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線活

針線活

明月酒樓建成那天,李瑾便回了家,落成儀式什麼的,他是完全沒有興趣去湊那個熱鬧的。前世他就總是參加那些討人厭的各種宴會,現在他可是對這些煩人的事情半點都沒有興趣。

回家的感覺,讓李瑾想起來都覺得心裡溫暖。雖然在鎮子上的時候,吃的好,住的好。可是每天總歸是要早起晚睡的,還得跟不同的人打交道。事後那個楚二少雖然不知道是因爲良心發現還是別的什麼,總歸在他回家之前,居然多給了他二百兩銀子,這也算是那大半年忙活的日子裡,他辛苦的勞務費吧。

想到那半年的日子裡,成天早起晚睡,每天去明月酒樓裡出建議,有時候還得去幫着說說怎麼培訓人員的事,李瑾就覺得,真是比打仗還要辛苦啊。還好現在什麼事都完成了。

那段時間裡,他倒是很少見到楚二少,頂多也就是在一起商討過幾次事情,吃了那麼一兩次飯。而對楚二少,他也沒啥特別的感覺,只是覺得那個傢伙還算不錯,沒有把他當個小孩子看待,與他商量事情的時候也是很認真的。看起來,倒是一個會幹大事的人。

見的人多了,李瑾也覺出自己現在真的跟以前不一樣了。例如有時候很多人會盯着他看,那眼神,就像在審視他是否價值幾何一樣,讓他心裡很不爽。後來才知道,那是人家在看他額頭上的蓮花印記。之後李瑾便用布條把額頭給遮了起來。雖然他一直覺得自己跟這些男人沒有什麼不同,該有的他一樣也沒少,但是,事實上,他的確是跟以前不一樣了。

至少,他以前吸引的都是女人,而現在,好吧,李瑾不得不承認,被人喜歡雖然是一件讓人愉快的事。但是,被一羣大老爺們成天介的盯着看,那可真不是一件讓人開心得起來的事。

所以事情一忙完,他就迫不及待的往家裡趕了,雖然忙的那半年裡也有時間會回家,但是呆的時間都不長,畢竟他跟人家楚二少簽了合同,這事情還沒有完結,他也不好拿自己是孩子這件事來跟人家偷奸耍滑。

不過還好人家楚二少算是個會做事的人,專門派了馬車伕駕馬車讓他來回在柳河村跟楊柳鎮之間走,不然就靠他這兩條細腿,這路程雖不遠,卻也不是成天忙着做事的他願意去走的。

拿到錢那天,李瑾心裡着實高興了好幾天,五百兩白銀啊,那可真是不少的錢了。至少在柳河村的人眼裡,那五百兩絕對是一個天大的數字了。有些莊稼人,這一生也怕是見不到這麼多的銀子數目。莊稼人嘛,這面朝黃土背朝天的在地裡幹活,一年到頭,能餘個十幾慣銀錢就算是不錯了,何況還是五百兩這樣的大數。

所以李瑾得了這五百兩的銀子,也沒敢聲張,回家就給了程風收着,見着阿爸跟爹臉上那一副開心的笑容,李瑾就覺得,那早起晚睡的大半年日子,其實也不是多麼讓人難以忍受,至少現在事情完結了不算,還看見雙親那麼開心的笑容,這什麼都值得了。

財不露白,程風是知道的,所以這錢一到他手裡,就趕緊的找了個地方給藏了起來,嚴嚴實實的,就是李瑾都不知道那錢藏哪裡去了。

這一段時間村子裡人也不知道他在鎮子上幹什麼,只以爲他是跟在他二哥身邊玩來着。當然,也有那些心思活絡的夫郎們,在見到每次送李瑾回來的馬車跟馬車伕時,還是覺出了點什麼貓膩來。經常會拐着彎的到他家來跟他阿爸套近乎,李瑾就見了那麼幾次。

