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整個下午,他們的話題嚴重偏離主題,但白未曦還是因爲得到林坤本人的首肯,而覺得信心百倍。
秦子歌與林坤互留手機號碼,並約定在更多層面上雙方合作。林坤甚至有意邀請秦子歌簽約他的工作室,爲她量身定製影片。
不過,與白未曦的態度一樣,秦子歌毫不猶豫地拒絕了。
“當明星多可憐啊,沒有自己的隱私,和人見個面還要先視察現場。萬一被當場抓獲,那就完了,明天一準有大段曖昧的報道。”秦子歌對白未曦說,“而且有趕不完的通知,寒冬臘月還要露背挨凍。天哪,哪是人過的日子!”
白未曦深以爲然。
她倒不是吃不得苦,而是純粹不想讓自己的正常生活受到影響。對於目前的生活,如果撇開那幾個亦步亦趨的保鏢,她真的很滿意。
所以,她想要繼續保持。
“未曦,你覺得林坤和渭陽,哪一個更帥?”秦子歌笑嘻嘻地問。
“他們不是一個類型的,林坤那種花樣美男,是大衆情人。而渭陽,他的帥,則是我能夠觸摸得到的。”
“你在迴避我的問題。”
“說真的,我覺得渭陽的外貌已經很出色,沒有任何刪改的餘地。所以,林坤頂多也就追上渭陽而已。”
“還是喜歡我哥那種類型的,是吧?”秦子歌眨着眼睛問。
“喜歡一個人,有很多因素,並不僅僅是看他的外貌。林坤是帥,可像他那種大衆情人,根本不適合婚姻。萬人迷,大衆情人?他是屬於衆多粉絲的。而且,我對帥的定義,並不僅僅是看五官。像羅納爾多,沒有人說他帥,可我覺得他踢球的時候。帥得不得了。”
“知道你的意思了。心靈比外在更重要,是吧?”秦子歌恍然。
白未曦抿着脣笑:“可以這麼理解。”
“好吧,講究心靈美的未曦,你覺得在他的演唱會上擔任嘉賓,這個主意怎麼樣?”秦子歌問,“他剛纔說的時候,我看你的樣子像是要一口回絕。”
“嗯。我又不是明星!”白未曦轉頭看向她,“難道你願意在他的演唱會上,爲他其中兩支歌伴奏?”
“既然是朋友,這點小忙爲什麼不幫?”
“朋友?你們好像是第一次見面吧?”白未曦瞪視着她。
“一回生,二回熟,三回不就是朋友了嗎?他這個人挺不錯。不像有的明星那樣愛擺架子。他是真的很紅,聽說還上了香港着名的訪談節目《第一男主角》?”
“他已經被譽爲亞洲天皇巨星。”白未曦聳了聳肩,“既演又唱,而且能做到雙豐收。他不紅,還有誰紅?”
“那你要不要和他合唱那首藍天集團的廣告曲?哇,這下子,是真正把廣告打到了新加坡啊……”
“我只是和聲,放錄音帶也一樣。”
“可是你不上臺的話。他的演唱曲目裡。根本不會有這首歌。”秦子歌認真地說,“我覺得這是一個好機會。其實他只要你上臺三分鐘,唱完那支歌就行了。”
“真正屬於我的唱詞,只有一句,我只需要二十秒鐘就夠。”白未曦好笑地說,“你覺得這種作秀,有必要嗎?”
“怎麼沒必要,這是免費的廣告啊。要知道,多少商家在林坤的演唱會現場放置廣告牌,要出多少廣告費啊!而且,你的廣告,是現場牌的表演,效果比那些靜態的廣告牌不知道好多少倍呢!你這女人,別怪我沒提醒你抓住機遇啊。雖然從我哥的角度,我敢打賭,他一定不希望你去的。”
“那我就不去了。”白未曦只是猶豫了一下,聽到秦子歌的最後一句話,立刻下定了決心。
“你可以和陳語新他們商量一下,這個機會真的很難得。而且,如果現場的效果好的話,你還可以提出在以後的每場……這個條件有點苛刻,那就一半場次的演唱會,都邀請你作爲嘉賓,演唱這首藍天集團的廣告曲。當然啦,唱完以後,你還可以自己打個廣告什麼的。”
“這樣子也行?”白未曦懷疑地看着她,“林坤會答應我在臺上打廣告?拿他的演唱會當什麼了!”
秦子歌訕訕:“都沒跟他提呢,怎麼知道行不行?”
