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二章 荒謬的審判和總部的招見
“綜上所述,爲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依據《華夏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八條、第一百一十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朋雨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性給付原告許正雄人民幣五萬三千元。被告朋雨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按照《華夏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本案受理費九百三十元、其他訴訟費一千元,合計一千九百三十元由原告許正雄負擔的一千零四十元已預交,故由被告朋雨在履行時一併將該款給付原告。如原告、被告雙方中有人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秦西省奉元市中級人民法院。”
朋雨呆坐在法院門前,剛纔的判決聲,仍然一遍遍地在他耳邊迴響。他不明白,自己明明是下水救人,不但沒有得到感謝和獎勵,反而被人倒打一耙,雖然沒有判定是他推老人入水,但是這錢一賠,與判定了又有什麼不同!日後這人言可畏,人人都會說是自己將老人推入水中,想到這裡,朋雨就是滿心的委屈。
還有這五萬三千元的賠償!雖然他已經是家樂福超市在奉元市裡分店的副店長,收入相當地不少,那也是不吃不喝三年的收入。自己工作到現在纔不過四年,手頭這幾年的積蓄也不過數千元,十日之內一次性給付,自己到哪裡去找這筆錢啊!
朋雨有些萬念俱灰的感覺,原本總部已經傳來了消息,自己很可能在近期內升爲新店店長,但是這一個半月糾纏下來,此事如今也已經是無人再提,想必已經黃了。事業和資產的雙重損失,令心智堅定的朋雨此時也是神智恍惚。他站起了身來,晃晃悠悠地向車站方向走去。
“上訴!我一定要上訴!”朋雨握緊了拳頭,他就不信這許家可以在奉元一手遮天!
“荒唐!真是荒唐!”方明遠帶着林蓮緩步地走在法院牆外的林蔭道上,心裡卻是不住地嘆息。此朋雨案的最終結果與前世裡的彭宇案相比起來,可以說是有着異曲同工之妙。同樣是沒有足夠的證據和證人,無法確認原被告雙方到底誰是在說謊,同樣是被救助的人一口咬定是伸出援手的人所傷害的。
而且這個案子中,疑點也是不少。當時朋雨從水中將許正雄救上來的時候,在場還有很多人,別看他掉下去沒人站出來說看到,但是他被朋雨拉上岸的時候,卻是有不少人在場。據朋雨說,當時許正雄還是對朋雨一再地感謝。但是當朋雨覺得要幫人幫到底,把老人送到醫院後,當老人的兒女們來了,事情就完全變了味道,許正雄一口咬定是朋雨將他推下湖的。
而救護車的醫務工作者證明,在救護車上,許正雄確實是有感謝朋雨救命的話語。但是對此,許正雄卻是解釋爲,那個時候他是怕朋雨逃跑,才虛與委蛇的。
最終,法庭還是判定朋雨要承擔一半的賠償責任。
“那個法官簡直就是在胡說八道,什麼‘朋雨既然不是推許正雄下湖的人,更符合實際的做法應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僅僅是好心相救;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據社會情理,在救護車到達後,讓醫護人員將原告送往醫院,就自行離開,但被告未作此等選擇,其行爲顯然與情理相悖!’都是在胡說八道!”林蓉憤怒地道,“當時人在湖裡呢,抓人?等抓到了人,這邊早淹死了!”這樣的結果,令林蓉簡直是氣不可遏。
“抓人?你就那麼肯定一定是有人將他推到湖裡的嗎?就不能是他自己腳下打滑,摔進湖裡的嗎?”方明遠冷笑道。雖然說,他並不知道事實的真相,也不能確定朋雨到底是不是無辜的,但是這樣的判決,卻是令人感到無法接受。而且方明遠想像得到,這件事一旦傳揚開來,對於家樂福超市的名譽必然有損!那些商業競爭對手們,會不會拿這件事來做文章?
