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周易》導說
第五篇《周易》符號說
一、《周易》一書中所用“六十四畫符號”與“八卦”筮術符號是同途殊歸
1、今本《周易》是被史巫改造成八卦象符稱謂與數目爻題結構形式的卦書
現在的通行本《周易》(即今本《周易》),從其文本上來看,是與衆不同的一種書籍,這在世界上都是非常罕見的。之所以這麼說,因爲《周易》雖然是一部書籍,也被認爲是經典書籍。但人們習慣把《周易》稱“周易八卦”或“周易六十四卦”。即把《周易》稱卦書。一說到卦,我們就聯想到算卦上的那回事。也就認爲《周易》是一部算卦的書。這也因《周易》裡有一套符號系統,被演變爲卜筮上的一套工具後,巫史利用了那套已演變爲卜筮的符號工具,把原創《周易》改造成一部卦爻式《周易》,以作卜筮之用。帝制時期裡卻把一部卦爻式的《周易》傳承後世。後人又不能不認爲這部卦爻式《周易》不是卦書。
我們現在看到的《周易》一書裡有六十四個特殊符號,而每個符號下面有一句多少不等文字的一句話,再後面又有幾句話,而每句話的前面是以“數字”做標題。我們所見到今本《周易》是有“符號”和“數字”統領着“文句”的文本格式,這在世界的書籍史中,是罕見而獨一無二的。今本《周易》一書裡,既不分卷,也不分章。而是由六十四畫符號爲標記,被人們習慣稱作六十四卦,每卦裡有名稱,有數目字,有文字內容。而那些文字內容就是“九”或“六”數目後面跟着的一句話。數目字稱爻題,爻題後面的文字稱爻辭。只因筮術上從“六十四畫符號”派生出“八卦”符號系統,又把那些卦符號分陰分陽,即用“九·六”之數代表爻畫性,這“九·六”之數自此也有了陰陽屬性。這樣今本《周易》裡的“卦畫符號”與“數字爻題”,也成爲今本《周易》裡不可分割的內容,並且被認爲是《周易》裡的主要內容,由此對今本《周易》一書的研究,形成了兩千多年蔚爲壯觀及歷久彌堅的“象數”易學(也稱傳統易學)。
自巫史把《周易》原創文本改造“繇式”到“爻式”,無論春秋時期巫史用“繇式”的《周易》用於卜筮。而“繇式”的《周易》被再次改造成“卦爻式”(即用“九·六”數字作“爻題”)《周易》。把“繇式”結構的《周易》改造成“卦爻式”結構,是爲了增加進去陰陽學說的東西,但目的同樣是爲了卜筮人事吉凶。這就是我們今天所傳承下來的今本《周易》,而今本《周易》是被巫史用於占筮之目的,所改造過的《周易》文本,已不是《周易》原創文本。原創《周易》既沒有“八卦”象符(即八卦取象及“八卦”符號說法)稱法,也不是以"數目爻題"的結構形式。原創《周易》也根本不稱卦,而是有六十四篇文章組成的一部政治哲學書。
在"《周易》 文本說"裡已知原創《周易》一書裡雖有“六十四畫符號”,但還不是“八卦”卦學符號內容,而只是做爲文章序目排次的功能之用。原創《周易》被巫史改造成“繇式”結構,其目的是揲蓍卜筮有關。早期的揲蓍引入到“符號”系統,即用“六十四畫符號”替代了蓍草。由“六十四畫符號”裡派生出“八卦”符號系統,應是《周易》一書產生之後的產生的。巫史把《周易》改造成“繇式”用於卜筮,是“蓍筮”到“符號”(“八卦”符號筮法)筮卜的一次轉變。是巫史借用《周易》(原創文本)裡的一套符號及文辭,改變成“八卦”筮術的工具。春秋時期裡的史巫如何用《周易》卜筮,這在《左傳》裡保留着一些筮例。從《左傳》保留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來看,春秋時期巫史是使用的“繇式”《周易》進行卜筮。史巫可通過揲蓍得出“繇式”《周易》裡的某一‘畫符號’裡的某一“繇辭”,並通過得出的“繇辭”文字之意,去聯想、類比、附會出所卜問人事的吉凶來。而更主要的是通過把《周易》裡的“畫符號”派生出“八種物象(後稱“八卦”取象)來比類、附會人事吉凶。史巫在卜筮中,逐漸把《周易》裡的“六十四畫符號”演變成“八卦”卜筮符號系統,“八卦”符號成爲卜筮的工具。終於到了帝制時期,“繇式”的《周易》再次被改造成“卦爻式”的《周易》,也就是我們今天傳承下來的《周易》文本(即傳世本《周易》或稱今本《周易》)。“卦爻式”《周易》文本成爲整個後封建時代裡所傳承的唯一範本。我們今天所看到的這一範本《周易》裡,既有“象”(卦畫裡的八卦取象,也稱“卦德”),又有“數”(“九·六”)。