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拋屍現場,對現場周圍的環境有了瞭解,這趟垃圾站之行就結束了。雖然談不上多大收穫,但總歸不是兩眼一抹黑了。
林子君讓赤耀大貞把他們先送回了領事館,華夏語版的卷宗,他也帶着了。
洪成誠見林子君回來,笑着對他說道:“你兒子還真是好帶,吃飽了就睡,睡醒了就吃,一哭就換尿不溼,一準錯不了。”
林子君笑道:“呵呵,他這時候除了吃喝拉撒睡,確實也不會別的,出國了也不知道,幸虧你們幫忙,要不然可真是麻煩了。”
洪成誠擺擺手,說道:“什麼麻煩不麻煩的,上次領事館裡有小孩子還是兩年前的事了,是一家三口把證件丟了,來補辦證件的。有小孩子在,還能多些快樂,你瞧她們倆一個抱孩子,一個衝奶粉、扔尿不溼,配合的多好。”
林子君看着兩個女人時不時地逗下孩子,臉上的笑容顯得那麼開心,也覺得心情大好,嘴角很自然地彎起了弧度。
突然,林子君想到了洪成誠說的“一個抱孩子,一個衝奶粉、扔尿不溼,配合的多好”,腦子裡面靈光一閃,想道:垃圾站扔屍塊的時候,如果是兩個或更多的人配合,一個開車,一個或者更多的人下車扔屍塊,不就把時間省下來了嗎?然後再回來帶拋屍的人,不就可以了?
一念及此,林子君的心思又活泛起來。
這樣的話,嫌疑人對警方的偵查手段可謂是太熟悉了,以這種方式避開警方的偵查實驗,可不是誰都能想到的,針對性太強了。
難道,是名屋的警察乾的?
林子君被這個念頭嚇了一跳,再仔細一想,卻又覺得非常有可能。
名屋警方的工作態度那是沒的說,那麼多車輛都能結合通行時間全部過一遍,除了兩人以上互相配合,貌似沒有其它好辦法能逃過警方的這種排查。
雖然很多罪犯的智商相當高,但林子君不認爲一般的罪犯能考慮到這樣的細節。
至於警察內部會不會有人做出這等人神共憤的惡行,林子君的內心深處是有答案的。
前世的時候,自己曾在治安大隊做過幾年的鑑黃師,對於倭國的小電影實在是太熟悉了。
倭國人在這方面的成就可是世界有名的,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只要有人能想到的奇葩行爲,倭國的小電影裡都能找到DVD高清版的。
想到這裡,林子君決定第二天一早上就讓赤耀大貞到領事館來,不能再去名屋警察本部找他了,憑直覺,最起碼,林子君相信赤耀大貞不會是嫌疑人。
晚上,爲了好好休息,儘可能地把精神狀態調整到最佳狀態,早點破案回家,林子君沒有帶兒子睡覺,就交給了領事館的兩位女士。
在林子君的印象中,恢復精神力最快的辦法就是聽古琴曲,放鬆,入靜。所以,他找洪成誠借了單放機和一片古琴曲CD。
他這是未雨綢繆,萬一正常方法搞不定這個案子,就要動用回溯技能。
回溯到一個月之前,需要耗費大量的精神力,即使他感覺現在差不多能做到了,卻依然擔心精神力不夠用。
常規的辦案方法,是不是就真的就走入死衚衕了?
林子君有點犯了執拗勁,一直在想着這個問題,竟然忘了要恢復精神力這事兒。
回想了自己辦過的很多案子,尤其是近期的,林子君覺得自己似乎忽略了些東西。
國內現在的刑事案件偵查,正處在新技術和傳統戰法融合的階段,比之米國、倭國等發達國家,還是有一定差距的,但在林子君小翅膀的扇動下,還是有了長足的進步。
尤其是視頻偵查,比前世足足提前了好幾年形成了戰鬥力,在刑事案件偵查中正在發揮着重要的作用。
這其中的重要推手,正是林子君。他帶着超前的意識和足夠的細心,攻克一起起重大案件,讓視頻偵查手段提前列入了主流偵查手段序列。
細心,絕對是視頻偵查中最爲重要的品質。
林子君覺得,似乎,名屋的警察並沒有把視頻偵查發揮到極致啊。
真正不留下一點線索是不可能的,掩藏了一條,就會有新的線索,這是警校的教官反覆強調過的。
如果自己的猜測是對的,那麼,就算有嫌疑人開車在垃圾站門口停了一下,其他嫌疑人把屍塊弄進垃圾站了,然後開車的人又把車子開走,從而避開了警方的排查。
拋屍的人呢?貌似不大可能靠兩條腿離開垃圾站吧,那不成了主動給警方提供線索?要知道,警方調取的監控錄像可不僅僅是垃圾站兩邊的路口。
夜晚出現在垃圾站附近的人,警方絕對不可能忽略的,那可不是商業區,是很偏僻的地區。
但警方既然沒發現步行的人,說明拋屍的那個嫌疑人沒有步行離開垃圾站,爲了避免被發現的危險,他應該會坐車離開。
坐誰的車?總不會打車或者攔過路車吧,那還不如步行呢。答案顯而易見,他的同夥再回來帶他。
名屋警方的工作很細緻,但還不夠細緻,這就象奧佩朋謀殺愛麗絲、菲朗普一樣,林子君若不是反覆觀看監控錄像,就很難發現愛麗絲與菲朗普的約會,更別說把奧佩朋揪出來了。
通過赤耀大貞的介紹,很明顯,名屋警方用通過垃圾站兩邊路口的時間排查涉嫌車輛的做法失敗了,因爲嫌疑人非常清楚警方的排查手段,應該說,事先就已經預料到了警方會這麼做。
那現在,是不是可以把排查的方向稍稍調整一下了?不排查車輛通過兩個路口的時間,排查通過兩個路口時,人數是否有變化,或者是否沒到下一個路口就掉頭了。
爲什麼這麼說呢?
第一種情況,車子開到垃圾站門口,把拋屍人和屍塊放下車,車輛繼續前行,沒到前面的路口就掉頭了,那麼,這個路口的監控裡就看不到這輛車。車子掉回頭來接了人之後,再返回,卻會在另一個路口看到一來一回兩次。
第二種情況,車子開到垃圾站門口,反拋屍人和屍塊放下車,車輛繼續前行,通過前面的路口然後再轉回來,那麼,前面的這個路口看到的車裡,就少了個人。然後車子回到垃圾站門口,接了人,返回,比剛纔的那個路口就多了個人。
這是一個很簡單的推測,但卻非常有用。
正常的辦案思路,當然是先想辦法查找屍源,確定受害人的身份,然後再針對受害人的社會關係和行蹤開展調查,最終確定嫌疑人,破獲案件。
但這個案子,真有可能不按這個套路來。
親們手中還有票票沒?好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