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文天祥的腦子靈光,率先明白過來,道:“皇上的意思是說要把我大宋軍隊的裝備全部更換掉。以精鋼裝備起來的大宋軍隊,將是一支雄師勁旅。皇上的計劃實現的話,我大宋軍隊的單兵作戰能力當會高許多,到那時,就是打yezhan也不會輸給韃子。”
(按:有歷史學家計算後認爲,在秦漢時期,一箇中國兵可以抵得上三個外國兵。到了宋代,這一數字卻發生了逆轉,變成二十個中國兵才能抵得上一個外國兵。到了近代更加不堪,竟然要四十個中國兵才能抵得上一個外國兵。姑且不論這一數字是否正確,但說明的問題還是值得我們深思。民族還是同樣的民族,在歷史上曾經創造過無數的民族,到了近代竟是如此的貧窮,實令熱血志士無顏見秦皇漢武這些大有爲先賢於地下。誠可痛也!!!!)
李雋此言無異於整軍經武的宣言,高達他們方始明白過來,齊聲道:“皇上聖明。小x說s屋5$5整?5理”要是李雋的計劃實現,打敗蒙古兵自是不在話下,甚至可以收復汴京,完成百年夙願,進而可以收復燕雲十六州,完成數百年華夏兒女的志向,那可是一副美好的藍圖,高達、趙僉、文天祥等人忍不住熱血如沸。
李雋很是明白,蒙古人的勢力非常強大,要是不打這一仗,無異於自取敗亡。打好這一仗,無異於捅了馬蜂窩,不僅僅是北中國的政治軍事力量要給忽必烈用來對付南宋,就是歐洲、中東地區的力量也會用上,沒有一支強大的軍事力量是不可能與之相抗衡的,擴軍備戰是勢在必行。
李雋扳着指頭計算道:“三萬把馬刀差不多十五萬斤鋼,三萬支長槍差不多四十萬斤鋼,三萬副鎖子甲就是七十萬斤鋼,十萬副板甲就要五百萬斤鋼,十萬把步兵用的鋼刀要五十萬斤鋼,盾牌和馬掌就算四十萬斤吧,總共是七百一十五萬斤鋼。×?s!尐5說5箼5首發三天一萬斤,按照現在這個速度要三年多時光,還不包括一萬鋼弩需要的六十萬斤鋼,這太慢了。”
要是在現在,高達一萬噸的高爐只需要一爐就夠了,在宋代居然要數年時光,這效率相差得也太懸殊了,李雋感慨無已。感慨中的李雋沒有發現文天祥他們的臉色發白,沒有人說話,就是一向話多的高達也是張着嘴巴沒有說話。李雋說的僅僅是其中的一部分,要是按李雋說的增加十倍,不是要三四十年才能完得成嗎?用幾十年光陰完成這一任務,蒙古人早就打到哪裡去了?
發完感慨的李雋才發覺文天祥他們的呆樣,馬上安慰道:“你們也不用着急,這事急也沒有用。我們還是來計劃一下,倉庫裡的材料完全可以再起十口爐子,五口鍊鐵,五口鍊鋼,就是說三天裡可以生產出六萬斤鋼,也需要一年多的時間才能完成。”
“皇上英明!”沈畢不無擔心地道:“起爐子的材料是不會有問題,只是鐵礦石和燃料不夠,就是有爐子也派不上用場。×?s!尐5說5箼5首發”
“嗯,是這理。”李雋深表贊同,對黃永善道:“回頭,你把火yao用新配方配出來,交給沈畢使用,用來放炮採礦,比靠人力效率高得多,再加派些人手多搶運些回來。能搶運多少就搶運多少。”
把火yao用於採礦一事,文天祥他們是聽所未聽,聞所未聞,又發起呆了,過了一會,心直口快的高達遲疑地問道:“皇上,這能行嗎?”
高達一本正經的問題對李雋這個現代人來說,無異於小兒科,想也沒有想就說:“行,肯定行。”心裡想的是:“火yao用於採礦是在十六世紀的歐洲,時間上差了好幾百年,你們不知道也正常。”
李雋信心十足的話打消了文天祥他們的疑慮,無不是喜形於色,高達直嚷:“皇上的話處處透着新鮮,處處都是新鮮。”看着高達那副高興得差點跳起來的樣子,文天祥不禁莞爾。
得到李雋指點的人們不僅把火yao用於採礦,還用修路、建橋、築城,在未來的全國大開發中得到廣泛的應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你們這些古人要是去了現代社會,肯定是進了大觀園的劉姥姥,什麼事情都是新鮮,摸不清東西南北。”李雋在心裡暗想,對黃永善道:“鋼有了,就看你的了,能不能打好這一仗全靠你了。你一定要全力以付,多造鋼弩。”
“皇上放心,臣一定盡力。”黃永善不無憂慮地道:“只是,只是人手不夠,沒有那麼多的熟手。”
“這事嘛,你找他。”李雋嘴朝高達一呶。
高達馬上就來精神了,拍着黃永善的肩膀道:“要我給你人也不是不可以,但你要把打造出來的武器全給我,要不然,想要人,沒門。”
黃永善一邊躲,一邊說:“高將軍,看你說的。你是負責這場戰爭的將軍,我造出來的武器不給你用,還給誰用?”
“那也有理。”高達的心理終於滿足了,道:“算你小子識好歹。”
李雋這纔上來解圍,道:“這人手嘛,也不能給能夠打仗的士卒,他們要訓練,要打仗,很辛苦了,不能給他們再增加負擔。我在想,把那些一時用不着,又不可缺少的士卒派給軍器監,比如受了傷,不能上戰場,還可以勞動的士卒都可以派到軍器監去。”
李雋的話音才一落,文天祥、高達、趙僉一齊稱頌道:“皇上仁德!”
“這是爲什麼?無緣無故地拍什麼馬屁?”李雋有點懵了,愣了愣方纔明白過來,原是南宋由於自顧不暇,根本就無法顧及到這些曾經捨身衛國的士卒,他們往往是給無情地拋棄。李雋這麼做,無異於給他們找到了飯碗,生活有了着落,套用一句現代的話來說就是找到了“退伍軍人的安置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