並且後封建社會的兩千多年裡給我們留下了浩如煙海的解釋這部“卦爻式”《周易》的學術著作,也就是稱之爲的“傳統易學”。“傳統易學”實乃是以“象數”學說對今本《周易》作出的種種解釋。以“象”解釋《周易》發端於春秋,並保留在《左傳》一書裡。以“象”解釋《周易》,也是巫史“以《周易》筮之”之後產生的先秦“易學”(即《周易》學術,因先秦時期《周易》又稱“易”)。先秦的“象易學”,在先秦裡的春秋戰國時期,是用“八卦”取象來解釋“繇式”《周易》的義理,而還沒有出現以“數”(即“九·六”爻題、爻位)及“陰陽”去解釋“繇式”《周易》裡的義理。以“象數”、“陰陽”解釋《周易》,是“卦爻式”《周易》文本定型後的“易學”(即“傳統易學”)。春秋巫史用“繇式”《周易》卜筮出現在前,即以“八種物象”(即天、地、風、火、雷、澤、山、水)比類、附會人事吉凶在前,而此後纔出現以“象”解釋“繇式”《周易》裡的義理,這是《左傳》一書裡所記載。後來“繇式”《周易》被改造成“卦爻式”《周易》,而以“象數”解釋這部“卦爻式”《周易》(即今本《周易》)的學術(即“傳統易學”),自漢至今是歷久彌堅。也正是先秦裡的“八卦”筮卜,對後來的“象數易學”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可以說後封建社會的兩千多年裡產生出浩如煙海的“易學”書籍,無不是以“象數”解釋《周易》(即傳承下來的那部卦爻式《周易》)。傳統“易學”根本沒有所謂的“義理”與“象數”學派之分。而傳統上卻把“易學”分爲“義理”與“象數”派,這是錯誤的認識。因爲後封建時代裡的“易學”,所解釋的對象是“卦爻式”《周易》(即今本《周易》)。又因“卦爻式”《周易》,本身就是有“卦象”與“爻數”構成的《周易》文本。故後封建時期至當今的“易學”史上,沒有哪位易學者是拋開“象數”,而所謂純義理的去解釋今本《周易》的,只是在以“象數”解釋今本《周易》義理時,孰重孰輕而已。
歷史上把《周易》改造成繇辭結構形式,並用其文辭當佔辭去比類、聯想、附會人事吉凶,這只是《左傳》一書裡記載過春秋時期發生過的事情。自戰國時就不見於典章史籍中有過記錄“以《周易》筮之”。而到漢朝,京房改造了先秦的八卦取象以及用《周易》文辭當佔辭的卜筮方法爲八卦納甲五行生剋筮法所代替。自此形成了一套新的八卦納甲筮術,不再借用《周易》裡的文辭當佔辭而附會人事吉凶了。即今本《周易》不再是作爲卜筮的卦書,而是作爲帝國裡的經典被尊奉與傳承。
雖然後封建社會裡形成了蔚爲壯觀的“易學”書籍,嚴格地說這些“易學”所闡釋的對象是《易經》(即今本《周易》加“十翼”),今本《周易》成爲《易經》的主要部分,後封建社會裡的思想者,不斷地從今本《周易》中闡釋出符合帝國的統治思想來。“易學”成爲後封建社會兩千多年裡的思想意識主流。而“八卦納甲筮術”在後封建社會裡同樣形成了龐大理論與方法,即算命(也稱“算卦”)體系。而後封建時期裡的算卦的“卦學”與解釋今本《周易》的“易學”顯然不是一回事。但到了今天,在算卦行業裡卻打着《周易》旗號而行算卦(即“算命”)。而算卦的實質是八卦納甲筮法的一套理論與方法。以“八卦納甲筮法”而行算卦,卻打着《周易》旗號,這正是現代學者們從理論上認爲《周易》是卜筮之書的說法有關。人們已從骨子裡認爲《周易》是算卦之書,古代朱熹這樣認爲,而今天又有名家學者所認爲。這根本之因,一是春秋史巫曾“以《周易》筮之”;二是與《周易》一書中出現的“六十四畫符號”被後學者自始至終認爲是“八卦”符號,才造成人們對《周易》與“八卦”筮術混爲一談,也就不分青紅皁白的認爲《周易》是卜筮之書。
《周易》一書裡卻有“六十四畫符號”,只是用這些“畫符號”作序目統編出六十四篇文章而已。雖然“八卦”是巫史由“六十四畫符號”裡派生出的筮術東西,這不是《周易》用“六十四畫符號”之過。史巫把《周易》改造成“繇式”到“爻式”的結構用於卜筮,也不是《周易》原創作者之過。如果不把巫史貼在《周易》身上的“八卦”及“九·六”爻題的筮卜外殼除去,以及說不清“六十四畫符號”的來龍去脈,《周易》一書將永遠揹負着史巫貼上去的巫術標籤。
今本《周易》,即卦爻式《周易》,我們在“《周易》文本說”裡已闡述的很清楚。《周易》原創內容是沒有以數字稱什麼“爻題”的,“九·六”結構形式的《周易》文本,是帝制時代裡定型的。故今本《周易》是被巫史改造成八卦象符稱謂與數目字爻題結構形式,已不是原創《周易》的結構形式。