不過因爲程風在村子裡那些成了家的夫郎們裡,算是一個比較不愛說人是非的人,嘴嚴實着。幾個愛八卦的夫郎見問不出什麼來,也就都沒趣的不再來問了,但是那紅眼病是管不住的,那嘴就更管不住了。

村子裡農閒下來,也沒有事可做,一羣夫郎們在一堆能幹嘛,自然是說三道四了。李瑾的事,自然也是被拿來說過的,只是人家家裡沒有反應,這說了那麼幾次,也就被新的八卦給揭了過去。

對於這些比女人還要八卦的夫郎們,李瑾是無所謂的,八卦麼,誰都會的。反正這事那些夫郎們也就說說,還沒有到他家門前來說三道四的地步,這嘴張人家身上,愛說就說唄。

鑑於這個,李瑾賺了錢的事,自然也是被程風他們捂得嚴嚴實實的,半點口風都沒有在村子裡給露出來。雖然不怕人家說什麼,但總歸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們不還得在村子裡生活嗎?

總之,明月酒樓的事算是完結了。回到的家的李瑾着實在牀上懶了幾天,狠狠的睡了一個好覺。

也許是這次離家的原因,李瑾回來以後,心裡多少有點依戀起了這個家。雖然在鎮子裡的時候,吃的好,住的好,不是有句話說的,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狗窩,何況他家可比狗窩強多了。

這一回到家,李瑾就覺得渾身上下的舒泰,全身都像是輕鬆了很多。所以,因爲醒過來而變得有點不太好近親的性情,也柔和了不少。至少現在趙堯那一幫子小孩子來找他玩的時候,他不再是像剛開始那會兒躲着拒絕着,不願意了。

現在也會丟掉心理那點成年人的彆扭心思,跟着一起到處瘋。

金秋十月,正是到處碩果累累的時候。柳河村,因爲偏南方,所以村子裡家家戶戶都種了不少的果樹。走在村子裡,到處都能見到樹上結滿了果子。隨便摘個下來吃,也不會有人說什麼。

李瑾喜歡秋季,因爲這是豐收的季節。他也喜歡春季,因爲那是萬物復甦的季節。加上,一年四季裡,也就春秋兩季的天氣是正好的。不熱,也不會太冷。

李瑾闊別半年回來時,正是十月底,也是吃螃蟹的好時候。一早李瑾就被趙堯找了去,說是去釣螃蟹。這算是新鮮事了,雖然記憶裡也有這樣的場景,卻不是恢復完整記憶的他親身經歷的,總歸覺得還是有點陌生。

這時候被叫出去,李瑾自然是樂的跟着了,天天呆在家也是無聊得緊。

釣螃蟹,這裡沒有別的什麼的東西。就是拿家家戶戶都有的麪糰子,或者挖幾根蚯蚓,然後找一根結實點的木棍上一頭拴着繩子,再把揉捏好了的麪糰子或者蚯蚓好好的拴在繩子上。

然後沿着小河岸邊找螃蟹的洞,螃蟹一般都會在洞口趴着,等着獵物過來,再用它們那萬能的鉗子上去夾住。所以他們在找到螃蟹的時候,也就輕輕的把拴了餌的簡易釣具給放在螃蟹邊上,等着它們鉗子夾住線的時候,便馬上給拉上來。

也有那聰明警醒的螃蟹,還在半空就給鬆了鉗子,落進水裡轉眼就能不見影子。

一上午下來,運氣好點的,也能抓個五六個大個的螃蟹。

有時候李瑾會跟着這幫子小哥兒去水田裡摳一種被叫做水芋子的東西。那東西個頭不大,長在水田裡,葉子尖長嫩綠。後來李瑾摳了一個出來看,那水芋子倒是有點像現代的荸薺,只是個頭比起荸薺來小很多,最大的也不過就是成年人的大拇指甲大小。吃起來甜脆甜脆的,汁水還蠻多的。

