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大概是葫蘆還在的緣故, 原本是靠機器維持生命的身體恢復迅速,薛雲霄甚至可以感覺到自己體內的器官在自我修復,可以看到自己的手腕不在青白, 而是變得飽滿, 看上去不再是皮包骨頭。
說是縣城, 其實離市裡很近, 這裡相當於是郊區一樣, 並且環境好,人少,非常適合居住。薛雲霄在牀上躺了半個月, 終於忍不住了。
“醫生說最好躺半年,你的身體……”顧齊銘微微皺眉, 當初躺在牀上的薛雲霄用肉眼都能看出來非常虛弱, 一時半刻絕對不能下牀。
擡起手, 一把把袖子路上去,露出手腕, 薛雲霄得意道,“看,已經有肉了!”剛剛醒過來的時候,手腕上就是皮包骨,但是恢復的速度也很快, 大概是有神秘的葫蘆在, 身體好像開了掛一樣, 迅速吸收能量, 修復破損的身體。
“最近我一頓飯能吃五碗飯!”薛雲霄很得意, 自己吃的很多,吸收的也多。
“什麼?”顧齊銘皺眉, “竟然給你吃五碗飯!看了看薛雲霄的肚子,顧齊銘懷疑這麼小的肚子能裝下五碗飯嗎?
“你給他吃一缸大米,他也能吞下去。”斜靠着門框,吊兒郎當地看着薛雲霄,梅元修似笑非笑道,“畢竟,那種破爛的身體,正常人是活不過來的嘛。”
“哦?那你還巴巴地跑去把我的身體弄來,用機器維生?”薛雲霄瞪眼,驚訝道,“難道你不是正常人,你是……蛇……精病?”
好像瞬間打了興奮劑一樣,梅元修蹦起來,伸出手指指着薛雲霄,“你別以爲你說的含糊我就聽不出來,你在罵我!”
這是薛雲霄最近發現的屬於梅元修的小秘密,梅元修太聰明,諷刺個人要拐十個八個彎,但是如果不拐彎直接說,梅元修反而要反應一會兒才明白過來這是在罵他,不過到底是聰明人,反應時間極短。
掀開被子坐起來,薛雲霄哈哈大笑,“笨蛋啊!”
“笨蛋是罵人的話!你別以爲我聽不出來!”梅元修徹底點着了,火冒三丈地跺了跺腳,卻罵不回去,因爲他腦子裡全都需要拐彎抹角才能表達出來的話。
“花園裡的花都剷除了吧?”薛雲霄站起來。顧齊銘趕緊伸出手扶着,好像薛雲霄是個易碎的娃娃。
看着顧齊銘幫自己拿外套,幫自己穿好,甚至體貼的蹲下幫自己穿鞋子,薛雲霄臉有些紅,但是感覺良好,這種被人關心的感覺特別好。
看了顧齊銘一眼,薛雲霄道,“聽說梅公子家的花園從來不搭理,裡面的草比牆頭還高,一朵花都看不見,這其實不是花園,是哪裡的荒地吧。”
微微抿着嘴,憋着笑,顧齊銘伸手摟住薛雲霄,兩個人親密地走到梅元修面前,“某些人還自以爲是個天才呢。”
“是啊,天才也是有缺點的,比如說荒地一般的花園。”薛雲霄站在窗戶邊往外看,“哦,這花園還很大,天才果然是有缺點的啊。”
梅元修無奈道,“你們就別挖苦我了,哎,我已經找人清理了。”
“是啊,清理的很乾淨,什麼時候找人清理一下你心裡的墳墓啊。”薛雲霄看了梅元修一眼,淡淡道。自從知道梅元修不會對自己怎麼樣後,薛雲霄便肆無忌憚地開始逮着機會就諷刺梅元修。
瞬間苦着臉,看着秀恩愛的兩個人互相依偎在一起走出去,梅元修小聲嘀咕,“哎,自己做了那麼多,難道還彌補不了一隻動物嗎?”
到底不如健康的身體,才走了沒多遠就覺得很累很累,薛雲霄坐在椅子上休息,身後顧齊銘端着一杯牛奶走過來。
“喝牛奶。”動作溫柔得遞過牛奶,顧齊銘覺得佔了梅元修家裡實在是太明智了。
看着眼前一片土地,薛雲霄伸手輕輕敲了敲腦袋,自己之所以想盡快種地還有別的原因。手腕上的葫蘆裡面已經空了,從以前的經驗來看,自己必須親自種地才能讓葫蘆裡多出來液體,那種液體可以治好薛大強,就可以治好自己。
所以,種地,勢在必行!
至於自己的秘密,顧齊銘是不想瞞着,梅元修是太聰明,自己根本就瞞不了,再說,還有一些事情並沒有弄明白。自己參加的是什麼實驗,梅元修又是怎麼弄到自己的身體的,還有最神秘的葫蘆,這一切,都要弄清楚。
腳底下就是花園的土地,能夠感覺到土質很好,適合種植一些蔬菜,靠牆的地方可以栽種果樹,還可以在花園裡圍上籬笆,把花園分成幾小塊。
“看什麼呢?這麼出神?”看着薛雲霄喝完牛奶,顧齊銘接過杯子,又遞過來一枚奶糖。
轉臉就看到顧齊銘近在咫尺的臉,薛雲霄有些不自在地移開視線,就看到別墅二樓的窗簾拉開着,梅元修正站在窗口往這邊看。
“你瞭解梅元修嗎?”薛雲霄小聲問。
顧齊銘一愣,很快回答,“不熟。”
“哦,那你爲什麼待在這裡?”薛雲霄勾勾手指。
下意識靠近薛雲霄,顧齊銘就覺得體內的血分成兩部分,一部分往上,一部分往下,“因爲他知道一些秘密,又不肯說出來,與其離得遠了觀察,不如近距離觀察,總會知道的。”
點點頭,薛雲霄微微向前,嘴脣擦過顧齊銘的耳朵,小聲道,“現在某些人正咬着小手絹看着我們呢。”
“哦,那我應該感謝他看着我們,讓我有理由這樣做。”低頭,吻住早就想吻的嘴脣,顧齊銘再次確定,自己選擇不離開是正確的。
二樓,擡腳踹了一下腳邊的凳子,結果沒掌握好角度,腳趾頭碰的生疼,梅元修猛地拉上窗簾,坐在凳子上生悶氣。
而花園裡,兩個人正抱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