯,將它搭在了林振邦的身上。
“誰?!”在黯淡的火光中,林振邦突然醒來,發出一聲厲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