提到水芋子,這就讓李瑾從記憶裡的旮旯裡挖出了他三歲的時候被那個趙錢誘~拐着吃麻芋的事。而想到這個,自然也就想到了跟找錢一樣惡劣的整過他的趙同。至今即使他恢復完整了記憶,這怕那蟲子等軟體生物的陰影,也還是存在的。

好吧,李瑾承認,他這人其實一直以來就是睚眥必報的。這筆賬先暫且都記在那趙同小子的身上,誰讓他哥趙錢人家現在不在村子裡呢,他就是想找也找不到人。

十月的天氣,微微有點涼意。

“這是去哪裡野去了,弄得一身的泥土回來?”程風一出房門就見到帶着一身泥土偷偷摸摸想進屋的李瑾,板着臉問道。這小哥兒,就該乾乾淨淨的。哪裡能跟個小子似的弄得渾身都是泥土。

“額,阿爸。”李瑾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臉,因着自己的鬼祟行爲被逮着微微紅了臉,真是沒臉見人了。

“說吧,這是又去哪裡瘋去了。”程風拿出一張凳子坐在屋檐下,準備縫補過年家裡幾口人要穿的新衣。他得趁着現在農閒的時候,把這些都做好了。到時候天氣冷下來,就得開始忙活着過年的事,還有撥麥種的事情。這活可還多着呢。

“額,我跟趙堯他們去山灣子那邊玩了。”李瑾說着跑進屋,先把髒衣服換了下來拿到井邊的盆子裡拿水泡上,這才端了一張凳子挨着程風坐下,有點討好的意思。現在過了這麼久,他也有點放得下心理那些有的沒的心思了。

“你啊,一個小哥兒,成天介的跟個小子似的到處瘋,到時候看你怎麼嫁的出去。”程風淡淡撇了一眼笑嘻嘻看着他的李瑾,心理想着是不是該管一管這個孩子了。

“嫁不出就陪着阿爸身邊啊,難道阿爸還怕養不起我。”李瑾笑嘻嘻的接嘴,對於嫁人的事,心裡翻了個白眼。嫁人?要他娶人還差不多。

“養得起也不養着,到時候倒還讓我操一輩子的心。”程風笑着看了一眼李瑾,伸出手指點了點他的頭,“你啊,別一天到晚出去野了。明天給我呆在家裡,跟着阿爸身邊學些針線活,別到時候嫁到夫家了,連縫補個衣服都不會,招人笑話不說,這夫家也不待見的。”

“不是吧。”李瑾心裡哀嚎了一聲,嘴裡卻說道:“阿爸,還早的吧,我才十歲啊。”學什麼針線活啊,尤其還是要爲了討好夫家去學?開什麼玩笑。

“小什麼小,瞧你,是阿爸平時太寵着你了。你看看人家向家的小哥兒,六歲就跟在他阿爸身邊學着做針線活了。人家也就比你大了一歲,看看人家的針線活,都快趕上他家阿爸了。”

“趕上就趕上唄。”李瑾不以爲意的撇撇嘴,那個向家小哥兒,他是知道的。一個臉圓圓,眼睛圓圓,說話細聲細氣,整個一包子樣的現代乖乖女類型。那孩子跟他們這一幫子人玩不到一起,整天呆家裡,要他說,那個孩子什麼都好,就是太女氣了。

他雖然不排斥做什麼針線活,但是,要這麼早學麼,他才十歲而已。擱現代,他可還只是個小學生。到這裡,就在考慮要嫁人的事了?