“這種事,換誰都不會答應的。他邀我做嘉賓,是因爲藍天集團的那個廣告片風評很好,還獲得了那個什麼最佳廣告片的提名。演唱會,不是廣告代理商,你別一腦門子的理想。林坤是個藝人,他不會自毀形象的。”
“我都答應替他伴奏了,這種小要求,他好意思拒絕嗎?”秦子歌哼哼,“要知道,多少大劇院請我去開演奏會,我都不願意去呢!現在我的行程表上,只有十一月份維也納音樂廳和美國紐約交響樂團兩個cAsE。”
白未曦輕笑:“我想,林坤的粉絲,應該女孩子居多。而她們,個個都知道林坤,卻沒有幾個知道你的。”
“我的知名度有這麼差啊?”秦子歌嘆氣,“那我下次還是去找個女明星合作好了。”
“等你上了春晚,知名度就高了。”
“我覺得春晚就是大腕扎堆的場合,林坤自作主張邀請我替他伴奏,你覺得總導演那裡能PAss過去嗎?”
“絕對oK啊!”秦子歌嘻笑,“未曦,你都不知道現在你有多紅,藍天集團創始人、大股東白未曦,能歌善舞,多才多藝。”
“打住!”白未曦伸出一隻手打斷了她的話,“藍天集團不是我創的,創始人應該是陳語新。能歌善舞更是沒譜的事,到現在,我也只在華爾茲、狐步舞和探戈下場,連恰恰和倫巴都跳得不忍卒睹。唱歌只會中國人民共和國國歌、我們的校歌。不能歌,不善舞纔對!”
“你難道不知道,廣告片裡的形象有多美嗎?那身材,那臉蛋,絕對是弱柳扶風,能不會跳舞嗎?還有唱歌,那句清唱,如同天籟之音!”
白未曦啼笑皆非:“我說子歌,你乾脆也不要拉小提琴了,改行當主持人,啊,不對,婚慶司儀更合適。”
秦子歌被逗得哈哈大笑:“說不定,這也是一份很有前途的活兒呢!趕明兒我就去婚慶公司毛遂自薦!”
“說話不忘開車啊,你的方向盤……”白未曦被一個急剎嚇了一跳,不敢再跟她開玩笑,“專心開車,回家再說。”
“馬上就到了,前面過了紅綠燈就是小區。”秦子歌不在意地說,“放心,我雖然經常性迷路,但還不至於連家都不認識。”
“是嗎?剛纔……”
“唉,那是偶爾而已。”秦子歌急忙聲明,“好漢還要三個幫呢,你都不給我指路,我開錯也情有可原啊!”
白未曦失笑:“原來坐你車上的那個人,是專門給你指路的啊?”
“要不問問渭陽,請他放行,讓你去新加坡友情出演?”秦子歌問。
“我不想去。”白未曦搖頭,“當初拍廣告片的時候,也是因爲陳語新他們說找不到合適的女主角,大牌又太貴,所以叫我頂上。早知道會惹出這麼多的麻煩,我打死也不會答應。”
“這叫麻煩嗎?那也是幸福的麻煩,不知道有多少小女生想要得到這樣的機會呢!”
“那我問過渭陽再說吧!”白未曦敷衍地說。
“人家叫妻管嚴,到了你這成了夫管嚴。天哪,我千萬不能讓未來的丈夫跟我哥在一起,要是學到了他的三百六十計,那我不慘了嗎?”秦子歌笑嘻嘻地說。
“到了,再開就開到鄰居家家了。”白未曦沒好氣地說。
“我知道。”秦子歌訕訕,“我這不是開車庫裡去嗎?”
“奇怪,你不是說我這輛破車,用不着進車庫嗎?”白未曦笑眯眯地看着她。
“如果要換車,就破罐子破摔嘍。可是你又捨不得換,那就好好養着吧!既然你說不用放車庫,那就停在門口,進出方便。”
對於她的強詞奪理,白未曦不置可否。走進餐廳,就嗅到了雞湯的香味。
“哇,開了家養雞場就是好,天天有原生態草雞吃。”秦子歌蹦跳着走了進去,白未曦看得大爲佩服。
人家腳上的鞋跟,足有十公分呢!可是秦子歌就有本事舉重若輕,不是一般的水準,那絕對是千錘百煉出來的。
“爺爺!”
“白爺爺!”
兩人衝進客廳,居然人影全無。張姨從廚房裡探出頭:“爺爺在樓上書房裡,說是要引進新品種,在查資料呢!”
“上網?”兩人面面相覷,然後感慨,“果然是全民皆網的時代啊!”
白明看到兩人敲門進來,顯擺地點開一個網頁:“看,我打算養一點珍珠雞,北京市場上還沒有大批量出售,前景應該不錯。”
白未曦愕然,敢情祖父還真把養雞場當成事業了?
看着老人鬢邊的白髮,白未曦忽然懷疑,當初讓白明去購買養雞場的建議,到底是不是錯。
秦子歌撲到顯示屏前:“哇,不管了,先買一批迴來,養在雞場裡。賣不掉有什麼關係?我們自己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