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什麼牛?你不就是抱住了石天義的大腿嗎?竟然敢摔我的電話?老子馬上就要當常委了,就是石天義也不至於這麼不給我面子,你還翻了天了?
新官上任三把火,吳興華雖然還沒升官,可這事兒已經是板上釘的事兒了,市委組織部已經開始走程序了,“吳書記”已經開始尋思着立威的事兒呢,剛好這是個契機,再被陳玉梅這麼一刺激,頓時就鐵了心藉此機會抖抖威風了。
於是,事情越鬧越大,一直鬧到了縣委縣政府。
先是交通局說治安大隊無故抓人,吳興華就把高強突審的那份供詞擺了出來,交通局又說治安大隊是刑訊逼供,這證詞自然無用,吳興華就說那幾個運管所的人根本就沒傷,怎麼能叫刑訊逼供?
陳玉梅又嚷嚷着治安大隊內保中隊沒有權利抓運管所的人。這倒是個漏洞,雖然高強可以利用他們非法使用警械的名頭,可你這份口供上列出的其它的罪名又怎麼解釋?
可問題是運管所這幫傢伙平時的確有點太招搖了,縣裡那些領導全都有耳聞,雖然治安大隊的做法越權了,卻也沒人特別偏向着運管所這邊。
吵吵來,吵吵去,石縣長頭都大了,窩裡反啊,說起來陳玉梅和吳興華都是他的人,手下兩員大將窩裡反了,搞得縣委劉書記那一幫子人樂呵呵的看笑話,你說石縣長心裡能痛快嗎?
不能再鬧了,得趕緊解決掉!
可這事兒眼看已經沒法低調調解了,最多隻能大事化小,不可能化了,如果誰都不處理,劉書記那幫人就會立馬蹦出來攪合。
問題是要偏向那一邊一點呢?
陳玉梅雖然是石縣長的貼己人兒,可她槓上了吳興華,吳興華馬上就要進常委了,分量不一樣了啊,更何況這次事件真正的當事人是高強,高強可是和市委組織部陳部長關係不錯,咱這次還是沿着他這條線搭上薛書記的,更不能得罪了。
石縣長心裡有了決斷,這事兒只能明理各打五十大板,暗裡稍稍偏向高強這邊一點,回頭再從別的地方補償補償陳玉梅好了……
第二天下午,運管所的那個所長,也就是陳玉梅的表弟被停職了,並且督查室開始着手調查運管所亂罰款的問題——當然了,負責調查工作的那位是石縣長的人,調查就是走個過場,就算有大問題最後肯定也調查成了小問題,不能影響政府形象不是?至於那位運管所所長,先低調一段時間,再換個位置算了。雖然運管所的油水很足,可交通系統有油水的地方多了去了,例如正在籌備開工的高速公路……
對於治安大隊副大隊長高強,也就是這次事件的主導者,同樣是暫時停職檢查,同時縣局也組成了調查組對其進行調查,以確認這次事件中他是不是真的對運管所的同志進行了刑訊逼供。
很顯然,所謂的縣局調查組得出的最終調查結果絕對不會是高隊長對人家刑訊逼供了,那不是縣局自己打自己的臉嘛?在吳局長等一衆局領導的領導下,申城公安系統是不存在刑訊問題的!
可以預計,高副隊長的停職檢查也同樣是走個過場,等上幾天,這件事兒的風頭過去,高副隊長必定官復原職,或者重新換個位置也成,級別絕對不會降,處分都不帶有的。
石縣長的處理手段還算很到位的,停職調查嘛,我又沒說不處理,等過兩天風頭過去了,再低調處理一下,劉書記那幫人也沒辦法揪住不放了吧?
於是,高副隊長被停職了。
不過高副隊長心情很好,剛纔在吳興華辦公室裡接受停職通知的時候,吳局長已經把最終的處理結果預先告訴高副隊長了——屁事兒沒有,你先回家休息兩天,只當放假了。
更讓高強高興的是,吳局長對治安大隊內部很不滿意了,當然,這也怪高強多了一句嘴,說了當天突審的時候,許指導員當面批評他的事兒,引得吳局長立馬就懷疑給陳玉梅通風報信,說她的人在被刑訊逼供的人就是許長輝了,而伍華在這種情況下不說出面幫高強撐腰,也讓吳局長大爲不滿。
我把你伍華提起來,就是讓你掌控治安大隊的,你倒好,啥事兒不管,讓於東福的人在治安大隊蹦躂得那麼歡實,我還要你伍華有屁用!
成功引起吳局長的不滿了,高強就樂呵呵的“停職”的,剛好,哥們趁着這個機會,跑一趟省城,還省的請假了呢。
第二天,高強就坐上了前往省城的長途客車。
沒辦法,雖然有輛破吉普,不過現在那破吉普真的破了,就算在申城開着都丟人,更別說開去省城了。至於高強吉普車的損毀問題,一時半會兒還解決不了,那是物證了啊,督查室還沒調查結束呢。
雖然高強大可以從治安大隊借輛車,可最近正敏感呢,劉學義那幫傢伙還不消停,高強不想留話柄,就乾脆坐長途客車了。
現在從申城去省城沒高速,雖然不過兩百多公里的路程,坐長途客車卻足足晃悠了五個多鐘頭。
到了申城客運南站,已經是下午一點多了,高強急着先見陳思思,也沒吃點東西墊墊肚子。他正等出租車呢,剛好一輛公交停了下來,高強一看,正是去財院的,就上了車。
開始還好點,雖然沒座,倒還有站的地方,誰知道到了下一站又涌上來一堆人,把高強擠得差點連早餐都給吐出來。問題是這會兒想下車也晚了,車上人太多,擠不到門口啊,愣是晃悠了半個小時,才終於到了財院。
下了車,高強忍了半天才緩過勁兒來,哥們從來沒暈過車啊,今天算是領教了暈車的厲害了。反正哥們以後絕對不再擠公交了,得趕緊再弄輛好車才行……
【晚上雙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