“反正明天給我呆家裡,哪裡都不準去,好好學着做針線活。人家那些急的,過過兩三年都開始要準備着把夫家定下來了。看看你,還成天跟個小子似的,滿山子的野,這要讓人知道了,到時候哪裡有啥好人家的小子娶你。”

程風一邊低頭做着手裡的針線活,一邊數落着李瑾。

這家裡積極的,早就給自家哥兒把夫家給定下來了,過得幾年,孩子大了就給結婚。這哥兒不比的小子,始終得學着針線活的。到時候這要嫁到夫家去了,還不得招人閒言碎語啊。

“是。”李瑾懨懨的點頭,不就是學針線嘛,反正有個東方不敗兄把那繡花針舞的紛紛揚揚的。學就學唄,人家東方不敗兄能做那麼好,他李瑾怎麼說也是一聰明人。這點小別扭還是能放下去的。

第二天,李瑾自然是哪裡都沒去成,整天除了上廁所睡覺的時間,都是跟在他阿爸身邊,拿着一根針在一塊破了洞的麻布上上下移動。還別說,除了針腳大了點,針逢之間的間隙大了點,怎麼說,李瑾還是把那個破洞也補上了。

只是一整天下來,白皙的手指上被刺出好幾個血點子來,着實讓李瑾痛了一陣。不都說十指連心嗎?這刺那麼幾下,還是挺痛人的。程風在一邊看了,也着實是心疼了那麼一下,不過也沒有就因爲這樣就叫停。

幾天下來,李瑾的針線功夫是有見長不假,但是手指上的血點子也是有增無減,總有那不注意的時候,細尖細尖的針尖就跟手指腹來個親密的接觸。爲此,李瑾沒少被他那個惡劣的三哥給嘲笑。

後來程風見李瑾也學了個樣子出來,就也想着先別給孩子逼急了,畢竟還是自家的小哥兒,心疼着呢。也就放話出來,讓李瑾拿一塊布縫個小布兜出來,就讓他出去玩一天。

等到李瑾再次走出自家院子時,已經好七八天以後了。這時候天氣也越發漸涼了,衣服已經開始穿上厚外套了。

李瑾出來時,正好見到趙同在欺負他的小尾巴趙堯,所以新仇舊恨。緊走幾步,李瑾假裝不小心摔倒,身體正好往前傾雙手推在了背對他的趙趙同身上。然後,他自己踉蹌了一下站穩了。而趙同卻很不幸的給狠狠摔倒在了地上。

“不是故意的,我不小心要摔倒了,你剛好站前面而已,吶,先別瞪眼,小凳子可以作證的。”李瑾走到趙堯身邊站好,一臉我不是故意的看着爬起來瞪着自己的趙同,手指指向臉紅紅的呆小子小凳子。

小凳子紅着臉看了一眼李瑾,見趙同看向自己,便點了點頭。

這會兒正是大白天,不少村子裡的人都在路上走動着。趙同也不敢這麼明目張膽的欺負一個小哥兒,這要是被他阿爸知道了,還不被打死。所以只是狠狠瞪了一眼李瑾跟趙堯,便怒氣衝衝的走了。

趙堯告訴李瑾,趙同是在向他問他,這讓李瑾莫名其妙,這小子又在想什麼事情出來想整他?沒事問他做什麼?李瑾搖搖頭就把這事給丟腦後去了,好不容易讓他阿爸放他出來玩一天,肯定是要到處走走的。

他可還記得上次中途回來有找到一窩鳥蛋的,估計這會兒都已經孵出小鳥來了,就是不知道那小鳥會不會飛來着。不會飛他給逮一隻回家養着也好。

不過等兩人去到那裡時,鳥窩都不見了,就更別說是鳥了。這讓李瑾心裡很不舒服,不用猜他也知道是誰幹的。肯定是那趙同幾個小子,這個村子除了那幾個小子,就沒別的人會這麼做。

哼,剛纔推那一下,他可是沒有用力的。

作者有話要說:謝謝妹紙們的留言,真是不好意思,昨晚筆記本出問題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熱的,結果早上起來寫的時候,打字一卡一卡的,等到不耐煩的關機重啓以後,啊啊啊,居然寫好的章節因爲非法關機給刪除了。鬱悶得,,這下可是寫好了能更新了。

親們多多留言支持一下傾語吧。。順便可以的話,包養一下傾語的專欄吧:

插入書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