“對啊,怎麼就不可能是他自己的原因?”林蓉一拍巴掌道,其實大家都讓那個法官攪和的暈了頭,法庭上的辯論始終是在圍繞着許正雄是不是被朋雨推下湖的,如果說不是朋雨推下湖的,那麼又是誰這樣的做的,卻忽略了還有一種可能,那就是許正雄自己掉進湖裡的可能。當時湖邊還有前一天的雨水,湖邊的欄杆也缺了一個足六七米寬的口子。如果說是許正雄在穿過那裡的時候,不小心腳下打滑掉入了湖中,那麼自然是找不到肇事者了。
“咦?那不是朋雨嗎?”林蓉指着前面和他們面對面走來的青年男子道。
方明遠順着她所指的方向看過去,果然見到臉色蒼白的朋雨正向這邊走來。兩人停下了腳步,朋雨就這樣晃晃悠悠地從兩人的面前走過。
看着朋雨那單薄的背影,林蓉輕聲地道:“真是可憐!明遠,你能不能幫幫他!”
朋雨第二天仍然按時地來到了店裡上班,爲了這一場官司,這個月裡他已經請了七天假了。同事們都紛紛安慰他,與朋雨相處以久的他們,自然是不相信一向熱心助人的他,會做出推人下湖的事情來。只是他們也是有心無力,只能在言語上對朋雨給予安慰。
就在他指揮着人整理貨架,準備開業的時候,有人通知他,店長王守恆讓他去辦公室。朋雨自然是不敢怠慢,立即趕到了店長辦公室。
王守恆此時正在看着桌上的幾份最新的報紙,眉頭已經扭成了一團,秦西省本地的報紙還好,基本上對此案的評論還都算是公正,認爲此案法庭如此判決難以服人。但是有幾份全國發行的報紙上,對此案的報導卻是隱隱約約、含沙射影地指向了家樂福超市,認爲身爲一家全國連鎖性超市企業,中層幹部做出推老人下湖這種醜事,說明了企業對員工的管理不善,員工素質低下,良莠不齊。這樣的報道,無疑已經影響到了家樂福超市的形象。
朋雨的事情,他也有所耳聞,他也不相信朋雨會做出這樣的事情來,但是事已至此,他也是無可奈何。
“王店長,你找我?”朋雨在門口道。
“朋雨,你來了!”王守恆將目光從桌上的報紙移了開來,站起身來,以儘可能溫和的口氣道,“不是我找你,是早上總部打來電話,要你今天上午去總部辦公室報道。至於是因爲什麼,我也沒問出來。”
朋雨的目光掃過桌上的那些報紙,原本就蒼白的臉色變得全無血色,這些報紙,在來店裡的路上,他就已經看過了。在這個時候,總部辦公室讓他前去,還能有什麼好事?難道說,自己還要因此再丟了工作嗎?
“朋雨,你也別緊張,總部招你前去,也並不一定就是壞事,前一陣子,不是還說要把你調到新店去任店長嗎?”王守恆微笑道。只是他自己也明白,自己的這些安慰是那樣的蒼白無力。出了這種事情,不給朋雨免職、降職、甚至於解除合同,就已經是謝天謝地了,怎麼可能還再提拔他。
“王店長,謝謝你!”朋雨強笑道。只是他那笑容,看起來更像是哭。
王守恆長嘆了一口氣,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別灰心喪氣,我們都相信,你不是那樣的人。只是如今的社會啊……好人難做!你趕緊去吧,我讓他們開車送你,讓總部的人等着你不好。”說實話,他自己也覺得,總部這時候招朋雨前去凶多吉少。
朋雨謝過了他,快步地向貨運區走去,那裡有店裡的運貨車,可以送他去家樂福超市總部。
早上九點半,朋雨懷着一顆忐忑不安的心踏入了家樂福超市總部的大樓,在工作人員的帶領下,來到了總部的辦公室。
在這裡的一個房間裡等了半個多小時後,工作人員又把他帶到了另一個房間裡。一進門,朋雨就怔住了,只見房間坐了不下五六個人,有他認識的,比如說人事部的經理,財務部的經理,也有他不認識的,而坐在首位的正是家樂福超市的總經理孫照倫!
“你就是朋雨?坐下吧!”孫照倫的聲音並不大,也很平緩。
朋雨看了看左右,有點兩腿發直地坐到了最末尾的座位上。一顆心嘭嘭嘭地跳個不停,彷彿都要從喉嚨裡跳出來一樣。
孫照倫掃視了一下衆人,這纔開口道:“朋雨,今天叫你來,是有一個問題想問問你,你必須說實話,那個許正雄到底是不是你推下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